跳转到内容

漢禮器制度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漢禮器制度 西漢
叔孫通
本作品收錄於《玉函山房輯佚書續篇

《漢禮器制度》一卷,漢叔孫通撰。《漢書‧蓺文志》、《隋書‧經籍志》俱未載,蓋其佚已久矣。顧有見引於許君者,如《五經異義》載宗廟條;見引於鄭君者,如《三禮》注所引諸條,均詳下。此叔孫《制度》為許、鄭親見之明證。賈氏於《周禮‧天官‧凌人》疏曰︰「叔孫通前漢時作《漢禮器制度》,多得古之周制,故鄭君依而用之也。」於《夏官‧弁師》疏曰︰「叔孫通作《漢禮器制度》,取法於周,今還取彼以釋之。」此叔孫書雖佚,唐人猶寶貴之明證。其偁名有異者,据《史記》列傳稱「通定宗廟《儀法》」、「及稍定漢諸《儀法》」,是一名《漢儀法》矣;据《漢書‧禮樂志》稱「所撰《禮儀》,《後漢書‧曹褒傳》稱「慕通為《漢禮儀》」,是一名《漢禮儀》矣;《褒傳》又云「召褒持班固所上通《漢儀》十二篇」,是一名《漢儀》矣;据《獨斷》進賢冠下論「《漢制禮》無文」,《宋史‧禮志一》稱「叔孫創《漢制》,化流後昆」,是一名《漢制》矣;据《南齊書‧禮志上》所述,是一名《漢禮》矣;据《三禮圖》所引,是一名《制度》矣。蓋古人名書,有从渻稱之例。《禮器制度》異名不一,从至渻稱,則曰《漢制》,曰《漢禮》,或曰《制度》矣。其書久佚,而時時見於他說。《宋史‧蓺文志三》有《漢制拾遺》一卷,不載撰人,當亦隋唐間好事者編輯通之遺書乎?近孫氏星衍据《尚書》、《三禮》注疏、《續漢志》注諸書,輯叔孫通《漢禮器制度》一卷,刻入《平津舘叢書》。其後勞氏格据《禮記正義》補八事,在《月河精舍讀書雜識》中。丁氏晏《佚禮扶微》又稍益之,在《南菁叢書》中。按︰王氏應麟《漢制考》已采叔孫書,在孫氏之前,孫已采入。惜此書隨時已亡,故《隨志》不,而《類聚》、《初學記》未見稱引。今於諸家所補外,得三十三事。凡稱《漢禮器制度》外,如曰《漢禮》、曰《制度》、曰《漢制》、曰《漢禮儀》、曰《漢禮制度》,以一書異名,皆采列焉,末附胡廣所注數事。義有未明,略加証据。後之覽者,其訂補焉。吳縣王仁俊扞鄭甫。

漢禮器制度[1]

[编辑]

為龍頭及頷,口銜璧,璧下有旄牛尾。《詩‧周頌‧有瞽篇》疏引《漢禮器制度》。

凡冕以版,廣八寸,長尺六寸,以上玄下朱覆之,乃以五采繅繩貫五采玉,垂於延前後,謂之邃延。《周禮‧弁師》疏。

冕制皆長六寸,廣八寸,天子以下皆同。《論語‧衛靈公》疏。

按︰應劭《漢官儀》引沈文說與此同。

翣,方扇,二字据《縫人》疏引補。以木為筐,《縫人》疏引「筐」作「匡」。廣三《縫人》疏引「三」作「二」。尺,兩角二字据《縫人》疏引補。高二尺四寸,此下並据《縫人》疏引錄。柄長五尺。以布覆之,為白黑文,則曰黼翣;以青黑文,則曰黻翣;為雲氣,則曰畫翣。《禮記‧䘮大記》鄭注引《漢禮》。 又《周禮‧天官‧縫人》注引《䘮大記》。賈疏︰「案︰彼注引《漢禮》。」

罍,刻木為之。《爾雅‧釋器》疏︰「故《禮圖》依《制度》云。」

大斗長三尺 寸,五升,徑六寸,長二尺。《詩‧大雅‧行葦》疏。

二升觚,三升觶。《儀禮‧特牲記》注。

豐,形如豆,卑而小者。《儀禮‧燕禮》注。

案︰《儀禮》疏云︰「据漢法而知。」

棜長四尺,廣二尺四寸,深五寸。禁長四尺,廣二尺四寸,足高三寸。《禮記‧禮器》注。

瓚槃大五升,口徑八寸;下有槃,徑一尺。《儀禮‧聘禮》注。

扆,從廣八尺。《儀禮‧覲禮》注。

案︰鄭注︰「依,如今綈素屏風也。」疏︰「漢時屏風以綈素為之,故鄭以漢法為說。」

柷,如漆桶,中有椎柄。敔,如伏虎,背上有刻。《書‧益稷》疏。

柷,狀如漆筩,中有椎,合之者投椎於其中而撞之。《詩‧商頌》疏。

按︰《詩》疏並未明引,据《禮記‧王制》彼疏引,知此亦《禮器制度》。彼條勞已采,故錄此。《禮記‧樂記》注引作「狀如漆筩,中有椎」。

射,罰爵之豐,作人形也。豐,國名也,其君坐酒亡國,載杅以為戒。聶崇義《三禮圖》十二引《舊圖》「《制度》云」。案︰《太平御覽‧器物部六》引無「《制度》云」及「其君」五字;「形」下、「名」下均有「也」字;「杅」作「盂」;今誤訂。《舊圖》者,後漢阮諶所脩之鄭玄《三禮圖》。

五武為步,步六尺。《儀禮‧鄉射禮》疏引《漢禮》。

釜受三斛,或云五斛。聶崇義《三禮圖》十三引《舊圖》「《制度》云」。案︰《太平御覽‧器物部二》引「五斛」作「二斛」。

瑚,如簋而平下。璉,如簋而兌下。《太平御覽‧器物部四》引《三禮圖》曰︰「《制度》云。」

宗廟有日祭之禮。《五經異義》。

案︰《異義》已佚,見《初學記》十三、《類聚》三十八、《御覽‧禮儀部》,引「謹案叔孫通」云云,知必為《禮器制度》文矣。

天地以下,羣臣所祭,凡一千五百四十,新益為萬五千四十。《太平御覽‧禮儀部六》引《漢舊儀》曰︰「《漢制》云云。」案︰「新益萬五千四十」,當即曹褎所撰次者。

高帝廟九寸,前方後圓,圍一尺。《禮器‧祭法》疏。

天子冠通天。《獨斷》引《漢制》。

進賢冠,文官服之,尚書兩梁。《獨斷》引《漢制》。

鉤邊,若今曲裾也。《禮記‧深衣》注。

皇子封為王。《獨斷》引《漢制》。案︰此條當在《漢禮儀》別一篇。

宗廟八月飲酎,用九醖太牢,皇帝侍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一曰九醖,一名醕酎。《西京雜記》一引《漢制》。

符,竹長六寸,分而相合。《說文‧竹部》。

案︰符為禮器,許君引《漢制》,乃約《禮器制度》而省引耳。

天子玉几,冬則加綈錦其上,謂之綈几。以象牙為火籠,籠上皆散華文,後宮則五色綾文。以酒為書滴,取其不凍;以玉為硯,亦取其不凍。夏設羽扇,冬設繒扇。公侯皆以竹木為几,冬則以細𦋺為橐以憑之,不得加綈錦。《西京雜記》一引《漢制》。

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書敕。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而以隷書,用尺一木,兩行,唯此為異也。制書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詔三公」,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詔書者,詔,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詔敕某官」。他皆倣此。《後漢書‧光武紀》建武元年注引《漢制度》。

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寢。終則制廟以象朝,後制寢以象寢。《後漢書‧光武紀》建武二年注引《漢禮制度》。

戎,立車,以征伐。《續漢書‧輿服志上》注引《漢制度》。

天子出,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則公卿奉引,大將軍驂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法駕,公不在鹵簿,唯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侍中驂乘,奉車郎御,屬車三十六乘。小駕,太僕奉駕,侍御史整車騎也。《後漢書‧儒林列傳上》注引胡廣《漢制度》。案︰胡廣有《漢禮器制度》注,說詳前。

長吏二千石車朱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漢書‧景紀》中。

列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特進,在三公下,不在車騎下。《續漢書‧百官志五》注引胡廣《漢制度》。

是為猥諸侯。《續漢書‧百官》注五引胡廣《制度》。

諸王受封,皆受茅土,歸立社稷。本朝為宮室,自有制度。至於列侯歸國者,不受茅土,不立宮室,各隨貧富,裁制黎庶,以守其寵。《續漢書‧百官志五》注引「胡廣曰」。案︰此承上兩條,蓋注,省「《漢制度》」三字。

漢禮器制度[2]

[编辑]

弁冕,以木為體,廣八寸,長尺六寸。《周禮‧弁師》疏引作「凡冕以版,廣八寸,長尺六寸。」

績麻三十升布為之,上以,下以纁,前後有旒。尊卑各有差等,天子玉笄朱紘。《儀禮‧士冠禮》疏。

冕制皆長尺六寸,廣八寸,天子以下皆同。《左傳‧桓二年正義》。

洗之所用,士用鐵,大夫用銅,諸侯用白銀,天子用黃金。

尊卑皆用金罍,及其大小異。並《士冠禮》疏。

飾棺,天子龍、火黼黻皆五列,又有龍翣二,其戴皆加璧。《周禮‧縫人》注。

大扄牛鼎之扄長三尺,小扄膷鼎之扄長二尺。《考工記‧匠人》注。賈疏云︰「《漢禮器制度》。」

籩,竹器,如豆者。《籩人》注。賈疏︰「依《漢禮器制度》而知也。」

大槃廣八尺,長丈二尺,深三尺,漆赤中。《周禮‧凌人》注。疏云︰「叔孫通前漢時作《漢禮器制度》,多得古之周制。」又《禮記‧䘮大記》注、《儀禮‧士䘮禮》疏。

擊柷之椎名為止,戛敔之木名籈。《書‧益稷正義》。

柷,狀如漆筩,中有椎,將作樂,先擊之。鼗,如小鼓,長柄,旁有耳,搖之使自擊。《禮記‧王制正義》。

瓚槃大五升,口徑八寸;下有槃,口徑一尺。《典瑞》注引《漢禮》。疏︰「此據《禮器制度》文,叔孫通所作。」

觚大二升,觶大三升。《梓人》疏引《禮器制度》。

璧翣𡸁五采羽於其下,樹於簨之角上。《明堂位》注。《正義》曰︰「按《漢禮器制度》而知也。」

壺大一石,瓦甒五斗。《禮器》注。《正義》曰︰「《漢禮器制度》文。」

勺五升,徑六寸,長三尺。《行葦正義》引《漢禮器制度》注。

以韋衣木板,飾以三色再就。《聘禮》注。賈疏︰「依《漢禮器制度》而知也。」

禁,如今方案,隋長,局足高三寸。《禮記‧禮器》注。 《正義》︰「按《漢禮器制度》而知。」

籥,如笛,三孔。《少儀》注。 《正義》︰「按《漢禮器》知之。」

舂牘以竹,大五六寸,長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兩空,𩭄畫,以兩手築地應,長六尺五寸。其中有椎,雅狀如漆筩而弇口,大二圍,長五尺六寸,以羊韋鞔之,有兩組疏畫。《周禮‧笙師》注。疏云︰「此皆約漢法知之而言。」《禮‧樂記正義》引「雅狀」以下,云︰「並以漢時制度而知。」

池以竹為之,如小車,笭衣以青布。《禮記‧䘮服大記》注。《正義》︰「以漢之制度而知。」

以銅為魚,縣於池下。《䘮大記》注。 《正義》︰「參漢之制度而知。」

俊按︰平津館集本僅八條,据丁氏《佚禮扶微》、勞氏《讀書雜識》輯補。
  ↑返回頂部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1. 以下各條見《玉函山房輯佚書續編‧經編通禮類》。
  2. 以下各條見《玉函山房輯佚書續編‧史編總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