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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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15号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16号
S/PRST/1994/16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94年4月7日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1994年第17号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主席声明》和《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1994年4月7日,安全理事会主席在安理会审议题为“关于卢旺达的局势”项目的第3361次会议上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对1994年4月6日造成布隆迪和卢旺达两国总统死亡的不幸事件和随后的暴力局势,极感震惊。安全理事会对这一事件表示遗憾。安理会请秘书长以一切他所掌握的方法收集可得的资料,并尽快向安理会提出报告。
“安全理事会极为不安地在注视秘书处口头报告所说明的局势。已有许多生命损失,包括一些政府领导人、许多平民和至少十名比利时维持和平人员,以及据报有其他人遭到劫持。安全理事会强烈谴责这些令人发指的攻击和犯罪者,必须追究犯罪者的责任。
“安理会强烈谴责所有这些暴行,特别是谴责对联合国人员的攻击,敦促卢旺达保安部队、军事和准军事单位遏止这些攻击,同联卢援助团充分合作以执行其任务。安理会并要求采取一切措施,使全国获得安全,特别是在基加利和非军事区的安全。安理会更表示极度关切对联合国人员的影响,要求秘书长就他们的安全提出报告,并为确保他们的安全采取必要措施。安理会还要求恢复自由进出机场,以便使希望出境入境的人能够进出。
“安理会呼吁全体卢旺达人和所有各方各派不要采取任何进一步的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并驻在事件发生前他们的位置。安理会敦促尊重平民和住在卢旺达的外国公民以及联卢观察团和其他联合国人员的安全。
“安全理事会在本周早些时候将联合国卢旺达行动的任务期限又延长了四个月,并根据一项了解,即在建立《阿鲁沙和平协定》所规定的所有过渡时期机构方面将会取得进展,规定进行一次六周审查。安理会重申对《阿鲁沙和平协定》的承诺,敦促所有各方将全部《协定》予以执行,特别是遵守停火。
“安理会将继续处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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