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齋先生遺稿/卷二
日錄鈔
[编辑]戊戌九月二十七日。無聊中。閱虛菴詩。頗似古人風格。非如叔季人物。恨不及同時。以吐出方寸。然黃卷中。如見其人。亦我一知己。
十一月十九日。在鷲棲寺。半夜讀罷。茫然有思。忽彈琴以破懷。遂占小絶。書琴背。
己亥六月初三日。以妖僧事上疏。至初九日連疏。未允。謁聖空館。嗚呼。聖明之世。有如此大變。豈國家之福而士林之幸乎。十三日。有儒生數輩。自擅就館。傳敎兩宗外。無遺撤毁云。而實非撤之也。七月二十七日。寓檜巖寺。鄭士淸,金沖雲先我到。二十八日。寓東上室。與士淸論古今事迹及平生處身之道。頗類古人。多有不及處。余甚佳之。又謂淸曰。人以狂狷目公。答曰。豈敢當。但規模不可狹窄。以故持身不甚檢束。然一生所志。不敢斯須不飭耳。余曰。制其外。所以養其中也。
閏七月十四日。在檜巖寺。偶見僧徒弈者。自不知留心也。物之動人心如此。古人云。志不定。氣能奪。信矣。又有義敬者。能道金時習爲人。
十一月二十八日。敬夫見余佩觿曰。此不須也。余曰。此衰世之言也。何必拘俗。敬夫笑而不答。〈疑卽金欽〉
庚子二月。家君赴京。陪往松都。遂溯花潭。訪處士徐敬德。數間草屋。構在林下。其精舍也。余以爲必未認姓名。將記之以作紹价事。請筆則謂余速入速入。相與再拜。迎坐于室。卽書一絶以示之。吟了有喜色。某曰。走有志學問。未知向方。願得指南。今將有年。聞公篤學力行。優入高明之域。思欲承誨。以開平生之惑。尙未能也。今日得接辭。可償宿計也。曰。余有此名者虛也。君求道之志則實也。敢不竭素蘊。某問先天後天理氣體用終始之理。辨析詳明。有如破竹。又問處身立心之要。皆某所未歷到識了處。某欲間其志。仍問曰。士生天地間。不偶然。致身澤民。分內事也。古君子有以宇宙綱常爲已任者。斯豈非得其道不敢獨善而然耶。或有懷寶遯世。隱居而不仕者。無乃不可乎。曰。士之出處非一。或其道可行。而時不可也。則抱道而無悶者有之。或民雖可以新。而其德未新。則揣分而自處者有之。或明君在上。可試所學。而自放山林。從古所好者有之。或其德未盡新。而生民失所。不可坐視。則不得已有爲於世者亦有之。某曰。然則公必居一於此。願聞之。莞爾良久。乃曰。平生只讀聖賢書。不習時尙擧業。再不利於有司。年至知命。久隔城市。志已在此。無敢望。無敢望。其容貌高古。衣冠嚴偉。已爲山野間老翁。眞隱君子也。別余賞花潭。所謂別區佳地也。嘯詠徘佪。揖而退。
二十六日。謹詣穆淸殿。到梨峴橋。橋卽鄭烏川効節處。東行三里。乃我太祖舊邸。有影殿。初意以爲鼎湖百年。見天顔於彷彿。幸也。更思之。禮。人臣必齋沐。然後見君。況容中衣服。又甚陋汚者乎。玆未果。北抵成均館。謁望像。請得禮服於儒生。儒生曰。雖常服何害。再三强之。乃取來。於是衣團領。冠頭巾。請庭進退。皆四拜。儒生殊怪之。南抵圃隱舊居。有新碑。乃先生外雲孫李壽童所建。余再拜。傍人甚怪之。
四月二十八日。在龍門寺。抄書小學。有老衲曰。自剃髮。閱書生多矣。獨公危坐夜不眠。曉起盥櫛。終夕靜坐一室。默不言。何哉。余笑曰。非敢爲異事也。五月二十六日。與國善往見閔公景說。移時論討平生心事。其氣像。溫溫如玉潤。栗栗如山立。揖退還家。心欣然若有得。
六月十五日。李相彦迪公爲文廟獻官。視其容上。從容中禮。斯人君子也。
八月初二日。將奉迓家君。向松京。
初六日。早向花潭先生家。家在槖駝橋邊。僅蔽風雨。引坐柳陰。敍寒暄。某欲學河圖洛書,太極圖。請公勿辭。曰。可矣。蹔討中正二字。適以釋奠事。講明論說。不能悉也。公曰。初八日夕。可從容說話。日暮。抵安和寺。古壁間見虛庵題名。壬子仲冬也。墨迹不甚爲風磨雨洗。豈虛庵逃空虛餐煙霞。倘佯山水。猶在人世耶。未可知也。
初九日。花潭先生至余舍。遂學河圖洛書太極圖及正蒙二篇。吐盡平生所抱。相與長嘆。先生曰。生長山林。不得與同志者論討。足下去春來問。心甚自負。今又磨切如此。不意足下眞我友也。但相住不近。不得每每相見。以是爲恨耳。然古人千里之交。有所不憚云云。
十二日。謁花潭先生。先生以爲家無坐話地。近有東庠甚寥閴。余隨後至。學正蒙。自天道至大心篇。先生曰。此張子發洩神妙處。非初學能悟得也。吾所說。皆文字上糟粕。若喫緊地。則須精思自得。余曰。金相慕齋薦先生。若官之則處之何居。曰。揣分量力。雖小官不堪任。幸蒙擢。姑拜命。若不敢當。亦可退也。蓋自謙也。日暮。欲留侍。先生固止曰。明日向花潭。不得與足下再奉。遂拜別。
九月初九日。與國善〈許忠吉〉佩酒到寡悔〈盧守愼〉家。相與訪愚翁〈李希顔〉共酌。又往見韓永叔。〈脩〉永叔蓋諱其學。欲避禍者。佯發雜談。余曰。知君面雖久。然心則未也。因寡悔聞之。欲吐卑抱來。
十月二十八日。有破琴。余緝理彈之。有悠然之思。聘家前有江。江有枕流亭。俯可唾。與金博膾魚。
十二月初三日。寄書于休曰。合二姓之好。承祖宗之嗣。百年契闊。蒼天素定。父母安穩。兄弟無恙。人間至樂。莫大於此。此地距京。不過百里。往來何難。勿傷懷也。又有一言。須勤學問。學問無他。▣四書精究。毋泛覽雜書。以費歲月云。
十二月初四。早發。過安平驛。踰小峴。家君指路上遺址曰。此我先祖莊襄公舊居也。後孫某不能守。今爲他人有。豈不悽然乎。頹墻欹礎。尙在田畝間。夕宿淸心樓。水景可玩。
辛丑正月朔日。往見閔公。留宿夜話。因問趙先生操心行已。公之言曰。先生居家律已。不愧古人。爲學篤實。危坐積熟。衣冠必端正。自朝而暮。自初昏而三更。一几然不動。淸曉。早起盥櫛。雖夏熱短宵。不少變。想其學問。不及程朱亦不遠。但設施粗試。遽至不幸。當時之事。可忍言哉。〈按本錄。時在驪州。恐是閔筌。〉
二月初九日。往叩寡悔之門。不遇。又訪敬夫。敬夫。君子人。窮不能自存。家在城東山下。僅蔽風雨。天何忍困斯人也。
十二日。與應休同舟。適江月流影。夜景可樂。呼僮彈琴酌酒。以助興味。遂作歌以歌之。休亦和之。
四月初一日。在館洞。朴希正民獻來訪曰。徐生員使余作友於足下。聞公有志。每欲與交。只緣長在於城西莊。未卽耳。且曰。去冬。陪徐先生講學。或問大學。先生曰。理存文字上。都是這古人末稍。緊要也是在心得底。是夕。過盧寡悔。引入文房。語指小閣子曰。此自擊香盤。古人。雖夜。不忘用力。致思慮專精。余本昏惰。欲助自警工夫云。善哉斯人也。夜氣淸明之時。物欲未接之際。夜以繼日。以致其功。則其所就。烏可量乎。
初二日。讀大學。家人曰。君必冠帶服直領。有何可尊者耶。余曰。上則天臨赫。下則地載余身。幽則鬼神有監。明則人必可敬。雖獨處。我亦人也。況與君對居則君可敬。讀聖賢書則遺訓可敬。是以如此耳。
十八日。寡悔,元叔〈康惟善〉自泮來訪。應休〈公弟仁祉〉謂我曰。去初八日。主上己卯人收職牒者杪啓事傳敎矣。余曰。趙先生光祖,金先生〈淨〉,奇先生〈遵〉,金先生〈湜〉。可在其中。休曰。慕齋以一樣底人。獨蒙聖恩從仕。無顔色矣。曰。日者。聞慕齋白上曰。臣以己卯同罪人。濫被上恩。趙,金奇冤。可以洩矣。上曰。此人身犯重罪。不可赦也。
五月二十日。金相正國卒。是日。具素食。家人問其故。曰。古人。爲師三年。朋友緦。余於金相。雖非師友之分。然斯文君子儒也。何論恩分之有無哉。且聞日者。主上傳曰。比來貪墨成風。利祿熏心。事君之日長。事親之日短矣。居無何。李相彦迪以歸養致仕而去。國運否泰。可占。
二十九日。送書于敬夫曰。承珍重敎誨。且感。如僕孤陋。與世多病。非君受藥。孰醫之耶。士生天地。出處行藏。何如此難哉。言之可堪。嗚呼。
六月初六日。寡悔自泮來見曰。自古忌才之禍。等人爭名故小。嫉善之禍。衆人皆毁故大。余曰。儒者苟志學聖賢。雖動容周旋。當以右人爲準。若畏人非笑。怯於爲善。終必爲無狀人。君未達夫子危行言遜之語乎。
初十日。訪國善。國善曰。吾輩說某是某非。便成論議人物。不是。須對其友。說某事是某事非。則於責善亦得。余曰。然。國善且曰。設有人所謂賢者。吾初不知其人所懷。妄吐心事。幸彼與吾異好。則必以此害吾。余曰。見善人未嘗急合。古人有戒矣。
七月十四日。寡悔永叔來訪。悔曰。世有能自修。而不肯做治人。安足貴。余曰。修已。將以治人也。齊治平。當擧而措之耳。但齊家。在吾處之。若治平則不可自我擅爲之。必與君上交濟。然後可矣。然苟存心於愛物。見在隨分限。各有設施。大小則不同矣。叔曰。金慕齋有事多執拗。其固執之心。用於善則可。誤用以失則不可。余曰。爲國竭誠。當官盡職。雖求之古人。不易多得。
十五日。往泮。大司成。卽宋相獜壽也。善居喪。一從家禮。爲人慈祥好善。聞爲師表。人可之。
八月十六日。國善繼母弟呂巖爾瞻氏來見。年纔弱冠。聰睿多聞好學有志人也。
十一月二十五日。在龍門寺。祖遇云。嘗見寒暄堂于貞陵寺。雖夜。必正衣冠。直躬危坐云。
壬寅正月初九日。金相慕齋謂家君曰。君之子某有志學問。頗有操行。而俗流甚嫉之云。聞來甚愧。過情之譽。中心忸怩。不已不已。
十六日夕。寡悔致遠〈權德輿〉來訪。相與討心經。至夜三更而罷。
二十三日。國善曰。去十二月間。慕齋於經筵啓曰。趙某光祖。可給職牒。以明示士林。上命三公議。皆不可。余曰。去四月又啓。不允。今亦再啓。於比益見其爲國之心也。
二十四日。往泮。諸生方有議。問之則前於宋相某爲大司成時。有一二儒生。於函文之間。至於義理之論。則非徒不肯聽講。或誹謗指笑。諫院以此箚啓。而諸生將摘發其人。以治罰云。
二月初一日。與國善寡悔。講質心經。夜已中矣。
四月二十四日。以應休結核症。問藥于金侯就成。發程明日。先以書投之曰。昔在都下。欽想令聞。欲就門下。以質卑抱者有年矣。今幸來在近境。庶得以遂素志。私自多幸。某之此行。非但求療身疾。實欲授除心疾之方也。俄至其居。公出迎門外。引入少選。以遇仙無比丸命之。公乃松堂朴先生英之高弟也。傳其醫學與心學。而累屈科業。則亦將以濟民夭札。少施一分之惠者也。又問爲學之方。所言皆以做功於上達處爲主。嘗聞松堂以此誨人。而且聞此公之語。果一樣矣。午後。往金爲山下。吊慰元叔之幕。穩晤而退。
五月二十五日。草溪居李愚翁。自京到洛陽驛投問。余卽馳見敍阻。翁有大志。有操行。李相彦迪爲吏判。薦爲獄參奉。翁是己卯人希閔公之弟也。
六月初九日。到龍湫。萬丈飛流。聲震山岳。愛其幽寂。令僮奴吹笛。余亦作歌以歌之。
初十日。到金灘。向李戚丈延慶宅。拜話頗穩。公乃己卯薦科爲校理。年前。以掌苑召而不起。
十六日。寡悔來訪曰。程,朱子有大功德於斯文。而廟貌位次。反在於漢唐諸子之下。豈非一大欠乎。玆欲上疏。升入殿內。當五聖之下。議已定矣。余曰。非天子。不議禮。不制度。明載於古訓。玆亦禮樂中事也。今不可爲之。如有王者作。則必先定此事矣。八月二十八日。寓石泉庵。有老僧道圓。尙州人也。問先輩金公允宗事。能言之。公乃金相湜之高弟也。以故。亦預於己卯之禍。竄北方。因死焉。初。公聞禍起。來在北丈寺。一日於中夜。避入俗離山。大軍迹而至。卒被挐云。且奴僕泣而進食。公曰。我以將死者不泣。汝何泣爲。遂從容盡食。略不畏怯云。必非流俗中人物也。
九月初三日。在石泉。或問養心在呼吸乎。余曰。呼吸平。則心亦中正。中正則靜。靜且不可無物。
十月初一日。留應休聘家汝呑里。與李侯允文敍話。侯蓋中原一處士。自少不喜利名。中年。與李貳相耔,金同知世弼,李校理延慶諸公。從遊焉。有客來云。李公畬捐世。一坐皆驚悼。余曰。斯人亡矣。豈國之福也。
初五日。將迓聘母。行于前路。余發行。適與李校理邂逅。披草坐。且問且質。接語移時。更勉之曰。處世須自愼重。勿近分外之謗云。
十九日。吊權致遠母喪。余雖非升堂拜者。遠也實非流俗交。故入拜而不酹。又執遠手。伸慰禮而出。
二十九日。仍友得主上敎東宮戒身箴。又朱溪君奏稿。盥手跪讀。書一通以藏之。
癸卯正月初一日。在家聞再從弟崔士純遭母喪。至其家哭之。共辦喪事。初意悶時俗祭服之誤制。欲以家禮尺數。準以敎之。及至則有人已裁裂。自悔奈何。雖欲改爲。窮喪不可改備。未果也。姑論俗制之誤者。度數不用禮文一也。裁制不正方二也。帶下一尺不制三也。袂口下一尺不縫四也。辟領不用袷五也。
初四日。應休自外至曰。金慕齋今日酉時捐館云。余駭然曰。命矣夫。斯人之生死。天也。國運之盛衰。斯文之興喪。必有所寓於其間也。以國家爲已任。至死乃已。國家或有負於先生。先生無愧於國家。所謂古人之流歟。頃聞於國善曰。先生去月間。疾少間。强疾作中朝慰表。自此前症復發。因致不救云。其勤於國事。類如此。連日具素食。慟之也。
初六日。夜三更。東宮失火。火氣熏天。救之無術。小民私竊驚懼也。是日朝。聞儲聖使人下問于金相家曰。入棺何時云云。其間必有所在。而適有火變。未究其命云。
初七日。聞儲聖白于主上曰。臣於金某。別有師義。欲以師禮躬吊其喪。上下其議。三公不可。故止之云。
二十五日。在檜岩寺。與老衲四玄語。玄曰。金寒暄昔年來訪。一上人芒鞋微服。若下人然。其上人出揖。先生曰。道無儒釋。目擊道存。怎生做揖摸樣恁地耶。因從容敍話還歸云。
二月二十三日。往豐壤。奉李府君和茂神主。代盡當埋。而家禮只曰埋于墓側。不明示其左右定處。某濫以臆意。埋于墓右旁少許也。
四月二十三日。往禹君益之彦謙家。取兩簇而來。其一。卽朴先生松堂抄輯先賢格言。嘗指敎後學者也。其一。卽金先生寒暄堂標古人的實之訓語。補以平生所嘗踐履之次第。爲初學用力之終始者也。伏讀欽慕。仍傳書一通以藏之。嘗恨不得生乎兩先生之時。以承親炙之恩。而今蒙遺訓於四十年十餘年之後。豈不大幸哉。在余自勉耳。但慢愚之質。摧頹已甚。不能勇進。是可罪也。苟能勉强。有爲者亦若是。豈欺余哉。
二十四日。許太輝曄送書。責我不數數相問講磨也。
五月初六日。太輝將之江東。求別章。以長律一首贐之。輝之別我。以所聞於花潭先生數語爲贈也七月初二日。在三陟府。府居生員鄭斗亨之子鳳。以童蒙到府。余贈言曰。自余來關東。遠離濟輩。獨處無聊中。鄭君天章賢胤。偶見之。其容貌辭氣。甚可愛也。昔寒暄堂嘗見於佔畢齋先生。先生授以小學一部曰。光風霽月。都在此中。余敬誦此言。欲以傳於人久矣。敢述其意以贈焉。
十一月二十八日夕。國善來訪曰。日者。泮中東西下齋。今方以齒坐。余曰。誰倡之。曰。有一年少嶺南人也。一日。感慨尙古人之風。謂同儕曰。首善之地。長幼無序。何哉。自今日可以年序坐。於是多有應者。然或有不肯者。故稟定于大司成。已許之矣。又曰。諸上舍亦可此事。將告于君。於君意何如。余曰。此甚美事。不可止之。其如時俗不好古何。凡事之之定。必出於在上者。然後能行矣。今之堂長掌議。皆是庸庸疾善之徒。而吾輩非其任。如何如何。況君與我。自顧其身。名節雖愧於古人。而衆方以已卯後學。目而斥之。切不可下手矣。徒駭俗見。反生士林之變矣。古人云。思不出其位。君未達乎。後聞寡悔之言亦同。余意作俑者裵紳,李濟臣云。裵立志篤實。善屬文。李確實底人也。
十一月初九日。往泮。適以齒坐。中外紛紜。有頑鈍無恥者七八人。方食堂時大呼曰。妾子裵紳。速出速出。稍有知識者。亦同然和之。余甚憤。排羣議而折之曰。裵乃南中士也。君等居非一邑。何由知其爲庶孼。而敢惡言也如此乎。衆皆瞿然。裵欲求正於正錄。而詆訾自弭。
十八日。訪奇可久大恒曰。先斯文日記欲見耳。曰。皆散失。只有戊寅己卯錄云。仍借之。敬閱再三也。
二十一日。裵君紳,梁上舍公爕。來見闌話。裵性敏而好古。梁雖非沈潛性理之學者。好善出誠。能詩文。性跌宕。非流俗氣宇也。余愛之。
二十六日。李濟臣來見曰。昨日大司成李浚慶,司成宋世珩。皆以齒坐爲是。知事成世昌獨非之曰。孔門亦有齒坐乎云云。余曰。成之言。何哉。四子言志。曾點最後對。朱子曰。以齒則點當次對。此非孔門尙齒乎。若言駭世驚俗則可。擧孔門之說。則未必是。成位在宰相。所言如此。可知也已。
甲辰正月初十日。太輝拔簡。其略曰。紛紛出入。了無所得。豈不可懼哉。鄙意各自篤脩。使一心愈益精明。或有會遇。不發於言。而發之以心。相觀相感。自至於默然之中。不徒爲見面目而已。可也。醒齋某白。
十二日。與國善共詰申泰仁潛。適車馬塡門。不果投謁。謂國善曰。凡欲見先進者。爲有所就正也。觀感也。等於此公。同生一時。蓋不可不見耳。再來未利。是亦命耶。善曰。彼衆客雲集者。豈非有才氣故也。曰。有德之人。則想不至如此也。
二十三日。太輝問余曰。齋號。昔以敬字。今改以恥字。何也。曰點檢從前歲月。了無一得。年至三十。驚悚罔措。將恐未免爲流俗人。以故易之。庶有所勉焉。輝又曰。去夏。覺動靜二字。不靜而動動必妄矣。不動而靜。靜必昏矣。君以爲何如云。
二十七日。國善訪我云。家君昨日。入參朝講。白上曰。近來禮讓掃地。五倫不明。綱常之變。相繼而起。實爲寒心。願上端本澄源。思所以救之。莫若興學校。以正士習。日者。泮中儒士。以齒爲坐。師長或止之。此等弊。主上不可不知也。大司憲閔齊仁啓曰。司諫許伯琦之言。非矣。儒生只可以治心爲務。外貌不必修也。向者趙光祖。篤實儒也。內外如一。所學醇正。其餘皆矯飾而已。司諫又白曰。大憲閔之言。甚不可。大抵學者。自灑掃應對上推去。以至於窮正修治。莫非當然之職分。故內外交相養。不可徒務內而廢外也云云。余聞之一吁也。是夜。與善講大學。
二月十六日。梁公爕,安汝佩來訪。元叔尾至。叔余友也。其居喪。一從家禮。情則過中。三年一不脫衰絰。躬執饌物。余常敬之。謂叔曰。大學。自首大文。至則近道矣。知上功效底意思多。行底意思少。至古之欲明明德。方說行上工夫。至善章沒世不忘云者。言前王雖沒。而後王後民。慕其德而不忘也。九章父子兄弟足法云者。言父子兄弟之間。能盡其道。足以爲法於民。而民法之也。十章殷之未喪師註。能存此心云者。乃指難保之心也。叔然之。
三月二十九日。聞副提學宋公世珩。於頃者啓曰。士習不美。儒生固可責。然其本在於上之人不明示好惡耳。日者。館中欲爲齒序。而師長或止之。甚不可。仍白己卯之人。皆無他意。唯知一心侚國。而趙光祖尤篤實自然底人物。而爲奸壬所陷。至今未得昭雪。士林卑汚。實由於此。又盛贊趙先生道德。其臨刑一絶。字字解釋曰。此趙某臨絶之詩也。若非從容就死之人。能若是乎云云。不圖此人有此諫也。
五月初六日。自驪向京。遂訪永叔于斗尾峽精舍。相與邂逅。做談夜深。叔彈琴數曲。余歌以和之。叔曰此我先世墳塋之地。以構此廬。名曰永慕堂。一以爲平生遣懷之地。一以爲祭時齋居之所也云。
十六日。有友云。比者。下求言之敎。甚懇惻。非例求之比。余謂前月泮中。以趙先生事。將上疏。而吾等不肯者。良以出位爲嫌。今此敎適下。幾不可失也。但堂長執綱。率多怯禍福者。誰能從我者乎。西齋掌議洪碩福。可人也。卽就聞其言。則亦不能先倡者。然可與同事者也。洪字叔亨。其兄舜福。己卯名儒也。臨刑。以顧菴命題主云。李正甫。稍有志節者。金祥甫。亦同志者。皆欲共我擧事云。可喜可喜。
二十八日。往泮。諸君持一疏。令余看之。答以可用。遂定之。乃韓上舍智源製也。夕寡悔來。語余及國善曰。疏事甚不合。何不知人閭有可愧可憂事乎。余曰。雖無君言。豈不知之。但乘殿下求言之秋。特欲達草茅所懷而已。
二十九日。詣闕下拜疏。批答曰。不允之意。已於玉堂兩司言之矣。爾等豈不知之乎。光祖猶不可給。況淨遵亡命乎云云。諸君欲再疏。余以爲一斯可矣。非如諫官期於必得之例也。固止之。
六月初四日。有一友謂余云。掌務官曰。洪某每於食堂。何以後於人乎。蓋譏之也。余曰。古之君子。不以人議而易其所守。況余非有意於徐步。自少習性如此。雖欲速行。難卒改。柰何柰何。
初九日。國善云。去月君在驪江時。銓曹除花潭厚陵參奉。而呈病狀不起。何如。余曰。其意必有所自處矣。善曰。以古人出處論。則亦有不自輕進者。不知花潭人品幾麼地耶。余曰。昔在庚子年間。嘗得見之。然無識人之鑒。未詳模捉也。大槪其學。初不自卑近踐履。而向做上地達去。他苦心極思。積力累年。知識開透。故說理精通。尤善於易。他氣質沈靜而粹美也。太輝亦云云。
十三日夕。往訪寡悔。月下談懷。意思甚好。余問向者終南守。何如人也。悔曰。嘗聞於校理公。蓋善箴儕輩過失者也。趙先生一日。執聘翁手流涕曰。自終南死後。未聞過失爲恨。聘翁曰。公別無病痛。恐器量不寬弘也。先生曰。正中我病。悔傳說云云。余又曰。嘗見奇斯文遵氏日錄中。有云終南守爲人。嘗慕金先生宏弼者。則必非尋常人物也。悔問余曰。朝廷授職。去就之際。如何。答曰。侍從及諫官。一言一色。皆有進退。吾心卽安矣。他職亦然。且一身出處。不可輕議。悔然之。
二十五日。有尹上舍澍來話。氣質穎悟耿介。可許交。
二十九日。奇可久來見曰。凡氣質純美者。不可易得。金應霖。可人也。余曰。亦嘗知之。夕。尹景霖至。問心經數處。余以所聞於儕輩者答之。康元卿景善。亦來見。卿雖未及元叔。亦善持喪者。余敬友之。
七月十八日。韓胤明,李特立兩君來見。請授孟子。余驚謝曰。僉君不聞古訓乎。遜友視志。內而不出此正我輩所當勉也。我何有所得而授於人乎。其後。兩君又請學論語。甚懇至。余曰。君等之誠。可嘉。但余無實見得。如何如何。只可從遊切磋則幸以所聞所見告之。
十九日。奇可久來見。語及六臣傳曰。朴彭年忠誠出於天性。當天順皇帝陷虜時。朴不宿正寢。常籍草薦于戶外。人或問之。朴曰。天王在虜手。天下遑遑。我雖陪臣。不忍安心故耳。聞帝還。乃復寢。嘗聞于外公坡城君云。
二十七日。從弟李龜壽云。姜檢閱順之。當書領相尹殷輔卒于史冊。難其議。欲問于兄。兄何以處之。余曰。人各有分有任。豈假人而議人耶。順之若非史官。泛然論難。則余何以不直答耶。
八月初二日。往訪太輝。同宿討論。輝云。去六月念間。侍徐先生于花潭。先生云。年來。多閱志學之人。然可與進步者。唯洪某而已。盍相與勉旃云。余曰。先生此言。特褒奬之也。敢不自勉焉。朝有閔純,郭屹兩年少來見。皆有志問學。亦皆學琴者。余相與彈數曲。向夕還家。閔嘗學于花潭云。
三十日。金慶老禧年,盧子膺禛來訪。盧居咸陽。欲見冬矣。今聞其言。所造堅深。所見精的。年雖少。眞老友也。在僻朴。所得如此。余輩難及之資也。
九月二十一日。國善云。往見具參議壽聃。云。學者不必出訪朋伴。杜門讀書。自有所得。又可以避禍。余曰。不然。自天子至虞人。未有不須友以成者。杜門求志則可矣。不訪友一言。不無病痛。且處世之道。自有善處之義況禍福在彼。死生在大。雖杜門何益。善曰。然。
二十五日。與國善,元卿,渾仲。約遊三角山。踰釋迦峴。宿中興寺。尹長源亦預焉。次日。擕諸君上白雲臺。長吟歸來辭。日夕下來。元卿只登古小雲。余謂卿曰。不登高。不臨深。益知吾君眞孝子也。
十月二十四日。發行向三陟。寡悔投別章曰。活物從來不易降。應須收得在中腔。鷄聲未斷先追駟。鼻息纔休已逐跫。動處揠苗還可戒。靜時枯木最堪𢥠。要知本領工夫大。葛野山頭對小缸。〈葛野。三陟山名也〉
十一月十三日。家君違和。一身冷麻發熱。窮鄕無醫可問。子粗習藥理。手劑人參順氣散等藥。隨証加減之。幾過一月。乃瘳。
十九日。伏聞大行大王昇遐。出門外痛哭痛哭二十四日曉。與仁祉立中庭。北向四拜。着凶服。
乙巳正月十一日。得京奇。兩司駁左相洪彦弼逢迎慈殿。以大君疫疾。可廢大行大王之祭。又勸以妖尼出入於殯殿。累日論啓。不允。其批答曰云云。余謂仁祉曰。嗣上不允之意。合於待元舊之道。而綸音之中。自有以驚破邪膽。豈非東方之福也。且先王於己卯之人。累欲從公論赦宥。而弼輙生忌疾之心。防啓不已。其爲惡。又如何哉。
閏正月初一日。因京奇。聞駁洪相啓依允。又論右相李芑處心行事無忌憚。啓遞之。李相彦迪爲贊成云。
初二日。府居姓名崔壽㠓投訪。卽猿亭之弟也。能說乃兄心事。或誦其遺句。良久開話。
初七日。都事金就文入府。邀余兄弟。初無半面之分。然有許交之意。文卽金侯就成之弟。而亦善邊人也。
二月初三日。乃大行王發引。謂仁祉曰。等草野一氓。亦有鼎湖莫及之慟。曉起。盥櫛潔服。北向四拜。
二十五日。與仁祉向頭佗山。夕抵中臺寺。明日。與僧參寥義潛。歷賞寺北瀑布。又明日。憩東窟庵。西行到指爪庵宿。又明日。西行過古城址。有絶壁萬仞。靑鶴巢養。適今日不飛出。唯見其丹頂耳。仍探龍湫。酌數巡。又明日。到五十井峯。巖石稍平處。自然成𥦠。水深可半尺。雖旱不乾云。令從者數其井。則大小幷百餘。不止五十也。眞奇絶處。
三月初一日。坐窟西石上與僧惠雲語。仍問生長物外。豈得見異人乎。答云。七八年間。住楊口縣某寺。與一居士累月同處非常人也。因言居士容貌行止。而年庚子。名㞳崆。僧其號。僧其服也。蓋金斯文老泉公也。昨日中臺僧之言。亦與此說暗合。若然則公尙在山谷間耶。嗚呼嗚呼。如何如何。遂作憶山中人短律。朗詠而還府。
十三日。因上京人投國善書曰。聞爲趙先修上章云。然乎。今者。聖上新服。凡政令。每若不敢自擅。其肯卒允乎。不允則是成聖主之不美也。須商確止之。聖政所先。想自有雪冤之日矣。聞三疏不允云。
四月初九日曉。與兩弟。往登烽燧峴。觀日出。大洋蒼茫。天海相接。溟風不起。海雲皆收。俄而。赤光湧射。圓影忽騰。疑若白盤擎出玉芙蓉也。從者皆賀曰。從前多少人。幾度來此。然未有如今日之快覩也。良幸良幸。
二十六日。向月精寺。賞金剛淵抵寺之西寮。壁上有淸寒子禿山院記。筆跡甚奇古。
六月二十一日。訪太輝。討論孟子浩然章及經附註。有南君彦綸。年纔十九。氣宇弘毅。而學亦有就。可愛也。亦與話。
二十七日。伏聞殿下末寧。伏慮伏慮。
二十八日九日。証侯彌篤。用藥不效云。罔極罔極。終日與國善坐街中。伏聞殿下絶而復甦。天地茫茫。
七月初一日。聖主昇遐。走出門。出聲慟哭。與泮中諸君。詣闕門內哭臨。扱團領前袵於帶。嗚呼。臣民無祿。宗社不幸。上天少恩。奪我東方堯舜聖主。五內推崩。天地罔極。恭惟我大行王自在東宮。學問高明。優入極域幽。潛聖德。克協輿望。及登寶位。執喪極孝。哀毁踰禮。一號一令。動遵古聖。一國臣民。延頸顒若。庶見至治。何知一年未周。奄遘癘疾。竟至此極。弓釰遽捐耶。昨夜。聖上氣微。顧命三公。卽傳位於景源大君。親自作書以遺之。且書傳曰二字。旋自覺悟曰。予忘其已傳位。誤稱傳字。遂改之。又命給趙光祖職牒事薦擧科還給事。惓惓以生民爲念。命薄葬于靖禧陵之間云。已矣罔極。
初四日。往泮。謂諸友曰。明明成服。下至庶民。咸在應服之中。況吾儕學禮者。其可安坐私居。而行此禮乎。會服明倫庭。何如。僉曰。諾。有言者曰。在都下生,進,幼學。何莫非書生也。出回文以通之何如。余曰。當初奔哭。亦非禮文所定。咸與義起而爲之。今者。止與在泮諸君共行。可也。若出回文。而其或有不可者。則勢甚枝梧也。在外者如有聞而來參者。何妨。又言者云。焚香西向闕行拜。何如。余答曰。不然。若野次無定向。則不得已望闕而拜。今比之庭。北乃尊位也。向北行禮。何疑。焚香則爲位。爲位則大褻慢。不可爲也。僉曰。諾。
初五日。與元叔,元卿,頤正議禮。是夕沐浴。
初六日朝。會服如儀。稽顙再拜哭。余獨以熟麻。約中節二寸爲帶。著笠則如與瑞老議。
初十日。與仁慶讀家禮,禮記喪祭等篇。自今日始。
十一日。自初一日至六日。只飮水槳。自初七日。意欲歠粥以終是月。而氣力甚憊。自今日。乃以粟米九分。雜稻米一分。作飯食之。蓋疏食之餘意也。古者。畿內之民齊衰三月。況居都下者其情宜如何哉。某不及古禮。罪狀莫甚焉。
二十三日。與瑞老討近思錄數章。又與老曁國善太輝。自明日約共討心經。
二十五日。奇可久訪余。問其先斯文神主改題之禮。又以先藁。受我而去。
八月初二日。元卿,頤正,國善。就余討禮經。相與嘆仁宗葬期之失禮也。
十月二十七日。仁宗卒哭也。曉往北谷中。西向四拜遂變服泣。良久還。
十二月十二日。諸從弟諸余曰。來春登極別試。兄可爲擧業。答曰。通塞在天。出處有義。何必違已以求之。況年來心事。自無汲汲於試達。雖余之志亦不可奪。柰何。
丙午正月十八日。行妹氏納采禮于季父宅。卽寶城郡守南某之子彦綸也。是夜。與仁憲同宿。憲曰。兄何不敎導余乎。答曰。凡講討之說非一端。必有問然後有答也。余亦怪汝不問。且占人。固待做誠而求質也。若非專志而來問。則雖反覆懇告。畢竟無益纔過于耳。輒忘於心。愼之。
二十三日。仁憲曰。忌祭致齋。可肉食乎。余曰。齋日不食肉。吾東俗也。
二十五日。送奴問安簡仁祉曰。今年別擧。以二十點以上。許赴館試。而余則有不樂居泮之志。須緩稟于父母前。通示幸甚。若未蒙嚴命。不可違也。
七月十一日。伏聞花潭徐先生訃音。嗚呼慟哉。一國不幸。哲人云亡。斯文復喪。吾何所依歸。若愚者。幸於庚子年。兩度往來門下。豈盡遂平生之願乎。每欲再叨訓誨之列。庶悟迷晦之心。存誠不篤。立志未確。求道之懷。終至枉擲。泛泛悠悠。以迄于今。依前一般無狀人。罪曷有極耶。嗚呼已矣。天之不佑東人至此。痛哭柰何。具素食。
八月初三日。頤正以花潭先生挽。索余一章。敬題三十餘句以送。挽尾欲以門人書之。更料得只以洪某書也。
九月二十五日。太輝登第來見。余告之曰。處則已矣。出則方今主上幼沖。益勉王事。輝曰。敢不敬受。穩討而去。
十一月初六日。行妹氏醮禮。余謂仁祉曰。時甫定昏吾家。今作兄弟。天緣豈不信哉。甫請余謂之曰。吾東方昏禮陵夷。親迎則已矣。欲從花潭昏夕合巹之禮。無得則可三日行相見禮。然後相見不妨。且嚴公用恭。近時名儒也。於其昏日。自制親迎禮。而後相見云。不亦善乎。向者。南希一,韓士炯簡余曰。昏禮。人倫正始之道。盍愼行之。蓋時甫之意也。具以甫之言謹稟。則父母亦肯從甫意。伏喜伏喜。
十二月十七日。往拜趙尊丈晟于新門外。因問藥。穩做談論。蓋亦一遺民也。
丁未三月二十八日。在驪州。往吊權結氏。衰經不離於身。歠粥面深墨。家在數里。一不往來。將欲行古禮。余敬拜之。
四月十六日。應休自哭子以後。情不自止。將遊風岳以洩沈痛。今日。休與六寸弟李良國共行。時甫四寸金興宗氏亦從之云。其行也。執之手告曰。男兒壯遊。一賞海嶺。宿計也。此別何必剌剌乎。好歸乎君。萬愼行李云爾。
五月二十一日。應休自關東還洛。相慰阻思。仍覽行錄奇哉。
七月初一日登寺西峴。望孝陵。今已再朞。永慕曷已。具素食。
十月初一日。因京人。聞許金,兩友得姑保性命。稍慰苦念。柰何柰何。〈在淸道郡時。許忠吉,金禧年兩公。爲姦兇所構受刑。疑卽此也。〉
戊申七月二十二日。渡洛東江下流。過吉再先生舊居。遂下馬再拜而去。蓋古人入里必式之餘意也。
二十五日。到金灘。聞李尊丈捐世。此人多氣槪。好古好禮。好善人。與金灘斯文。卜築野居。所謂林下逸士也。仁祉爲贅客。與某年雖不侔。相許不淺。年未稀年。奄至於此。情頗惻然。難禁泣下。
十一月初一日。外祖發引。初八日。行祔祭。余以桑造祖母主神位牌。附祭之。從俗也。古人忌祭。只設一位或考祭。以妣附之。妣祭。不敢設考位。蓋不可援尊而再行也。古人葬後。不上食。文公亦於家禮。只說葬後罷朝夕奠。則文公從俗之意。於此可知之。大全中亦言之則君子從俗之禮。不可不盡詳思也。且祭必三獻。而然於朝夕。不可瀆行三獻。故令只獻大盞一器。唯朔祭則行三獻禮。
十二月二十四日。聞金灘李校理先生棄世。驚慟不勝已矣。斯人自己卯一退之後。居村數十餘年。人或有徵。而終不肯起也。早從良友。多有聞見。氣節勁古。好與善類。況其義息若干出其門者。皆吾敬友。非今俗底人物。則豈無義方而如彼乎。嗚呼。往時耆舊。皆無餘存。今又喪斯人達尊。柰何柰何非獨爲私已之情而已。素其食至晦日。
己酉正月初三日。謁詆平倅。倅卽孝子卞勳男也。行中,仁二廟之喪三年。如喪考妣者也。余敬拜而出。
庚戌九月二十五日。往訪趙進士晟。終日談討。始知其器宇充然。德量成就。尤長於數學。精於技能。音律醫術。亦到其奧。人見之。無甚異之。行對於人。亦無自好之色。是不亦隱城市者乎。遂以自述算學二帙借余。其文章。非近世手段也。
十二月二十一日。泮中諸儒。以兩宗設立判下。上疏天門。吾道已矣。人類將亡矣。雖以某之無狀心欲痛哭。疏遠草士生。末如之何也已。
二十九日。侍慈堂。今冬事故多端。不能專意讀書。精神日憒。情流慾走。喪我平日之志。追悔如何。況點檢一年行迹。道路私累。十居七八。安得脫故靜處以修一生所學。勉勉循循。期至古賢之域乎。思之至此。不勝仰愧俯怍之至。
辛亥正月二十一日。諸儒空館。仁禧及從弟等。問空館何如。余曰。可也。但儒生。非諫臣例也。當斯道興衰之幾。再三陳疏。云可矣。若旬月伏闕。以期必得。不亦瀆乎。空館之事。只恨不知進退之義。吾誰咎乎。曰。然則兄之前後不與封事。何義乎。余默而不答。
壬子三月二十二日。尹君澍來訪。此人。淸狷人也有志於學。不爲流俗所梁。是可尙也。年雖差下於我。我以老友接之。
六月十八日。往謁李應敎滉穩討。此人於乙巳年。被罷。因求守豐基。未久。棄郡歸家。今夏以弘文校理命召。陞執義。纔數日。呈病。又授應敎云。雖半日講論。淺深未可知。然有得者也。常究古人事業。手不釋卷。此外。少無他事也。今世豈易得哉。
八月初三日。與時甫話。有銀石者來謁。甫云。此向化胡人也。因問根脚。其人曰。年十六。離會寧。移居于廣州云。又問白頭山與爾居相距幾何。答曰。山路甚險阻。可望不可親。速行則十日程也。緩行。十五日方可到也。山之頂有水成潭。四面如以石偃防也。嘗以繩懸石直下。則其深可二百五十尺餘也。甫又曰。此人頗善相者。坐客因試之。則聞人年齒。見人形貌。因以算數推之。其人之父母兄弟之禍福窮通。無不的推。其妙如神。余謂甫曰。此乃金元之術數一派。傳及於乃祖乃父者乎。世所謂國卜。風斯下矣。
初九日。有朴上舍淳字和叔者。與豫叔見訪。此人卽受業於花潭先生者也。因與討花潭所著理氣等篇。這人所見。非齊輩所及。氣質粹美。論議快活。吾其幾失斯人矣。
十三日。晉州居李楨剛而。乃吾少時交也。雖無學力。可與爲善者。嘗棄官去。不見七八年。今以淸州牧使上來。適伻通欲見之意。余以兒病未差。不得往話。可恨。
十四日。朴和叔來見。穩討張子太和篇。花潭所見得。儘是自此做出來也。謂叔曰。箕子以後。文獻無傳。至麗季。有崔沖,安珦。只是做文章底人也。牧隱差勝。亦是一般人。圃隱稍有見得。然亦未見源頭底人。如陽村。不可謂無所見。亦流枝葉而昧本根者也。況臣節已缺。大綱不正乎。入本朝。佔畢齋亦因文詞有所悟。然不知聖賢出處者也。鄭汝昌,金宏弼數先生。從事乎孔孟之學。吾無間然矣。然無所著述。不可議淺深也。往者趙大司憲。是東方豪傑之士。其用力篤實。不下於兩先生。年未天壽。而終蹈大禍。學與德。俱未及大成焉。可勝嘆哉。和叔然之。
二十九日。往拜李大成滉。從容論討。始知此人做學精力到人所未到處。仍以鄭先生行狀寄余。敬奉一閱。益知先生之學與行也。
九月二十七日。李大司成來訪。穩討而去。所懷釋然釋然。
十月初三日。送人希正。取花潭遺稿來。敬讀之。益嘆其命世之才。經世之學也。
癸丑三月初四日。李大司成景浩公來訪。相討花潭皇極解聲音解。竟夕乃還。
十三日。李之忠元老。乃吾同年友。來訪從容。應休,時甫亦與之。此人雖非從事學問者。然早棄擧業。博覽諸書。多有所通。尤精於算學。氣質粹高。無一點紛華之習。非同志。雖鄰不與往來。流俗中。豈多得乎。
閏三月十六日。應休謂余曰。金孝先父氣質淸純。志槪高介。甚可愛。然不聞伊洛之學。全不知吾儒事業。不可與開懷。是可恨也。
四月初四日。朴和叔來訪。與時甫鼎坐論討。不覺夜深。
初六日夕。朴豫叔,朴和叔諸友聞我有楓岳之行。入夜開敍。金慶老,許國善亦與之。時甫問曰。這般諸公皆可人。亦有品差否。曰。見識則慶老不及國善二三級。忠孝出性。懇惻篤行。則善亦不及老也。豫叔力行好善。終不變移者也。從事學問者。其惟和叔乎。吾所見如是。然較方人物。不可輕也。況人心操舍無常。怠敬不一。安知今不進者加勉。則得人所未得乎。又安知夫今小得者不勉。則功虧九仞乎。甫然之。
五月二十六日。景浩令公聞余入洛。伻慰欲來訪云。
二十八日。往拜景浩公。相敍阻懷。細話海山之景也。
六月初三日。景浩公自泮將來見。余辭之。有疾故也。公求見我東遊詩稿。余送之。
初五日。景浩公遣館吏。謄我東遊錄而去。
初八日夕。與時甫往拜景浩公。達夜論討。深服此人優入高明之域。可爲師也。
初十日。前宵。因景浩公聞王陽明傳習錄。求見則其爲學。大槪務爲好異。專以一心爲內。天地萬物爲外。以格致爲非。徑約爲是。故羅欽順著困知記。以攻其失。
十八日。景浩先生來訪。余敬拜。因穩討。
二十日。早與國善。往訪成子敬穩話。是人自少不事擧子業。丁母服。喪祭以禮結茅塋側。若將終身。其接人。容貌言辭。若狂者焉。其中所有。趨向甚正。光明快爽。無戚戚之容。但於本源。多胡胡含含。今以其州薦。爲軍資主簿。出拜報恩倅。名悌元。生丙寅七月初十日。委拜景浩公。夕訪子敬。余謂敬曰。公有不恭底樣。子敬謂余曰。君無和易底氣象云。
十七日。往拜景浩公。以曹楗仲答書示余。余曰。此人歆慕有年。已謂學就德成。今看此文字。恐不免有氣上語。公曰。然。人多謂狷介高尙底人。非問學上俧地做工夫。故無進就事業。余答曰。安得一見。以破遠思也。退伏林泉。他無所事。將二十年。豈無所得。
二十九日。因時甫得見延平答問。實後學本領底指南也。
三十日。時甫曰。陽明以曾子一唯在三省前。是見差。余曰。朱子亦嘗云不見得。然忠信徹頭徹尾底。則是不曾分先後雲峯胡氏。以一唯在三省前。新安陳氏。爲一唯在三省後。諸說不同如是。然朱子曰。曾子於用處。已精察力行。但未知體之一。一卽性命源頭也。夫子於門人。性與天道。不容易說導。必有意也。時甫曰。然。
八月初九日。外從弟李公輔來見。此弟性好山水。遍遊域內山川。不事擧子業。去春。來告關西白沙汀之行。余之贐詩。有曰。何人卽鹿可無虞。蓋山水雖仁智之所樂。苟無仁智之學以充其實。則豈知其眞可樂者哉。故以是爲戒焉。
二十一日。趙先生行狀畢撰。
九月初一日。韓士炯來見。討問論語一貫吾斯未能信二章。炯能見得大義也。
十三日三更。景福宮災。朝簡時甫曰。國家大災。驚惶失措。賤生憂懼。何敢少弛。
十九日。見伊齊註夙興夜寐箴。其釋殊簡。當可讀。
十月初二日。某罪逆深重。不自死滅。禍延于親。叩地叫天。五內欲裂。酷罰罪苦。天地不貸。竟至此極。哀慟罔極。將何面目。復見天日乎。初喪諸具。儕輩擧無看護者。許國善不習禮文度數。然其情必盡。南施伯雖不能詳知節文。然其節稍解。堂弟仁慶,仁恕氏。問罪人某曰。誰可辦者。答曰。許上舍忠吉氏南秀才孟夏氏。可請之。〈此下。皆服中追錄也。〉
甲寅二月二十四日。寒食。午行別奠禮。令仁憲氏跪告曰。奄忽經歲。春露載濡。今遇俗節。祗薦庶羞。二十五日曉。令仁憲氏跪告曰。靈辰未至。猶憑侍側。卜日已迫。奄卽幽宅。載陳遣禮。永訣終天。蓋初雖已行遣禮。而今更奉行。不可無。故爲此文以告之。質明。奉柩至兆所。遂設奠。卯時下柩謹奉亦纁。贈先布柩衣二件。次布銘旌。次布玄纁。次用油紙柩衣。蓋用油灰故也。題主。以禮文考之。則曰實土及半。藏明器。下誌石。復實土而堅築之。乃有題主之文。故今人雖日短之節。必迫役。乃平土卽題。今者以油灰。故日已暮。不得已用擣三物後。可行題主禮。請謝諸鄕丈返虞。令仁憲氏。稟丁金上舍興宗氏曰。陷中之外左右邊。古人亦有題某年月日生。某年月日卒。葬某所。罪人亦欲依此禮行之。不審高明之見。以爲如何。上舍答曰。凡禮不如詳備可依行。又稟曰。嘉靖上加皇明二字。何如。上舍又然之。上舍只以奉祀所題左傍。欲以神主之左斷之。罪人不得不辨。更稟于上舍曰。此文。向者先輩亦多有疑之者。金慕齋於其弟思齋之喪。亦以神主之左。題曰。事林廣記。亦著之。罪人嘗以爲然。及近來。見二程先生集中。記得所畫神主圖。以所題人左。乃書旁註。實神主之右也。況古者。雖有木主虞用桑。練用栗之文。而其象天地四時之節者。實伊川先生以義起之左旁之題。古無此也。請依伊川集中圖行之。上舍乃從之。於是盥手。服黑團領題之。罪人初伏於東。及題時。北向立哭。但其祝文。有魂返室堂之語。罪人謂諸弟曰。今之廬于墓側。固非所謂室堂也。此等語。特古人返哭于家故耳。欲換以廬室字。何如。仁祕然之。
二十九日。行卒哭。罪人謂諸弟曰。朔望。當行三獻之文。朝夕一食旣。非聖人制禮本文。朱文公從俗而不得變也。凡祭非誠敬則非祭。三獻雖曰祭禮。氣力亦難可以常行。則不肖孤意。恐誠敬從以廢也。況古有一獻之文。朝夕只用一獻。降神只用上香。一獻畢執事返其盞。仍三祭茅沙。禮畢。侑食,闔門,啓門,奉茶,辭神。但降神茅沙之文。從簡不用。諸君以爲何如。諸弟然之。平明及初昏。詣謁神位前。而朝行哭泣之禮。昏則廢其哭泣之節。恐妨靜道。
三月初一日。行朔祭。仁祉謂孤曰。朔望行於晝或行於墓所。何如。孤曰。可。自是用糲飯。牟粟豆黍居半。稻居三之一。炊五合用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