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清華人的一封公開信 - 關於國立清華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合併事宜
這封信是我答應過在政府提出合併兩校計畫的細節較明確後,儘早寫給清華人,使其對於行政院、教育部、清華大學與交通大學在有關兩校合併的問題上,能有更全面的瞭解。在過去有很多報章沒有準確的報導─扭曲了對這些討論的過程、動機、當中已達成或仍未達成的共識、以及在校園中對本計畫支持或反對的程度。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副校長與我將會到各個學院,向各教職員解釋情況並回答他們的問題,我們也將在學務長與教務長安排下舉辦公聽會與學生會談。而這封信的目的是為這些會談提供背景資料,當事實都清楚呈現在清華的校園後,我希望你們每一位可以對這件事做出個人理性的決定,將來在校務會議對合併事宜做出辯論與投票時,把你們的看法轉達給你們的校務會議代表。
背景
[编辑]科技顧問會議(STAG),係由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博士主持,其功能為擬定國家工業和高等教育的科技政策,並向行政院提出建議,我與交大張校長皆為其中的成員。八年前,科技顧問會議曾建議台灣至少應建立一所世界級的大學。從那時候起,教育部推動了很多特別經費支助的計畫,來回應這個建議,其中包括卓越計劃,大學合併計劃,以及這個世界級大學的構思。當三年前清華要遴選新校長時,我在這樣的情況下被聘用了,我也常以幫助台灣成立最少一所高排名的研究型大學作為我在這裡的使命。
當時的一些危機成了這個構思的推動力量。在過去的二十年來,大學與學院的數目大幅增加,高等教育的學生人數也急速增加,現在全台灣共有一百六十所大學院校,它們都爭相要求公共資源。不幸的是,高等教育經費在過去二十年中,金額卻下降了。教育部對清大每一個學生提供的教育經費,從劉兆玄校長的高峰期到現在,差不多少了一半。在學生與教師的比例上,情況比較沒有那麼差,比率從過去的16 比1 到現在的19 比1。除了國立陽明大學外,清大生師比的情況相對其他學校已經算很好了。我們是一個重視研究的大學,清大的教師及研究人員非常努力的去爭取國科會研究經費,這些經費在他們的努力下不斷在增加,在未來幾年中,仍會繼續積極爭取。儘管如此,學校的發展使大學的基本設施和運作經費都變窮了,這是因為研究計畫經費中的管理費部分長期定在6%,而這數字與學校的實際支出,相對是太少了。其中學生的需求、新進教師的經費補助、貴重儀器的配合款、期刊和書籍、電訊與電腦、辦公室和實驗室空間、水電費、廢水處理等支出,全部都包含在此經費中。
在美國的大學中,每年與研究相關的維護費為全校使用中儀器設備費總值的5%到7%。對像清華這樣的研究大學,該項設備費總值可能是全校教師每年研究計畫所得經費的十倍,所以研究計畫中編列的管理費在美國通常是佔50%到70%。在台灣這種研究所需管理費與所編列管理費的不相稱,使得獲得計畫越多的學校整體變得越來越窮,把基本設施的維護和建設都忽略了。而其解決之道並非把研究水平降低,而是提高管理費的比例。我一直在科技顧問會議中主張提高管理費,而我很高興的向各位報告,國科會的管理費在未來兩年,會提高到15%。其實這仍是不足,不過是個很好的開始。
教育部面對大學院校因過份擴充造成的經濟與教育危機,便向科技顧問會議建議成立「高等教育宏觀規劃委員會」,由前中央大學校長劉兆漢主持。劉校長現在也是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中央、交大、清大及陽明四校)的總校長。去年,這個委員會主要作出了以下三點建議:
- 1. 在台灣的大學與院校應正式的分作四大類型:研究型大學、教學型大學、專業教育學院和社區學院。每個類別應有其個別管理委員會。
- 2. 應該將一些條例鬆綁,使各類型高等校院可以歸入同一套規定下,也允許每一個大學或學院可以更彈性的去達到其學術成就。
- 3. 政府應設立一特別的經費計劃,在十年內利用伍佰億,來提高台灣重點研究型大學的表現。
依我個人的意見,第三點的需求似乎大低了(該委員會在我還沒有到清華就已成立,我並非這個委員會的成員),「宏觀規劃委員會」雖然在緊迫的時間下作出以上的建議,但政府對委員會建議的反應比預期的好。教育部已把第一點作為正式的政策,這使得每一院校可以去認定自己的類別,成為未來在該類別爭取資源及達到所定目標的基本標準。立法院訂立有關大學法方案時,表明了關於第二點條例的放寬。而五年伍佰億的計畫,也有效的把第三點關於重點大學研究的特別經費倍增了。
在學術界中,有一些抱怨政府的方法太短視或在提出特別經費計劃中別有動機,但我有不一樣的看法。從我看來,政府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並在經濟和政治緊迫的情況下,盡力做到最好,去回應「學術與研究界中的最高代表」所作出的建議。因為政府預算的限制,計劃看來好像比較短視,是按年度與選舉週期而定。然而世界各地每一個政府的科學與教育政策,在這種情況下以學術界看起來都顯得短視。除了大幅增加高等教育校院的糊塗決定外,台灣政府是做得相當不錯了。現在兩難的問題是如何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解決這樣一個糊塗問題,而又令每一方面都感覺到被公平的對待。
政府的回應使得教育部有一連串的特別計劃,希望通過公開競爭,給大家公平的機會去申請這些額外資源,但是這些資源,最後仍是按能力與表現來分配。卓越計劃幫助了幾個相關研究群體的成立,但當中沒有以整個大學的能力作認定,也沒有處理相關的重要問題如:教師的聘請、進修以及留任,也沒有處理學術界衰退的架構及環境。同時因經費太少,對大學整合計劃僅作有限度的規劃,而且對直接的研究資助所專注的方向太狹窄;其實這一點我一直認為不應該由教育部資助,而應該是國科會資助,在公開激烈又公平的評審後,決定經費補助的對象。
很幸運的,台聯大的成功說服了教育部,使我們從大學整合計劃來的經費可以用作支持設施建設的事宜,例如整合以及改進我們圖書館的藏書,網路的設施,以及為校際研究中心在四個廣而重要的研究領域提供基礎經費。我們的努力,連續兩年來都從外審委員中,得到最高的評價,而台聯大現在亦在大學整合計劃中得到最多的經費支助。可是,為了把四所在實質上與文化上都有不可忽略差距的學校進行協調整合,成功的背後,我們付出的代價是龐大的努力與時間。在某個程度上,緊密的合作比合併困難,特別是當政府無法確定對前者的經費支持會如後者一般。
清大與交大的反應
[编辑]教育部在黃部長時期,設立了一個十年目標,要提升最少一所台灣的大學,成為世界前一百名之研究型大學。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將會有一筆特別的經費。黃部長在數個不同的場合澄清教育部不會視台聯大為一個實體,而有資格去得到這樣一筆經費,清大與交大也因為規模太小而不會得到這筆經費。他鼓勵清大與交大會談,使兩校走向一個較具規模的組織。為加強兩校合作,清大與交大定期舉行兩校間的合作會議,出席者包括兩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主任祕書,學務長,總務長,圖書館長,計算機與通訊中心主任等。我們鼓勵各學院,各系所以及研究單位去與同質性的單位會談,看兩校如何開始進行學術與研究之密切合作計劃。
教育部在杜部長的主持下,他又重申台聯大是不會在研究型大學的排名上,被視為一個單獨的實體。他曾要求清大與交大,為兩校如何在高等教育研究界合併成為一個具國際競爭力的大學,提交一份粗略的大綱。經過校務發展委員會的商議後,清大與交大為回應教育部的要求準備了一份構想書,大概描述了在第一個五年的時間表內,清大與交大如何方能合併,而在十年內達成世界前一百名,二十年內成為前五十名大學的目標。我們提交了一份週詳的五年預算,並大致地描述了我們其後之十五年逐漸增加的需要。在二十年後,我們希望每年學校的預算將會與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二OO三年的經費相同。我們所建議的內容都曾在校務發展委員會及行政會議中報告。
在我們的初步回應構想書中,表明了我們只是行政上對教育部的要求做一個假設的計劃與安排,要等到政府能夠達到我們的預算要求後,我們才會有真實的承諾。並且只有在兩校的校務會議都通過後,一個正式的計劃書才會被送出。我們相信,清大與交大對教育部所送出的初步回應構想書,會成為政府提出五年五佰億以促成一到三所世界級大學的好理由。在我們初步回應構想書送出以前,政府曾經有不同的討論,當中包括把一筆大的經費送給台大或平均地分配在台灣各高等校院中。我們的初步回應構想書,把大家的焦點都集中在使用這筆特別經費真正重要的動機上。換句話說,我們兩校更需要與政府對談去實行這計劃。在對談當中,兩校必須要有同樣的意見,而清大與交大的行政主管們將會做為我們 的代表承擔這責任。
在游院長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一日的談話中,提到的五年五佰億經費的計劃,其實是把焦點放在提升一到三個研究型大學晉身至世界級大學的水平。這計劃說明了卓越計畫以及大學整合計畫的不足。我個人的希望是政府能認定之前對這些計畫原先所定的目標及所付出的努力,而且找方法讓它們持續下去,或者以低一些的層次,去補助那五年伍佰億的新計畫。但無論結果如何,我都趨向於樂觀的相信政府,會本著好意與負責試著去討論並面對大專院校數目急遽增加所造成的問題。我個人也願意看見這個計劃只是長期努力的第一步,在當中一所或多所高度評價的研究行型大學會在台灣形成。在民主社會的政治管理環境下,我不認為有“任何政府”可以保證一個真實長期的行動過程,而這一連串的短程舉動可以達成的最終目標。我們所需要做的,是提高警覺並彈性地掌握高等教育這一艘船的航線在正確的方向上。在記者會上,游院長已公佈了五年伍佰億新台幣的目標和方法,我在參與推動台灣要在十到二十年內達到頂級研究型大學的目標時,我真心的認為這計劃是我在過往所參與的三年內最好的機會。
五年伍佰億新台幣的計劃
[编辑]游院長在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所發表的政策目標及方針上,包括三個主要目標:
- 1. 這個特別預算的分配,目的是要在一定的時間內,提升一所到三所高等教育學府達到世界級的水平。
- 2. 要符合連續五年每年三十億新台幣經費的資格,該大學需在研究與教學層面要有一定規模。
- 3. 要更有效率,並彈性的利用新資源,大學需同意把公職人員的雇用系統轉為“法人化”。
這三個目標在清大引發了很多的討論。當中所產生的焦慮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政策的詳情及第二與第三點的施行細節仍有待制定。在詳細情形及經費分配還未清楚以前,學校不願意有任何行動,而政府也拒絕在大學願意配合第二與第三點前就安排經費分配,結果只會造成一個僵局。這個僵局維持越久,對於從當中沒有從計劃中得益的學校,想要提出他們的聲音去改變行動方向就越是不利。如果那些將會從計劃中得益的學校,不去把握這個佔優勢的機會,或避開這些外加利益隨之而來的機會,我不認為我們能期待整個社會或當中所選到政府的代表,可以支持我們。要把議案發展到現在這個程度呈現在立法院等候通過,當中包含政治的渴望和勇氣。如果我們輕忽這個機會,去改變我們成為更好的高等學府,對大學、對我們社會、對台灣的未來將會是個可怕的結局。
清大與交大合併事宜
[编辑]游院長在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一日發表的條文中,第二條應用在清大與交大上,代表著有效的把兩校合併為一校。這不是一個新的主意,在我還沒來清華以前,這主意就在蘊釀了,但是從來沒有很嚴肅地被討論,是因為(1)合併的動機尚不能勝過種種障礙;(2)反對合併的聲浪在各種情況下都太強,遠超於對事件中立或偏向贊成的聲音。我相信情況在去年有戲劇性的改變,而兩校合併在五年伍佰億的贊助下,不單是一個好選擇,而它可能也是唯一的選擇。請容許在這裡 先提出一些大家關心問題。
- A. 為什麼要合併?合作不行嗎?
兩校的合作是任何兩所大學都能做的事情,例如:清大與世界各大學以及研究團體有四十多個合作的協議。政府不會因為清大與交大簽下另一個無論多大的合作協議,而從教育部分配給我們加倍的經費。台灣其他的校院,也不可能支持這樣的做法。從大學的觀點出發,要深深的合作而產生最大的利益需要一定程度的融合,包括在兩個校園、學院、系所及研究單位。合作需要兩個不同的意見去妥協,而合併後僅需要單方的同意即可,所以合作是會比合併來得困難。
- B. 為什麼不以清大跟交大的聲譽分別去向教育部申請更多的資源?
分別申請是清大與交大在過去近五十年來的做法,但過去十幾年來,並沒有太令人鼓舞的成功記錄。我們或許自以為是傑出的大學,應該從教育部得到特別的待遇。可是,在多元的討論中,這項要求常被其餘一百五十多所大學院校及其代表反對。一個卓越的系統,可以給予公平的機會─但因才能與表現而有不同的結果,這是一流研究型大學脫穎而出所必須,是不能由下而上的。卓越的系統只能從上而下,讓大家都能夠接受,因為有競爭性、卓越的高等教育以及研究校院,對整個社會是有益的。當清大與交大合併,便能夠有足夠的規模與資源去成為一個卓越的大學,這就是為什麼如果我們合併,政府會願意給我們更大的資源。
- C. 大型有什麼好處?
有爭議說清大或交大的模式,不應該像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而應該像麻省理工學院、普林斯頓大學或加州理工學院。我相信這建議是誤導的。原因有三:首先,麻省理工學院、普林斯頓大學或加州理工學院,他們全是富有的私立大學(比起哈佛大學來說還算是窮)。麻省理工學院有著跟清華很相像的輪廓,因為大家都有一萬名學生而專精在理工方面,但麻省理工幾乎有我們雙倍的教授人數(974 相對於540),每年的運作預算是我們的十三倍。普林斯頓大學的教授與學生比例為1 : 5.6,而每三名學生就有兩名職員。加州理工學院一個在理工方面有高度專精的大學,當中有三百九十位從事教學以及研究的教授,而只有二千六百六十六位學生,服務的職員則有2172 名。身為台灣一所公立大學,清華是沒有辦法冀望得到如麻省理工學院、普林斯頓大學或加州理工學院同樣的資源,以及如此低的師生比或者職員與師生比例。
在公立大學中,柏克萊無可否認是世界最好的,它們沒有醫學院但它們有一千四百七十五位全職教授,註冊學生的數目多達三萬三千名,它們的學生與教員比例相當於清大或交大。但柏克萊在每一個學門中均是清大或交大的三倍。它們每年的預算,每個學生或教授分配的是我們的四到五倍多,這些並不是不可能超越,但確是很難達到的優勢。
談到大學規模,重點在於教授的數目,而不是學生的數目。在美國沒有一所被認為是高品質的公立大學,是少於一千位教授,例如:密西根大學安亞柏校區,包括它們的醫學院就有三萬七千名學生及二千七百七十一位終身職或將會得終身職的教授;威斯康辛州大學麥迪遜校區有四萬一千五百名學生及二千零六十位教授;伊利諾州大學香檳校區有三萬九千名學生以及一千八百八十一位教授。相較之下,清大只有大約五百四十位教授,所有的系所都沒有達到一定程度的大小,教授在這種發展不足下,沒有足夠的相關領域同仁去討論研究問題,是一種損失;對學生來說,在他們的專業上,未能在各方面都提供週全的知識,又是另一種損失。清大與交大的合併,長期來說,是可以解決這個大小與領域的不足,使得學校的學生與教授數目有如加州大學聖地牙哥校區一般多。聖地牙哥校區是一個新興起的研究型大學,它正在成長,預期會發展到如柏克萊校區和洛杉磯 校區一般的大。
合併對教授與學生的另一個實質好處,是在有雙倍教授教導同樣的課程底下,每位教授要留在課堂上課的時間就減少了,這樣可以讓教授們有更多的時間在研究的工作上以及在教室的裡外、實驗室或工作室非正式的教導學生。這種非正式的學習經驗,對訓練研究生的獨立性跟創作性有非 常大的好處。
- D. 招聘、薪水、宿舍與工作環境
當我初來到清華的時候,我為教授遴聘、招生、教職員的薪水、教職員以及學生的宿舍及在清大裡面的工作環境,擬訂了改進計劃,前提是我們在五年內可以倍增我們的年度預算,大家可參閱以前的文件,在此不再贅述。當我在二OO二年初來清大出任校長時,我們的年度預算是三十億新台幣,如果我們把合併計畫每年三十億新台幣的一半分出來到清大,加上目前每年四十億的預算,我們二OO五年的年度經費將會有五十五億新台幣,換句話說,我們就可以在三年以內就達到我們五年的經費目標。如果清交兩校的校務會議通過合併計劃,清大校內各系所在未來五年計劃的 發展藍圖便可實現。
- E. 改名
無論公司行號或大學,合併中有一個令人煩惱的問題,就是如何為新的組織取一個名字。清華與交通的名字當中包含著密切的身份認同感,每當人提及兩校當中不同的傳統以及文化,都覺得這個是合併的障礙。我被質疑對這些的不同點缺乏敏感,因為我在清華校園的時間不長。首先讓我向有所懷疑的人聲明,我長期且意識清華這個名字的重要。我在一九四三年生於昆明,而並非在溫州或北京,是因為我父親也是清華大學的畢業生。在中日戰爭時期,與其他的教授搬到昆明,當時清華在那裡與北大及南開另組成西南聯大。一九四九年,我的家庭搬到美國,我父母的好友都是清大校友,我大學以及研究時期的指導教授林家翹教授也是畢業於清華大學。當我在一九六八年開始我的事業,我選擇了去石溪校區,部分也是因為在那裡的楊振寧教授,他也是一個清華校友。在一九七O年,我父親回來台灣,在這個校園當校長,我便對台灣這個校園有所認識。我個人參與在一九九O年台灣的科學發展當中,當時另一位柏克萊的同事也是清大的校友-李遠哲博士,回來台灣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長。當李院長出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主席,在二OO二年把我帶到現在的職位來。我一生中有六十多年與清華的連結,是我離開柏克萊而回到這個校園來的唯一原因。經過這些解釋後,我希望對我有批評的人,請不要再質疑我對清華缺乏認同感。
包括我在內,沒有人會希望清華這個名字消失。在所考慮的建議中,會完全保留清華與交通的名字,但是順序還沒有決定,而在所有關於合併的官方的討論中,我們都簡稱 “NXU”。當中的“X”是有待決定的未知,但我請所有教授、學生、校友及員工放心,“Tsing Hua”和”ChiaoTung”這兩個字或其縮寫“T”和“C”,一定是“X”的一部份。
合併以後的大學,將會融合清華及交通的文化和傳統,這樣也不是一件壞事。不是所有清華的傳統都是好的,也不是所有交大的傳統都是壞的,我們需要互相學習,當我們接納雙方比較好的而捨棄壞的部份,這個合併的大學會運作得更好。其實所謂的“清華的傳統及文化”也是一個混合體。理學院、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人文社會學院、科技管理學院、電資院、原科院、共同教育委員會等都不一樣,既然這些不同的學院在不同的校園,能夠相處得來,合併以後的各單位及研究組織一定會相處得來。有一天大家需要相處在同一個環境,這會迫使相關領域的人有更密切的交流,這應算是一種利益而不是對合併的阻礙。無可否認地,這會有短期的不方便,但與長期的利益相比,我個人不認為不同的文化及傳統,是一個“show-stopper”。成功的合併,就如成功的婚姻,需要信任與無私的精神,以對方成長為出發點。
從公務員到法人化職員
[编辑]在這件事情的討論當中,我所知道大家關心的有兩方面。第一,大家關心到放棄公務員的身份之後會危害到原有的退休金,那是大家當初被雇用時候所簽訂的,也因為這個原因加入在學校服務。游院長曾向張校長與我保證政府會繼續向清大和交大的員工履行過去的承諾,只有在轉為法人化以後的新聘人員,才會受新的退休制度所影響。清大與交大會就這件事邀請行政院研考會葉主委來向大家做一個簡報,來解釋情況並回答所有員工這方面法律以及行政的問題。
只要有法令約束去確定原有承諾的履行,我個人贊成轉成到法人化有兩個原因。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我相信這會給大學所需的自由度去追求它們自己的學術目標,如果有人想擁有如劉兆漢總校長的報告第二點所說鬆綁的條例想法,他一定要準備去承擔一定風險。第二,我個人相信退休制度的重整,是面對經濟發展的必須行動,當醫療制度的改善,出生人口的下降,會造成人口系統性的老化。
普遍來說,每個月的退休金是從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學生,和還未出生的下一代來支應。未來愈來愈少人會為了現在正在工作或接近退休的人支付他們的退休金而努力工作。如果任何政府不正視這個問題,而把這個不能承受的債務負擔放在年輕一代身上,就太不負責任了。學術界現在正有一個機會在這方面來為這個社會建立一個無私的榜樣。
大家所關心轉成法人化後的第二個問題是,政府是否會最終放棄支持公立大學,這裡基本的問題就是缺乏信任。在一個民主的社會裡,政府需要得到被管理者的支持和認可,政府官員如果濫用了這種信任,在投票箱裡頭,總是有一個資源,沒有人比政府官員對這資源更敏感。所以只要我們做得好,以及教授與研究學者不斷地向大眾告知我們的成就與需要,我們不需要害怕政府會放棄它對高等教育與研究的責任。這可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不能一次達成,是因為我們的支票與收支平衡一定要在一個正確的位置上,以保持我們對社會的承諾。
過去總是有一個幻想,在學術界能夠或應該從政府或社會得到永久的保證,高等教育以及研究會得到永遠不變程度的資金。這爭議一直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條例下發生,我們所應該希望的,是在數年以內能夠維持一定的穩定來實行長期的計劃。在這過程當中所需要的是一個從社會及政府而來的一個基本承諾,只要高等教育與研究不斷地提供經濟、醫學、國家安全、環境、文化與知識利益,會不斷地得到相當經費的支持。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所提供的五年承諾,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只要政府明白它們需要一些方法來繼續支持我們即可。而我們的目標是要達到在台灣建立一所世界級研究型大學。能夠達到這樣目標的列車,第一個車廂是從五年伍佰億這個計劃開始。對清大而言,是我們要選擇這個難得的機會跳上這部列車,或是在這個令台灣高等教育研究界振奮的機會過去後而被遺棄。其它一百五十多所台灣的大學都很希望得到我們今天的機會,我由衷地希望,我們會以該有的感謝與熱情來接受這個機會與責任。
接下來要怎麼做
[编辑]正如我已經講過的,十一月第一週我將和副校長一起去各學院座談,回答對此感興趣教職員們的問題。我們也將在學務長及教務長安排下舉辦公聽會與有興趣的學生們會面。
下一階段會在清華和交通大學校園的校務會議通過備忘錄,這是我們準備提交教育部一個關於兩校合併事宜的里程計劃表。我們已要求教育部給我們一個關於經費承諾、其短程計劃草稿、以及政府所認定法人化的詳細內容。當政府和兩個學校都簽署好備忘錄後,我們會設立董事會,為大學作一整合的管理與運作系統,為合併的學校選出一位校長,進而正式轉換成為一所大學。過程當中,需要有適當的指導小組去協調這個工作。未來兩大學合併的意願書將送到兩校的校務會議確認。當意願書通過後,而教育部也接納了申請,經費便會確定下來。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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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中華民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因此,公務人員包括公立大學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