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為實施糧食管理告川省同胞書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為實施糧食管理告川省同胞書
作者:蔣中正
1940年9月11日

——中華民國二十九年九月十一日——

四川省全體同胞:四川省最近有一種極不合理而必須改正的現象,就是糧食價格的高漲,這可以說是四川省各級政府和全體人民共同的恥辱,也是四川全體同胞所必須一致努力從速滌淨的一個污點。大家都知道四川省去年前年都是豐收的,但自今年二月以來,糧價繼續上漲,越出常理常軌以外,最近新榖已經登場,各產米區域的收成也大多在七八成以上,並不歉收,但米糧價仍然沒有減低,且有繼續上漲之勢,這種畸形的變態,完全不是由於天然的缺乏,而是人為所造成的。我多方考查的結果,知道其中固然有少數豪猾商賈囤積居奇,政府當然要嚴厲澈查,從重取締;但是最大的原因,還在於各縣農村擁有糧食的人民,缺少知識,期待高價,把糧食閉藏起來,不到市場上出售,使得市區米糧頓見缺乏,而糧價就無理性的高漲。所以這並不是糧食有沒有的問題,而是賣不賣的問題。這種現象,完全違反了我對四川同胞的期望,辜負了我愛四川同胞的本意。

我這幾年以來,對四川同胞,十分期待,希望你們發揮優秀勤勞的特點,來貢獻於抗戰建國事業,作一個復興楨幹,我對於解放川民疾苦,圖謀川民福利,尤其是謀大多數農民的繁榮,無時無刻不在盡力籌劃之中。去年九月初,因為看到糧食過剩,恐怕榖賤傷農,我就請政府特撥鉅款,令農本局在川收購糧食,來維持一定的榖價,今春又決定農貸一萬萬元,來充裕農村的經濟。就田賦來說,四川田賦本來最輕,政府也並沒有因農產收益增加了而增加田賦,政府對人民這般愛護,目的無非在繁榮農村,也就是要做到我擔任川省主席的本旨,要使「人人有飯吃」。但是現在農村充裕的結果,鄉村農戶反因為收入稍裕,把穀子米糧閉藏起來,不供給都市工商學界各業同胞與一般軍食民食,只顧自己有飯吃,不管同胞沒有飯吃,這樣豈不是我過去愛護川中同胞的一番好意,反更成助長一部分人貽害國家社會的惡意麼?這真是完全違反了我來兼主川政的本旨,使我十分失望。我對於藏糧不賣的人們,尤其是那些把巨額餘糧藏積起來的豪富,無論其糧食是由生產得來的,或收租得來的,或購買得來的,都認為於情於理,均不可恕。我認為政府應當負責糾正這一種藏糧害國的現象,全省同胞尤其各地賢明士紳公務人士們,應該挺身起來,協助政府來負起這個責任。

戰時糧食應澈底統制,在各國都有先例,有明定糧食國有,視糧食為非賣品的,也有實施戰時軍糧的無代價徵用的,也有實行計口授糧的。總之,以不許自由賣買為原則,這些本是世界各國對外作戰時的通例,我們中國因為是農業國家,糧食產量豐富,還用不到採取這種辦法,而且因為國家信任我們國民能一致愛國,洞明大義,所以就是作戰軍隊的軍糧,也由政府來統籌採辦,不用強制征收的辦法。這樣的尊重人民,體恤人民,可算是仁至義盡,無微不至。但是實際上,政府有保障民生的職責,對於生產者和消費者應該同樣的保護,對於軍民糧食應保持其充分的供給,像四川現在所發生這種畸形的怪現象,政府就斷斷不能坐視,所以我決定對於本省即時實施糧食的管理。現在關於四川糧食調查和管理等各種辦法,已由省政府制定,次第頒布實施,並就省縣鄉鎮,設置各級糧食管理機關,與專管人員負責執行,一方面調查生產區的供給能力,一方面要調查消費區的需要限度,調查清楚以後,就根據餘糧數額,參照過去市場分配的狀態,確定那些縣市缺少的糧食歸那些縣區供給,對於每一縣市應供給的數量,都確實規定下來,責成其澈底遵行,換一句話說,就是明白規定鄉村中擁有餘糧的人家,都有源源供給指定市場的義務。在政府執行調查的時候,凡是隱匿不報者,幫同隱匿者,或是阻撓調查者,當然都要規定罰則,尤其對於管理的實施,要力從嚴格,力求澈底,務使所有農村,要規避也無從規避。自此項辦法頒佈實施以後,一定要責成擁有糧食的人家,按照政府規定將自食有餘的糧食,在定期以內,陸續運到市場出售,如果不遵法令,逾越期限而藏積不售,必予強制徵購。在徵購的時候,就祇能按市價發給半價,那時若再規避徵購,即將其應售之糧食全部沒收,並得科以照價加倍的罰金。這幾個要點,我已經命令省府規定在辦法以內,同時並令飭各級地方官吏和糧食管理人員,一定要切實執行調查,認真檢舉藏糧,絕不得稍有瞻徇。而對於熱心協助調查協助辦理糧食的地方士紳,不但予以保障,且當予以獎勵。上面所說的辦法,仍然是採用市場交易和有價賣買的方式,與世界各國戰時施行的通例比較起來,仍然是十分寬大。但祇要澈底執行,就可使糧價回復正常合理的狀態,糧食得到充分的供給,這樣就可以不必採用各國戰時的通例了。我最主要的意思,是要使川省境內所有自私貪利的人們,從害人害國害民的錯路上,走到供需相劑有無相通的正路上。使我川省所有受高價糧食壓迫的各界同胞與窮苦民眾,免於困難與饑餓,而做到「人人有飯吃」。我對此事具有比執行禁煙與剿匪還要嚴格的決心,定以全力來貫澈這一件管理糧食救濟同胞的事業。

我對於四川同胞,向來是所愛重,對於四川各縣賢明士紳與知識份子,尤其希望能一致奮發熱誠,來領導全川同胞,急公好義,努力向上。這一次糧食市場如此畸形的現象發生在四川,實在是表現我們四川人們自私自利的缺點,表現了四川一部分同胞的不明大義,和沒有現代國民愛國的常識,表現了四川政治的無組織無能力;我個人固深覺慚愧,同時也是我全川同胞在抗戰史上一個最大的污點。因此於頒佈管理糧食的各項辦法以外,更要為川省同胞說明下列幾點重要的意義:

第一、四川省歷來的經濟社會情形,我早就說過,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當我二十四年初入川的時候,四川重要都市與道路上到處都看得見餓斃的人民,我曾經剴切指出,這是我們四川軍民最大的恥辱!所以我去年宣布治川宗旨,說要使「人人有飯吃」,我盡心設法為全省民眾除害興利,竭力繁榮農村,現在農村較前繁榮了,可是一部分擁有糧食的人家,竟忍心害理,祇求貪得厚利,不顧同胞困苦,以四川天產之富,可說到處是黃金,到處是榖子,但究以人為的原因,使若干同胞食不能飽,或竟無所得食,這不是寡少而是絕對的不均。試問同胞皆饑,你何心獨飽?而且同胞皆饑,你又何能獨飽?四川同胞當能回憶從前,地方上捐稅繁苛,以及田賦徵收毫無限制的情形是怎麼樣?現在鄉村人民不但負擔減輕,不怕苛擾,而且各地軍隊絕不敢來強取民間一草一木,你們的痛苦是解除了,而你們手中有糧食的時候,卻不惜把痛苦加在沒有糧食的同胞身上,你們現在有糧不售,造成市場糧食供給的缺乏,且不說在國民責任上說不過去,對於我扶植農村與解除民眾痛苦的一番苦心,在道理上又如何說得過去呢?這一層意思,要希望各縣各鄉的士紳和知識份子,盡量向各地鄉村民眾宣傳,喚起他們愛國的責任和他們天良的自覺。

第二、現在我們全國正在艱苦抗戰,前線將士如何流血犧牲,戰地同胞如何壯烈奮鬥,這種英勇的努力,都為保障我們國家和我們後方——四川等省的人民。我們處在後方的同胞,尤其是住居內地各鄉鎮的同胞,要想一想,我們中國有多少同胞在戰地受盡敵人的壓迫殘戮,忍饑忍寒,流離痛苦,男女老幼沒有能夠倖免;要想一想,有多少城市,在敵人砲火飛機轟炸焚燒之下,艱苦撐持;要想一想,有多少抗戰軍人家屬為國家與你們的利益,而貢獻他們的家人到前線去流血奮鬥;要想一想,更有多少生產工人在冒險犯難,整天流汗的為抗戰而工作。你們大家處在後方,住在內地農村,得以安居樂業,應說怎樣的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同心一致協助抗戰,才對得起國家,對得起全國軍民同胞;如何還可以借著前方抗戰的犧牲,來求取非分的暴利,而把應該接濟市場的民食軍糧,積藏起來,坐待高價,你們捫心自問,還有四川省先民重義輕財慷慨豪俠的精神嗎?在這個抗戰建國期間,要想復興國家,享受獨立平等國民的資格,至少限度也應該從愛鄰里,愛同胞,愛鄉愛國做起,對社會要慷慨好義,對國家要公忠犧牲,四川省對革命曾經有很大的貢獻,而現在竟有這種藏糧自私的現象。所以我認為四川省今天的糧食問題,乃是國民道德墮落的問題,所以法令制裁以外,要希望全川父老賢達,重視此有關世道人心的一件事,擔當這一件振衰起敝的大事,要發動社會的公意,來挽回人心,要以社會輿論的制裁,輔助法令之所不及。

第三、我深切知道造成這一次糧食問題的主因,還不在於普通一般的農戶,而實際抑糧不售者,乃是各地擁有多量糧食的地主與富戶;這班地主與富戶,有住在農村的,也有住在省縣都市裏的,論他的財力能力,都可以影響社會,作鄉里的良好模範,祇因貪圖私利,不明大義,就憑藉他的財力,藏糧自私,使得一般民眾相率仿效,造成市場糧食的缺乏。我認為我們的宣傳勸導,應該注重於這班地主和富戶,我很盼望一般地主和富戶,能深明大義,以身作則,首先遵從政府的法令,將糧食供給市場,為鄰里鄉黨作表率,盡到現代國民應盡的義務。中國有一句古語,叫做「人之欲善,誰不如我」,一人倡始,眾人響應,豈不是很榮譽的事。但是這中間也難免不知自愛與執迷不悟的份子,這就是不受勸導,不受感化而存心玩視法令的豪富,將來管理糧食法令頒布實施以後,暗中阻撓破壞,或巧為規避的還是這一輩人;對於這種為富不仁,抑勒民食的豪富,應該是一切檢舉懲罰首要的對象。在執行調查的時候,應該嚴密詳查,務必得其真象,凡是執行調查或協助謂查的人員,切勿僅以調查到小額農戶為了事,而放過這一種藏有大量糧食的豪富。尤其要注意到這一種人神通廣大巧計多端,為著規避調查,他們可以把存糧分散或是搬運到鄰近鄉區,託名化戶,甚至假冒種種名義,隱藏起來,或是化整為零,寄頓在就地不生產糧食的小戶人家裏;因此我們在執行調查的時候,第一必須鄰鄉鄰鎮乃至鄰縣同時發動,第二調查並規定供給數量的時候,應該以鄉鎮為單位,合併計算其生產總量,儲藏總量,除去這一鄉鎮總人口共需的一年內的總消費量,然後確定這一鄉鎮應該出售市場的總供給量,使這班存心玩視法令的豪富,無從取巧規避。尤其要同一地區的公正人士能夠不畏強梁,以疾惡如仇的精神,就其所知,盡量舉發,協助政府和調查人員耳目所不及,如有任何阻害,政府必特予保障,決不使之因公受累。

第四、我要告訴一般目光短淺與智識不足的蓄糧不售的農家,必須認清下列兩點的事實,考慮你們自身的利害,切不可人云亦云,相率仿效,自招損失:(一)中央設置糧食管理局的目的,乃為重視戰時民食,統籌產銷運藏,調劑盈虛有無,維持合理的糧價,糧食管理局決不是以收購糧食為職務的機關。現在有一般人民,不明糧食管理局的職責,道聽途說,妄以為國家將以自由市場的價格收購大量的糧食,因而抑糧不售,以待善價,這實在是十分錯誤的心理。(二)一部份人民,因為希求厚利的心思過切,總以為法令儘管頒布,未始沒有僥倖逃避的機會,或者仍然不免觀望。關於這一點,無論這一次政府具有管理糧食的決心,法令森嚴,辦法周密,如果頑視法令,必然自招懲罰與損失。就以普通經濟的道理來說,政府鑒於今年糧價的失調,現在力謀各種糧食作物生產的增加,並決定增加農田灌溉的貸款,改善蓄水的方法,限制不必要農產之種植,從種種方面增加產糧的田畝,今後食糧的生產,必可供給消費而有餘。所以一般擁有糧食的人民,如果仍作過量的蓄積,即使萬一能夠逃過政府的發覺,不久的將來,也必有因過剩而跌價,因跌價而大受損失的一天。與其害人自害,何如趁此時期遵從法令,供給市場,利人而且以利己,這兩點意思,也希望你們輾轉告語,共相警覺。

第五、我上面所說的幾段話,是要我們同胞遵從法令,莫再藏糧不售,自招損失,反受懲罰。同時我更要勸勉一般藏有大量糧食的富戶,不但應儘量出售,還要急公好義,踴躍輸將。據我所得到的報告,最近有某某幾縣的鄉村富戶,儲積糧食特多,因為新榖登場,才把前三四年積藏起來的榖子,開倉出售,那知道日久朽腐,已成廢物,這是鄉村人民對調查人員所口述的。這就可以見得各縣鄉村藏糧的豐富,而這種藏糧的富戶,不但是貪利自私,更可證明為如何愚昧。這雖是少數的例子,但我可以斷言,川省各縣稍有財力的富戶,藏積一年兩年前陳糧者,必不在少。現在抗戰時期,需要軍糧,我們民間既有豐富的積儲,與其任其日久耗蝕,何如自動捐助出來,貢獻國家,充作戰士的糧食。從前卜式輸財,弦高犒軍,歷史上傳為美話;我們四川同胞,愛國明義,向不後人,也應該仿照前人的好榜樣。因此我要在四川首先提倡捐助軍糧的運動,我已經飭令訂定獎勵辦法,凡是繳納榖子捐助軍糧一千擔以上的,給一等獎章,九百擔以上的給二等獎章;如此逐級推到捐助在一百擔以上的,就給予第十等獎章;至於一百擔以下的捐戶,也分別給予獎狀。如此不但存糧得到利用,而捐助者的獲得國家所給予的榮譽,本身也受社會的尊敬。我深望川省藏有餘糧的同胞,接受我這個勸告,踴躍實行,為各省的倡導。

總之,四川是抗戰建設的重要根據地,四川同胞,本來有守法奉公慷慨好義的特性與優點,中正兼理川政,決不能坐視四川對於糧食問題有現在這種奇特的現象,使得不應該缺乏的民食有所缺乏,而四川全省同胞,為了一部份自私貪得的人們,蒙著不仁不義不智的污名。現在管理辦法,已經訂定,一定要澈底執行,以收平定價格回復常態的功效。我因為愛護川民,所以更特別諄諄勸告,希望我們全川同胞,父詔兄勉,共明大義,一體遵行;尤其希望全川各縣各鄉賢達士紳,一致起來,盡義務,負責任,努力協助,樹立管理糧食的良規,達成政府保障民生安定地方充裕軍糧民食的目的。大家要知道,糧食關係重要,經這次告誡以後,如果還有囤糧居奇,或藏糧待價而不遵法令出售的,一定要以妨害民生,擾亂社會論罪。務必各盡天職,各本天良,遵從法令,從速出售,以副我的厚望。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