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獲隱戶奏
外观
當州舊額戶一萬八千四百七,除貧窮死絕老幼單孤不支濟等外,堪差科戶八千二百五十七。臣到後團定戶稅,次簡責出所由隱藏不輸稅戶一萬六千七百。伏緣聖恩錄臣在道州微效,擢授大郡,令撫傷殘。臣昨尋舊案,詢問閭裏,承前徵稅,並無等第,又二十餘年,都不定戶,存亡孰察,貧富不均。臣不敢因循,設法團定,簡獲隱戶,數約萬餘。州縣雖不增徵科,所由已私自率斂,與其潛資於奸吏,豈若均助於疲人。臣請作此方圓,以救凋瘵,庶得下免偏苦,上不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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