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禎農書/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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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六 王禎農書
《百穀譜集》之一、二
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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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穀譜集[编辑]

卷七  【百穀譜集 之一】

○百穀序引[编辑]

嚐聞上古之世,人食鳥獸血肉以為食;至神農氏作,始嚐草別穀,而後生民粒食賴焉。《物理論》曰:百穀者,三穀各二十種,為六十種,蔬、果各二十種,共為百穀。注云:粱者,黍稷之總名;稻者,溉種之總名;菽者,眾豆之總名;三穀各二十種,為六十。蔬、果之類,所以助穀之不及也。夫蔬蓏,平時可以助食,儉歲可以救饑。其果實,熟則可食,乾則可脯,豐歉皆可充饑,古人所謂“木奴千,無凶年”,非虛語也。雖曰種各有二十,殆難枚舉,今故總為編,錄其陂澤之產,園、野之材,與夫雜物品類,上以助百穀之闕,下以補諸物之遺,條列而詳具之,庶幾覽者擇取而備用焉。

○穀屬[编辑]

△粟[编辑]

《春秋說題辭》曰:“粟之為言,續也。粟五變:一變而以陽生為苗;二變而秀為禾;三變而粲然,謂之粟;四變入臼,米出甲;五變而蒸飯,可食。(宋均注云:“粟受五行氣而五變,乃成,故可食。”)陽以一立為法,故粟,積大一分,穗長一尺。文以七列,精以五立。西者,金所立,米者,陽精,故‘西’字合 ‘米’而為‘粟’。”

愚按:粟之為名不一,或因姓氏,或因形似,隨義賦名,是故早則有“高居黃”、“百日糧”之類,晚則有“鴟腳穀”、“雁頭青”之類。其餘名字,不可遍數,今略載於此。

《齊民要術》云:“夫粟,成熟有早晚,苗稈有高下,收實有多少,質性有強弱,米味有美惡,粒實有息耗。地勢有良薄,山澤有異宜。順天時,量地利,則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反道,勞而無獲。凡粟田,菉豆、小豆底為上,麻、黍、胡麻次之,蕪菁、大豆為下。”故種粟,“春種欲深,……夏種欲淺。……其種時,雨後為佳。遇小雨,宜接濕種;遇大雨,待穢生。小雨不接濕,無以生禾苗;大雨不待白背,濕輾則令苗瘦。穢若盛者,先鋤一遍,然後納種,佳也。春若遇旱,秋耕之地,得仰壟待雨;春耕者,不中也。夏若仰壟,非直蕩汰不生,兼與草穢俱出。凡田欲早晚相雜,防歲道有所宜。有閏之歲,節氣近後,宜晚田。然大率欲早,早田倍多於晚田。早田淨而易治,晚者蕪穢難治。其收之多少,從歲所宜,非關早晚。然早穀米實而多,晚穀皮厚,米少而虛也。”

《氾勝之書》曰:“種無期,因地為時。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稙禾,夏至後八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穀不傷矣。”

又必待“苗生如馬耳,則鏃鋤。稀豁之處,鋤而補之。五穀,惟小鋤之為良。……苗出壟則深鋤。鋤不厭數,周而複始,勿以無草而暫停。鋤者,非止除草,蓋地熟而實多,糠薄而米息。鋤得十遍,便得‘八米’也。春鋤起地,夏而除草。春鋤不用觸濕,六月以後,雖濕亦無嫌。”

《呂氏春秋》曰:“苗,其弱也欲孤,其長也欲相與俱,其熟也欲相扶。是故三以為族,乃多粟。(族,聚也。)”“吾苗有行,故速長;弱不相害,故速大。橫行必得,縱行必術,正其行,通其風”也。

“耘苗之法,其凡有四:第一次曰撮苗,第二次曰布,第三次曰壅,第四次曰複。(俗曰“添米”。)一功不至,則稂莠之害,秕糠之雜入之矣。”“撮苗後,用一驢帶籠嘴挽之,初用一人牽之,慣熟不用,止一人輕扶。入之二三寸,其深痛過鋤力三倍,所辦之田,日不啻二十畝。今燕、趙多用之,名曰‘劐子’。”

《食貨誌》云:“力耕數耘,收穫如盜賊之至。”故“熟速刈,乾速積。刈早則鐮傷,刈晚則穗折,遇風則收減。濕積則稾爛,積晚則損耗,連雨則生耳。”所以收穫不可緩也。《記》曰:種而不耨,耨而不穫。譏其不能圖功攸終也。是知收穫者,農事之終,為農者可不趣時致力,以成其終,而自廢其前功乎?《七月》詩云:“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言農功之備也。《載芟》之詩云:“載穫濟濟,有實其積,萬億及秭。”

夫粟者,五穀之長。中原土地平曠,惟宜種粟。古今穀祿,皆以是為差等;出納之司,皆以是為準則。《周禮·地官》曰:“倉人,掌粟入之藏。”鄭注云:“九穀盡藏,以粟為主。”故漢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史記》云:“宣曲任氏之先,為督道倉吏。秦之敗,豪傑皆爭金玉,而任氏獨窖倉粟。楚漢相拒滎陽,民不得耕種,米石至百金,而豪傑金玉,盡歸任氏。任氏以此起富。”所以凶年饑歲,雖隋侯之珠,不易一鍾之粟也。由此言之,粟之於世,豈非為國為家之寶乎?

△水稻[编辑]

稻之名不一,隨人所呼,不必縷數。稻有粳秫之別:粳性疏而可炊飯,秫性粘而可釀酒。然非水則無以生。故種藝之法,宜選上流出水,便其性也。《春秋說題辭》曰:“稻之為言,藉也。稻含水,盛其德也;稻太陰精,含水漸洳,乃能化也。”《淮南子》亦曰:“江水肥而宜稻。”南方下土塗泥,皆宜水種。治稻者,蓄陂塘以瀦之,置隄閘以止之。故《周官》製典,“稻人,掌稼下地,以瀦蓄水,以防止水”。

《齊民要術》云:三月種者為上時,四月上旬種者為中時,中旬為下時。先放水,十日後,曳碌碡十遍。地既熟,淨淘種子,漬經三宿,漉出;納草篅中浥。芽長二分,一畝三升種之。苗長,陳草複起,以鐮浸水芟之。稻苗漸長,複須薅之。薅訖,去水,曝根令堅。量時水旱而溉之。

又有作為畦埂,耕耙既熟,放水勻停,擲種於內。候苗生五六寸,拔而秧之。今江南皆用此法。苗高七八寸則耘之。(爪耘、耙耘,見《農器譜》。)耘畢,放水熇之。欲秀,複用水浸之。苗既長茂,複事薅拔,以去稂莠。(薅馬,見《農器譜》。)

農家收穫,尤當及時。江南上雨下水,收稻必用喬扦、笐架,乃不遺失。(喬扦、笐架,見《農器譜》。)蓋刈早則米青而不堅,刈晚則零落而損收,又恐為風雨損壞。此“九月築場,十月納稼”,工夫次第,不可失也。

大抵稻,穀之美種,江淮以南,直徹海外,皆宜此稼。舂而為米,潔白可愛;炊為飯食,尤為香美。孔子云:“食夫稻,衣夫錦。”蓋食之於稻,衣之於錦,無以加也。故生民蓄積而禦饑,國家饋運而濟乏,誠穀中之上品,世間之珍藏也。

△旱稻[编辑]

稻之名一,而水旱之名異,蓋水稻宜近上流,旱稻宜用下田。

《齊民要術》云:“凡下田停水處,燥則堅垎,濕則汙泥,難治而易荒,墝埆而殺種——其春耕者,殺種尤甚——故宜五六月時暵之,以擬大麥。麥時水澇,不得納種者,九月複一轉,至春種稻,萬不失一。凡種下田,不問秋夏,候水盡,地白背時,速耕,耙勞頻翻令熟。二月半種稻為上時,三月為中時,四月初及半為下時。漬種如法,浥令開口,耬耩掩種之,即再遍勞。……苗長三寸,耙勞而鋤之。鋤惟欲速。每經一雨。輒欲耙勞,苗高尺許則鋒。天雨無所作,宜冒雨薅之。科大如穊者,五六月中霖雨時,拔而栽之。……其高田種者,不求極良,惟須廢地。亦秋耕、耙勞令熟,至春,黃場納種,不宜濕下。餘法悉與下田同。”

今閩中有得占城稻種,高仰處皆宜種之,謂之旱占。其米粒大且甘,為旱稻種甚佳。北方水源頗少,惟陸地沾濕處種稻。有耕鋤薅拔,一如前法。

一種名小香稻者,赤芒白粒,其米如玉,飯之香美。凡祭祀延賓,以為上饌,蓋貴其罕也。

△大小麥(青稞附)[编辑]

“麥,芒穀”也。《詩》謂“貽我來、牟”,即大小麥也。

《雜陰陽書》曰:“大麥‘生’於杏。二百日秀,秀後五十日成。‘生’於亥,‘壯’於卯,‘長’於辰,‘老’於巳,‘死’於午。惡於戌,忌於子、丑。小麥‘生’於桃,二百一十日秀,秀後六十日成。忌與大麥同。”

《月令》以仲秋勸人種麥,無或失時。《尚書大傳》以“秋,昏,虛星中,可以種麥。(虛,北方玄武之宿;八月昏中,見於南方。)

《務本直言》云:麥種,初收時,旋打旋揚,與蠶沙相和:辟蟲傷,資地力,苗又耐旱。

《齊民要術》謂:“八月中戊社前種者為上時,下戊前為中時,八月末九月初為下時。”此種麥之法也。大麥非良地則不須種,小麥非下田則不宜。

《說文》曰:麥,“金旺而生,火旺而死。”夫八月乃金旺之月,麥於是月而生;五月乃火旺之月,麥於是月而死。是知物之生成,各有其時。種植之日有先後,則所擲之子有多寡;種植之地有肥磽,則所收之利有厚薄。大抵未種之先,當於五六月暵地;若不暵地而種,其收倍薄。

凡種,須用耬犁下之,又用砘車碾過,日種數畝。蓋成壟,易於鋤治。又有漫種一法:農人左手挾器盛種,右手握而勻擲於地;既遍,則用耙勞覆之,又頗省力。(耬犁、砘車,見《農器譜》。)此北方種麥之法,南方惟用撮種,故所種不多;然糞而鋤之,人功既到,所收亦厚。“正月、二月,勞而鋤之;三月、四月,鋒而更鋤”,苗乃茂盛。既秀,不須再鋤,直至收穫。

《韓氏直說》云:四五月麥熟,帶青收一半,候熟收一半;若過熟則拋費。每日至晚,即便載麥上場堆積,用苫繳覆,以防雨作。如天晴,乘夜載上場,薄攤,使之易乾。碾過一遍,翻過,又碾一遍,起稭下場;揚子收起。直待所收麥子都碾盡,將以前未淨稭稈再碾。如此,可一日一場,比及麥收盡時分,三分中已碾其二分。古語云:“收麥如救火。”若少遲慢,一值陰雨,即為災傷。況遷延過時,秋苗亦妨鋤治。北方芟麥,用釤、綽、腰籠,一人日可收麥數畝。南方收麥,鐮割手𢆞,所種麥少故也。若力省而工倍,當以北方為法。(釤、綽、腰籠,見《農器譜》。)

然貯藏之法,尤不可不明。大凡曬大小麥,須六月:掃場地,候地毒熱,眾手薄攤,取蒼耳碎剉拌曬。至未時,趁熱收,可二年不蛀。更欲曬,亦止在立秋前;若立秋後,則已有蟲生,恐無益矣。

夫大小麥,北方所種極廣。大麥可作粥飯,甚為出息。小麥磨麵,可作餅餌,飽而有力;若用廚工造之,尤為珍味。充食所用甚多。故《春秋》惟麥、禾不收則書之。蓋重其闕也。

世又有所謂青稞麥,不過名與大小麥頗異耳。種,畝用子八升。與大麥同時熟。好收,畝得三四石。每石得麵八九斗,堪作餅餌。磨盡無麩。但打時稍難,惟快日用碌碡碾過。亦助二麥不足之用也。


卷七  【百穀譜集 之二】

○穀屬[编辑]

△黍[编辑]

《說文》云:“禾入米”為黍。又,黍,暑也,當暑而生,暑盡而收。

《齊民要術》云:“凡黍田,新開荒為上,大豆底為次,穀底為下。地必欲熟。一畝用子四升。三月上旬種者為上時,四月上旬為中時,五月上旬為下時。夏種黍,與殖穀同時;非夏者,大率以椹赤為候。……苗生壟平,即宜耙勞。鋤三遍乃止。鋒而不耩。”

《詩》云:“維維秠。”,黑黍也。《書》曰:“鬯一卣。”,黍之別名。此言黍之為酒,尚矣。今有赤黍,米黃而粘,可蒸食。白黍釀酒,亞於糯秫。《廣誌》云:黍有牛黍,有稻尾黍、馬革大黑黍。此黍之異名也。

又北地遠處,惟黍可生,所謂當暑而種,當暑而收。其莖穗低小。(土人謂之“秫子”。)可以釀酒,又可作饌粥,粘滑而甘。此黍之有補於艱食之地也。

大抵割黍欲晚,早則米不成。宜即濕踐之。凡祭祀以黍為上盛。古人多以雞黍為饌,貴其色味之美也。

△穄[编辑]

穄,禾從祭,謂可以供祭也。其苗、莖、穗、葉,與黍難別,故言黍必及於穄者,其米用有異也。

種治之法,與黍俱同。凡穄,味美者,亦收薄,難舂。割穄欲早,蓋晚多零落。收訖,宜蒸而浥之。曝乾,舂而為米。其米疏爽,可炊煮作飯。時諸穀未熟,可以接饑。其色鮮黃,其味香美。然所種特少,為農家之稀饌也。

△粱秫[编辑]

粱有赤粱,有白粱。《廣雅》曰:“有具粱,解粱,有遼東黃粱。”其禾莖葉似粟,其粒比粟差大。其穗帶毛芒,牛馬皆不食。與粟同時熟。收割之法亦同。舂而為米,圓滑如珠。炊之,香美勝於粟米,世謂之“膏粱”,號食飯之上品也。

△大豆(豍豆附)[编辑]

大豆有白、黑、黃三種。《廣雅》曰:“大豆,菽也。”《爾雅》曰:“戎菽謂之荏菽。”

春大豆,次稙穀之後。二月中旬為上時,一畝用子八升;三月上旬為中時,畝用子一斗;四月上旬為下時,畝用子一斗二升。歲宜晚者,五六月亦得;然時晚則種子當稍加,地不求熟故也。尤當及時鋤治,使之葉蔽其根,庶不畏旱。

崔寔曰:“正月,可種豍豆。二月,可種大豆。”又曰:“三月,……桑椹赤,可種大豆。”又曰:“四月,時雨降,可種大、小豆。”大概“美田欲稀,薄田欲稠”也。

穫豆之法貴晚,蓋早則零落而損實也。

其大豆之黑者,食而充饑,可備凶年;豐年可供牛馬料食。黃豆,可作豆腐,可作醬料。白豆,粥飯皆可拌食。三豆色異而用別,皆濟世之穀也。

△小豆[编辑]

《廣雅》曰:“小豆,也。”《本草經》云:“張騫往外國,得胡豆。”“今世”小豆有豆、赤豆、白豆、豇豆、䝁豆,皆小豆類也。

種豆,於夏至後十日者為上時,畝用子八升;初伏斷手為中時,畝用子一斗;中伏斷手為下時,畝用子一斗二升;中伏以後則晚矣。熟耕,耬下以為良。澤多者,耬耩,漫擲而勞之,如種麻法。

《氾勝之書》云:豆生布葉,鋤之。生五六葉,又鋤之。然亦不可盡治。古所以不盡治者,豆有膏,盡治之則傷膏,傷則不成,而其收耗折也。

夫收割之法,待其可收則刈。豆角三青兩黃,拔而倒豎籠叢之,則生熟皆均,不畏嚴霜,從本至末,全無秕減。

北方惟用菉豆最多,農家種之亦廣。人俱作豆粥豆飯,或作餌為炙,或磨而為粉,或作麹材。其味甘而不熱,頗解藥毒,乃濟世之良穀也。南方亦間種之。

△豌豆[编辑]

豌豆,種與大小麥同時。來歲三四月則熟。又謂之“蠶豆”,以其蠶時熟也。百穀之中,實為先登。蒸煮皆可便食,是用接新,代飯充饑。

《務本直言》云:如近城郭種之,可摘豆角,賣而變物。莊農獻送,以為嚐新,貴其早也。今山西人用豆多麥少磨麵,可作餅餌而食。

此豆,五穀中最宜耐陳,不問凶豐,皆可食用,實濟饑之寶也。

△蕎麥[编辑]

蕎麥,赤莖烏粒,種之則易為工力,收之則不妨農時,晚熟故也。

《農桑輯要》云:“凡蕎麥,五月耕地;經二十五日,草爛,得轉;並種,耕三遍。立秋前後,皆十日內種之。”待霜降收刈,恐其子粒焦落,乃用推鐮穫之。(推鐮,見《農器圖譜》。)

北方山後諸郡多種。治去皮殼,磨而為麵,攤作煎餅,配蒜而食;或作湯餅,謂之“河漏”。滑細如粉,亞於麥麵,風俗所尚,供為常食。然中土、南方農家亦種,但晚收。磨食,溲作餅餌,以補麵食,飽而有力。實農家居冬之日饌也。

△薥黍[编辑]

薥黍,春月種,不宜用下地。莖高丈餘,穗大如帚,其粒黑如漆,如蛤眼。熟時收刈成束,攢而立之。

其子作米可食,餘及牛馬,又可濟荒。其梢可作洗帚,稭稈可以織箔、夾籬、供爨,無可棄者。亦濟世之一穀,農家不可闕也。

△胡麻[编辑]

胡麻,即今之脂麻是也。漢時張騫得其種於胡地,故目之曰“胡麻”。《本草》注云:麻,八棱者為巨勝,四棱者為胡麻。皆以烏者良,白者劣。《衍義》云:“今胡地所出者多肥大,其紋鵲,其色紫黑。……取油亦多。”

《齊民要術》曰:“胡麻於白地種。二三月為上時,四月上旬為中時,五月上旬為下時。(月半前種者,實多易成;月半後種者,少子而多秕也。)種欲截雨腳。(若不緣濕,融而不生。)一畝用子二升。漫種者,先以耬耩,然後撒子,空曳勞。(勞上加人,則土厚不生。)耬耩者,炒沙令燥,中半和之。不和沙,下不均。(壟種若荒,得用鋒、耬。)鋤不過三遍。

“刈束欲小。(束大則難燥;打,手複不勝。)以五六束為一叢,斜倚之。(不爾,則風吹倒,損收也。)候口開,乘車詣田抖擻;(倒豎,以小杖微打之),還叢之。三日一打。四五遍乃盡耳。(若乘濕橫積,蒸熱速乾,雖鬱浥,無風吹虧損又慮。浥者,不中為種子,然油無損也。)

按:古詩言“麻麥”,言“禾麻”,則麻尚矣,乃今之白脂麻也。胡麻出於胡地,大而少異。取其油,可以煎烹,可以燃點。其麻又可以為飯,《續齊諧誌》所謂“天台胡麻飯”是也。

△麻子(蘇子附)[编辑]

麻子,《爾雅》所謂“黂,枲實”,《儀禮》注所謂“苴,麻之有黂者”,皆謂黂為子也。《本草圖經》曰:“麻黂,麻子。生大山川穀。今處處有之,皆園圃所蒔,績其皮以為布者。麻黂,一名麻勃,麻上花勃勃者。”審如是言,則子與黂為二物矣。

《齊民要術》曰:“止取實者,種班黑麻子。(班黑者饒實。崔寔曰:“苴麻,子黑,又實而重。搗治作燭,不作麻。”)耕須再遍。一畝用子三升。…… 二月種者為上時,四月初為中時,五月初為下時。大率二尺留一根。(穊則不成。)鋤常令淨。(荒則少實。)既放勃,拔去雄。(若未放勃去雄者,則不成子實。)

“凡五穀地畔近道者,多為六畜所犯,宜種胡麻、麻子以遮之。(胡麻,六畜不食;麻子,齧頭則科大。收此二實,足供美燭之費也。)慎勿於大豆地中雜種麻子。(扇地兩損,而收並薄。)六月中,可於麻子地間散蕪菁子而鋤之,擬收其根。”

“《雜陰陽書》曰:‘麻“生”於楊或荊。七十日後花,六十日後熟。種忌四季——辰、未、戌、丑——戊、己。’

“《氾勝之書》曰:‘……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無蠶矢,以溷中熟糞亦善,樹一升。天旱,以流水澆之,……無流水,曝井水,殺其寒氣以澆之。雨澤時適,勿澆。澆不欲數。……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務本新書》曰:“凡種五穀,如地畔近道者,亦可另種蘇子,以遮六畜傷踐。收子打油,燃燈甚明;或熬油以油諸物。”《爾雅》曰:“蘇,桂荏。”釋曰:蘇,荏類草。

按:麻子、蘇子,六畜所不犯,類能全身遠害者於五穀有外護之功,於人有燈油之用,皆不可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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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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