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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閩地區勞工保險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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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閩地區勞工保險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沿革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內政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1. 中華民國61年11月22日內政部(61)台內社字第49395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0條
  2. 中華民國68年9月11日內政部(68)台內社字第2457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3條
  3. 中華民國77年10月17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7)台勞保一字第23637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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