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義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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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義諦
作者:賴和
1925年
依「余大昨年(十二年)囚台北監獄」等語句推斷,這篇文章應該是在1925年間寫成。

譯者附注[编辑]

此書為大谷光瑞在南滿鐵道會社所講演之筆記,由京都市西六條興教書院出版。余大昨(十二年)囚台北監獄,因未曾經驗過,什麼都沒有準備,終日坐在鐵窗下,很覺無聊,每向獄吏囉囌,蒙其好意借我此書。余非佛教信者,況且對於宗教素無信仰,又乏研究,所以自始即感不到興趣,無奈又別沒有法子可以遣這寥寂,亦就忍耐地讀下去,只將近二百頁的冊子,不到兩日經已讀完。雖蒙連雅堂先生的顧念,差入一冊癸卯年發刊的中譯法國科學小說,亦只得一日中慰藉,本來余對這樣小說一經讀過就沒有興味再讀,因此雖本不願意,亦就把這本說佛的書,來再四玩味,三、四遍過,已稍覺其中所謂。但終局亦即生厭,後來便思試試翻譯,來自消遣,又苦無紙筆,便再向獄吏要求,但正式的須經過許多手續,不易得到。被隨把一節餘寸來長的鉛筆給我,余就把塵紙當做原稿用,起草起來,費了四天的工夫,亦就譯完。隨后又做一篇讀後的感想,便又無事了,又再被寂寞所窘迫了,所以時時把原譯來對照、來刪改訂正。好容度過十來天,煩錦素君寄來的書纔由獄吏來說經已寄到,但要到手裡還要幾種手續。雖然心中的歡喜已自非常了。這事方始放下,可惜未讀到。這些不明不白地又被譯出來,出獄后再找不到讀那幾部書的機會了。

看看那可紀念的一天又要到了,我又不在意地回憶到那時的狀況去,又被我記起這部有緣的佛書。──去年因有別的事做,沒有憶及──。就把譯稿搜起來看,因為是鉛筆寫的,且又寫在塵紙上,又經過無數次的塗改──無論是在獄中的──且塞在抽屜裡兩年久了,鉛跡已有很多的磨滅。還有一些梵文,原書雖有「假名」的注釋,在當時余將能暗誦,故沒有抄錄及,現在已把讀音忘卻了,這樣稿本應該是擲諸字紙簍裡去的,因是最可紀念的一種業緣,又自不甘,所以就把他要來發表。

又不能不再說幾句,此次重寫的,已不是當時──初翻譯那樣忠實,經有刪節和我自己見解的加入。因為想可以供宣傳佛法的諸大覺們作些少參考。

正文[编辑]

一說到佛教,世人不加思慮,隨即指是一種宗教。是,佛教亦是宗教,不過非單純地僅是宗教,宗教僅佛教中的一部分而已,雖然佛教亦不是僅為哲學,乃是宗教、招學、科學之由化學的結合產生的結晶體。一經分析,便失了本質,譬猶水之拆為輕、養二氣,已失其為水的特質。

但在今日的佛教,頗偏向於宗教一方面發展,這因為他面還沒有能夠表現之光大之的人呢!

佛教不是單單佛說的話,並且是導人成佛的妙法,不似那天文學者之說月球中有山水,金星中有人類等等,絕不與世人發生關係的,不是那淺薄的人所說的出世非現世那種話頭,真正實實是一種現實真確的,在法在釋尊亦未有不能夠實行的說法。

究竟佛是什麼?不能不先說明,若明白到佛是什麼,自己便已成佛了,但不一定──子非魚,安知魚;子非我,安知我之不能知魚。──無限大的佛確是不能盡知。在一程度以內,雖不是成佛的人亦能知得一、二。

佛在梵音是為佛陀,乃全知全能(覺)的意義,釋迦牟尼便是梵音的直譯,釋迦為族稱,不是姓氏(其王家之生氏為瞿曇),牟尼乃寂默或絕慾之人格者的意義,在此處便作聖人說恰較合宜。其為皇太子時,名悉達多。

佛陀乃釋尊之自讚,足徵其自信的堅強──天地自生成至破滅的一代間謂之一劫,其間得似釋尊的人,唯有彼自己,無怪大千眾生永遠沉淪在苦海裡,猶其是釋尊的遺裔──。

一、如來的意義[编辑]

佛陀向來有十個佛號在稱頌其法力,此處單就其有關係的三種少為解說,就是如來、應供、三藐三菩提。

1、如來:就是說三千大千界裡,凡有眾生其所生成盡是一樣沒有差別,簡單地說就是生來一樣,再說一句就是眾生盡是真如來體,眾生皆有佛因。譬如印刷物同由輪轉機同一版底所印成者,不問其數量多少盡是一樣,所以其中就有真理在。由真理產生的凡有一切皆如真理表現,因為生乃真理,佛之生、眾生之生皆真理之表現演化,故眾生皆佛,佛亦眾生,但究其實際不盡這樣,這是由業因緣的差異,不是真理的不可靠。不是生之非真理,乃處生者不能盡其生的緣故,試再設一例:物理學上之說物體的墜落,謂因地球的引力,所以地球上不問何地何時未有自下墜上的物體,因此不關空間時間,若真理之所表現悉在真理範圍中,皆與真理合一,此謂之如來。

2、應供:這是說佛力無邊,能適應一切環境,能享受一切供養,又能供給一切眾生以佛因──真理。

3、三藐三菩提:這句是梵音,若譯其意為正徧知(全道)。這是說三千大千界裡凡有一切現象,佛陀盡知,其中所含的真理,未嘗有誤謬。蓋佛乃一切真理的結晶,譬如汽車行旅者若不曉得沿途各驛的發著時刻,那就感到非常不便,雖曉得而不正確,由此所發生的損失可就不少,所以行旅的人關於汽車的發著時刻,不得不求全知,且不僅求知,亦要知的正確。眾人在其生的行程中亦是這樣。

在世人所謂知的範圍裡,能保其正確不誤的絕少,例如天文學者之說天體現象,恐十件中沒有二、三能準信,就中比較進步之地球的研究,其所說亦不能全屬正確,比較的可說少屬正確可信的,就是研究真理的科學,因為科理不用那種易致錯誤的事物來做基礎,譬如二加二為四是真理,雖帝王的權力亦不能強謂之五,若有這樣事,世間已經是大不幸了。

世人動即謂科學應用真理──在真理固不因受過應用就生吝惜,亦不因此就自驕傲,且亦不自覺已受過應用──請舉一例:水因為引力的關係,總是向下方瀉墜,世人利用之以激動機械,用以發生電氣或其他種種,在於水總終始不變其為水;又或用汲水機引向別處;或用溫熱蒸為蒸氣,水總依然有水的本體,又若人生由生如長如老而死,人生這一大限,什麼人亦不能逃。這樣的真理,是普遍在這空間流動自如,融通自在。佛的所知皆合於真理,且此大千界裡的凡有一切真理,亦佛之所全知,這樣纔說是正徧知的佛陀。

佛陀有三化身:法身、報身、應身。

釋尊降於印度,對他們弟子這樣說:「汝等以為我是生於『迦毗羅衛』王宮的太子,是錯的;又以為我是在三十齡的時候頓開覺悟在那『畢波羅樹』下,亦是錯的。我就在那無限的往古已自覺悟,悟了(物質不滅論要參看方曉得所謂)現在的樣子,因為要琢勵導引汝們較為方便而已。」所說無限的往古在《法華經》裡,「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等。」云──所以那時代,釋尊弟子們眼裡的莊嚴法相乃是最下的。

應身:是適應環境的一種表現。

報身:是絕對人格乃積久修鍊的成績(如來大用下再說)

法身:這就難得說明了,若用文學式來形容那些「無形而有形,不動而能動,默而有言,靜而不息」的話頭比較可以應用些。

這是真理的顯現(不是表現),在真理原無所謂相。不能目睹,雖然欲求得一視,卻又隨處都有,譬如,電燈乃真理的應用,真理的顯現就是光明。電燈與光明就真理的相。又如地球在吾人的感覺中,是永遠地靜止的;在天文學者的望遠鏡中又是不斷地迴轉著。所以動亦真理,靜亦真理,要強為分別就生出錯誤來。又如人體的構成原質中,有一種窒素,大氣的混合氣中亦有窒素,這同一的窒素有沒有連絡?若說有連絡,卻不能直接轉換交通;若說無連絡,〇耶裡的人身待其灰燼后不是化作煙縷歸入大氣中去嗎?所以說真理是不能用人們的知覺來認識來分別,不似幾何學定義那樣單純,可以判斷甲為甲、乙為乙。

這所謂如來法身遍滿在這三千大千界裡,人們須不可誤會。一切眾生皆為如來法身,不是包涵在一如來法身之中。凡有一切現象皆有真理存在,真理的狀態就是如來法身的相,一切現象無一非如來法身。

真理的力為無限大,我佛的法力亦無限大。所謂真理的力就是那有普徧性、無極限度的如來力,就是知慧,知慧所顯現的就是光明,此明(抽像的)在大千界裡為最大之力。

地球上的光明就是日為最大。這光明同時併有熱度,在物理學上雖分別為兩件,牠總同時併存,雖然若如電光石火僅僅在一瞬間閃爍,亦是不成什麼。要須有無限的存在力──永遠生命──。聽見天文學者的所說,地球亦終有破滅的一天。這不用奇怪,凡有生成就有死滅,這就是真理的顯現。世人以日出處為東方,日沒處為西方,但在北圜內總見終日在頭上轉,何處分別出東西。真理本無時間空間的制限,人生總不免死滅,生死同為假設不能常住,而真理卻是常住,所以真理的顯現──如來法身──是有無限大的威力,無限量的壽命,沒有過去未來現在。

二、眾生[编辑]

在梵音謂之薩埵,眾生不是適當的譯語,所以至玄奘三藏乃改譯為有情,在英人則譯為動物。有情比較恰當,這是指那有情感有靈性的一切生物的名詞。生物中的植物,動物中的下等動物是不包涵在這裡頭。

有情──眾生──與如來有何等關係?有謂如來亦在眾生範圍裡,有謂如來比眾生較高一級,這不過含義廣狹之差如已,但大多數的所說,謂須要分別,比較穩當,譬如人亦屬動物,但指一人而謂之汝乃動物,無有不怪其冒瀆者,所以眾生乃指如來以下未開覺悟的全般。前篇曾述過,如果就是具備有正徧知的知慧,無量壽的光明──就是真理的顯現。一切眾生若使之與真理合一,便是如來真理,具有普遍性,不論什麼物體之上,盡能顯現。但碍物各有私執易入迷途,若能把各自的執念棄卻,就能與真理合一。如真理顯現,猶其是世人的情念最偏執,又最易動搖,又最虛詭,所以往往真理就在目前,不能取以應用。因以顯現在人類,亦自有不能與真理合一的原因,為有外殼的肉體的累贅,世人一律是悲死樂生,不知生存自有期間,日日趨向死的一途,若以為死為可悲,就不當有此生,因為生來就已大誤,有生必死,本是真理,死終不能免掉的。世人又以生子為一大喜樂,因為有了兒子,自己的系統就不至斷絕,且又得靠以終老,這樣思想實大誤謬,物本無自始無完終。達爾文所說物種的起源,亦不能證明物的所自生,若基督的說物為神造,稍有科學知識的人,無不笑其慌謬,所以世人每以兒子為自己所自生,實一大迷妄,且以養育的事為一大恩惠,猶為罪過。世人又以長壽為幸福,實亦可笑,設若目失了明,耳失了聰,手足萎痺,腰脊勾曲,這樣又須活一、二百年,打算這時候講究死的方法,且沒有工夫?(注意:眼不能用其明,耳不用其聰的人,想想看。)諸如此類,世人一至十皆屬迷妄虛詭,但在如來的境地,一切則皆歸真實。

佛教本是指人迷途,開人覺悟的道理,其要義為一切皆空。所謂一切皆空不是說什麼都沒有,這不是一語就可說明。請就人身先為一講,世人每謂己實有身,這就是人世一切虛詭的根本。因為一切皆空,所以不許有什麼存在──在科學上有所謂元素為凡有一切的根本,由這原素為理學的或化學的結合,遂始生有一切種種,所以世間凡有一切,其本體就是元素。

世人總以這元素的結合狀態,謂就是吾身由生而死,死而化塵,皆謂實有。試一思之:人們一脫母胎,始就能吸乳,以后就取飲食以營養身體,長育軀殼,遂成就所謂人身。若一一細為分解,當有一部是牛豚禽魚所化,一部是米豆蔬菜所成,何處是人的所有?其所不同(的所在)只是結合狀態而已,本來物我皆同一本體的生成。所以在如來慧眼的所視,人的形骸本自無有,這就是空。

在今日科學所知的範圍內,一切物的分析的結果──本體就是元素(他日再有變化亦不可知),由這元素的暫時的假結合,世人每認為實有故墜入迷執而造作種種虛詭,其實本來皆空,信這一切皆空,就接近了真理,證諸一切而皆空,那就是佛陀。

尚有一層比較切要,不可不知,就是一切有生,同時有滅。生滅交互併存不能分離,唯本體──元素──為不生滅變化,其他種種只有時間長短的分別而已,若不生也就不滅,這不生不滅的本體謂之空,就是復返於元素的狀態,乃離了生滅相而進於常住之中。但此空的本體,復有化為種種形相的本能,一經變化就成為各種相,舉凡吾人所知沒有不具形相的物,所以凡人們感覺所能及的物,皆有生滅,盡要還元返於不生滅之空──本體。

尚有人謂物雖生滅,但有不生滅的靈魂。初聽之似有一部真實,試再思索就不能使人相信,試問將何以證明其不生滅,若謂靈魂不具形相,不是現代人的知覺所能感到,這便是空的本體已自證明,沒有所謂靈魂的存在。若通俗所說的靈魂,那是神經一種的作用,明明白白受著肉體的影響,依然是有生滅,那不具形相不可捉摸的物。在大乘佛教裡沒有這樣虛妄怪誕的說法。

以上是說物皆有生滅,但這滅不就是消失,只是與生對稱著而已。在這大千界裡,沒有一物會歸消失,只是變化而已,生滅就是指這變化,基本體亦永不生滅。所謂過去現在未來,亦非實有,只是次第相因,沒有斷絕世間一切,但由視覺所得似皆不生滅,這是因生滅的連續不斷映入虛詭人們的眼裡,所幻出一種的錯覺。

這篇略說眾生的形相,簡約地再說眾生就是偏執迷妄虛詭罪惡的身(表現);如來乃清真覺悟不生滅大知慧的本體(真理)。眾生乃不能離生滅變化,所以謂之無常。但其本體亦同如來一體,如來為不生滅變化,所以謂之常住,這就是空的真相。

眾生無常,如來常住。兩者在什麼所在同一合體,甚有玩味的價值。變化說是無常,人們無常始有變化。不變化就是常住,如來常住乃不變化,所以無常。就有變化至常住境地的可能。要以什麼方法變化或使之變化,這就是佛法的廣大處。

三、煩惱即菩提[编辑]

前所講的是覺悟的如來與沉迷的眾生的大概,但覺悟者永遠只自覺悟,沉迷者終久只在沉迷,兩不相關。說來有什麼用呢?所以不能不使沉迷者亦開覺悟,因此佛始現身來說法,欲把沉迷的眾生化作覺悟的如來,但這要一番化學的作用,此中很多妙趣卻是不容易明白了解。

以前亦曾道及世人生來皆屬虛詭,生的根本已就錯誤,人心的作用無一件能真實表現,雖真理明白正確,現在目前總不能感覺人心的偏私到這樣田地,不能把真理當做真理,那就難得使他覺悟了。雖然佛的說法以無限的知慧拔濟、以無量的光明普照,所以不問什麼樣的人,總能使他得到覺悟,證到如來,這就說生佛如一,亦即所謂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

菩提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是無上正徧知,亦可說是道。煩惱譬之身體就是疾病、煩累,譬之心情即是苦痛、憂傷,這兩字不可拘泥字面,是為一切罪惡的相,凡有沉迷過誤罪惡,盡是煩惱的種因。

這樣煩惱與菩提本來全然異趣,一面卻又可使相同合一,但是卻要一種變化,這變化不是物理的,須在精神上的化學的變化乃有功效。

這個虛詭的世人所擬就的善惡標準,那有真實的東西,所以他的結果也就不可靠了,因為本來是假設的,故事實就是這樣,不是故意要毀謗他。

請舉幾個例來說明凡所有國家不是把法律道德倫理來做善惡的標準嗎?試問這幾件不是人們的造作嗎?不是根本就是虛詭了嗎?在法朗士諷刺的好,她說法律本來是平等的,她是一律禁止富人和窮人夜間在公園椅子上睡覺及強奪他人的糧食,這就是法律上的平等。且刑法上的條例就是殺人罪為最重大,但有時候殺人竟然受賞,那最殘酷的殺人的戰鬥,卻是國家主動的,國家又是一切法則的根本,勿論交戰國的那一方,同樣的宣言著說是為著正義而開戰的,那末正義就是戰鬥嗎?簡單說就是殺人嗎?唉!這樣極大罪惡的殺人尚且不能憑信,其他的已不用說了。若至那餓死事少,失節事大;父要子死,子不死不孝,那簡直不是人說的話了。所以說世人所造作的善惡標準盡是虛詭的。善惡二字不過是一種假設,究竟善與惡根本是無多大的差異。(這一段還是莊子的所說趣味──竊釣者誅竊國者為諸候,候之門而仁義存焉?)善惡兩語是無有絕對意義的,像這樣說悟和迷不亦是一種假設嗎?但這個卻不是這樣,悟是指那真實的本體,不把牠框在一定的範圍內。真理是充滿在這空間,什麼人都可以領悟到;迷是指那非真理的一切錯誤,錯誤雖屬虛詭,為一種假設,但世上有那錯誤的事是真實的,所以迷的一字也就不是假設了。

於此不能不再申明的就是:凡有一切的本體皆是真實。所以迷的表現是幻想、是虛詭、是假設;迷的本體,亦是真實,故迷的表現自能歸到其真實的本體──證到如來。

《維摩經》云:「一切煩惱惡不善為如來種。」《涅槃經》云:「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與不善、無記為佛性。」無記為學術語,乃如飲食起居行動睡眠等,無善不善的行為,就是說人生的日常生活行為皆得為佛因,因為善惡是假設的,無有絕對的差別,不礙其為佛種。

佛說有所謂因果律,其實須說因緣果乃為合理,有因無緣未能遂得其果。譬如由粟種而生秧苗,在倉的粟不能隨便發芽,必須經過一番農人的勞力,浸水、播種、施肥、灌溉等工作乃始能茁芽發生。粟種就是因,秧苗是果,其中間的農人工作就是緣。

由這因緣所生的果,也不能脫離生滅的原則。轉一面說就是有變化有生滅的一切,盡由因緣所生。

再由這原則,便悟到生滅的本,死是一切皆空的。

迄今所述的煩惱,沉迷的眾生其所蘊蓄內心及所表現的外像皆屬虛詭,盡由著變化幻化的,所以不能固定,不能常住,因為這變幻連續地演下去,沒有間斷,所以就全盤考察起來,一見亦如常住一樣。例如吾們人類,就其個人的自己是不時有變幻生滅,但世界上的人類不見有間斷的時代變幻的痕跡,雖然這生滅變幻無常的各個本體,亦是一切皆空,就是為無上菩提,為不變幻、為常住,這是非因非果,不為因果律所範圍。那有生滅變幻的就是無常,因其本體為空,所以亦得到於常住之境。所謂非因非果,一面亦可說亦因亦果──凡有一切無常欲歸於皆空的本體,恐怕在變化的途中復墜入迷途,又且多一番工夫,須綜合而直觀之,其所由變化的狀態就是非因非果,也就是亦因亦果,因果是不能強為分拆,不能強為判斷。所謂一切諸法皆空。一切諸法常住就是佛教的第一義諦,即由此一切諸法以直探其本體。

以下就精神上的化學的變化方法,少為說明:

二乘
聞佛說而開覺悟的人----小乘(聞聲)
偶得因緣而自覺悟者----小乘(緣覺)

三乘
求道得道的人---------大乘(菩薩)

一乘
全知全能覺悟空的本體--大乘(佛)

以上所刊就是精神上的化學變化的方式及程序。何謂三乘,這乃是謂凡欲證菩提登極樂返其空的本體,必要經過一定的行程,這途程不是眾生凡俗的腳力所能行的,必藉仗佛法,用菩提的力,方能到那境界裡去,就是坐在佛法之上,故謂之乘。若有人問:「只藉仗大乘就可以了,要小乘何用?」須再一想,人的力量各有不同,身體虛弱的人坐在最大急行的汽車裡,鮮有不眩暈者,所以小乘亦自必要。人心多屬虛詭偏私,突然說以真理,必有以為妄誕的人。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3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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