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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猶堂全書/第二集/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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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與猶堂全書
第二集第七卷
作者:丁若鏞
1938年
第八卷

論語古今注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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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義總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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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仁義禮智之名,成於行事,非在心之理。『有子』章

辨吾必謂之學,當與〈子張〉篇『博學』章合觀。

辨溫良恭儉,當以四字絶句。

辨信近於義ㆍ恭近於禮,當從舊說。

已上〈學而〉篇

辨衆星共之,是衆星與天樞共轉,非無爲之意。

辨耳順是言不逆耳。

辨犬馬能養,當從包咸之說。

辨『先生ㆍ弟子』,非父子之謂。『子夏問孝』章

辨溫故知新,乃爲師之利。

辨異端,非ㆍ佛ㆍ之謂。

辨擧直是擧賢,錯枉非退邪。

辨輗ㆍ軏聯屬二物,如信聯結二人。

辨繼者,雖至百世,當不變禮。

辨忠ㆍ質ㆍ文異尙之說,本是緯家謬義。

已上〈爲政〉篇

季氏,非三家之大宗。

辨夷狄之有君,謂用夷狄之道而保其君位。

辨下而飮,乃不勝而飮。

辨禘祭之義。

辨奧ㆍ竈,非五祀之神。

辨太廟之每事問,以用僭禮。

辨射不主皮,乃賓射ㆍ燕射之謂。

辨告朔餼羊,乃所以禮王人。

辨哀而不傷,乃〈卷耳〉之謂。

管氏三歸,當從包咸之說。

辨〈武〉未盡善,在功不在德。

已上〈八佾〉篇

辨里,仁爲美,乃居仁之戒,非擇隣之義。

辨貧與賤得之,謂得去之。

辨一以貫之即絜矩之恕,非傳道之訣。

辨喻義ㆍ喻利,由道心ㆍ人心。

辨見志不從,是示我心不從父命。

已上〈里仁〉篇

,當是三人。

辨乘桴浮海,本所以形容子路肝膽。

辨吾與女不如,當從包咸之說。

辨晝寢是晝臥。

孔文子本是惡人,不恥下問是權辭。

辨居蔡爲一事,山節藻梲爲一事,不可相聯說。

辨再,斯可矣,謂季文子原不能三思。

辨邦無道則愚,乃忘身冒難。

『辨斐然成』章,本以錦衣設喻。

辨不念舊惡,在父子ㆍ兄弟之間。

微生高之不直,在乞鄰之辭,不在乞隣。

左丘明非有二人。

辨內自訟,乃天理ㆍ人慾之訟。

已上〈公冶長〉篇

辨不貳過,是不兩屬。

子華之罪,在不留母糧。

辨犂牛之子,喻父勝於子。

辨日月至,猶言鮮能久。

辨中道而廢,是力盡而身頹,非廢業之義。

辨行不由徑,謂入公署由正路。

辨文質之謬義。

辨觚不觚,是名實之辨。

辨井有仁,當作阱有仁。

辨子見南子,必由救亂全恩。

辨大夫本有見小君之禮。

已上〈雍也〉篇

辨夫子爲君,當讀之如曾西之不爲管仲

辨飮水之飮,即《周禮》六飮之飮。

辨五十而學《易》,當從舊說。

辨三人行,言同行者少。

辨與其進,不與其退,是古語。

已上〈述而〉篇

辨吾知免夫,謂免於刑戮。

辨暴慢之暴,當作入聲。

辨民可使由之,非諱道於民。

已上〈泰伯〉篇

辨天之將喪斯文,謂《周易》。

辨叩其兩端,謂因人之問,長我之知。

辨門人爲臣,是扶體之小臣。

辨善賈是賈人之善者。

辨逝者,謂人生。

辨可與權,非反經合道之謂。

已上〈子罕〉篇

辨宗廟爲議政之地。

辨過位非過君之空位。

辨紺ㆍ緅ㆍ紅ㆍ紫之不用,非以其間色。

辨裼與裘,必易其色。

辨帷裳爲車幃。

辨羔裘玄冠不以弔,乃未小斂之弔。

辨吉月朝服,由不敢君臣同服。

辨不撤薑食,當讀之爲去饌之徹。

辨時哉時哉,謂雉可去之時。

已上〈鄕黨〉篇

辨吾從先進,謂用人自先進始。

辨皆不及門,謂不及衛國之城門。

辨四科十人,非夫子之言。

辨孝哉!閔子騫,本時人之言。

辨不可徒行,是夫子之權辭。

辨有慟乎,謂天下有哀慟之法乎。

辨非我也夫,謂二三子在他邦者,將歸而咎之。

辨長府爲錢名,仍舊貫爲錢貫。

之瑟能爲堂上之樂,不能爲房中之樂。

辨富於周公,謂富於天子之三公。

辨鳴鼓是大司馬伐國之律,非師門施罰之法。

辨屢空是病之言,如以貨殖病子貢

辨善人之道即敎人之術。

辨『惟』ㆍ『惟』二節,都是夫子之言。

已上〈先進〉篇

辨二人爲仁,而爲仁由己,非二人共成之。

辨膚受之愬,如腠理受病,漸入骨髓。

辨民信,非由於足食足兵。

辨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是九字一句。

辨年饑是設問之辭,若行徹法,則三家不得四分公室。

辨『旣欲其生,又欲其死』,謂分田而重斂。又誠不以富,不可移動

辨片言折獄,當從舊說,宿諾亦然。

辨成人之美ㆍ成人之惡,皆以名言。

辨苟子之不欲,不可讀之爲慾。

辨察言觀色,當從舊說。

已上〈顔淵〉篇

辨正名是正君父子ㆍ君臣之名。

辨勝殘ㆍ去殺本是一義,去殺非刑措之謂。

辨世而後仁,謂王者必繼世而後天下從仁。

辨家臣亦與公朝之政。『冉子退朝』章

辨作巫毉,謂爲無恒之人禱之藥之。

已上〈子路〉篇

辨邦有道,穀,邦無道,穀,謂治亂皆食祿。

辨克伐怨欲,不可平列爲四事。

盪舟,非寒浞之子

老職務之煩,十倍於大夫。

臧武仲之智,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所以譏子路

辨其然?豈其然,是欣得其實,而覺前所聞者非理。

辨如其仁如其仁,謂管仲之功,足以當召忽之仁。

桓公非兄,子糾非弟。

辨爲己爲人之學,當從舊說。

辨有心哉!擊磬,非後世之所謂知音。

辨末之難,謂無辭可答。

已上〈憲問〉篇

辨明日遂行,非以軍旅之事爲賤。

辨在絶糧,當別爲一章。

子貢一貫與曾子一貫,無大小之別,無知行之別。

辨無爲而治,在得二十二人。

辨參前ㆍ倚衡,當與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同解。

辨可卷而懷之,其用功在邦有道之時。

三正,非天ㆍ地ㆍ人三統。

辨乘之輅,即《周禮》五輅。

辨放聲,非放〈鄭風〉。

辨遠慮ㆍ近憂,當以時言,不以地言。

辨如之何如之何,乃學者自悼之辭。

辨沒世之沒,當讀之如沒階之沒。

辨小不忍非婦人之仁。

辨餒在其中,祿在其中,非據來效而言。

辨仁能守之,謂守位。

辨不可小知之知,當讀之如知州ㆍ知縣之知。

辨民之於仁,違避之甚於水火。

辨有敎無類,謂無族類ㆍ種類。

辨辭達之辭,即使臣專對之辭。

已上〈衛靈公〉篇

辨〈季氏〉篇不可獨指爲《齊論》。

辨蕭牆之憂,指二子而言。

辨十世爲天子之十世,五世爲大夫之五世。

辨大夫四世,通指三之家。

辨益者三樂,損者三樂,讀當音洛。

辨君子三畏,皆以吉凶禍福而言。

辨生知ㆍ學知ㆍ困學ㆍ不學,不由於氣質。

辨隱居行義即伯夷叔齊,不可分爲二章。

已上〈季氏〉篇

辨曰不可,曰不可,是陽貨自問而自答。

辨性相近,通上知ㆍ下愚而言,並無上中下三性。

辨上知ㆍ下愚是謀身之工拙,非性品之高下。

辨不移乃不爲人所移,非坐地不遷之謂。

辨吾其爲東,乃以之隱語。

佛肸之召,有爲政天下之機。

辨〈周南〉ㆍ〈召南〉,主弦誦而言。

辨禮樂之本在仁。『禮云禮云』章

辨道聽塗說,是輕口之人。

辨古之矜ㆍ今之矜,當是獧字之誤。

辨鑽燧改火是一年一改。

宰我之對曰安,是當面不肯屈伏,非其心眞安。

辨博奕猶賢,以其人品而言。

辨徼以爲知,是逆遮人言,若己素知。

已上〈陽貨〉篇

辨待之以之間,以牢禮而言。

辨滔滔是大水之貌,謂天下皆亂,如涉大水而無津。

辨誰以易之,謂不與孔子易其所爲。

辨殺雞爲黍,是角黍。

虞仲仲雍之曾孫。

辨六飯是諸侯之禮。

已上〈微子〉篇

辨日知,月無忘,即日就月將。即溫故而知新

辨『博學篤志』章,當與上『賢賢易色』章合觀。

辨大德ㆍ小德,當從舊說。

子游之所謂本,即治心繕性。

辨父臣ㆍ父政,當從舊說。

已上〈子張〉篇

辨天之曆數在爾躬,謂方掌曆象。

墨子之說,是梅氏造僞之鐵案。

辨周親即姬氏,仁人即微子箕子

辨四方之政,即巡守四岳之政。

辨民食喪祭,不可平列爲四物。民食即農政

辨《魯論》一部,始之以學,終之以命,即下學上達之義。

已上〈堯曰〉篇

學而第一凡十六章。○邢云:「旣以學爲章首,遂以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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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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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稱師曰子。《公羊傳》曰:「子沈子。」何休云:「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爲師也。」直言子曰者,以其聖德著聞,師範來世,不須言其氏,人盡知之也。」云:「門稱夫子曰子者,內辭也。如《春秋》稱君曰公。」補曰學,受敎也。習,肄業也。時習,以時習之也。說,心快也。云:「懷抱欣暢也。」兌卦上開,夬卦亦然,悅ㆍ快,義相近也。兌卦〈彖傳〉云:「說以先民。」補曰朋,同道者也。坤卦注自遠方來,則其人必豪傑,致之者,亦賢哲也。樂,深喜也。朱子曰:「悅是感於外而發於中,樂是充於中而溢於外。」人不知,謂人不知我之學成也。慍,心有所蘊結也。《詩ㆍ檜風》云:「我心蘊結兮。」《易》曰:「不見是而无悶。」程子補曰君子,有德之稱。鄭玄〈玉藻〉注曰:「君子,大夫ㆍ士。」又云:「君子,士已上。」〈少儀〉注曰:「君子,卿ㆍ大夫。」孟子云:「非野人,莫養君子。」君子云者,大君之子也,猶王者之稱天子也。古惟有德者得在位,故後世雖無位,凡有德者稱君子。

或曰:「學者,業道之名。」賈誼《新書》引《逸禮》:「小學業小道,大學業大道。」駁曰非也。〈學記〉曰:「人不學,不知道。」孔子曰:「吾十有五志于學。」此方是業道之名。《說文》曰:「學,覺也。」謂先覺覺後覺也。然此亦造字之原義,非此經之所宜引。

曰:「學有三時,一,身中時,〈學記〉云:「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二,年中時,〈王制〉云:「春秋敎以禮樂,冬夏敎以詩書。」三,日中時。〈學記〉云:「藏焉,脩焉,息焉,游焉。」是日日所習也」○駁曰非也。時習者,時時習之也。朱子學晨省昏定,便自是日習晨省昏定,學日乾夕惕,便自是日習日乾夕惕,學祭禮,習祭禮,學鄕禮,習鄕禮,飮射投壺等學樂,習樂,〈月令〉云:「孟春命樂正,入學習舞,季秋命樂正,入學習吹。」學誦,習誦,學射御,習射御,〈月令〉云:「孟冬習射御。」學書數,習書數,皆所以肄業也。學所以知也,習所以行也,學而時習者,知行兼進也。後世之學,學而不習,所以無可悅也。

曰:「學者,以時誦習之。」○駁曰非也。誦習而已者,後世之學也。禮樂射御,可習者多,奚但誦而已?《易》曰:「朋友講習。」兌〈大象〉講者,論辨也,無所不包。誦則《詩》ㆍ《書》而已,學止是哉?

引證《大戴禮》曰:「君子旣學之,患其不博也,旣博之,患其不習也。」〈曾子立事〉篇

曰:「同門曰朋。」○駁曰非也。《公羊傳》注云:「同門曰朋。」兌卦疏《周禮》注云:「同師曰朋。」〈大司徒〉聯朋友之注《集注》云:「同類曰朋。」總之,朋者,志同而意合者也。何必同門?

曰:「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云:「古之學者爲己,含章內映,他人不知,而我不怒也。」一云:「若有人鈍根不能知解者,君子恕之而不怒也。」○或曰:「夫子一生學不厭,敎不倦。此正指『誨人』一節。故魏文靖講學余山,有學者辨論不釋,怫形于色。文靖曰,『人不自知,于我何慍?』正得此意。」○駁曰非也。此章乃成己成物之全體,首節成己之事也。旣成己矣,人知之而從我則樂,人不知之而不宗我則不慍。明成物之權不在己也。邢氏鈍根之說,豈足述乎?

有子曰:「其爲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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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有子,弟子有若。」《史記ㆍ弟子傳》云:「有若孔子四十三歲。」鄭玄曰:「人。」朱子曰:「犯上,謂干犯在上之人。」又云:「只少有怫戾,便是犯上。」補曰作亂,謂弒逆ㆍ畔逆以起難也。春秋之時,作亂者多,時君憂之,而不知所以救藥之術,故有子爲此言。○朱子曰:「務,專力也。本猶根也。」○補曰道者,人所由行也。仁者,二人相與也。事親孝爲仁,父與子二人也。事兄悌爲仁,兄與弟二人也。事君忠爲仁,君與臣二人也,牧民慈爲仁,牧與民二人也。以至夫婦朋友,凡二人之間,盡其道者,皆仁也。然孝弟爲之根。○補曰與者,疑辭。其理無疑,而謂之與者,譏時人未之信也。其辭,若含諷然。

曰:「本,基也。」○駁曰非也。本末一體也,而基猶是不相聯者,故朱子改之。

質疑孟子曰:「仁義禮智根於心。」仁義禮智,譬則花實,惟其根本在心也。惻隱羞惡之心發於內,而仁義成於外。辭讓是非之心發於內,而禮智成於外。今之儒者,認之爲仁義禮智四顆,在人腹中如五臟然,而四端皆從此出,此則誤矣。然孝弟亦修德之名,其成在外,又豈有孝弟二顆,在人腹中如肝肺然哉?程子云:「人性中,曷嘗有孝弟來?」其意亦謂孝弟成於外而已,非謂人性之中,無可孝可弟之理也。蕭山欲一反其說,堅以孝弟作裏面物,其說又偏矣。孝弟亦仁,仁亦孝弟。但仁是總名,事君牧民恤孤哀鰥,無所不包。孝弟是專稱,惟事親敬兄乃爲其實。故有子謂:「諸仁之中,孝弟爲之本。」而程子謂:「行仁,自孝弟始。」未嘗不通。但程子曰:「孝弟謂之行仁之本則可,謂是仁之本則不可。」此與有子語不合。仁與爲仁,不必猛下分別也。○總之,古之聖王,識務知要,故率天下以孝弟。三王異尙,而尙齒則同。大學養老,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以敎諸侯之弟。〈祭義〉文民於是不好犯上,而禍亂不作,斯大智也。時君不識務,惟制堅甲利兵以禦難,設深文重刑以遏犯上,彼旣無本,將何以事君盡忠,以成仁哉?

引證《管子》曰:「孝弟者,仁之祖也。」房玄齡云:「仁從孝弟生,故爲仁祖。」○〈祭義〉曰:「衆之本敎曰孝。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義者,宜此者也。」○《孝經》曰:「夫孝,德之本也,敎之所由生也。」敎行,而民焉有不歸仁者乎?○《呂覽》曰:「夫孝弟,三王五帝之本務。」即君子務本○《後漢ㆍ延篤傳》曰:「功雖顯外,本之者心也,末雖煩蔚,致之者根也。夫仁人之有孝,猶四體之有心腹,枝葉之有根本也。故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歟』。」此乃仁孝先後論也,此時已有仁先之說

麟曰:「有子曾子獨以子稱,何也?」曰:「程子謂『此書成於有子曾子之門人也』。」「柳子謂『孔子之沒,諸弟子以有子爲似夫子,立而師之。其後不能對諸子之問,乃叱避而退』,則固有常師之號,是以稱子,其說非歟?」「非也。此太史公采雜說之謬,宋子京蘇子由辨之矣。孟子謂『子夏子張子游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朱子云『蓋其言行氣象有似之者,如〈檀弓〉所記子游有若之言似夫子之類,是也』,豈謂貌之似哉?宰我子貢有若智足以知聖人,此孟子之言也。蓋在言語之科,宰我子貢之流亞也。盍徹之對,出類拔萃之語,見於《論》ㆍ《孟》,而《論語》首篇所載,凡三章,曰孝悌,曰禮,曰信恭,尤其精要之言也。其論晏子焉知禮,則〈檀弓〉述之矣。《荀子》云,『有子惡臥而焠掌。』可以見其苦學。」曰:「朱子有子重厚和易,其然與?」「微虎欲宵攻王舍,有若與焉,可謂勇於爲義,非但重厚和易而已。《家語》稱其『彊識好古道』,其視以魯得之者,有間矣。」曰:「〈檀弓〉記有子之言,皆可信乎?」曰:「无咎嘗辨之矣。子游欲去喪之踊,孺子之喪,哀公欲設撥,對以爲可,皆非也。唯《論語》所載爲是。」○鏞案程子之言,不可易也。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本,作鮮矣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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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好其言語,善其顔色,皆欲令人悅之,少能有仁也。」舊本,本作『鮮矣有仁』,故注亦多『有』字

質疑巧言令色,不是罪惡。特聖人觀人,每見巧言令色者,其人多不能仁,故第言鮮矣。然《春秋傳》,師曠善諫,叔向引《詩》巧言如流以美之,〈大雅〉美山甫之德曰令儀令色。巧言令色,有時乎有好人。『鮮矣』二字,眞是稱停語。若云絶無,則違於實矣。孔子他日,又曰『巧言亂德』,此惡言之巧也。〈表記〉曰『辭欲巧』,此善言之巧也。巧言有善有惡,況令色乎!此只是觀人之法。太宰純謂當與『剛毅木訥近仁』參看,其言良是。

引證〈臯陶謨〉曰:「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傳》云:「巧言,靜言庸違。令色,象恭滔天。」孔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亦恥之。」〈公冶長〉梅氏〈冏命〉曰:「無以巧言令色便辟側媚,其惟吉士。」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爲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本,作與朋友交,言而不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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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曾子,弟子曾參。」《史記》云:「曾參南武城人,字子輿,少孔子四十六歲。」朱子曰:「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傳,謂受之於師。習,謂熟之於己。」

曰:「吾每日三自省察己身。」云:「凡三字在句首者,爲三次,如三復〈白圭〉,三以天下讓,是也。在句尾者,爲數目,如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君子之道三,是也。」○云:「朱子曾子所省偶爾三事,遂謂曾子以此三者日省。」駁曰非也。《禮記》曰:「文王朝於王季日三。」彼蓋以此文例之。然『子以四敎,文行忠信』,又如『致五至ㆍ行三無』,〈孔子閒居〉文何必字在句首者,不得爲數目?

曰:「言凡所傳之事,得無素不講習而傳之。」云:「凡所傳授之事,得無素不講習而妄傳乎?傳惡穿鑿,故曾子愼之。」曰:「傳曰傳業。《漢ㆍ儒林傳》『傳業者寢盛』,《後漢》『甄宇三世皆傳業』,是也。受曰受業。《後漢》『包子良受業長安』,『杜撫受業於薛漢』,是也。故『孰先傳焉』,是傳于人,即〈曲禮〉『七十老而傳』,亦是傳于人。凡單下一傳字,總是授字。」○駁曰非也。傳不習者,學而不習也。傳一字承上接下,可以通用。蕭山謂『受之於師,不得用傳字』,不亦拘乎?己所不習,何以傳授?不習而傳,理所無也。

質疑《易》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夕惕若者,聖人省察之極工也。朱子謂:「三省,非聖人之事。曾子晚年進德工夫,蓋微有這些子査滓去未盡。」然以六事自責,豈亦査滓有未盡乎?聖人未嘗無省察也。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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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道,導也。古之聖王,導民爲善,以率天下,故謂治爲道。下篇云:「道之以德。」曰:「千乘之國者,百里之國也。古者井田,方里爲井,十井爲乘,百里之國,適千乘也。」○補曰敬事,謂慮其始終,度其流弊也。然後行之,無所沮撓,則民信之矣。〈緇衣〉云:「君子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於言。」曰:「節者,限也。如竹之有節,不可踰也。」○曰:「《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節卦文蓋侈用則傷財,傷財必至於害民。故愛民必先於節用。」○曰:「使民不妨奪農務。」云:「《左氏傳》云,『凡土功,龍見而畢。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裁,日至而畢。』〈王制〉云,『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曰:「道,謂爲之政敎。」○曰:「道,治也。」○駁曰皆非也。

曰:「《司馬法》,『六尺爲步,步百爲畝,畝百爲夫,夫三爲屋,屋三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出革車一乘。』然則千乘之賦,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惟公侯之封乃能容之,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曰:「依《周禮》,依〈王制〉ㆍ《孟子》,義疑,故兩存焉。」

質疑三句各爲一事,先儒多以爲五事,恐不然也。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衆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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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謹者,行之有常也。信者,言之有實也。」○補曰汎,不沈著也。《說文》云:「汎,浮貌。」任風波自縱也親,密近也。○曰:「文者,古之遺文也。」云:「《詩》ㆍ《書》ㆍ《禮》ㆍ《樂》ㆍ《易》ㆍ《春秋》六經,是也。」

曰:「謹主於言,信主於心,『謹而信』一句專戒言語。」○駁曰非也。《易》曰:「庸行之謹,庸言之信。」《集註》不可易也。

陸德明云:「讀行,下孟反。」○駁曰非也。上五事行之而有餘力,則可以學文也。行,平聲。

曰:「姚立方云,『文非《詩》ㆍ《書》六藝之文。言弟子稍閒,使學字耳。』《說文》云,『文,交畫也。』《周官》,『八歲入小學,保氏只敎以六書使習字。』」○駁曰非也。出則弟者,謂出而事其長上,非八歲兒之所能也。汎愛衆亦然。是豈學字之時乎?當從舊說。

質疑汎之訓廣,古無可據。且廣愛衆,非弟子之所能。孔子謂:「於凡人當汎汎然愛之,於仁者當切切然親之。」云:「汎愛衆,順德之事也。親仁,求薰陶之益也。」非欲廣愛而遍覆也。○又按夫子之言,雖先行後文,然上五事皆非力役之可充工課者?行之綽有餘力,以其餘力悉以學文,則文不可勝用也。先儒因此過斥文藝,非夫子之本意也。故朱子深戒之。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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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夏,弟子卜商。」《史記》云:「卜商人也,少孔子四十四歲。」曰:「言以好色之心好賢則善。」○補曰致身,謂獻躬於君,不自有也。○朱子曰:「學求如是而已。有能如是之人,苟非生質之美,必由務學之至。」○此章當與下『博學』章〈子張〉篇合觀。

引證《漢書ㆍ李尋傳》云:「聖人承天,賢賢易色。」論天象云:「少微在前,女宮在後,賢賢易色,取法於此。」顔師古云:「尊上賢人,輕略于色。」易,音異駁曰非也。易色,只是以賢者易美色。若云『以好賢之心易好色之心』,則亦添出矣

曰:「若欲尊重賢人,則當改易其平常之色,更起莊敬之容。」伊川云:「見賢而變易顔色。」駁曰非也。朱子曰:「孔子兩言『未見好德如好色』,《中庸》亦以遠色爲勸賢之事,已分曉了。變易顔色,有僞爲之者,不若易好色之心,方見其誠也。」《徐氏筆精》云:「色,指禮貌而言。其次避色,亦指禮貌衰也。」○亦非也徐奮鵬云:「好色是人心,好賢是道心。人心每用得眞,而道心反冷淡,易色則若轉人心爲道心用也。」

曰:「此章論生知美行之事。」○駁曰非也。子夏之意,蓋云『學不過如斯而已』,豈以是爲生知之聖乎?易色則誠於賢賢矣,竭力則誠於親親矣,致身則誠於尊尊矣,有信則誠於交友矣。四者皆誠,學何以加矣?

曰:「子夏之言,詞氣之間,抑揚太過。」○駁曰非也。孔子曰:「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詞氣未嘗不抑揚。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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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人不能敦重,旣無威嚴,學又不能堅固。」○補曰主,賓之對也,讀之如居不主奧之主。〈曲禮〉文言立心行己,以忠信爲主也。○朱子曰:「友不如己,則無益而有損。」○曰:「憚,難也。」

曰:「固,蔽也。」云:「博聞強識,則不固蔽也。」駁曰非也。不重與學不成對頭。

曰:「謂『固爲弊』。弊,猶當也。言人旣不能敦重,縱學亦不能當道理。」○駁曰非也。訓固爲弊,訓弊爲當,又添出道理字,迂回,甚矣。

曰:「主,親也。」云:「凡所親狎,皆須有忠信者。」駁曰非也。孔子,主顔讐由家,又主蘧伯玉家,適,主司城貞子家。所據者,此也。方論治身之法,忽議客游之術,恐不然也。主者,守也,宗也。

質疑《說文》云:「憚,忌也,難也。」汲黯以嚴見憚,亦忌之難之之意,非謂武帝恐畏汲黯也。人於改過,亦安有所畏乎?憚改則其情似吝。故曰『改過不吝』。徐玄扈云:「過之日長,皆由一點憚心。」

質疑曰:「『君子不重』十一字,自爲一章,『主忠信』三句,自爲一章。此本〈子罕〉篇文,而複簡于此者。今旣注重出,乃不注之此,而反注之〈子罕〉篇,以致威重忠信上下相承處,齟齬不接。」○此說合理。蘇紫溪云:「威重如田地,忠信如種子,取友如培養,改過如芟刈。」此又聯貫,作一氣語

曾子曰:「愼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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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終者,親之末也。遠者,親之逝也。愼者,防其有差失,謂喪禮也。追者,若將逮及然,謂祭禮也。民能如是,則其德趣於厚矣。

曰:「愼終者,喪盡其哀。追遠者,祭盡其敬。」朱子曰:「愼終者,喪盡其禮。追遠者,祭盡其誠。」駁曰說,非也。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檀弓〉文此是愼終之義。哭泣之哀,雖亦事親之終事,不可曰愼終。朱子改哀爲禮,以是也。悔不可及,可不愼乎?忽焉其逝,可不追乎?

曰:「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歸於厚。」○駁曰非也。民者,人也。民鮮能久,民莫不穀,豈必下賤者爲民乎?喪祭之禮,通於上下,不必以觀感言也。

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宜愼也。久遠之事,錄而不忘,是追遠也。」○駁曰非也。《記》曰:「君子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於言,而愼於行。」〈緇衣〉文愼終然矣,追遠奈何?

陸稼書云:「愼終,指親父母。追遠,不止親父母,凡遠祖皆是。」○駁曰非也。祖父死,猶當愼終。大夫ㆍ士不得祭遠祖。其義乖反矣。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石經本,抑與作意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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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禽,弟子陳亢《家語》云:「陳亢人,少孔子四十歲。」子貢,弟子,姓端木,名《史記》云:「子貢孔子三十一歲。」」○補曰是邦,謂所至之邦,與之,謂不求而自與也。溫,和也。良,善也。恭,驕之反。儉,侈之反。○補曰讓而得之,謂雖退讓,而終亦得聞也。夫子求之之求,當讀如自求多福之求。君子未嘗求福,而行善以得福,故曰『自求多福』朱子曰:「其諸,語辭。」六年《公羊傳》云:「其諸以病與!」

曰:「抑人君自願與之爲治?」○駁曰非也。《易》曰:「臨ㆍ觀之義,或與或求。」與猶授也。

曰:「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之。」○駁曰非也。讓當屬下句讀。德曰欽明文思,德曰齊聖廣淵,文王曰徽柔懿恭,《左傳》贊八元ㆍ八凱之德,皆四字爲句。子貢美夫子之德,何必五字爲句?子禽疑夫子求而得之,故子貢謂『夫子讓以得之』,正以破其惑,不可以讓字屬上句讀。

引證賈誼《新書》曰:「欣𢣤可安,謂之熅。安柔不苛,謂之良。接遇愼容,謂之恭。廣䡊自斂,謂之儉。厚人自薄,謂之讓。」〈道術〉篇西京官學,皆以讓字屬上句讀,然不敢勉從。《大戴禮ㆍ官人》篇云『恭儉以讓』,亦與連言者不同。

質疑子禽之爲門弟子,不見正史,而《家語》者僞書,王肅所補以折鄭玄者也。朱子不信《家語》,故疑子禽子貢弟子。然凡名載《論語》者,先儒悉以爲門弟子,遂使申棖之類從祀聖廟,此斯文之一蔽也。奚但子禽然矣?

考異石經,抑與作意予,蓋意與億通。億者,意之也,故曰『億則屢中』億ㆍ抑同音,又抑有意音。故抑戒,謂之懿戒也。予ㆍ與本同字。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三年以下,重出〈里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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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父在,子不得自專,故觀其志而已。」○補曰道,謂政令施措。

曰:「一則哀毀之深,豈復識政之是非?故君薨,世子聽冢宰三年也。二則三年之內,哀慕在心,事亡如存,則所不忍改也。」又云:「『若父政惡,寧可不改乎?』答曰,『冢宰自行政,家相ㆍ邑宰自行事,無關於孝子也。』」駁曰非也。嫌其得伸,故行之有漸也。此章,與曾子孟莊子之孝,相照。本爲大夫而發,聽於冢宰三年,非本旨也。天子ㆍ諸侯有先君之弊政,禍天下而危宗廟,改之,當如救焚拯溺,豈敢以孝思因循乎?哲宗初年,呂惠卿引此經,以惑君聽,斯又學道者所宜講也。眞西山云:「志,則終身無改。烈,則不待三年。不如是,則三年無改。」

引證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子張〉篇○〈坊記〉:「子云,『君子弛其親之過,而敬其美。』《論語》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大戴禮》:「曾子曰,『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又能事父之朋友。』」〈曾子本孝〉篇

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石經,無‘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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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禮之用,謂禮之所施行。小大,猶言上下,謂天子ㆍ諸侯ㆍ大夫ㆍ士也。由之,謂由於道。○補曰有所不行者,將言而轉之也。亦不可行者,旣言而決之也。禮主於嚴而行之以和,猶樂主於和而戒之在流也。

曰:「每事,小大皆用禮,而不以樂和之,則其政不行。」○駁曰非也。注亦無此意,特疏家誤讀耳。後儒欲一反《集註》,還主說,分作三節看,大謬也。○《記》曰:「樂勝則流,禮勝則離。」又曰:「樂由天作,禮由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皆禮樂相用之義。然其所謂樂,又非鍾鼓琴瑟之謂。○曰:「〈儒行〉云,『禮之以和爲貴。』正與此同句法,用字爲句,非也。」○駁曰非也。〈禮器〉曰『禮以多爲貴』,『禮以少爲貴』,〈儒行〉句法,與此同也。豈以是並疑此句乎?體用之說,雖出釋氏,吾家未嘗不言用。《易》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洪範〉曰:「敬用五事,協用五紀。」禮之言用,豈有謬乎?〈燕義〉曰:「和寧,禮之用也。」《史記ㆍ外戚世家》曰:「禮之用,唯昏姻爲兢兢。」旣有據矣。又何疑乎?

質疑小大,以位言。《書》曰:「罔不小大,好草竊ㆍ姦宄。」〈微子〉篇《詩》曰:「無小無大,從公于邁。」〈魯頌〉文梅賾作《書》,猶云:「小大戰戰,罔不懼乎非辜。」此云『小大由之』,謂上下通行也。聘禮有餼,覲禮有饗,祭禮有旅酬,鄕禮必飮酒,上下諸禮,無一而非『和爲貴』也。若以爲小事大事,則『由之』二字不妥帖。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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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復,猶覆也。義不必信,信非義也。以其言可反覆,故曰近義。恭不合禮,非禮也。以其能遠恥辱,故曰近禮。」云:「信非義也者,尾生抱柱而死也。」又云:「巽在牀下,是恭不合禮也。」補曰因,承上之辭。不失其親,謂獲乎親也。《中庸》云:「獲乎上有道。」宗,尊也。言人能信且恭,因又不失其父母兄弟之親,則其人雖不至於聖賢,亦可以尊而宗之也。〈檀弓〉曰:「天下其孰能宗予?」

質疑恭未必盡合於禮,然謂之近於禮者,以其能遠恥辱也。信未必盡合於義,然謂之近於義者,以其能言可復也。能此二者,而又能不失其六親之和,則其爲人也,亦可以宗仰而爲之表準也。上二節之義,舊說必不可易。

曰:「因,親也。言所親不失其親,亦可宗敬。」云:「所親不失其親者,言義之與比也。旣能親仁比義,有知人之鑒,故可宗敬也。」駁曰非也。義與《集注》相近。然『因不失其親』五字,解之曰『其所親依者,不失其可親之人』,則迂回添出,猶不分明矣。觀人之法,外行雖善,宜觀內行。能信能恭,皆接人之外行也。外行旣善,內行亦備,則其人可宗也。《中庸》曰:「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親戚不悅,不敢外交,古人之義也。不失其親者,孝順輯睦之謂也,何必崎嶇然外求乎?顔讐由蘧伯玉司城貞子,恐與此經無涉。

引證〈表記〉曰:「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子曰,『恭近禮,儉近仁,信近情。敬讓以行,此雖有過,其不甚矣。夫恭寡過,情可信,儉易容也。以此失之者,不亦鮮乎?』」○此文,正與有子說同意。硜硜之信,君子小之,然猶近於義,恭而無禮,其敝也勞,孔子之言然猶近於禮也。且孔子曰:「恭以遠恥。」又曰:「恭則不侮。」恭者,本所以遠恥辱之物也。唯信亦然,又何必增補一善,然後方可以踐言而遠恥乎?

《陳書ㆍ王元規傳》:「元規八歲而孤,隨母依舅氏,往海郡,時年十二。郡土豪劉瑱資財巨萬,以女妻之,母欲許之。元規泣請曰,『姻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久安異壤,輒婚非類?』母感其言而止。」〈儒林傳〉云:「因與姻ㆍ婣,古字通用。」○駁曰非也。娶於文公娶於,皆不可宗乎?將必朱陳爲法乎?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愼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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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有道,有道德者。正,謂問其是非。」○食與居,皆所以養小體也。先言此者,明克己在先。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石經,作貧而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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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可也,許之而未深然之辭也。切,割也,琢,斲也,此麤治之工也。磋磨,所以爲滑,其工精也。無諂無驕,去惡也,其工麤。樂與好禮,爲善也,其工精。○朱子曰:「往者,其所已言。來者,其所未言。」《詩ㆍ衛風ㆍ淇奧》之篇

曰:「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駁曰非也。此本《爾雅ㆍ釋器》文。毛萇亦引之然骨不能無磋,象不能無切。玉不磨,雖琢無用,石不琢,欲磨不得。《爾雅》一物一名,本是謬義。精麤之義,始發於朱子,其見度越千古。若非精麤之喻,則此經問答,泊然無味,終不可解。

曰:「往,告之以貧而樂道。來,答之以切磋琢磨。」○駁曰非也。往,如已過之境。來,謂未然之事。往,已著者也。來,未顯者也。貧樂富禮,有跡可見,道學精麤,其理至微,聞此知彼,非敏不能。此之謂告往而知來也。

考異〈坊記〉:「子云,『貧而好樂,富而好禮,衆而以寧者,天下其幾矣?』」○《史記ㆍ弟子傳》云:「貧而樂道,富而好禮。」○《後漢書ㆍ東平憲王傳》:「《論》云,『貧而樂道,富而好禮。』」云:「石經,『樂』下有『道』字,見仲和卿《四書備考》ㆍ皇侃《義疏》及我國博士家古本《集解》,皆同。」《集解》再引註,皆云貧而樂道,古本疑有此字。然只一樂字有深味。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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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凡人之情,多輕易於知人。」○補曰患不知人之賢也。

王肅曰:「但患己之無能知。」此注見

爲政第二凡二十四章。○邢云:「《左傳》云,‘學而後入政。’故次前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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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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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政者,正也,六書之諧聲發號施令,正百官以正萬民者也。○補曰德者,直心也,字義然身先孝弟,率天下以仁者也。子曰:「道之以德,有恥且格。」○補曰北辰即北極,天之樞也。以無星點,故謂之辰也。南極亦天樞,不言南極者,夫子生於中國,北極出地,南極所不見也。居其所,謂北極一點,正當子午線,眞南北之位也。○補曰共者,同也。北辰居正,斡旋天樞,而衆星隨轉,與北辰同運,故曰共之也。〈王制〉云:「與衆共之。」補曰政者,上之所以正民。正己而後物正,隨敎化而同轉,民遷善故以北辰喻之。

曰:「德者無爲,猶北辰之不移,而衆星共之。」云:「淳德不散,無爲化淸,則政善矣。《漢書ㆍ天文志》曰,『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環之匡衛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曰:「衆星共尊之。」○駁曰非也。淸淨無爲,即之學,晉代淸虛之談,亂天下壞萬物,異端邪術之尤甚者也。文帝用此道,釀成七國之亂。惠帝崇此術,召致五胡之禍。曾謂吾家大聖,亦以無爲爲法乎?夫無爲則無政。夫子明云爲政,儒者乃云無爲,可乎,不可乎?孔子曰:「無爲而治者,其也與!夫何爲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衛靈公〉此謂『得二十二人,各授以職,天下以治,當此之時,惟當恭己南面』。所以極言人國之不可不得人,而贊歎歆羨之意,溢於辭表,其言抑揚頓挫,令人鼓舞。後之儒者,誤讀此文,遂謂『之治,主於無爲』。於是以賈誼爲喜事,以汲黯爲知道,以魏相丙吉爲大臣,而庸陋蔑劣之徒,尸位竊祿,務持大體,以文其短,使萬機百度腐爛頹墮,莫之振起,皆此毒中之也。嗚呼!豈不悲哉?余觀奮發事功,莫如。五載一巡,比年受朝,詢事考言,天下旣紛紛矣。重之以鑿山瀹水,濬畎疏澮,立敎明刑,制禮作樂,誅凶退佞,以至上下草木鳥獸,莫不擇人授任,計功責成。其用心用力,可謂健矣。孔子親定典ㆍ謨,明知此事,安得誣之曰無爲哉?凡言無爲而治者,皆異端邪說,非吾家之言也。然且北辰本無星點,故《爾雅ㆍ釋天》云:「北極謂之北辰。」郭璞曰:「北極,天之中,以正四時。」邵康節云:「地無石之處,皆土也。天無星之處,皆辰也。」旣無星點,其移與不移,本無可論。若云中宮泰一,是爲北辰,則其圈雖小,日夜旋轉,不恒其居,曷謂泰一有常居乎?朱子曰:「北辰是天之樞紐,不可無記認。所以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極星亦動,只他近辰,雖動不覺。如射糖盤子,北辰便是中央樁子,極星便是近樁點子。雖隨盤轉,緣近樁子,便得不覺。」○沈存中云:「始以管窺極星,不入管,後方見極星在管弦上轉。」儒誤解此經,遂以中宮泰一,封爲天皇大帝,其注郊ㆍ柴諸祭,皆以皇天上帝,號之曰泰一神,侮慢瀆亂,不可復言,而三公ㆍ六官ㆍ羽衛ㆍ藩臣,碧落之上,闢一朝廷,指云衆星環拱北極。皆以此經衆星共之一語,戴之爲本,豈不謬哉?聖人設喻,無不親切,若云端拱無爲,譬如北辰,則猶之可也,今爲政以德,明明有爲,安得以泰一之常居不動,取之爲譬乎?總之,政也者,正也。聖人所操約,故重言複言,總只一貫,究其歸趣,無不沕合。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所謂爲政以德也。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此謂正己而物正也。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哀公問政。孔子曰:「政者,正也。君爲正,則百姓從政矣。君之所爲,百姓之所從也,君所不爲,百姓何從?」孟子曰:「一正君而天下正矣。」董子曰:「正君心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皆是此說,奚獨於此,別以不移無爲,爲爲政之法乎?居其所者,正子午之線也。北極正子午之線,斡旋天樞,而滿天諸星,與之同轉,無一星之敢逆,無一星之或後,此所謂衆星共之也。人君居正,爲政以德,而百官ㆍ萬民,罔不率從與之同和,正與北辰ㆍ衆星之事,如合符契,取譬之意,顧不在是乎?環拱,何謂也?○紘父云:「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正與居其所而無爲者相反。何夫子論政,若是其無恒乎?謬矣。」

許石城云:「說者泥注『無爲』二字,遂謂『爲政』二字純落空,不幾柱下漆園之致乎?」○蘇紫溪云:「德是修身爲本也。身正而天下國家皆正,故譬如北辰居所而衆星共,不必添無爲意。」○方孟旋云:「北辰之譬,謂其建極,何有無爲民歸的說話?」○邵端簡云:「傳注增了無爲一語,添得文人學士許多障碍。」○毛大可云:「案《晉書》,武帝作〈耕籍詔〉有云『朕思與萬國以無爲爲政』。此一語,實當時儒臣變亂儒說,參易聖經,大啓惠帝荒政及淸談虛無神州陸沈之漸。」○儒之論,已如此矣。

潘岳〈籍田賦〉曰:「若湛露之晞朝陽兮!衆星之拱北辰也。」共作拱駁曰非也。共,不可作拱。然且拱者,斂手也。徐鉉云:「兩手大指相拄也。」〈玉藻〉云:「垂拱。」〈擅弓〉云:「右拱。」《左傳》云:「拱璧。」《孟子》云:「拱杷之桐梓。」繆公云:「爾墓之木拱矣。」三十二年皆是斂手沓手之義。環拱者,六書家之所未聞也。衆星環拱北辰,將何爲哉?《集注》云:「共,向也,言衆星四面旋繞而歸向之。」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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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詩三百十一篇,其六笙詩也,其五商頌也。笙詩本亡,商頌前代之詩,故不在數,詩惟三百篇也。星湖先生韓愈曰:「蔽,猶斷也。」見《筆解》曰:「思無邪,〈魯頌ㆍ駉〉篇文。」○補曰詩三百,皆賢人所作,其志正,故曰『思無邪』一句,可以斷之也。

曰:「蔽,猶當也。」○曰:「蔽,塞也。」見《釋文》駁曰非也。《左傳》十八年,引〈夏書〉曰:「官占惟能蔽志,昆命于元龜。」注云:「蔽,斷也。」梅賾亦從之韓文公蓋據是也。

曰:「歸於正。」云:「詩之爲體,論功頌德,止僻防邪,大抵皆歸於正。」

駁曰非也。思無邪者,謂作詩之人,其心志所發,無邪僻也。若以其歸趣功用,謂之無邪,則思一字不可訓也。司馬遷謂『三百篇皆賢聖所作』,此有承之言也,然故孔子刪而正之,以爲聖經。若作詩者原是淫邪之人,何得其言名之曰聖經?必不然矣。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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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道,導也。古之聖王,導民爲善,以爲民師,所謂率天下以仁也。政者,法制,所以正民也。○補曰齊,上平也。《說文》云:「齊者,禾麥吐穗上平也。」刑以罰惡,禮以防濫,如物有雜出,而翦以齊之也。○朱子曰:「苟免刑罰,無所羞愧,不敢爲惡,而爲惡之心未嘗亡。」○補曰德,孝弟也。《書》曰『敬敷五敎』,即道之以德也。諸侯皆用諸侯之禮,大夫皆用大夫之禮,士ㆍ庶人亦然,即所謂齊之以禮也。○補曰格,通作假,謂感化也。《書》曰:「格于上下。」又曰:「格則承之庸之。」《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皆感通之意也。葛屺贍云:「格者,乃感格之義。」

曰:「政,謂法敎。」○駁曰非也。敎者,道之以德也。

曰:「德,謂道德。」○駁曰非也。道德何物?今人認德字元不淸楚,讀聖經遇德字,茫然不知爲何物,第以淳厚渾朴,不辨淸濁者,爲有德意,欲以此箇氣象,坐理天下,庶幾萬物自然歸化,而當局臨事,不知從何處著手,豈不迂哉?此天下所以日腐爛而莫之新也。德者,篤於人倫之名,孝弟慈是已。《禮》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及至『治國平天下』章,乃以孝弟慈爲本,孝弟慈非明德乎?〈堯典〉曰:「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峻德非孝弟乎?《孝經》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至德非孝弟乎?先王之道,身先孝弟以率天下。此之謂道之以德,德非模糊漫漶之物也。然道之以德,亦用刑,《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呂刑〉文謂先敷五典,而其不率敎者,折之以刑也。《周禮ㆍ大司徒》:「以鄕八刑糾萬民。」其目則不孝不弟不睦不婣之類也。〈康誥〉以不孝不友爲元惡大憝,刑玆無赦。斯皆道之以德,不在刑法中論。

曰:「格,正也。」○駁曰非也。有恥且正,不成文。格之訓正,本出趙岐《孟子注》

質疑《集注》曰:「格,至也。民恥於不善,而又有以至於善也。」○格之爲字,首見于〈堯典〉。格于上下者,謂上感天心,下感民心也。梅氏之註,訓格爲至,則須連上光字,乃成文也。有恥且格,若訓爲至,則亦必增『於善』二字,乃得成文,恐不如直訓孚感之爲簡捷也。大抵免者,外面之苟免也。格者,中心之孚格也。今必以有恥爲觀感,而訓格爲至,則語脈上重而下輕,頓減精神,恐不然也。注〈說命〉云:「功格于皇天。」亦必添一功字

引證《禮記ㆍ緇衣》篇,子曰:「夫民,敎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敎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鄭玄云:「假,來也。」格心,謂感化之心。遯心,謂逭罪之心。

引證《孔叢子》云:「仲弓問刑敎。孔子曰,『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今無禮以敎,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先禮以敎之,然後繼以刑折之也。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又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刑論〉篇《孔叢子》,僞書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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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志,謂心有定向。立,謂安身不動。〈學記〉云:「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不惑,謂見理明確,無攸迷也。下篇云:「智者不惑。」知天命,謂順帝之則,窮通不貳也。《孟子》云:「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耳順,謂言不逆耳,逆于耳,則拂于心和順積中,雖非理之言,無所逆耳也。○補曰道心爲之主,而人心聽命,則從心所欲,爲從道心之所欲,故不踰矩也。若衆人從心所欲,則爲從人心之所欲,故陷於惡也。〈曲禮〉云:「欲不可從。」矩,正方之器。上下四方,均齊方正者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所謂從心所欲不踰矩也。

曰:「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駁曰非也。其言,誰之言也?必於孔子之上,更有神聖大人,賢於孔子,然後可曰『孔子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未知孔子同時有此人否。若云『聽衆人之言,知其微旨』,則衆人所言,本無精微蘊奧,何必六十始知其旨?若云『聖人聲入心通,忽聞滄浪之歌,即悟自取之義』,陳氏子貢聞貧樂富禮之說,即悟切磋琢磨之義,未嘗非耳順。子貢孔子三十一歲,少年也。子貢少年耳順,孔子六十,企而及之,豈可通乎?知天命者,達天德也。其級至高,而所謂耳順,又在其上,耳順豈易言哉?毀譽榮辱之來,凡逆耳之言不能不拂其心,若深知天命,渾融純熟,則毀譽榮辱,無可以動其心者。無可以動其心,則無可以逆其耳,此之謂耳順也。後世言聖人者,皆推而尊之,爲神異恍忽之人,邈然不可見其所成者爲何事。聖人則固尊矣神矣,於我了無分矣,慕聖何爲?此聖人之所以不作,而道之所以終晦也,噫!

蘇紫溪云:「此所謂矩,即虞帝之執中,文王之順則也。」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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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懿子大夫仲孫何忌事見六年,諡也。」云:「溫柔賢善曰懿。」曰:「無違,言無得違禮。」○曰:「樊遲,弟子樊須。」《史記》云:「樊須,字子遲人,少孔子三十六歲。」曰:「樊須爲夫子御車也。」○朱子曰:「孟孫,即仲孫也。杜預《公子譜》云:「仲慶父弑君,故改爲。」是時三家僭禮,故夫子以是警之。然語意渾然,又若不專爲三家發者。」許氏云:「三家僭禮,如視桓楹而設撥,葬禮之僭也,八佾舞於庭,歌〈雍〉以徹,祭禮之僭也。」

曰:「言行孝者,每事順從,無所違逆也。」○駁曰非也。事父母,有幾諫之義,安得每事皆從無違之義?樊遲問之,孔子答之,一問一答,了然明白,猶有異說,紛然更起,不亦難乎?

齊氏曰:「二十四年,孟僖子將卒,屬何忌於夫子,使學禮焉。時孔子年三十四。樊遲御,必在十三年以幣召還之後,時孔子年七十矣。僖子歿已久,而懿子猶問孝,可謂賢矣。使懿子不違其親之命,悉如孔子所敎,則僖子之心慰矣。」云:「僖子何忌學禮。不違親者,盡禮之謂也。『幾諫』章曰,『又敬不違。』」駁曰非也。無違,非不違親命也。夫僖子何忌使之學禮,而何忌不遵父命,不肯學禮,則其答懿子之問,曰『不違親命』,可也。及樊遲質問之時,答之曰『生事死祭』,必無是也,必將曰『孟僖子使孟孫學禮於我,孟孫不遵其命,故我告之如是』。今也不然。內含其不遵父命之罪,外拈其宜遵父命之理,答之以生事死祭,非深文乎?懿子當時元不學禮,則是自絶于孔子也,絶孔子三十餘年,忽來問孝,有是理乎?『無違』二字,孔子自言自注,不必枉生猜疑,自作啞謎也。

引證王充《論衡》曰:「毋違者,禮也。孝子亦不當違親之欲。孔子言毋違,不言違禮,懿子孔子之言,獨不爲嫌於毋違志乎?樊遲問『何謂』,孔子乃言『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使樊遲不問,『毋違』之說遂不可知也。懿子之才不過樊遲樊遲不曉,懿子必能曉哉?」○曰:「夫子之誨人也,『不憤不啓,不悱不發』。〈學記〉曰,『君子之敎喻也,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又曰,『語之而不知,雖舍之可也。』」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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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武伯懿子之子仲孫彘事見十七年,諡也。《諡法》:「剛強直理曰武。」言孝子不妄爲非,唯疾病然後使父母憂。」云:「疾病之外,不得妄爲非法,貽憂於父母。」

王充《論衡》云:「武伯善憂父母。故曰『惟其疾之憂』。」謂父母之事,子不必輒皆憂歎,惟親癠乃憂之駁曰非也。然則不孝子也。

質疑說固善。然爲人子者,不謹其身,或沈於酒色,或傷於風露,以生疾病,以貽父母之憂者多矣。朱子新說,未嘗不通,後儒力加非毀,妄矣。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鹽鐵論》,作是爲能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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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游,弟子言偃。」《史記》云:「言偃人,少孔子四十五歲。」補曰養,謂左右奉養。非飮食之謂曰:「犬以守禦,馬以代勞,皆養人者。」云:「犬馬皆能養人,但畜獸無知,不能生敬。」補曰養而不敬,無以自別於犬馬也。〈祭義〉云:「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

云:「能養,謂能以飮食供養。」○駁曰非也。○曰:「〈旣夕禮〉『養者皆齊』,〈文王世子〉『玄而養』,此侍疾也。世無疾困饗飮食者。〈檀弓〉云,『事親,左右就養。』注作扶持。事君事師,亦曰就養,則未聞君就食于臣,師可往敎,如近世延師供饍者。然後知養之爲奉侍,非飮食也。若《孝經》『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則初生孩幼,豈供菽水?」

曰:「人之所養,乃至於犬馬,不敬則無以別。《孟子》曰,『食而不愛,豕畜之,愛而不敬,獸畜之。』」○駁曰非也。○徐仲山曰:「犬馬能事人,故曰能。能者,奇之也若人養犬馬,何能之有?事之常幾見有人而不能餵畜者乎?」

引證〈坊記〉曰:「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別?」○小人,謂氓隷也,君子,謂貴人也。小人對犬馬,君子對人子,文例正與此經同。皆能者,亦奇之也。

引證曾子曰:「衆之本敎曰孝,其行曰養。養可能也,敬爲難,敬可能也,安爲難。」見〈祭義〉此本〈曾子大孝〉篇文。《大戴禮》

引證馬周上疏云:「臣少失父母,犬馬之養,已無所施。」○王豐甫〈辭免起復表〉云:「犬馬之養未伸,風木之悲累至。」○二文皆遵義。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爲孝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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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色難,謂事親能愉色乃爲難。朱子云:「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祭義〉文補曰弟子,卑幼之稱。先生,尊長之稱也。服,躬任也,如牛服軛然。〈考工記〉云:「兩軛之間,謂之衡任。」饌,陳列也。凡長幼同會,有事,則卑幼者例服其勞,有酒食,則尊長所食,例先陳設,此鄕黨之恒禮也。子事父母,當於恒禮之外,別有婉容愉色。若但用長幼之恒禮,則曾是以爲孝乎?曾,詞之舒也。《說文》云

曰:「色難者,謂承順父母顔色乃爲難。」○駁曰非也。陳氏云:「此說,添『承順父母』字,方可解。」

曰:「先生,謂父兄。」○駁曰非也。夫子之言,明明以父母別於先生,而親子別於弟子,欲於長幼恒禮之外,別求其婉容愉色。先儒乃以父兄當先生,則其言晦彩,極矣。世有親父而名之曰先生,親子而名之曰弟子者乎?

曰:「饌,飮食也。」○駁曰非也。〈士冠禮〉曰:「筮饌于西塾。」〈士昏禮〉曰:「醯醬饌于房中。」《儀禮》諸篇,凡言饌者,皆陳列之義也。今訓飮食,可乎?

吳程曰:「曾舊音增,《集註》讀如字。」○程復心曰:「曾音層,與曾謂泰山之曾同音。《釋文》,嘗也。又不料之詞,反詞也。」孫奕《示兒編》云:「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然經史並無音,止當音增。」〈大雅〉云:「曾是彊禦,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曾是莫聽。」又云:「曾莫惠我師。」《孟子》云:「爾何曾比予於是?」皆與嘗義不同,亦非反辭。《說文》以爲『辭之舒』者近是。曾孫之曾,本是層累之意,而讀之爲增。獨於『曾是』之曾,讀之爲層,恐不必然。

子曰:「吾與言,終日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也不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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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弟子,姓,字子淵。」《史記》云:「人,少孔子三十歲。年二十九,髮盡白,早死。」朱子曰:「不違者,意不相背,有聽受,無問難。」○補曰退而省者,顔子退而孔子省之也。○曰:「私者,公之對。門弟子以進見爲公,其他朋友相與,謂之私。」○曰:「察其退還與二三子說繹道義,發明大體。」○補曰發如花之含蘤而吐英也。《易》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夫子之言簡嚴如含蘤,顔子發其旨如吐英

金履祥曰:「『吾與言終日』六字爲句。」○駁曰非也。『言終日』三字,詞理不活。『與言』爲句,『終日不違』爲句,然後讀之瀏亮。

質疑燕居獨處,但當默然端坐。其足以發,不足以發,夫子何以知之?私者,朋友之私講也。曾子亦有此事。子曰:「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是不違也。退而答門人之問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此亦足以發也。

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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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視,或無心,《大學》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觀,必有意,《易》有曰『闚觀』察,尤其詳密者也。○補曰以,因也。〈邶風〉云:「何其久也?必有以也。」由,經也。云:「觀其所經從。」安,止而不遷也。《孟子》曰:「敢問所安。」凡觀人之法,每作一事,須觀其始所因者何故,中所經者何道,終所止者何處,云:「察其所安處。」則人無所匿其情也。○曰:「廋,匿也。」

引證《大戴禮》云:「考其所爲,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以其前占其後,以其見占其隱。」〈文王官人〉篇朱子訓以作爲,蓋據《大戴禮》也。然《大戴禮》雜引爲文,本無精義。《穀梁傳》云:「常事曰視,非常曰觀。」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爲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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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溫,尋也。」○曰:「〈中庸〉云,『溫故而知新。』注云,『溫讀如燖溫之溫,故學之熟矣。後時習之謂之溫。』」《左傳》十二年,公會槖臯,太宰請尋盟。子貢對曰:「盟可尋也,亦可寒也。」賈逵注云:「尋,溫也。」又〈有司徹〉云:「乃燅尸俎。」是尋爲溫也朱子曰:「故者,舊所聞。新者,今所得。」○補曰可以爲師,謂師之爲職,頗可爲也。舊學旣冷,今以敎人之故,得溫故而知新,非益我之事乎?人可以爲師矣。

曰:「尋繹故者,又知新者,可以爲人師。」云:「溫故知新,則可爲人師。」駁曰非也。〈有司徹〉『乃燅尸俎』之注曰:「古文燅皆作尋。」壁《儀禮》《記》或作燖,《春秋傳》曰:「若可燖也,亦可寒也。」又〈郊特牲〉『腥爓』之注云:「爓,或作燖。」殊非紬繹之義也。○又按師道甚廣,不可但以溫故一事許之爲師。疏揷一則字,其義,非也。舊學旣冷,每以誨人之故,得溫故而知新,孔子利此而爲言也。

子曰:「君子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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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器者,各適其用,而不能相通。」程子云:「若一才一藝則器也。」曰:「舟楫以濟川,車輿以行陸,反之則不能。」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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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孚先曰:「行之於未言之前,言之於旣行之後。」

質疑子游問孝,告之以敬,則程子曰:「子游能養,而或失於敬。」子夏問孝,告之以色,則程子曰:「子夏少溫潤之色。」子貢問君子,告之以先行其言,則范氏曰:「子貢之患,在於易言。」雖箴砭之言,本欲中病,然旣無明驗,恐難質言。審如是也,顔淵問仁,而告之以克己,顔子爲不能克己之人,原憲問恥,而告之以無道,原憲爲仕於亂邦之人。將顔子之不遠復,原思之貧而樂,皆過實之言乎?子路問政,而告之以無倦,子路問事君,而告之以犯顔。夫子路有兼人之勇,以之爲政,惟恐其過於奮發,以之事君,惟恐其過於敢諫,而夫子不惟不攻其病,又從而勉其所有餘,將病不添乎?諸如此類,恐不必一槪論也。

曰:「君子之言,必爲物楷。故凡有言,皆令後人從而法之也。」○駁曰非也。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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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周,密也。《說文》云比,並也。並古作夶_,又比古作夶,義相通也皆親暱之名,然周密以心言,比並以力言。君子有同德之人未嘗不以心親密,而不以勢力相結,小人有勢利之交未嘗不並力樹黨,而不以心義相固。此其別也。

曰:「忠信爲周,云:「〈魯語〉文。」阿黨爲比。」○駁曰非也。所引雖好,義不明也。〈魯語〉之云『忠信爲周』,亦謂忠信之人乃有親密。又《管子》曰:「先王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乎色。」房玄齡云:「深密不測曰周。」〈堯曰〉篇曰:「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周親者,至密之親屬也。《詩》曰:「比物四驪。」比者,齊其力也。箋云〈大射儀〉曰:「遂比三耦。」比者,校其力也。注云〈王制〉曰:「必察小大之比。」其義亦然。〈牧誓〉曰:「比爾干。」亦謂其同力者相並也。○又按十八年《左傳》云:「帝鴻氏有不才子,頑嚚不友,是焉比ㆍ周?」云:「比,近也。周,密也。」比ㆍ周,皆親暱之名。〈晋語〉趙宣子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夫周以擧義,比也,擧以其私,黨也。」分而言之,則乃有君子ㆍ小人之別,猶〈大學〉用『驕泰』二字,並爲傲亢之名,而《魯論》分而言之,則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也。○曰:「周是博遍之法,故謂爲忠信。比是親狎之法,故謂爲阿黨。」○孫綽云:「理備故稱周,無私故不比也。」○駁曰非也。博遍者,汎愛之謂也。若然,將謂君子惟有汎愛之法,而都無親密之人乎?苟如是也,不幾於愛無差等乎?周者,密也。比者,並也。

引證〈緇衣〉篇,子曰:「大臣不親,而邇臣比矣。」注云:「比,私相親也。」《周禮ㆍ夏官ㆍ形方氏》:「使大國比小國。」此《易》所謂親諸侯也。比,豈必私相親乎?比者,並力也。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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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學,謂徵之於載籍。義見下思,謂研之於自心。推究之罔,受欺也,《孟子》云:「君子難罔以非其道。」殆,危也。不究本末,而輕信古書,則或墮於誣罔,疏云:「誣罔聖人之道。」不稽古先,而輕信自心,則所知者危殆,其邪正ㆍ是非末可定,故危也二者不可偏廢也。

曰:「學不尋思其義,則罔然無所得。」云:「旣從師學,則自思其餘蘊。若不思,則罔然無所得。」駁曰非也。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衛靈公〉孔子思而無益,則舍之而已。其將學之於何處乎?學,謂稽考典籍以徵先王之道,非從師受書之謂也。李紘父云:「〈中庸〉有博學愼思之目。博學者,博涉群書之謂也。若受師之謂學,則『博學』二字不可解。」儒注經,以考古爲法,而明辨不足,故讖緯邪說,未免俱收。此學而不思之弊也。後儒說經,以窮理爲主,而考據或疎,故制度名物,有時違舛。此思而不學之咎也。○又按罔之爲字,從网從亡,罔者,亡也。六書之諧聲忽然亡失謂之罔。所謂罔然無所得,非曰無據受書不讀,忽然忘之者?此是童穉之習,聖人所戒,豈在是乎?〈少儀〉云:「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爲罔。」王氏云:「學而不思則罔,當如此罔字。」

曰:「不學而思,徒使人精神疲殆。」○駁曰非也。疲怠則有之,疲殆何謂也?只憑一己之私見,不考先王之成憲,則必流而爲異學,此聖人所以危之也。

許敬菴云:「學而不思,則有冥行,思而不學,則墮玄想。」○上節深中古學之病,下節深中今學之病。

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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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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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攻,專治也。」〈考工記〉有攻木之工ㆍ攻金之工補曰端者,緖也。揚子《方言》云:「緖,南楚或曰端。」異端,謂不纘先王之緖者也。〈魯頌〉云:「纘太王之緒。」百家衆技,凡不在性命之學ㆍ經傳之敎者,皆異端。雖或有補於民生日用者,若專治此事,斯亦有害於君子之學也。非謂之類○也已,語辭。

曰:「異端,謂諸子百家之書。云:「異端,謂雜書。」異端之書,或秕糠,戕毀仁義。」云:「善道有統,故殊塗而同歸,異端不同歸也。」駁曰非也。孔子之時,未立門戶,眞西山云:「老聃楊朱墨翟,皆與孔子同時,特以之敎方明,其說未得肆耳。」非如後世三敎鼎立,出奴入主,則孔子所指,非謂是也。若此異端,爲今之所謂異端,則治此事者爲亂賊,不可但曰斯害也已,擊此道者爲儒宗,不可謂之斯害也已。二者無所當矣。斯害也已者,輕輕說也,輕輕禁之,非大聲疾言以禁之也。異端,豈今之所謂異端乎?樊遲請學稼,孔子斥之爲小人。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對曰軍旅之事未嘗學。夫兵農之學,亦經世之實務,君子不可以不知,然學者專治此事,其於身心性命之學,終有些害。此夫子所以輕輕說弊,欲其旁通,不欲其專治也。所謂異端,不過如斯。

陸象山云:「孔子時,佛敎未入中國,雖有老子,其說未著,異端,何指佛ㆍ?有人問我異端者。我對曰,『子先理會得同的一端,則凡異此者,皆爲異端。』」

質疑攻之爲專治,其在〈考工記〉,原有確據。之無父無君,之慢天侮聖,罪大惡極,神人所憤,豈待專治而後有害?異端之非今之異端,明矣。○袁了凡曰:「蔡虛齋謂『孔子時無,異端不該指』,極是。」

引證《韓詩外傳》云:「序異端,使不相悖。」○《家語ㆍ辯政》篇云,子貢問於孔子曰:「昔者君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節財。君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諭臣。葉公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悅近而來遠。三者之問一也,而夫子應之不同。然政在異端乎?」吳嘉謨所注《家語》本作『豈爲政之道在於多端乎』○《晉書ㆍ杜預傳》云:「奏曰,『古之刑書,銘之鍾鼎,鑄之金石,所以遠塞異端,使無淫巧也。』」○杜預〈春秋左氏傳序〉曰:「推變例以正褒貶,簡二傳而去異端,蓋丘明之心志也。」○范甯〈穀梁傳序〉云:「釋《穀梁傳》者,引《左氏》ㆍ《公羊》,以解此傳,文義違反,斯害也已。」○任昉作〈王儉集序〉云:「攻乎異端,歸之正義。」○劉勰《文心雕龍ㆍ序志》云:「周公設辨,貴乎體要,尼父陳訓,惡乎異端。」○此諸文,先儒,不以異端爲之類。

考異朱子〈答汪尙書書〉云:「君子反經而已,經正斯無邪慝。今惡邪說之害,正而攻之,則適所以自敝而已。」○朱子於《集注》,訓攻爲專治,於此書,以攻爲攻擊,二說異也。云:「攻,本攻擊之攻,不知朱子注《論語》,何以作專治解也。」○孫奕《示兒編》云:「攻,如攻人之惡之攻。」

太祖皇帝云:「攻去其異端,斯其害止此。」已,止也

子曰:「,誨女知之乎!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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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弟子仲由,字子路。」《史記》云:「子路人,少孔子九歲。」曰:「子路性剛,好以不知爲知,故此抑之。」

引證《荀子ㆍ子道》篇,子曰:「,志之。吾告汝。奮於言者華,奮於行者伐。夫色智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能之曰能之,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上文云:「子路盛服,見於孔子。子曰,『,是倨倨者,何也?夫始出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于江津,不舫舟不避風,則不可以涉。非惟下流水多邪?今爾衣服旣盛,顔色充盈,天下且孰肯以非告汝乎?』子路趨而出,改服而入,蓋自若也。」○《韓詩外傳》同。○《家語ㆍ三恕》篇云:「色智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言之要也,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言要則智,行至則仁,旣仁且智,惡不足哉?」

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愼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愼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史記》,學作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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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張,弟子顓孫師。」《史記》云:「顓孫師人,少孔子四十八歲。」曰:「干,求也。」○朱子曰:「祿,仕者之俸也。」○補曰聞,謂得之於師友。見,謂得之於書籍。○呂氏曰:「疑者,所未信,殆者,所未安。」○補曰聞未必無殆,見未必無疑。有聞而行之者,有見而言之者,皆互文也。闕,空也。門無扉,中央闕然爲道曰闕曰:「疑則闕之,其餘不疑,猶愼言之,則少過。」○程子曰:「尤自外至,悔自內出。」○補曰言必人聞,故尤成於外,行或獨知,故悔發於內。○曰:「言行如此,雖不得祿,亦得祿之道。」

質疑君子未嘗不欲仕,特求之以道,所謂夫子之求,異乎人之求也。孔子曰:「學也祿在其中,耕也餒在其中。」〈衛靈公〉曰:「程子云,『若則無此問矣。』殊不知未嘗不欲仕,特不受不義之祿耳。子張雖以此爲問,亦豈肯受不義之祿者哉?」

哀公問曰:「何爲則民服?」孔子對曰:「擧直錯諸枉,則民服,擧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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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哀公君諡。」〈魯世家〉云:「哀公定公之子。《諡法》,『恭仁短折曰哀。』」補曰服,心伏也。○朱子曰:「稱孔子對曰者,尊君也。」○補曰擧,擡也。高擧之錯,安置也。奠器於地也。《儀禮》云:「豆錯俎錯。」直,謂正人也。枉,謂不賢者也。諸,語辭。賢者在上,不賢者在下,則擧直而錯於枉也。不賢者在上,賢者在下,則擧枉而錯於直也。譬如施榘以正物,榘直而物枉,則可以正之,榘枉而物直,則不可以正之也。

曰:「擧正直之人用之,廢置邪枉之人。」云:「廢置諸邪枉之人,則民服。廢置諸正直之人,則民不服。」駁曰非也。錯者,器物之奠地也。訓置則可,訓廢置,何據乎?諸者,語辭。《易》曰:「藉用白茅。」孔子曰:「苟錯諸地則可矣。」錯諸地ㆍ錯諸枉,同一文法,今也訓諸爲衆,可乎?○王應麟《考異》云:「孫季和謂,『擧直而加之枉之上,則民服,枉固服於直也,擧枉而加之直之上,則民不服,直固非枉之所能服也。』」若諸家解,何用二諸字?○又見《瑯琊代醉編》

引證〈顔淵〉篇云:「樊遲問知。子曰,『擧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子夏曰,『富哉,言乎!有天下,選於衆,擧臯陶,不仁者遠矣,有天下,選於衆,擧伊尹,不仁者遠矣。』」

引證〈繫辭〉云:「擧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樂記〉云:「禮樂之道,擧而錯之天下,無難矣。」○錯者,錯其所擧也。諸家以『擧錯』二字爲對文,非矣。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擧善而敎不能則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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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季康子季孫肥,諡。」《諡法》:「安樂撫民曰康。」補曰勸,謂民自興起以進其德藝也。○曰:「莊,嚴也。」補曰莊者,政令無戲慢也。○曰:「君能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忠矣。」○補曰善,賢能也。

質疑莊ㆍ嚴,古相通。故注,訓莊爲嚴。然端莊異於嚴猛。故《集註》改之曰:「容貌端嚴。」然惟容貌端嚴,則又歸於色莊。色莊內荏,君子戒之,其義恐偏也。

曰:「擧用善人。」○曰:「善對不能,善猶能也。」曰:「如善射ㆍ善御ㆍ善書ㆍ善畫之善。」駁曰注固謬,義亦偏也。善於德行,以敎其不能孝弟之民,未嘗非擧善,獨以技藝言,其義亦偏也。說無病。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爲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爲政,奚其爲爲政?」石經本‘孝乎’作‘孝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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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爲政,謂專主一國之政。義見下有政,謂庶官分掌之政。○補曰《書》,《逸書》。壁本無之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辭。」○補曰施,延也。音易。〈大雅〉云:「施于孫子。」

<divclass="xsl_paraxsl_indent_0"style="text-align:left;"> <spandata-jusok-type="교감주"data-jusok-id="D001"class="jusok">曰:「或人以爲,居位乃是爲政。」又云:「所行有政道,與爲政同。」駁曰非也。爲政者,手執政柄之謂。《春秋傳》多言爲政,如曰『宣子爲政』,元年曰『我死,子必爲政』。二十年,子產卿大夫非一人,而爲政者必上卿之長者一人而已。由是推之,凡主事者皆謂之爲政,如《左氏傳》所謂疇昔之羊,子爲政,今日之事,我爲政,二年是也。若仕者皆得爲政,是亂其國也。已上,之言備位之仕,亦各有政。故《書》曰:「施於有政。」蓋以爲政ㆍ有政,天淵不侔,故孔子自居有政,以當爲政。若以備位之仕,皆名爲政,則孔子未嘗不有政,或人不當以不爲政問之也。有政者,猶《書》所云有位ㆍ有土,明亦任職居官之名。《集注》以爲一家之政,恐不然也。

引證《白虎通》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潘岳〈閒居賦〉云:「孝乎惟孝,是亦拙者之爲政也。」○夏侯湛〈昆弟誥〉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陶淵明〈卿大夫孝傳贊〉ㆍ張耒〈淮陽郡黃氏友于泉銘〉,皆有『孝乎惟孝』句王利貞〈幽州石浮圖頌〉云:「孝乎惟孝,忠爲令德。」○張齊賢〈曾子贊〉云:「孝乎惟孝,曾子稱焉。」《太平御覽》引《論語》,亦以『孝乎惟孝』作句曰:「《集註》誤以『孝乎』作句,則未有旣出『《書》云』,而可以攙口語二字于經文上者。」或疑孝乎惟孝不可解,閻潛丘曰:「此與《禮》云『禮乎禮』ㆍ《漢書》『肆乎其肆』ㆍ韓愈『文醇乎其醇』相同,言孝之至也。故曰美大孝之詞。」皆於孝乎惟孝,連而不斷,則梅賾僞案,益復昭著。蕭山猶不覺悟其失,豈但攙口已哉?梅氏〈君陳〉篇,無『孝乎』二字

袁了凡云:「昭公是兄,定公是弟,季孫晏然逐其兄而立其弟,孝友之道泯,故夫子云然。」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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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大車,牛車。朱子云:「平地任載之車。」小車,駟馬車。朱子云:「田車ㆍ兵車ㆍ乘車。」輗者,轅端橫木,以縛軛。云:「駕牛領。」軏者,轅端上曲鉤衡。云:「以駕兩服馬領者。」」○補曰車與牛本是二物,其體各別,不相聯接。惟以輗軏固結而聯接之,然後車與牛爲一體,牛行而車亦行,所以喻信也。我與人本是二人,不以信固結之,則亦無以行。東陽許氏云:「輗軏是車與牛馬接處,信是己與人接處。」此喻最切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因於禮,所損益,可知也。因於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者,雖百世可知也。」陸德明云:「也,一作乎。」○謂第一‘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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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王者易姓受命爲一世。云:「此與三十年爲一世之世不同。」子張問『自此以後十世之事可前知乎』。」○補曰因,仍也,襲也。《孟子》云:「爲高必因丘陵。」仍遵其經禮,禮制之大者少變其儀文。禮節之小者其所損ㆍ所益,具在典籍,孔子之時,禮未盡亡可按而知也。禮者,一王之典章法度。○補曰禮未盡善,故雖因之,而有所損益。禮猶未盡善,故雖因之,而又有所損益。典章法度,至而大備,盡善盡美,無可損益。有王者興,必一遵禮,百世不變,故曰『其或繼者,雖百世可知也』。若王者不興,雜亂妄作,茫無定準,則其變不可知,故曰其或。其或者,未定之辭。

曰:「文質禮變。」○曰:「所因,謂三綱五常。所損益,謂文質三統。」云:「《尙書大傳》曰,『王者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駁曰非也。尙忠,尙質,尙文,本出於董仲舒《春秋繁露》,《漢書ㆍ杜歆傳》云:「因於尙質,因於尙文。」又云:「之敝,宜抑文尙質。」而文質遞變之說,已起於伏生《書大傳》。《白虎通》云:「王者一質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順陰陽?陽極則陰受,陰極則陽受,明二陽二陰不能繼也。」儒論三代之治,率以是爲話柄。然其說自相予盾,不可究詰。忠也者,渾融誠確之名,朱子其爲質,無以上矣。何不變之以文,而疊承之以質也?一文一質,已不驗矣。聖王之得天下也,惟求第一等道理,可以久行而無弊者,爲之垂法而已,不顧吾之利害。惟一文一質,膠守定例,如一晝一夜之不得移易,有是理乎?夫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斯不獨聖人知之,夫人之所能知也。何武王獨不知此,立國垂法,或則尙質,或則尙文,有若屈到之芰ㆍ曾晢之棗,不覺嗜慾之偏勝乎?儒謂『道文勝,當矯之以質』。於是毀禮廢樂,一遵轍,使ㆍ三王之治不復於斯世,皆文質之說,有以誤之也。孔子曰:「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八佾〉篇孔子不以文爲病,確言從,何儒獨以是病之也?人之禮,斟酌二代,損益修潤,傳之百世,行之無弊。故孔子論王道則曰:「吾從。」論來世則曰:「其或繼者,雖百世可知。」若代而興者,又須損益變改,而後可以爲國,則一世之事尙難前知,況於百世乎?〈檀弓〉云:「旣封而弔,反哭而弔。孔子曰,『已愨,吾從。』」〈中庸〉云:「吾說禮,不足徵也,吾學禮,有存焉,吾學禮,今用之,吾從。」孔子屢言從,爲其行之百世而無弊也。何乃欲無故而紛更之乎?此二千年來斯文之巨蔀也。○又按三綱五常是人倫,非邦禮,馬氏以此而當禮,不亦拗乎?或損質益文,或損文益質,則文質之謂損益,可也。所謂三統,有革無沿,何以謂之損益也?

引證〈大傳〉曰:「立權ㆍ度ㆍ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其不可得變革者則有矣。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註疏諸家所據,皆此文也。然經云『所損益可知』,而若據此文,則其所不損益可知,其所損益不可知也。豈可引之以爲釋乎?

質疑《集注》云:「五常謂仁義禮智信。」○袁了凡云:「禮不是言三綱五常。君臣父子夫婦,乃生人大倫。仁義禮智信,乃人生本性,如何說得做禮?所損益亦不是三統,寅丑子之建,乃天時一定,如何說得做損益?止文質之說近之。」云:「按〈泰誓〉云『狎侮五常』,五常字始見於此。傳云,『輕狎五常之敎,侮慢不行。』〈舜典〉云,『愼徽五典。』傳云,『五典,五常之敎,父義ㆍ母慈ㆍ兄友ㆍ弟恭ㆍ子孝。』然則五常即五典也。自班固謂仁義禮智信爲五常,疏ㆍ注皆依之,蓋非古訓也。」說明確,但以文質爲近之,則仍於經旨無所悟也。

吳無障曰:「夫子此時,欲損之文,益以之忠質,此大主意也。」郭靑螺同意駁曰非也。孔子曰:「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孔子滿口贊歎,質言從,而誣之曰『孔子欲損之文』,不亦武乎?能知禮之美者,雖百王代興,必無損益,故孔子自信其百世可知。若損益變改如雲霞之起滅,則明日之事,猶不可知,況於百世乎?

引證〈禮器〉曰:「三代之禮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靑,因。」此下論立尸ㆍ坐尸之禮

引證《史記》,叔孫通曰:「之禮,所因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不相復,則無可知之道。孔子何以謂之百世可知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爲,無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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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非其鬼,謂非其所當祭之鬼。又云:「如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庶人祭其先。上得以兼乎下,下不得以兼上也。」諂,求媚也。」

曰:「人神曰鬼。云:「大宗伯掌天神ㆍ地示ㆍ人鬼之禮。」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諂求福。」○曰:「《左傳》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狐突正指人鬼。欒公蔣侯武安王成公遷都帝丘,欲祀之孫甯武子止之曰,『不可。何事?』三十一年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七年皆願祀他鬼之證。〈祭法〉,『人死曰鬼。』官師以王父爲鬼,庶人父死即爲鬼。若謂非鬼,即天地ㆍ山川之祭,如季氏泰山類,見小注則未聞天神稱天鬼,泰山神稱泰山之鬼。」○駁曰非也。天神ㆍ地示ㆍ人鬼,其名雖別,字得相通,故神字從示。《中庸》贊鬼神之德,明指郊禮,則天神有時乎稱鬼。禮五祀,明屬地示,而〈晉語〉史嚚之言,乃以蓐收謂之天神。獻子蓐收爲五祀之神《楚辭ㆍ九歌》有山鬼,《關尹子》有土鬼,魑魅魍魎本是山林之怪,而字皆從鬼。即孔子敬鬼神而遠之,不應祖考亦在所遠。鄭公偏執〈大宗伯〉一文以注此經,原屬拗曲,乃蕭山從而實之,豈不謬哉?甯武狐突皆云『神不歆非類』,然展禽之言曰『有虞氏』,見〈魯語〉〈祭法〉云有虞氏而宗禮並祀五帝。之於人,五帝之於人,非祖考以前,祀爲稷,以後,祀爲稷,歷世不變,至今遵之,豈必祖考而後,乃在祀典?少皥之四叔也,句龍顓頊共工之子也,列爲五祀,三代共之。二十九年,獻子之言若非其祖考,而不敢祭鬼,則三代聖王皆謟矣。甯武狐突之言,蓋謂無功無德,不在祀典,非族非類,無所感召,則不可以祀之也。豈謂非祖不祭,如鄭公之義哉?總之,王公大夫,各有祭典,祭典所許,是其鬼也,祭典所禁,非其鬼也。《集注》,何可易矣?

引證〈曲禮〉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云:「妄祭神不饗。」〈曲禮〉所言,非專指人鬼。

八佾第三凡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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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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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季氏,公子季友之後也。桓公庶子三人,長曰仲慶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朱子曰:「佾,舞列也。」○曰:「天子八佾,諸侯六,卿ㆍ大夫四,士二。五年《左傳》文八人爲列,八八六十四人。」○朱子曰:「此事尙忍爲之,則何事不可忍爲?」

曰:「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曰:「予作《大小宗通繹》,得解此書。蓋爲宗國,以周公武王母弟,得稱別子,爲文王之宗。《禮》,『別子立宗,當祀別子所自出。』見〈大傳〉因立文王廟于見《史記》周公之所自出,名出王廟。見《左傳》夫祭文王而可以不用天子禮樂也乎?其用天子禮樂者,以出王故,其祭出王者,以宗子故也。三桓公子,季友以適子而爲宗卿,亦得祭所自出,而立桓公一廟。儒不解,有謂公廟設于私家者。〈郊特牲〉此正三所自出之廟,以三出,故稱三家之堂,以季氏爲大宗,故又獨稱季氏。其所以用天子禮樂者,以桓公故,而桓公得用之者,以文王用之,而群公以下皆相沿用之。」○駁曰說半是半非也。其云『三家之僭,由於祭』,可也。其云『公之僭,由祭文王』,未必然也。蕭山於大小宗之學,自以爲發前人之所未發,而稽之經典,左乖右舛,一不相合。其言曰:「慶父叔牙妾出,故年雖長,而不得爲大宗,季友嫡出,故序雖末,而得爲大宗,爲三家之所共宗。」其言似是,實則非也。〈大傳〉曰:「有無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此謂公子,雖有多人,各自爲宗,不相統攝,故公子之子ㆍ公子之孫,得以其後公子者,奉之爲宗。而當公子之身,貴不相降,無可爲宗,故曰『無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特用鄭玄誤注〈大傳〉,此義不明。詳見余《禮箋》然不必據經,直以事理推究之,亦其說立破,何也?公子有三人,其一嫡二庶,如三者,立其嫡爲大宗,如蕭山之說可也。若三人皆庶,則孰爲大宗?其將曰立長乎,則庶固有大宗者矣。《禮》曰:「爲人後者,後大宗也。」先儒謂『小宗無後當絶』,則孟孫叔孫皆無後,當絶。仲嬰齊叔孫豹又何爲紛然立後乎?庶固有大宗者矣,何況天子之子?各受其封,各自爲國,立一大宗,使自統率,則凡諸侯多小宗也。國君猶不得爲大宗,有是理乎?且其說有必不可通者,旣以周公適子,立之爲大宗,及至隱公之世,妾子承統,,其肯尊之爲大宗乎?季友爲適子,立之爲大宗,及至悼子之世,季孫叔之庶子妾子承統,孟孫叔孫,其肯尊之爲大宗乎?貴嫡賤庶,旣若是其已甚,則庶之承嫡,猶奉爲宗,無是理矣。人曰:「吾宗國先君。」見《孟子》蕭山據此,謂諸爲宗。然同姓之國,皆稱爲宗,故爭長,公使羽父請曰:「之宗盟,異姓爲後。」十一同姓之盟,謂之宗盟,則同姓之國,豈非宗國乎?〈晉語〉,舟之僑爲宗國至於出王之廟,國國有之,故莊公禱于祖曰『敢昭告于皇祖文王』,見〈晉語〉亦有文王廟矣。厲王鬻熊廿六三十一豈必此輩盡屬嫡出?天子之子,雖不分封,但有采邑,祭其出王,故《周禮》,都宗人祭其祖王,致福于國。注云:「王子弟立其祖王之廟。」祖王者,出王也。何必嫡出,而後方立出王之廟乎?至,猶有此義,法,諸侯王各於其國立帝廟。見《漢書》其非嫡出者,未嘗禁也。,旣宗大周,退又宗,則是二天子也。孟孫叔孫,旣宗公室,又宗季氏,則是二國君也。亂天下者,非此法乎?三之家,各有廟,皆以〈雍〉徹,故曰『三家者以〈雍〉徹』。若惟季氏,則書之曰『三家者以〈雍〉徹』,有是理乎?特以季氏之僭甲於三家,旣以〈雍〉徹,又八其佾,故孔子先誅其所獨,後譏其所同。今乃以季氏爲三家,三家爲季氏,混同汨亂,無所區別,可乎?然所謂佾舞ㆍ〈雍〉徹,又非特祭用之,仲慶叔牙季友之祭,亦皆用之,故孔子之言慘怛如此。若惟祭用之,則三家之罪無所浮於君矣。孔子之義本諱國惡,焉敢曰『是可忍,孰不可忍』?成王周公以天子之禮,故人於其群公之廟,僭用八佾,群公之廟,僭用八佾,故季氏桓公之廟,亦用八佾,而遂以是舞舞於季友之庭。蕭山之說,豈不半是而半非乎?其云三家之僭由祭出公,可也。其云邦之僭由祭文王,非也。

云:「經但云季氏知是桓子者,以孔子桓子同時。」○駁曰非也。季氏之僭,不自桓子始也。二十五年《左傳》云:「秋,將禘於襄公,〈萬〉者二人,舞於公者,只二人其衆〈萬〉於季氏舞工皆往季氏子家駒之論八佾,亦在是年,昭公之孫于,亦在是年,孔子亦於是年適當是年者,季平子也。季孫意如孔子之歎,明在是年,豈可以桓子當之乎?桓子平子之子季孫斯

曰:「諸侯用六者,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者,四四十六人,士二者,二二四人。杜預何休說如此服虔以用六爲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爲四八三十二人,士二爲二八十六人。今以舞勢宜方,行列旣減,即每行人數亦宜減,故同之說。」○駁曰非也。衆仲之言曰:「舞者,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五年不以八列,無以應八音。故六者,六八也,四者,四八也,二者,二八也。人以女樂二八賂侯,非其驗乎?〈招魂賦〉云:「二八侍宿,射遞代些。」又云:「二八齊容,起舞些。」二二四人,何以舞矣?

曰:「人之僭禮,皆當罪責,不可容忍。季氏以陪臣僭天子,最難容忍。故曰『是可容忍,他人更誰不可忍也』?」○駁曰非也。章首曰『孔子季氏』,明所怪者季氏心術,非人之所忍爲也。若如說,當云子曰。

引證《公羊傳》曰:「昭公將弑季氏,告子家駒曰,『季氏爲無道,僭於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駒曰,『諸侯僭於天子,大夫僭於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僭矣哉?』子家駒曰,『設兩觀乘大路,朱干ㆍ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禮也。』」二十五年以八佾舞於諸公之廟,故謂之僭天子。由是推之,季氏八佾之舞,明在季友之庭,豈但桓公廟哉?

引證〈祭統〉曰:「昔者周公有勳勞於天下,周公旣沒,成王康王追念周公而欲尊。故賜之以重祭。朱干ㆍ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康周公,故以賜也。」○儒之所作也。若成王賜之,則子家駒何以咎公室乎?非矣。成王旣賜,則康王無更賜之理。〈祭統〉乃云『賜之』,其言之無所據,可知也

引證《晉書》云:「庾亮欲黜王導,謀之郗鑒不從。曰,『是而可忍,孰不可忍?』」崇德大后,廢帝爲東海王,其詔亦云:「是而可忍,孰不可懷?」○《隋書》,煬帝高句麗,詔曰:「擁塞道路,拒絶王人,無事君之心,豈爲臣之禮?此而可忍,孰不可容?」○《明史》,正德間,司空張巓,以三關良民倚宦官作盜,上封事曰:「是可隱忍不發,則誰當發者?」○此說久有師承,然謬矣。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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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朱子曰:「〈雍〉,〈周頌〉篇名。」○補曰徹,祭畢而去器也。《周禮》云:「卒食,以樂徹。」〈天官ㆍ膳夫〉文朱子曰:「天子宗廟之祭,歌〈雍〉以徹,是時三家,僭而用之。相,助也。辟公,諸侯也。」○曰:「穆穆,天子之容貌。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云:「《周禮ㆍ樂師》云,『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云,『徹者,歌〈雍〉。』又〈小師〉云,『徹歌。』云,『於有司徹而歌〈雍〉。』是知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也。」

曰:「季氏是宗卿,爲大宗所自出,亦立桓公一廟,名出公廟,遂于祭桓公時,亦歌此詩。蓋但知祭所自出,而不知所出之有不同也。」又云:「慶父叔牙一酖一縊,皆季友一人所爲。季文季武,何人肯以成季共仲僖叔並坐而擬三天子?亦必無之事。」駁曰非也。若三家共一廟,以奉桓公,則謂其廟曰『三家之堂』,猶之可也。先叙其事曰『三家者以〈雍〉徹』,非文例也。且佾舞ㆍ〈雍〉徹,其事相同,而於佾則專責季氏,於〈雍〉則並擧三家,筆法乎,變例乎?斯皆求其說而不得,胡乃堅執乖拗之論,重言複說,不知止乎?始云『妾子不得立出公廟』,猶恐其說之不立,終又云『慶父叔牙一酖一縊,不得有廟』,毛氏他說此又麤豪強觜,非多學人之言也。據《左傳》,成季使鍼季酖之,曰:「飮此,則有後於魯國。不然,死且無後。」飮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末年閔公旣弑,共仲乃縊。然季子推親親之恩,欲同之叔牙,存孟氏之族,故略其罪,不書殺。慶父子孫終爲孟氏二年公孫敖得嗣爲世卿,穆伯公孫敖旣卒,人立文伯公孫敖之子傳于惠叔文伯之弟以傳于仲孫蔑十四兩家子孫,嗣位世爵,繩繩不絶,具在史冊。夫惟慶父叔牙有廟有家,而後孟孫叔孫得爲世卿,今乃曰『一酖一縊,不得立廟』,可乎?公孫敖之歸葬也,固不許以卿禮葬矣,孟孫之以〈雍〉徹也,亦豈必人許之乎?云:「卿葬且不許,許其作天子祭耶?」斯皆無理雜話,不足辨也。若惟桓公之祭,纔以〈雍〉徹,而慶父叔牙季友之祭,不敢用之,則雖亦竊禮而不中,孔子必不至譏罵如此。

引證〈郊特牲〉曰:「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而公廟之設於私家,非禮也。由三始也。」○公族之祭出公,不獨三然也。孔悝出公之祏,見《左傳》子期平王之祀,祭出王也。見〈楚語〉人皆然也。廟,而疑三家之有廟,可乎?〈郊特牲〉,非信文也。

質疑成王令以天子之禮祭周公,未嘗以天子之禮賜魯邦《呂氏春秋》云:「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樂于平王使史角往賜之。」楊升菴作〈魯之郊禘辯〉,其言明核,不可易也。見余《春秋說》又按無知妄作者,愚夫ㆍ愚婦之謂也。三家之罪,豈可曰無知妄作乎?孔子之言,慘怛嚴峻,無所恕也。

引證子曰:「兩君相見,客出以〈雍〉,徹以〈振羽〉。」見〈仲尼燕居〉。疏云:「客出,歌〈雍〉詩,徹器,歌〈振鷺〉之詩。」古人用樂,雖天子之詩,或爲諸侯之用,此三家之所以僭也。

八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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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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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仁者,人倫之成德。仁爲之本,而禮樂由之以生。〈儒行〉云:「禮節者,仁之貌也。歌樂者,仁之和也。」不仁則其本亡矣,孟子以孝弟爲仁義,曰:「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樂之實,樂斯二者。」奈此禮樂何?○曰:「如,奈也。」

曰:「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禮樂。」云:「禮樂資仁而行。」仁者,忠孝之成名。禮自履此而生,樂自樂此而生,仁爲之質,而禮樂爲之文也。曾子曰:「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季氏者,躬蹈不仁,猶欲行禮而奏樂,以成其文,而可得乎?謂旅泰山,舞佾,歌〈雍〉類如此何者,末如之何也。謂不仁者之於禮樂,雖欲襲而取之,末如之何也。文例如桓魋其如予何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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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林放人。」○補曰本,謂制作之本意也。禮,通指吉凶也。喪,專指凶禮也。○曰:「易,和也。」○補曰禮本何爲而作也?民生有欲,不以禮節之,則奢侈亡度,故權於奢儉之中,爲之禮。邪淫之人,朝死而夕忘之,故權於易戚之中,爲之喪禮。使不肖者企而及之過儉過戚,雖亦不中,制禮者之本意,在此而不在彼也。故曰『得中則大善,如不得中,寧儉寧戚』。○林放問禮,亦以三家僭禮而發。蓋佾舞ㆍ〈雍〉徹,皆禮也。三家惟知盛禮以尊祖,不知制禮之本意,此林放之所以問也。季氏之佾舞ㆍ〈雍〉徹,皆由於不能抑奢,此孔子之所以答也。附言喪禮者,以此喻彼,非雙言之也。

質疑奢與易,未必爲文。儉與戚,未必爲質。惟制禮者之本意,憂在奢ㆍ易,而不在儉ㆍ戚,故夫子明之。且林放問禮之本,非問禮之質也。況之方衰,禮壞樂崩,憂在文滅,不在文勝。又從而抑其文,則文無遺矣,豈聖人之志乎?

引證《易》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過乎哀,過乎儉,未嘗非過。是故曰與曰寧。寧也者,執兩非而擇其輕之辭。

引證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檀弓〉文子路之言,別是一義。非此經之所宜引,范氏誤引之。楊氏引汙尊抔飮,亦非此經之本旨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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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諸夏,中國。公牧云:「中國之稱諸夏,猶外夷之稱諸夷。」亡,無也。」○補曰夷狄,謂用夷狄之道也。諸夏,謂用諸夏之法也。君不君,臣不臣,是亦夷狄而已。安於夷狄,而苟保君位,不若遵先王之法,修華夏之禮,而不保其君位也。昭公二十五年,祭于襄公,舞列不備,只二人而舞工盡赴季氏,以舞〈大武〉。衆〈萬〉于季氏昭公怒,欲誅季氏議於子家駒事敗,公奔見《左傳》孔子亦適見《史記》遂無君,國人皆咎昭公孔子明其不然曰:「與其君不君臣不臣,安於夷狄,而苟保君位,不若誅亂討賊,以修諸夏之法,而失其君位也。」其在國人,與其安此賊而有君,反不若明此義而無君也。○紘父云:「是篇自首章至此章,以及下章,皆孔子,論季氏之罪者。」

曰:「夷狄雖有君長,而無禮義,中國雖偶無君,若共和之年,而禮義不廢。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駁曰非也。孔子欲居九夷,夷狄非其所賤。況罪累不明,而無故斥之曰『汝之有君,不如我之亡君』,豈有味之言乎?共和,此是千百年僅一有之事。孔子據此以自多,有是理乎?

質疑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長,不如諸夏之僭亂,反無上下之分。」○《史記》云:「刺繡文,不如倚市門。」不如者,抑此美而羨彼醜之辭也。古人云:「不義之富貴,不如守道之貧賤。」此經文例,正亦如此。若云『夷狄之美,勝於諸夏之醜』,則不應以不如爲言。

王充《論衡》云:「此言夷狄之難ㆍ諸夏之易也。」○駁曰非也。不知何說。

《皇明大政紀》云:「高皇帝曰,『夷狄,禽獸也,無仁義禮智之道。孔子蓋謂中國雖無君長,人亦知有禮義,勝於夷狄之有君長者。儒乃謂中國之人不如夷狄,謬矣。』」

陸聚岡云:「夷狄有君,只是各部落有所約束號令,不要說得太好。諸夏之亡,指當時臣之僭上。言亡者,有而若亡也。」○駁曰非也。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不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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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旅,祭名。」云:「《周禮》,『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注云,『故,謂凶災。旅,陳也,陳其祭事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補曰旅者,陳告也,如今之告由祭。《書》云:「旅平。」又云:「九山刊旅。」曰:「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云:「陪,重也。」冉有,弟子冉求《史記》云:「冉求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鄭玄曰:「人。」時仕於季氏。」○朱子曰:「救,謂救其陷於僭竊之罪。」○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尙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補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者,言季氏泰山太輕也。云:「謂者,季氏謂也。」旅,亦禮也。有事而旅於山,其志欲行禮也。僭其君而行其禮,豈制禮之本意乎?林放於禮,猶求其本,泰山之神反不如乎?《周禮ㆍ大宗伯》云:「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是時魯邦別無大故,冉子季氏,在定公十年以後惟墮不狃,係季氏家大事,豈足以旅于望乎?大非禮也。

云:「有大故,當旅泰山,而君有疾若他故,不能親臨,使季孫攝主。於是季孫侈其禮物,故孔子非其奢也。」○駁曰非也。禮物豐薄,緦ㆍ小功之察也。以陪臣而祭山川,告其私故,非奢乎?若攝則非僭矣。

揚子《方言》云:「曾,何也。之原,之南鄙,謂何爲曾。」○曾者,舒辭。在有意無意之間,《方言》未必與此經合。

子曰:「君子無所爭也。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飮。其爭也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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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揖讓而升者,〈大射〉之禮,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云:「〈大射〉云,『耦進竝行,當階揖,及階揖,升堂揖。』」補曰下,謂不勝也。凡軍事,勝曰下之。〈樂毅傳〉云:「下七十餘城,惟即墨未下。」〈項羽本紀〉云:「外黃未下。」射禮,不勝者飮酒,是下而飮也。爭者,讓之反。今升而讓其階,飮而讓其爵,君子之爭也。云:「多算飮少算,君子之所爭。」

曰:「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飮。」云:「飮射爵之時,揖讓升降。」曰:「〈射儀〉云,『禮初,主人揖賓而進,交讓而升堂。及射竟,勝負旣決,下堂猶揖讓,不忘禮。』故云『揖讓而升下』也。」○駁曰非也。七字一句,詞不成文。升降之謂之升下,亦無文例又按射禮有升而飮,無降而飮,則下而飮,非降而飮也。變降言下,亦無是理。

質疑或問:「下而飮,是下堂飮否?」程子曰:「古之罰爵,皆在堂下。」又問:「唯不勝,下飮否?」曰:「恐皆下堂,但勝者飮不勝者也。」見《二程全書》射禮ㆍ投壺禮,凡勝飮不勝,本是奉養,不是罰責。故飮者奉觴曰:賜灌。勝者跪請曰敬養。其意若曰『射之不中,恐有疾病,以此酒奉養也。』《詩》云:「發彼有的,以祈爾爵。」〈賓筵〉詩此之謂也。勝者方奉養之不暇,遑云罰乎?《周禮ㆍ春官》:「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觵其不敬者。」此方是罰爵。《詩》云:「兕觥其觩。」〈周頌ㆍ絲衣〉文箋謂之罰爵。古之王者,與君臣燕飮,陳其兜觥,以警失禮者。然且罰爵,未嘗飮之於堂下。故平公飮酒,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飮斯,』又酌曰『調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飮之。降,趨而出。見〈檀弓〉罰爵之必升飮如是也。惟注〈鄕射禮〉其『卒觶ㆍ受觶』之節,有『罰爵』二字。此謬誤之甚者,何足爲據?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爲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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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此,逸詩也。」謂非〈衛風ㆍ碩人〉篇補曰倩,美好也。《說文》云:「若草木之葱蒨。」盼,目黑白分明也。《玉篇》云朱子曰:「素,粉地,畫之質也。絢,采色,畫之飾也。」云:「絢,文貌。」補曰姿色本美,故巧笑ㆍ美目,皆成華采,若素地以爲絢也。○朱子曰:「繪畫之事,後於素。〈考工記〉曰,『繪畫之事,後素功。』」○朱子曰:「禮必以忠信爲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爲先。」○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禮器〉文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此繪事後素之說也。」○補曰起,猶興也,謂其言足以興起也。

曰:「上二句在〈衛風ㆍ碩人〉,下一句逸。」○或曰:「下一句,夫子所刪。」朱子曰:「此句最有意義,反見刪哉?且〈碩人〉四章皆七句,不應此章獨多一句,必別自一詩,今逸矣。」○衣錦褧衣,無逝我梁,《詩》之同句者多矣。

曰:「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衆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盻美質,亦須禮以成之。」○駁曰非也。此是本來謬義,旣誤〈考工〉,又誤此經。朱子是改是正,而注之誤,未及辨破。今淺學小儒,乃以〈考工〉注奉之爲經,以擊朱子之說,不亦妄乎?

引證〈考工記〉云:「畫繢之事,雜五色。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靑謂之黻,五采備謂之繡。凡畫繢之事,後素功。」○曰:「素,白采也。後布之,爲其易漬汚也。」○鄭司農說以《論語》曰:「繢事後素。」○素功者,今之所謂粉本也。每見畫工將施靑赤美采,必先作粉地,然後乃用丹碧,古今不能異也。〈考工記〉,白采曰白,素功曰素,兩相分別,字法不混,乃以素功爲白采,非誤註乎?畫工之畏漬汚,最在靑赤,蓋以其色彌鮮者,其惜彌切也。今有人敎畫工以繪畫之事,曰『先靑赤而後粉白』,未有不投觚擲筆而去者,注而可宗乎?

引證〈禮器〉曰:「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子曰:「禮,吾能言之,不足徵也。禮,吾能言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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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之後。東樓公之苗裔也。武王封之於之後。微子之庶兄。武王封之於徵,證也。文,典籍也。獻,賢也。」〈虞書〉云:「萬邦黎獻。」補曰能言,明世無能言之者。孔子博學,故能言之,然無徵不信。若使有文有獻,則必與夫子所言相合。故曰『吾能徵之』。吾能徵者,自信之辭也。

曰:「徵,成也。」○曰:「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ㆍ賢才不足故也。」云:「之君闇弱,故不足以成之。」駁曰非也。

曰:「兩之字,連下爲句。」○駁曰非也。之ㆍ之,蓋據〈禮運〉然,而非也。

引證子曰:「吾說禮,不足徵也,吾學禮,有存焉,吾學禮,今用之,吾從。」〈中庸〉文○子曰:「我欲觀道,是故之,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道,是故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禮運〉文

子曰:「禘自旣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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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禘,宗廟時祭之名,〈祭義〉云:「春禘秋嘗。」本是王者之禮,義見下僭而用之也。灌與祼通,六書之諧聲將迎牲,酌鬱鬯灌於地,以求神也。○補曰禘祭之禮,旣灌,升歌〈淸廟〉,朱干ㆍ玉戚以舞〈大武〉,〈明堂位〉ㆍ〈祭統〉此天子之歌舞也。旣灌而往,此僭乃著,孔子不欲觀也。

曰:「禘祫之禮,爲序昭ㆍ穆。故毀廟之主及群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云:「鄭玄曰,『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群廟。』」旣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云:「降神之後,始列木主,以尊卑陳列,太祖東鄕,昭南鄕,穆北鄕。」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云:「〈魯語〉云,『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爲宗伯,明者爲昭,其次爲穆,何常之有?」』」」○駁曰非也。禘者,帝祭也,字從帝其祭亞於郊天,故定王之言曰:「禘郊之事,則有全烝。」見〈周語〉觀射父之言曰:「郊禘之牲,不過繭栗。」見〈楚語〉又曰:「禘郊之事,自射其牲。」亦〈楚語〉其祭之極隆可知。然《周禮》六篇,都無禘字,惟五帝之祭,散見六官。〈小宗伯〉云:「建國之神位,兆五帝於四郊。」兆者,壇域也天官冢宰,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掌次,祀五帝,則張大次ㆍ小次。地官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春官司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大司寇,若禋祀五帝,則涖誓百官,小司寇,凡禋祀五帝,實鑊水。鄭玄之注,並以五帝爲五方天帝靈威仰赤熛怒,誣罔怪誕,無所不至。然其祭有尸,故〈小司寇〉云:「祀五帝則沃尸。」靈威仰赤熛怒,旣非人鬼,法當無尸。五帝之爲之等,無疑矣。定王射父,每以禘ㆍ郊之事雙擧並稱,而其在《周禮》,惟五帝之祭,其儀物如郊,則此眞先王之所謂禘者,而二千年來,無有一人指此爲禘者。又凡祭帝曰禘,故王者報本之祭,亦名爲禘。〈大傳〉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喪服小記〉亦云展禽之言曰:「黃帝。」〈祭法〉亦云此乃報本之禘,而五帝之禘祭之於郊壇,報本之禘祭之於祖廟,此其異也。僖公之時,忽然郊天而祭。《春秋》,三十一年曰:「夏,四月,四卜郊,不從。」此郊天之始也。〈魯頌〉曰:「莊公之子,龍旂承祀。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騂犧,是饗是宜。」此禘之始也。見余《詩說》ㆍ《春秋說》禘之爲祭,文物最盛,旣已禘,又以是禮冒之於周公。〈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禮祭周公于太廟。」八年曰:「禘于太廟,用致夫人。」秋七月八年曰:「有事于大廟,〈萬〉入去〈籥〉。」惟禘有樂,故知爲禘。○夏六月此皆周公之禘也。旣禘周公,又以是禮冒之於群公。十五年,禘于武宮春二月二十五年,禘于襄公秋也。見《左傳》八年,禘于僖公冬十月此皆群公之禘也。於是四時正祭,改祠爲禘。〈郊特牲〉云:「春禘而秋嘗。」〈祭義〉同〈王制〉云:「春曰礿,夏曰禘。」〈祭統〉同又曰:「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此乃禘祭沿革之大槪也。然且宗廟之禘,厥有兩樣,一是祫禘,一是犆禘。祫禘者,以群公之主,合祭于太廟。犆禘者,各於其廟,只祭一公。其法如斯而已。乃二京儒者,群起交喧,有以祫禘一禮,分爲二祭,有以諦視昭穆,爲禘宗旨。或云五年一禘,原有定期。《春秋說》或云三年喪畢,即行諦視。其爲諦視之說者,誤以二年『吉禘于莊公夏五月十六年,君『未禘祀』二文,爲之證驗。然吉禘,行之於莊公之宮,則諦視昭穆,已屬荒唐,不行于太廟侯,是時未及練祭,則所謂禘祀,非指吉祭。非所謂喪畢之吉祭注所云,豈不孟浪?若論逆祀之事,則孔子周流四方,未嘗在。至八年,始爲司寇,自此數年,頗得當陽,其周旋郊廟之間,惟在此時,而定公八年,之位次已正。陽虎之所爲子先父食,已屬先天,旣灌迎尸,閔公在先,孔子之不欲觀,豈爲是也?說,非矣。○然則孔子之不欲觀,何哉?禘之旣灌,將迎牲矣,牲旣繭栗,不欲觀者一也。將升鼎矣,鼎又全烝,不欲觀者二也。饗之以樂,〈祭義〉云:「禘有樂而嘗無樂。」升歌淸廟,見〈祭統〉其詩曰『濟濟多士,秉之德』,不欲觀者三也。朱干ㆍ玉戚以舞〈大武〉,見〈祭統〉不欲觀者四也。僭。○十年云:「有禘樂,賓祭用之。」其餘儀節,今不可攷。要之,不王不禘,則其僭可知。逆祀,何與於是哉?○紘父云:「孔子曰,『之郊ㆍ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禮運〉文此指禘而言,禘之僭,不待旣灌而顯。《論語》所言,即指春秋諸禘,即太廟群公之禘非他禘也。」

趙伯循曰:「禘於周公之廟,以文王爲所出之祖,而周公配之。」○此說雖好,無經據也。凡禘祭之說,詳見余《春秋考徵》,今不贅。

質疑灌之爲禮,在迎尸之前,則祭之始也。之君臣,雖無誠意,未必甫灌而即懈。且懈怠之人,無祭不懈,則不必禘之旣灌,其懈特甚。孔子之不欲觀,恐不在是也。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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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禘者,帝祭也。義見上一變而爲太廟之禘,再變而爲群公之禘,遂爲四時常祀之名,之僭也滋甚。夫子之所不敢言,故答曰不知。○曰:「知禘禮之說者,於天下之事,如指示掌中之物,言其易了。」云:「當時孔子擧一手,伸掌,以一手指之,以示或人,曰,『其如示諸斯乎!』」朱子曰:「示,與視同。」○補曰五帝皆神聖大德,克配上帝,故禘之於郊壇,《周禮》,祭五帝亦以配天之故,禘之於祖廟。〈大傳〉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易》曰:「聖人神道設敎,而天下服。」〈觀〉之彖知禘之說者,能神道設敎,故天下易治也。

曰:「答以『不知』者,爲諱。」云:「躋僖公,亂昭穆,說之則彰國之惡。」駁曰非也。已見前。

引證〈中庸〉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引證〈仲尼燕居〉:「子曰,『郊ㆍ社之義,所以仁鬼神也,嘗禘之禮,所以仁昭穆也。』子曰,『明乎郊社之義,嘗禘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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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祭如在,言事死如事生。程子云:「祭先祖。」祭神,謂祭百神。程子云:「祭外神。」」○補曰與,猶助也。與祭,謂助祭於家廟也。義見下孔子非適子,未嘗主祭,故曰與祭。○補曰與其祭,然後致其誠,致其誠,然後祭如在,祭如在,然後祭也。旣不能然,如不祭也。○朱子曰:「此門人記孔子祭祀之誠意,又記孔子之言以明之。」○《集解》本一章,《集注》分爲二章。

曰:「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親祭,使攝者爲之,不致肅敬,其心與不祭同。」○駁曰非也。孔子字曰仲尼,明非伯子。古者助祭,謂之與祭。故《禮》曰:「射中者,得與於祭。不中者,不得與於祭。」〈射義〉文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天子ㆍ諸侯之喪,不斬衰者不與祭,大夫齊衰者與祭。」曾子問曰:「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是則自祭曰主祭,助祭曰與祭,其文不同。今乃曰『孔子不自親祭,使攝者爲之』,謬矣。

曰:「上擧古經傳之文,下引孔子之言以證之,與色斯擧章一例。」○駁曰非也。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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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王孫賈大夫。」欒肇云:「本是人。」補曰權臣也,治軍旅。○朱子曰:「媚,親順也。」○補曰奧,室西南隅,《爾雅》云主婦之所在也。〈曲禮〉云:「爲人子者,居不主奧。」竈,爨突,《說文》云爨女之所在也。又老婦之祭,謂之奧。見〈禮器〉。鄭玄讀之爲爨,非也夏月之祀,謂之竈。見〈月令〉鄙諺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者,外借祭神之名,以喻飮食之權在於爨女,而不在主婦,寧媚下而得食也。○朱子曰:「喻自結於君,不如阿附權臣也。之權臣,故以此諷孔子。」○補曰天,謂上帝也。枉道求媚,則獲罪於天。天之所怒,非衆神之所能福,故無所禱也。

曰:「奧,內也,以喻近臣。云:「以其隱奧,故尊者居之。其處雖尊,而閒靜無事,以喻近臣雖尊,不執政柄,無益於人也。」竈,以喻執政。云:「竈者,飮食之所由,雖處卑褻,爲衆之急用,以喻國之執政,位雖卑下,而執賞罰之柄,有益於人也。」」○駁曰非也。孔子拒之,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則媚奧ㆍ媚竈,明是禱神之說。豈可但以尊者所居ㆍ飮食所由,言之乎?況奧旣尊者所居,則其所喻,明是國君。今乃曰『以喻近臣』,可乎?近臣必有權柄,何所讓於執政乎?然且古者,以閽寺爲近臣,何得喻尊者乎?其義,非也。

質疑五祀者,五行之神也。據《春秋傳》,蔡墨之言曰:「五行之官,封爲上公,祀爲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爲之,火正曰祝融爲之,金正曰蓐收爲之,水正曰玄冥爲之,土正曰后土句龍爲之。」二十九年古之五祀,本無門ㆍ竈ㆍ中霤之名,〈祭法〉ㆍ〈月令〉,不知所本。《周禮ㆍ大宗伯》,以社稷五祀,列于地示,則天子亦五祀而已。〈曲禮〉五祀,自天子達大夫,本無差等,雖士亦然,故〈士喪禮〉『行禱于五祀』。〈旣夕〉文誠以五行之神,祭則全祭,不可闕一。乃〈祭法〉別爲層級,曰:「王立七祀,諸侯五祀,大夫三祀,適士二祀,庶人一祀。」此明是末俗儒之所記,則竈本非五祀之神。特閭巷鄙俚之俗,或祭竈神,故孔子之時,有此鄙諺也。然竈神無祭奧之理,雖祭於奧,竟是竈神,則引喻未切,恐本旨不然也。

曰:「案,五祀《禮》註,引逸中霤禮文,開首便云,『五祀皆祭于廟,而又各不同。』大抵祭戶,設主在廟室戶西,祭中霤,設主在廟室牖下。祭竈,設主在廟門外之東,祭門,在廟門外之左樞。祭行,在廟門外之西,並非祭于其所。」○又曰:「家室之奧,爲男女寢處袵席猥褻之所,豈可祀竈?」○駁曰非也。蕭山極尊竈神,爲不當祭之於室奧,橫說豎說,累千百言。然不知竈本非五祀之神,則終於貿貿矣。其引五祀之禮,皆注所引緯書雜說,多學人如是乎?

顧炎武曰:「奧何神也?如祀竈,則迎尸而祭於奧,此即竈之神矣。《詩》『于以奠之,宗室牖下』注,牖下,室西南隅,所謂奧也。○〈曲禮〉曰:「爲人子者,居不主奧。」〈仲尼燕居〉,以奧ㆍ阼並言,是奧本人之所處,祭時乃奉神於此時人之語謂媚其君者,將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退之時也。注以奧比君,以竈比權臣,本一神也,析而二之,未合語意。」○駁曰非也。鬼神安乎宗廟,生人處乎適寢,而其制之有戶有牖有㝔有奧,則廟與寢皆同。《詩》云『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者,正是廟中之奧,豈寢之奧乎?男女雜處嬰孩溲溺之地,豈可以祭神乎?若夫廟中之奧,又不可以祭竈神,亭林之說,枝上生葉,不可用也。

曰:「欒肇云,『奧尊而無事,竈卑而有求。時周室衰弱,權在諸侯。出仕,故託世俗言,以自解於孔子。』」○駁曰非也。見『王孫』二字,知是人,作爲此說,不足述也。

子曰:「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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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監,與鑒通,照視之,知其美惡也。〈酒誥〉云:「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朱子曰:「二代,也。郁郁,文盛貌。」○補曰吾從者,通執三代,擇其善者而從之也。

曰:「監,視也。」云:「周代之禮法ㆍ文章,廻視,郁郁乎有文章。」駁曰非也。監於者,謂周公制禮之時,鑒照二代,損其有弊,益其未備,故粲然大備也。今邢氏之說,乃謂學者以禮較視二代之禮,失之遠矣。凡物有質而後有文。素質黑章,乃成黼文,純黑豈有文哉?然則之文,正是文質兩備,郁然以美者也。今之儒者,開口便稱『周代文勝』,有若渾厚之氣,周公爲之斲雕椓喪,靡文ㆍ末節,紛然以興,不勝其弊者然。苟如是也,周公爲傷俗敗風,剝仁害義,以誤世敎之人,而可說乎?孔子禮爲百世不易之良法。故其答子張之問曰『其或繼者,雖百世可知』,謂傳之百世而無弊也。至於此章,明明自說『通執三代,吾從』,其一毫無憾可知,豈得以文勝而病之乎?以降,質旣先亡,文亦隨滅。文之旣滅,質遂難復,遂至二千年長夜,天不更曙,而猶以文勝爲戒,不亦謬乎?夫子答顔淵之問,並言四代者,非欲損之文也。說見彼章

引證子曰:「吾說禮,不足徵也,吾學禮,有存焉,吾學禮,今用之,吾從。」〈中庸〉文○〈檀弓〉云:「旣封而弔,反哭而弔。孔子曰,『已愨,吾從。』」○孔子屢言『吾從』,蓋於周公所作,拳拳服膺也。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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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大廟,周公廟。十三年《公羊傳》云:「周公稱太廟,公稱世室,群公稱宮。」孔子而助祭也。云:「定公孔子中都宰,爲司空爲大司寇。」」○朱子曰:「邑名。孔子叔梁紇嘗爲其邑大夫。」○補曰周公廟所行儀節,皆天子之禮。孔子不問而行之,是以爲當然也。故每事問諸宗祝而後行之。

曰:「雖知之,當復問,愼之至也。」○駁曰非也。《春秋繁露》曰:「孔子入大廟,每事問,愼之至也。」〈郊事對〉篇儒原義。然聖人平生所學,不出禮樂,若一入宗廟,每事皆問,學將焉用?每事問者,其心以爲諸侯之廟,當用諸侯之禮。我所知者,諸侯之禮而已。若夫天子之禮,吾所不知,我曷其不于宗祝問而行之?故聞或人之譏,答之曰『禮也』。苟爲不然,室事在室,堂事在堂,何問之有?孔子靈公之問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群廟無此問也,『太'一字宜究

質疑孔子始仕,爲委吏爲乘田,年三十五而適,旣踰五十,始爲中都宰,爲司空ㆍ司寇,其入太廟,當在五十之後。稱曰『人之子』,非以年少而輕之也。《易》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當時狎戲之辭,蓋有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