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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621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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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620(202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2621(2022)号决议
S/RES/2621(2022)
2022年2月22日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8972次会议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理会第2622(2022)号决议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理会2022年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关于伊拉克的所有相关决议,包括第 660(1990)、674(1990)、686(1991)、687(1991)、692(1991)、1483(2003) 和 1956(2010) 号决议,

表示赞赏地注意到联合国赔偿委员会理事会(“理事会”)提交安全理事会的关于联合国赔偿委员会(“委员会”)和联合国赔偿基金(“基金”)的最后报告(S/2022/104 号文件),

着重指出理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第 277 号决定,其中宣布,“伊拉克政府履行了国际义务,向所有索赔者赔偿了委员会判赔因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而直接造成的损失和损害”,并决定,“不再要求伊拉克政府将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出口销售所得收益的一定百分比存入基金,立即执行”,

指出,委员会是安全理事会为支付第 686(1991) 号决议第 2(b) 段、第 687(1991) 号决议第 16 和 18 段以及第 692(1991) 号决议确定的赔偿而设立,

赞赏伊拉克政府坚定履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和理事会相关决定规定的义务并在委员会任期内给予合作,赞扬伊拉克政府即使在困难情况下也在这方面作出坚定努力,

又赞赏科威特政府与委员会和伊拉克政府合作,赞扬科威特政府在委员会进程中对伊拉克政府表示出善意,包括支持伊拉克在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提出的暂停向基金存款的请求,

欣见伊拉克与科威特关系改善,

肯定国际组织和其他会员国参与委员会的索赔程序和判赔工作,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决定,委员会已完成第 687(1991) 和 692(1991) 号决议以及安全理事会其他相关决议规定的任务;

2.重申,伊拉克已履行国际义务,按照第 687(1991) 号决议第 16 和 18 段和第 692(1991) 号决议的规定,向所有索赔者赔偿了委员会判赔因伊拉克非法入侵科威特和占领科威特而对外国政府、国民和公司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损害(包括环境损害和自然资源枯竭)或伤害;

3.确认不再要求伊拉克政府将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出口销售收益的一定百分比存入基金;

4.确认委员会的索赔程序现已完成,是最终结果,不得再向委员会提出索赔;

5.鼓励委员会判赔的环境补救和恢复赔偿金的受惠者继续按照现有承诺实施项目,并通过联合国秘书处适当向伊拉克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6.联合国秘书处按照联合国为此目的制定的有关档案政策和程序,应请求对伊拉克政府开放委员会的索赔记录;

7.决定终止委员会的任务,并根据理事会第 277 号决定,指示委员会完成必要的未决事项,以便在 2022 年年底前关闭委员会、解散基金,并将基金解散时所剩的任何款项退还伊拉克政府;

8.决定结束审议委员会对第 687(1991) 号决议第 16 和 18 段以及第 692(1991) 号决议规定的赔偿责任的判赔,第 6 段所述未决事项完成后将关闭委员会,解散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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