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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撤退舟山、海南國軍告大陸同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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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三十九年青年節告全國青年書 為撤退舟山、海南國軍告大陸同胞書
作者:蔣中正
中華民國39年(1950年)5月16日于臺北市

大陸同胞們:

中正復職之初,國家正在存亡危急的時候,為了要恢復中華民國拯救大陸上水深火熱的全體同胞,故對於軍國大事,不能不確定一個根本大計,來完成我們討共復國的使命。當時衡量客觀現實的情勢,估計我們政府所有的實力,若非集中一切兵力與共匪作戰,我們就無最後勝利的把握,反將要被共匪各個消滅,這樣,我們國家就無復興的希望,而全國人民亦無翻身自由,重見光明的時候,這是我們要擔負復國救民責任的政府,決不忍出此的。我現在先將政府當時所決定根本大計與步驟,明白報告大家:就是第一步要集中一切兵力,第二步鞏固臺灣及其衛星島嶼,第三步反攻整個大陸來拯救全國同胞,第四步復興中華民國,建設三民主義獨立自由的新中國。因此,半個月之前,我們撤退了海南的軍隊,今天定海的軍隊也主動的向臺灣及其衛星島上集中了,這就是我復職以後第一步的計劃完全實現了。今天因為我集中兵力和計劃已經完成,所以我可以將我復職之初所認定我今後對國家對人民的主要任務,以及確定的計劃,用很簡單的四句話來說明:就是(一)集中一切兵力,(二)確保臺灣基地,(三)拯救大陸同胞,(四)復興中華民國。

以上四句話就是我報國的主要任務,亦是我救民的根本大計。

現在兵力集中以後,當然臺灣的兵力更加充足了,臺灣的防衛亦更加強固了,對於共匪侵犯臺灣的軍事冒險,我們已有將他徹底殲滅的把握,使之片甲不返。總結一句話,今後臺灣之地必可立於不敗之地。我想你們大家至此必要問我,究竟你什麼時候開始反攻大陸,來救你們同胞?我可很確實來告訴你們;今後三個月內,共匪如果來侵犯臺灣,那就是我們國軍迎頭痛擊乘勝反攻大陸的時機,這樣三個月以後,我們就可以正式開始反攻大陸了。如果共匪始終不敢來侵犯臺灣,那我們亦要在一年之內,完成我們反攻大陸的準備,至遲一年以後,亦必能實行反攻大陸。

我知道我們華南和東南的同胞,為了此次海南和定海國軍的撤退,是很失望的。但是政府這次忍受地方局部的損失,乃是為了整個國家的存亡和全體人民的前途關係,所以不得不忍痛一時,毅然撤退,你們現在一時雖然是大失所望,但想將來,那就應該轉向到無窮的希望和光明的前途了。我亦知道你們同胞在共匪全面恐怖之下,普遍饑餓之中,度日如年,一年的時間,在你們看起來,似乎是很長遠的;但是為了國家永久的整個打算,真正說起來,一年光陰實在是很短很暫的時間。希望同胞們忍耐一下,並且在這一年中間總要勸大家百般忍耐,極端忍耐,而且時時要沉著,刻刻要警覺,特別要小心,要嚴密,尤其是對你們自己同鄉鄰舍之間的同胞,更要聯絡團結,互助合作,大家共同一致為作接應國軍反攻的準備工作,而忍耐,而飲痛。但是我對同胞亦有一個要求,就是你們大家切不可與共匪合作,不要買他的公債,不納糧,不參軍,更是要幫助國軍游擊隊,掩護政府情報員,隨時隨地要打擊共匪軍事和他的經濟的設施,不過你們總要等待反攻的機會,避免無謂的犧牲,所以你們平時無須採取暴烈的行動,以免共匪凶狠的摧殘,現在我再將政府反攻大陸的計劃,總括四句話對同胞們重說一遍,就是「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希望你們含辛忍痛,埋頭苦幹,依照這確定的步驟和時期,準備你們今後接應國軍反攻的行動。最後,我還要對海南與舟山各地同胞表示我萬分的歉忱,但是不久時期之內,我們國軍必能重新回到你們家鄉,來拯救你們,我們政府軍隊的官兵決不會忘了你們過去這種無限親愛的精誠,在這時候,惟望大家原諒我們政府報國愛民的忠忱,和他不得已而撤退的苦心。同胞們千萬珍重,不久再會罷。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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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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