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猶堂全書/第二集/第七卷
論語古今注卷一
[编辑]原義總括
[编辑]辨仁義禮智之名,成於行事,非在心之理。〈『有子』章〉
辨吾必謂之學,當與〈子張〉篇『博學』章合觀。
辨溫良恭儉,當以四字絶句。
辨信近於義ㆍ恭近於禮,當從舊說。
已上〈學而〉篇
辨衆星共之,是衆星與天樞共轉,非無爲之意。
辨耳順是言不逆耳。
辨犬馬能養,當從包咸之說。
辨『先生ㆍ弟子』,非父子之謂。〈『子夏問孝』章〉
辨溫故知新,乃爲師之利。
辨異端,非楊ㆍ墨ㆍ佛ㆍ老之謂。
辨擧直是擧賢,錯枉非退邪。
辨輗ㆍ軏聯屬二物,如信聯結二人。
辨繼周者,雖至百世,當不變周禮。
辨忠ㆍ質ㆍ文異尙之說,本是緯家謬義。
已上〈爲政〉篇
辨季氏,非三家之大宗。
辨夷狄之有君,謂用夷狄之道而保其君位。
辨下而飮,乃不勝而飮。
辨禘祭之義。
辨奧ㆍ竈,非五祀之神。
辨太廟之每事問,以用僭禮。
辨射不主皮,乃賓射ㆍ燕射之謂。
辨告朔餼羊,乃所以禮王人。
辨哀而不傷,乃〈卷耳〉之謂。
辨管氏三歸,當從包咸之說。
辨〈武〉未盡善,在功不在德。
已上〈八佾〉篇
辨里,仁爲美,乃居仁之戒,非擇隣之義。
辨貧與賤得之,謂得去之。
辨一以貫之即絜矩之恕,非傳道之訣。
辨喻義ㆍ喻利,由道心ㆍ人心。
辨見志不從,是示我心不從父命。
已上〈里仁〉篇
辨縚ㆍ閱ㆍ适,當是三人。
辨乘桴浮海,本所以形容子路肝膽。
辨吾與女不如,當從包咸之說。
辨晝寢是晝臥。
辨孔文子本是惡人,不恥下問是權辭。
辨居蔡爲一事,山節藻梲爲一事,不可相聯說。
辨再,斯可矣,謂季文子原不能三思。
辨邦無道則愚,乃忘身冒難。
『辨斐然成』章,本以錦衣設喻。
辨不念舊惡,在父子ㆍ兄弟之間。
辨微生高之不直,在乞鄰之辭,不在乞隣。
辨左丘明非有二人。
辨內自訟,乃天理ㆍ人慾之訟。
已上〈公冶長〉篇
辨不貳過,是不兩屬。
辨子華之罪,在不留母糧。
辨犂牛之子,喻父勝於子。
辨日月至,猶言鮮能久。
辨中道而廢,是力盡而身頹,非廢業之義。
辨行不由徑,謂入公署由正路。
辨文質之謬義。
辨觚不觚,是名實之辨。
辨井有仁,當作阱有仁。
辨子見南子,必由救亂全恩。
辨大夫本有見小君之禮。
已上〈雍也〉篇
辨夫子爲衛君,當讀之如曾西之不爲管仲。
辨飮水之飮,即《周禮》六飮之飮。
辨五十而學《易》,當從舊說。
辨三人行,言同行者少。
辨與其進,不與其退,是古語。
已上〈述而〉篇
辨吾知免夫,謂免於刑戮。
辨暴慢之暴,當作入聲。
辨民可使由之,非諱道於民。
已上〈泰伯〉篇
辨天之將喪斯文,謂《周易》。
辨叩其兩端,謂因人之問,長我之知。
辨門人爲臣,是扶體之小臣。
辨善賈是賈人之善者。
辨逝者,謂人生。
辨可與權,非反經合道之謂。
已上〈子罕〉篇
辨宗廟爲議政之地。
辨過位非過君之空位。
辨紺ㆍ緅ㆍ紅ㆍ紫之不用,非以其間色。
辨裼與裘,必易其色。
辨帷裳爲車幃。
辨羔裘玄冠不以弔,乃未小斂之弔。
辨吉月朝服,由不敢君臣同服。
辨不撤薑食,當讀之爲去饌之徹。
辨時哉時哉,謂雉可去之時。
已上〈鄕黨〉篇
辨吾從先進,謂用人自先進始。
辨皆不及門,謂不及衛國之城門。
辨四科十人,非夫子之言。
辨孝哉!閔子騫,本時人之言。
辨不可徒行,是夫子之權辭。
辨有慟乎,謂天下有哀慟之法乎。
辨非我也夫,謂二三子在他邦者,將歸而咎之。
辨長府爲錢名,仍舊貫爲錢貫。
辨由之瑟能爲堂上之樂,不能爲房中之樂。
辨富於周公,謂富於天子之三公。
辨鳴鼓是大司馬伐國之律,非師門施罰之法。
辨屢空是病回之言,如以貨殖病子貢。
辨善人之道即敎人之術。
辨『惟求』ㆍ『惟赤』二節,都是夫子之言。
已上〈先進〉篇
辨二人爲仁,而爲仁由己,非二人共成之。
辨膚受之愬,如腠理受病,漸入骨髓。
辨民信,非由於足食足兵。
辨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是九字一句。
辨年饑是設問之辭,若行徹法,則三家不得四分公室。
辨『旣欲其生,又欲其死』,謂分田而重斂。〈又誠不以富,不可移動〉
辨片言折獄,當從舊說,宿諾亦然。
辨成人之美ㆍ成人之惡,皆以名言。
辨苟子之不欲,不可讀之爲慾。
辨察言觀色,當從舊說。
已上〈顔淵〉篇
辨正名是正衛君父子ㆍ君臣之名。
辨勝殘ㆍ去殺本是一義,去殺非刑措之謂。
辨世而後仁,謂王者必繼世而後天下從仁。
辨家臣亦與公朝之政。〈『冉子退朝』章〉
辨作巫毉,謂爲無恒之人禱之藥之。
已上〈子路〉篇
辨邦有道,穀,邦無道,穀,謂治亂皆食祿。
辨克伐怨欲,不可平列爲四事。
辨奡盪舟,非寒浞之子澆。
辨趙ㆍ魏老職務之煩,十倍於滕ㆍ薛大夫。
辨臧武仲之智,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所以譏子路。
辨其然?豈其然,是欣得其實,而覺前所聞者非理。
辨如其仁如其仁,謂管仲之功,足以當召忽之仁。
辨桓公非兄,子糾非弟。
辨爲己爲人之學,當從舊說。
辨有心哉!擊磬,非後世之所謂知音。
辨末之難,謂無辭可答。
已上〈憲問〉篇
辨明日遂行,非以軍旅之事爲賤。
辨在陳絶糧,當別爲一章。
辨子貢一貫與曾子一貫,無大小之別,無知行之別。
辨無爲而治,在得二十二人。
辨參前ㆍ倚衡,當與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同解。
辨可卷而懷之,其用功在邦有道之時。
辨夏ㆍ殷ㆍ周三正,非天ㆍ地ㆍ人三統。
辨乘殷之輅,即《周禮》五輅。
辨放鄭聲,非放〈鄭風〉。
辨遠慮ㆍ近憂,當以時言,不以地言。
辨如之何如之何,乃學者自悼之辭。
辨沒世之沒,當讀之如沒階之沒。
辨小不忍非婦人之仁。
辨餒在其中,祿在其中,非據來效而言。
辨仁能守之,謂守位。
辨不可小知之知,當讀之如知州ㆍ知縣之知。
辨民之於仁,違避之甚於水火。
辨有敎無類,謂無族類ㆍ種類。
辨辭達之辭,即使臣專對之辭。
已上〈衛靈公〉篇
辨〈季氏〉篇不可獨指爲《齊論》。
辨蕭牆之憂,指二子而言。
辨十世爲天子之十世,五世爲大夫之五世。
辨大夫四世,通指三桓之家。
辨益者三樂,損者三樂,讀當音洛。
辨君子三畏,皆以吉凶禍福而言。
辨生知ㆍ學知ㆍ困學ㆍ不學,不由於氣質。
辨隱居行義即伯夷ㆍ叔齊,不可分爲二章。
已上〈季氏〉篇
辨曰不可,曰不可,是陽貨自問而自答。
辨性相近,通上知ㆍ下愚而言,並無上中下三性。
辨上知ㆍ下愚是謀身之工拙,非性品之高下。
辨不移乃不爲人所移,非坐地不遷之謂。
辨吾其爲東周,乃以魯遷費之隱語。
辨佛肸之召,有爲政天下之機。
辨〈周南〉ㆍ〈召南〉,主弦誦而言。
辨禮樂之本在仁。〈『禮云禮云』章〉
辨道聽塗說,是輕口之人。
辨古之矜ㆍ今之矜,當是獧字之誤。
辨鑽燧改火是一年一改。
辨宰我之對曰安,是當面不肯屈伏,非其心眞安。
辨博奕猶賢,以其人品而言。
辨徼以爲知,是逆遮人言,若己素知。
已上〈陽貨〉篇
辨待之以季ㆍ孟之間,以牢禮而言。
辨滔滔是大水之貌,謂天下皆亂,如涉大水而無津。
辨誰以易之,謂不與孔子易其所爲。
辨殺雞爲黍,是角黍。
辨虞仲是仲雍之曾孫。
辨六飯是諸侯之禮。
已上〈微子〉篇
辨日知,月無忘,即日就月將。〈即溫故而知新〉
辨『博學篤志』章,當與上『賢賢易色』章合觀。
辨大德ㆍ小德,當從舊說。
辨子游之所謂本,即治心繕性。
辨父臣ㆍ父政,當從舊說。
已上〈子張〉篇
辨天之曆數在爾躬,謂舜方掌曆象。
辨孔註墨子之說,是梅氏造僞之鐵案。
辨周親即姬氏,仁人即微子ㆍ箕子。
辨四方之政,即唐ㆍ虞巡守四岳之政。
辨民食喪祭,不可平列爲四物。〈民食即農政〉
辨《魯論》一部,始之以學,終之以命,即下學上達之義。
已上〈堯曰〉篇
學而第一凡十六章。○邢云:「旣以學爲章首,遂以名篇。」
[编辑]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编辑]邢曰:「稱師曰子。〈《公羊傳》曰:「子沈子。」何休云:「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爲師也。」〉直言子曰者,以其聖德著聞,師範來世,不須言其氏,人盡知之也。」〈荻云:「孔門稱夫子曰子者,內辭也。如《春秋》稱魯君曰公。」〉○補曰學,受敎也。習,肄業也。時習,以時習之也。說,心快也。〈皇云:「懷抱欣暢也。」〉兌卦上開,夬卦亦然,悅ㆍ快,義相近也。〈兌卦〈彖傳〉云:「說以先民。」〉○補曰朋,同道者也。〈坤卦注〉自遠方來,則其人必豪傑,致之者,亦賢哲也。樂,深喜也。〈朱子曰:「悅是感於外而發於中,樂是充於中而溢於外。」〉人不知,謂人不知我之學成也。慍,心有所蘊結也。〈《詩ㆍ檜風》云:「我心蘊結兮。」〉《易》曰:「不見是而无悶。」〈程子云〉○補曰君子,有德之稱。鄭玄〈玉藻〉注曰:「君子,大夫ㆍ士。」〈又云:「君子,士已上。」〉〈少儀〉注曰:「君子,卿ㆍ大夫。」〈孟子云:「非野人,莫養君子。」〉君子云者,大君之子也,猶王者之稱天子也。古惟有德者得在位,故後世雖無位,凡有德者稱君子。
或曰:「學者,業道之名。」〈賈誼《新書》引《逸禮》:「小學業小道,大學業大道。」〉○駁曰非也。〈學記〉曰:「人不學,不知道。」孔子曰:「吾十有五志于學。」此方是業道之名。《說文》曰:「學,覺也。」謂先覺覺後覺也。然此亦造字之原義,非此經之所宜引。
侃曰:「學有三時,一,身中時,〈〈學記〉云:「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二,年中時,〈〈王制〉云:「春秋敎以禮樂,冬夏敎以詩書。」〉三,日中時。〈〈學記〉云:「藏焉,脩焉,息焉,游焉。」是日日所習也〉」○駁曰非也。時習者,時時習之也。〈朱子云〉學晨省昏定,便自是日習晨省昏定,學日乾夕惕,便自是日習日乾夕惕,學祭禮,習祭禮,學鄕禮,習鄕禮,〈飮射投壺等〉學樂,習樂,〈〈月令〉云:「孟春命樂正,入學習舞,季秋命樂正,入學習吹。」〉學誦,習誦,學射御,習射御,〈〈月令〉云:「孟冬習射御。」〉學書數,習書數,皆所以肄業也。學所以知也,習所以行也,學而時習者,知行兼進也。後世之學,學而不習,所以無可悅也。
王曰:「學者,以時誦習之。」○駁曰非也。誦習而已者,後世之學也。禮樂射御,可習者多,奚但誦而已?《易》曰:「朋友講習。」〈兌〈大象〉〉講者,論辨也,無所不包。誦則《詩》ㆍ《書》而已,學止是哉?
引證《大戴禮》曰:「君子旣學之,患其不博也,旣博之,患其不習也。」〈〈曾子立事〉篇〉
包曰:「同門曰朋。」○駁曰非也。《公羊傳》注云:「同門曰朋。」〈兌卦疏〉《周禮》注云:「同師曰朋。」〈〈大司徒〉聯朋友之注〉《集注》云:「同類曰朋。」總之,朋者,志同而意合者也。何必同門?
何曰:「凡人有所不知,君子不怒。」〈邢云:「古之學者爲己,含章內映,他人不知,而我不怒也。」一云:「若有人鈍根不能知解者,君子恕之而不怒也。」〉○或曰:「夫子一生學不厭,敎不倦。此正指『誨人』一節。故魏文靖講學余山,有學者辨論不釋,怫形于色。文靖曰,『人不自知,于我何慍?』正得此意。」○駁曰非也。此章乃成己成物之全體,首節成己之事也。旣成己矣,人知之而從我則樂,人不知之而不宗我則不慍。明成物之權不在己也。邢氏鈍根之說,豈足述乎?
有子曰:「其爲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
[编辑]何曰:「有子,弟子有若。」〈《史記ㆍ弟子傳》云:「有若少孔子四十三歲。」鄭玄曰:「魯人。」〉○朱子曰:「犯上,謂干犯在上之人。」〈又云:「只少有怫戾,便是犯上。」〉○補曰作亂,謂弒逆ㆍ畔逆以起難也。春秋之時,作亂者多,時君憂之,而不知所以救藥之術,故有子爲此言。○朱子曰:「務,專力也。本猶根也。」○補曰道者,人所由行也。仁者,二人相與也。事親孝爲仁,父與子二人也。事兄悌爲仁,兄與弟二人也。事君忠爲仁,君與臣二人也,牧民慈爲仁,牧與民二人也。以至夫婦朋友,凡二人之間,盡其道者,皆仁也。然孝弟爲之根。○補曰與者,疑辭。其理無疑,而謂之與者,譏時人未之信也。其辭,若含諷然。
何曰:「本,基也。」○駁曰非也。本末一體也,而基猶是不相聯者,故朱子改之。
質疑孟子曰:「仁義禮智根於心。」仁義禮智,譬則花實,惟其根本在心也。惻隱羞惡之心發於內,而仁義成於外。辭讓是非之心發於內,而禮智成於外。今之儒者,認之爲仁義禮智四顆,在人腹中如五臟然,而四端皆從此出,此則誤矣。然孝弟亦修德之名,其成在外,又豈有孝弟二顆,在人腹中如肝肺然哉?程子云:「人性中,曷嘗有孝弟來?」其意亦謂孝弟成於外而已,非謂人性之中,無可孝可弟之理也。蕭山欲一反其說,堅以孝弟作裏面物,其說又偏矣。孝弟亦仁,仁亦孝弟。但仁是總名,事君牧民恤孤哀鰥,無所不包。孝弟是專稱,惟事親敬兄乃爲其實。故有子謂:「諸仁之中,孝弟爲之本。」而程子謂:「行仁,自孝弟始。」未嘗不通。但程子曰:「孝弟謂之行仁之本則可,謂是仁之本則不可。」此與有子語不合。仁與爲仁,不必猛下分別也。○總之,古之聖王,識務知要,故率天下以孝弟。三王異尙,而尙齒則同。大學養老,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以敎諸侯之弟。〈〈祭義〉文〉民於是不好犯上,而禍亂不作,斯大智也。時君不識務,惟制堅甲利兵以禦難,設深文重刑以遏犯上,彼旣無本,將何以事君盡忠,以成仁哉?
引證《管子》曰:「孝弟者,仁之祖也。」〈房玄齡云:「仁從孝弟生,故爲仁祖。」〉○〈祭義〉曰:「衆之本敎曰孝。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義者,宜此者也。」○《孝經》曰:「夫孝,德之本也,敎之所由生也。」敎行,而民焉有不歸仁者乎?○《呂覽》曰:「夫孝弟,三王五帝之本務。」〈即君子務本〉○《後漢ㆍ延篤傳》曰:「功雖顯外,本之者心也,末雖煩蔚,致之者根也。夫仁人之有孝,猶四體之有心腹,枝葉之有根本也。故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歟』。」〈此乃仁孝先後論也,此時已有仁先之說〉
麟曰:「有子ㆍ曾子獨以子稱,何也?」曰:「程子謂『此書成於有子ㆍ曾子之門人也』。」「柳子謂『孔子之沒,諸弟子以有子爲似夫子,立而師之。其後不能對諸子之問,乃叱避而退』,則固有常師之號,是以稱子,其說非歟?」「非也。此太史公采雜說之謬,宋子京ㆍ蘇子由辨之矣。孟子謂『子夏ㆍ子張ㆍ子游以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朱子云『蓋其言行氣象有似之者,如〈檀弓〉所記子游謂有若之言似夫子之類,是也』,豈謂貌之似哉?宰我ㆍ子貢ㆍ有若智足以知聖人,此孟子之言也。蓋在言語之科,宰我ㆍ子貢之流亞也。盍徹之對,出類拔萃之語,見於《論》ㆍ《孟》,而《論語》首篇所載,凡三章,曰孝悌,曰禮,曰信恭,尤其精要之言也。其論晏子焉知禮,則〈檀弓〉述之矣。《荀子》云,『有子惡臥而焠掌。』可以見其苦學。」曰:「朱子謂有子重厚和易,其然與?」「吳伐魯,微虎欲宵攻王舍,有若與焉,可謂勇於爲義,非但重厚和易而已。《家語》稱其『彊識好古道』,其視以魯得之者,有間矣。」曰:「〈檀弓〉記有子之言,皆可信乎?」曰:「王无咎嘗辨之矣。若語子游欲去喪之踊,孺子䵍之喪,哀公欲設撥,對以爲可,皆非也。唯《論語》所載爲是。」○鏞案程子之言,不可易也。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皇本,作鮮矣有仁
[编辑]包曰:「好其言語,善其顔色,皆欲令人悅之,少能有仁也。」〈舊本,本作『鮮矣有仁』,故包注亦多『有』字〉
質疑巧言令色,不是罪惡。特聖人觀人,每見巧言令色者,其人多不能仁,故第言鮮矣。然《春秋傳》,師曠善諫,叔向引《詩》巧言如流以美之,〈大雅〉美山甫之德曰令儀令色。巧言令色,有時乎有好人。『鮮矣』二字,眞是稱停語。若云絶無,則違於實矣。孔子他日,又曰『巧言亂德』,此惡言之巧也。〈表記〉曰『辭欲巧』,此善言之巧也。巧言有善有惡,況令色乎!此只是觀人之法。太宰純謂當與『剛毅木訥近仁』參看,其言良是。
引證〈臯陶謨〉曰:「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傳》云:「巧言,靜言庸違。令色,象恭滔天。」〉○孔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公冶長〉〉○梅氏〈冏命〉曰:「無以巧言令色便辟側媚,其惟吉士。」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爲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皇本,作與朋友交,言而不信乎
[编辑]馬曰:「曾子,弟子曾參。」〈《史記》云:「曾參,南武城人,字子輿,少孔子四十六歲。」〉○朱子曰:「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傳,謂受之於師。習,謂熟之於己。」
邢曰:「吾每日三自省察己身。」〈藤云:「凡三字在句首者,爲三次,如三復〈白圭〉,三以天下讓,是也。在句尾者,爲數目,如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君子之道三,是也。」○純云:「朱子見曾子所省偶爾三事,遂謂曾子以此三者日省。」〉○駁曰非也。《禮記》曰:「文王朝於王季日三。」彼蓋以此文例之。然『子以四敎,文行忠信』,又如『致五至ㆍ行三無』,〈〈孔子閒居〉文〉何必字在句首者,不得爲數目?
何曰:「言凡所傳之事,得無素不講習而傳之。」〈邢云:「凡所傳授之事,得無素不講習而妄傳乎?傳惡穿鑿,故曾子愼之。」〉○毛曰:「傳曰傳業。《漢ㆍ儒林傳》『傳業者寢盛』,《後漢》『甄宇三世皆傳業』,是也。受曰受業。《後漢》『包子良受業長安』,『杜撫受業於薛漢』,是也。故『孰先傳焉』,是傳于人,即〈曲禮〉『七十老而傳』,亦是傳于人。凡單下一傳字,總是授字。」○駁曰非也。傳不習者,學而不習也。傳一字承上接下,可以通用。蕭山謂『受之於師,不得用傳字』,不亦拘乎?己所不習,何以傳授?不習而傳,理所無也。
質疑《易》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夕惕若者,聖人省察之極工也。朱子謂:「三省,非聖人之事。曾子晚年進德工夫,蓋微有這些子査滓去未盡。」然湯以六事自責,豈亦査滓有未盡乎?聖人未嘗無省察也。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编辑]補曰道,導也。古之聖王,導民爲善,以率天下,故謂治爲道。〈下篇云:「道之以德。」〉○包曰:「千乘之國者,百里之國也。古者井田,方里爲井,十井爲乘,百里之國,適千乘也。」○補曰敬事,謂慮其始終,度其流弊也。然後行之,無所沮撓,則民信之矣。〈〈緇衣〉云:「君子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於言。」〉○純曰:「節者,限也。如竹之有節,不可踰也。」○楊曰:「《易》曰,『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節卦文〉蓋侈用則傷財,傷財必至於害民。故愛民必先於節用。」○包曰:「使民不妨奪農務。」〈邢云:「《左氏傳》云,『凡土功,龍見而畢。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裁,日至而畢。』〈王制〉云,『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馬曰:「道,謂爲之政敎。」○包曰:「道,治也。」○駁曰皆非也。
馬曰:「《司馬法》,『六尺爲步,步百爲畝,畝百爲夫,夫三爲屋,屋三爲井,井十爲通,通十爲成,成出革車一乘。』然則千乘之賦,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惟公侯之封乃能容之,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何曰:「融依《周禮》,包依〈王制〉ㆍ《孟子》,義疑,故兩存焉。」
質疑三句各爲一事,先儒多以爲五事,恐不然也。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衆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编辑]朱子曰:「謹者,行之有常也。信者,言之有實也。」○補曰汎,不沈著也。〈《說文》云:「汎,浮貌。」任風波自縱也〉親,密近也。○馬曰:「文者,古之遺文也。」〈邢云:「《詩》ㆍ《書》ㆍ《禮》ㆍ《樂》ㆍ《易》ㆍ《春秋》六經,是也。」〉
純曰:「謹主於言,信主於心,『謹而信』一句專戒言語。」○駁曰非也。《易》曰:「庸行之謹,庸言之信。」《集註》不可易也。
陸德明云:「讀行,下孟反。」○駁曰非也。上五事行之而有餘力,則可以學文也。行,平聲。
毛曰:「姚立方云,『文非《詩》ㆍ《書》六藝之文。言弟子稍閒,使學字耳。』《說文》云,『文,交畫也。』《周官》,『八歲入小學,保氏只敎以六書使習字。』」○駁曰非也。出則弟者,謂出而事其長上,非八歲兒之所能也。汎愛衆亦然。是豈學字之時乎?當從舊說。
質疑汎之訓廣,古無可據。且廣愛衆,非弟子之所能。孔子謂:「於凡人當汎汎然愛之,於仁者當切切然親之。」〈純云:「汎愛衆,順德之事也。親仁,求薰陶之益也。」〉非欲廣愛而遍覆也。○又按夫子之言,雖先行後文,然上五事皆非力役之可充工課者?行之綽有餘力,以其餘力悉以學文,則文不可勝用也。先儒因此過斥文藝,非夫子之本意也。故朱子深戒之。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编辑]孔曰:「子夏,弟子卜商。」〈《史記》云:「卜商,衛人也,少孔子四十四歲。」〉○孔曰:「言以好色之心好賢則善。」○補曰致身,謂獻躬於君,不自有也。○朱子曰:「學求如是而已。有能如是之人,苟非生質之美,必由務學之至。」○案此章當與下『博學』章〈〈子張〉篇〉合觀。
引證《漢書ㆍ李尋傳》云:「聖人承天,賢賢易色。」〈論天象云:「少微在前,女宮在後,賢賢易色,取法於此。」〉顔師古云:「尊上賢人,輕略于色。」〈易,音異〉○駁曰非也。易色,只是以賢者易美色。〈若云『以好賢之心易好色之心』,則亦添出矣〉
侃曰:「若欲尊重賢人,則當改易其平常之色,更起莊敬之容。」〈伊川云:「見賢而變易顔色。」〉○駁曰非也。朱子曰:「孔子兩言『未見好德如好色』,《中庸》亦以遠色爲勸賢之事,已分曉了。變易顔色,有僞爲之者,不若易好色之心,方見其誠也。」〈《徐氏筆精》云:「色,指禮貌而言。其次避色,亦指禮貌衰也。」○亦非也〉○徐奮鵬云:「好色是人心,好賢是道心。人心每用得眞,而道心反冷淡,易色則若轉人心爲道心用也。」
邢曰:「此章論生知美行之事。」○駁曰非也。子夏之意,蓋云『學不過如斯而已』,豈以是爲生知之聖乎?易色則誠於賢賢矣,竭力則誠於親親矣,致身則誠於尊尊矣,有信則誠於交友矣。四者皆誠,學何以加矣?
吳曰:「子夏之言,詞氣之間,抑揚太過。」○駁曰非也。孔子曰:「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詞氣未嘗不抑揚。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编辑]何曰:「人不能敦重,旣無威嚴,學又不能堅固。」○補曰主,賓之對也,讀之如居不主奧之主。〈〈曲禮〉文〉言立心行己,以忠信爲主也。○朱子曰:「友不如己,則無益而有損。」○鄭曰:「憚,難也。」
孔曰:「固,蔽也。」〈邢云:「博聞強識,則不固蔽也。」〉○駁曰非也。不重與學不成對頭。
侃曰:「孔謂『固爲弊』。弊,猶當也。言人旣不能敦重,縱學亦不能當道理。」○駁曰非也。訓固爲弊,訓弊爲當,又添出道理字,迂回,甚矣。
鄭曰:「主,親也。」〈邢云:「凡所親狎,皆須有忠信者。」〉○駁曰非也。孔子適衛,主顔讐由家,又主蘧伯玉家,適陳,主司城貞子家。鄭所據者,此也。方論治身之法,忽議客游之術,恐不然也。主者,守也,宗也。
質疑《說文》云:「憚,忌也,難也。」汲黯以嚴見憚,亦忌之難之之意,非謂武帝恐畏汲黯也。人於改過,亦安有所畏乎?憚改則其情似吝。故曰『改過不吝』。〈徐玄扈云:「過之日長,皆由一點憚心。」〉
質疑毛曰:「『君子不重』十一字,自爲一章,『主忠信』三句,自爲一章。此本〈子罕〉篇文,而複簡于此者。今旣注重出,乃不注之此,而反注之〈子罕〉篇,以致威重忠信上下相承處,齟齬不接。」○按此說合理。〈蘇紫溪云:「威重如田地,忠信如種子,取友如培養,改過如芟刈。」此又聯貫,作一氣語〉
曾子曰:「愼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编辑]補曰終者,親之末也。遠者,親之逝也。愼者,防其有差失,謂喪禮也。追者,若將逮及然,謂祭禮也。民能如是,則其德趣於厚矣。
孔曰:「愼終者,喪盡其哀。追遠者,祭盡其敬。」〈朱子曰:「愼終者,喪盡其禮。追遠者,祭盡其誠。」〉○駁曰孔說,非也。子思曰:「喪,三日而殯,凡附於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檀弓〉文〉此是愼終之義。哭泣之哀,雖亦事親之終事,不可曰愼終。朱子改哀爲禮,以是也。悔不可及,可不愼乎?忽焉其逝,可不追乎?
孔曰:「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歸於厚。」○駁曰非也。民者,人也。民鮮能久,民莫不穀,豈必下賤者爲民乎?喪祭之禮,通於上下,不必以觀感言也。
侃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終宜愼也。久遠之事,錄而不忘,是追遠也。」○駁曰非也。《記》曰:「君子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敝,則民謹於言,而愼於行。」〈〈緇衣〉文〉愼終然矣,追遠奈何?
陸稼書云:「愼終,指親父母。追遠,不止親父母,凡遠祖皆是。」○駁曰非也。祖父死,猶當愼終。大夫ㆍ士不得祭遠祖。其義乖反矣。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石經本,抑與作意予
[编辑]鄭曰:「子禽,弟子陳亢。〈《家語》云:「陳亢,陳人,少孔子四十歲。」〉子貢,弟子,姓端木,名賜。〈《史記》云:「子貢少孔子三十一歲。」〉」○補曰是邦,謂所至之邦,與之,謂不求而自與也。溫,和也。良,善也。恭,驕之反。儉,侈之反。○補曰讓而得之,謂雖退讓,而終亦得聞也。夫子求之之求,當讀如自求多福之求。〈君子未嘗求福,而行善以得福,故曰『自求多福』〉○朱子曰:「其諸,語辭。」〈桓六年《公羊傳》云:「其諸以病桓與!」〉
鄭曰:「抑人君自願與之爲治?」○駁曰非也。《易》曰:「臨ㆍ觀之義,或與或求。」與猶授也。
鄭曰:「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之。」○駁曰非也。讓當屬下句讀。堯德曰欽明文思,湯德曰齊聖廣淵,文王曰徽柔懿恭,《左傳》贊八元ㆍ八凱之德,皆四字爲句。子貢美夫子之德,何必五字爲句?子禽疑夫子求而得之,故子貢謂『夫子讓以得之』,正以破其惑,不可以讓字屬上句讀。
引證賈誼《新書》曰:「欣𢣤可安,謂之熅。安柔不苛,謂之良。接遇愼容,謂之恭。廣䡊自斂,謂之儉。厚人自薄,謂之讓。」〈〈道術〉篇〉○按西京官學,皆以讓字屬上句讀,然不敢勉從。《大戴禮ㆍ官人》篇云『恭儉以讓』,亦與連言者不同。
質疑子禽之爲孔門弟子,不見正史,而《家語》者僞書,王肅所補以折鄭玄者也。朱子不信《家語》,故疑子禽爲子貢弟子。然凡名載《論語》者,先儒悉以爲孔門弟子,遂使申棖之類從祀聖廟,此斯文之一蔽也。奚但子禽然矣?
考異石經,抑與作意予,蓋意與億通。〈億者,意之也,故曰『億則屢中』〉億ㆍ抑同音,又抑有意音。故抑戒,謂之懿戒也。予ㆍ與本同字。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三年以下,重出〈里仁〉篇
[编辑]孔曰:「父在,子不得自專,故觀其志而已。」○補曰道,謂政令施措。
侃曰:「一則哀毀之深,豈復識政之是非?故君薨,世子聽冢宰三年也。二則三年之內,哀慕在心,事亡如存,則所不忍改也。」〈又云:「『若父政惡,寧可不改乎?』答曰,『冢宰自行政,家相ㆍ邑宰自行事,無關於孝子也。』」〉○駁曰非也。嫌其得伸,故行之有漸也。此章,與曾子稱孟莊子之孝,相照。本爲大夫而發,聽於冢宰三年,非本旨也。天子ㆍ諸侯有先君之弊政,禍天下而危宗廟,改之,當如救焚拯溺,豈敢以孝思因循乎?哲宗初年,呂惠卿引此經,以惑君聽,斯又學道者所宜講也。〈眞西山云:「武繼文志,則終身無改。宣承厲烈,則不待三年。不如是,則三年無改。」〉
引證曾子曰:「吾聞諸夫子,孟莊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難能也。」〈〈子張〉篇〉○〈坊記〉:「子云,『君子弛其親之過,而敬其美。』《論語》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大戴禮》:「曾子曰,『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又能事父之朋友。』」〈〈曾子本孝〉篇〉
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石經,無‘可’字
[编辑]補曰禮之用,謂禮之所施行。小大,猶言上下,謂天子ㆍ諸侯ㆍ大夫ㆍ士也。由之,謂由於道。○補曰有所不行者,將言而轉之也。亦不可行者,旣言而決之也。禮主於嚴而行之以和,猶樂主於和而戒之在流也。
邢曰:「每事,小大皆用禮,而不以樂和之,則其政不行。」○駁曰非也。馬注亦無此意,特疏家誤讀耳。後儒欲一反《集註》,還主邢說,分作三節看,大謬也。○《記》曰:「樂勝則流,禮勝則離。」又曰:「樂由天作,禮由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皆禮樂相用之義。然其所謂樂,又非鍾鼓琴瑟之謂。○純曰:「〈儒行〉云,『禮之以和爲貴。』正與此同句法,用字爲句,非也。」○駁曰非也。〈禮器〉曰『禮以多爲貴』,『禮以少爲貴』,〈儒行〉句法,與此同也。豈以是並疑此句乎?體用之說,雖出釋氏,吾家未嘗不言用。《易》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洪範〉曰:「敬用五事,協用五紀。」禮之言用,豈有謬乎?〈燕義〉曰:「和寧,禮之用也。」《史記ㆍ外戚世家》曰:「禮之用,唯昏姻爲兢兢。」旣有據矣。又何疑乎?
質疑小大,以位言。《書》曰:「殷罔不小大,好草竊ㆍ姦宄。」〈〈微子〉篇〉《詩》曰:「無小無大,從公于邁。」〈〈魯頌〉文〉故梅賾作《書》,猶云:「小大戰戰,罔不懼乎非辜。」此云『小大由之』,謂上下通行也。聘禮有餼,覲禮有饗,祭禮有旅酬,鄕禮必飮酒,上下諸禮,無一而非『和爲貴』也。若以爲小事大事,則『由之』二字不妥帖。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编辑]何曰:「復,猶覆也。義不必信,信非義也。以其言可反覆,故曰近義。恭不合禮,非禮也。以其能遠恥辱,故曰近禮。」〈邢云:「信非義也者,尾生抱柱而死也。」又云:「巽在牀下,是恭不合禮也。」〉○補曰因,承上之辭。不失其親,謂獲乎親也。〈《中庸》云:「獲乎上有道。」〉宗,尊也。言人能信且恭,因又不失其父母兄弟之親,則其人雖不至於聖賢,亦可以尊而宗之也。〈檀弓〉曰:「天下其孰能宗予?」
質疑恭未必盡合於禮,然謂之近於禮者,以其能遠恥辱也。信未必盡合於義,然謂之近於義者,以其能言可復也。能此二者,而又能不失其六親之和,則其爲人也,亦可以宗仰而爲之表準也。上二節之義,舊說必不可易。
孔曰:「因,親也。言所親不失其親,亦可宗敬。」〈邢云:「所親不失其親者,言義之與比也。旣能親仁比義,有知人之鑒,故可宗敬也。」〉○駁曰非也。義與《集注》相近。然『因不失其親』五字,解之曰『其所親依者,不失其可親之人』,則迂回添出,猶不分明矣。觀人之法,外行雖善,宜觀內行。能信能恭,皆接人之外行也。外行旣善,內行亦備,則其人可宗也。《中庸》曰:「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親戚不悅,不敢外交,古人之義也。不失其親者,孝順輯睦之謂也,何必崎嶇然外求乎?顔讐由ㆍ蘧伯玉ㆍ司城貞子,恐與此經無涉。
引證〈表記〉曰:「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子曰,『恭近禮,儉近仁,信近情。敬讓以行,此雖有過,其不甚矣。夫恭寡過,情可信,儉易容也。以此失之者,不亦鮮乎?』」○案此文,正與有子說同意。硜硜之信,君子小之,然猶近於義,恭而無禮,其敝也勞,〈亦孔子之言〉然猶近於禮也。且孔子曰:「恭以遠恥。」又曰:「恭則不侮。」恭者,本所以遠恥辱之物也。唯信亦然,又何必增補一善,然後方可以踐言而遠恥乎?
《陳書ㆍ王元規傳》:「元規八歲而孤,隨母依舅氏,往臨海郡,時年十二。郡土豪劉瑱資財巨萬,以女妻之,元規母欲許之。元規泣請曰,『姻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久安異壤,輒婚非類?』母感其言而止。」〈〈儒林傳〉〉○荻云:「因與姻ㆍ婣,古字通用。」○駁曰非也。禹娶於塗山,晉文公娶於狄,皆不可宗乎?將必朱陳爲法乎?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愼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编辑]孔曰:「有道,有道德者。正,謂問其是非。」○按食與居,皆所以養小體也。先言此者,明克己在先。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石經,作貧而樂道
[编辑]補曰可也,許之而未深然之辭也。切,割也,琢,斲也,此麤治之工也。磋磨,所以爲滑,其工精也。無諂無驕,去惡也,其工麤。樂與好禮,爲善也,其工精。○朱子曰:「往者,其所已言。來者,其所未言。」〈《詩ㆍ衛風ㆍ淇奧》之篇〉
邢曰:「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駁曰非也。此本《爾雅ㆍ釋器》文。〈毛萇亦引之〉然骨不能無磋,象不能無切。玉不磨,雖琢無用,石不琢,欲磨不得。《爾雅》一物一名,本是謬義。精麤之義,始發於朱子,其見度越千古。若非精麤之喻,則此經問答,泊然無味,終不可解。
孔曰:「往,告之以貧而樂道。來,答之以切磋琢磨。」○駁曰非也。往,如已過之境。來,謂未然之事。往,已著者也。來,未顯者也。貧樂富禮,有跡可見,道學精麤,其理至微,聞此知彼,非敏不能。此之謂告往而知來也。
考異〈坊記〉:「子云,『貧而好樂,富而好禮,衆而以寧者,天下其幾矣?』」○《史記ㆍ弟子傳》云:「貧而樂道,富而好禮。」○《後漢書ㆍ東平憲王傳》:「《論》云,『貧而樂道,富而好禮。』」〈純云:「石經,『樂』下有『道』字,見明仲和卿《四書備考》ㆍ皇侃《義疏》及我國博士家古本《集解》,皆同。」〉○案《集解》再引孔註,皆云貧而樂道,古本疑有此字。然只一樂字有深味。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编辑]邢曰:「凡人之情,多輕易於知人。」○補曰患不知人之賢也。
王肅曰:「但患己之無能知。」〈此注見皇本〉
爲政第二凡二十四章。○邢云:「《左傳》云,‘學而後入政。’故次前篇也。」
[编辑]子曰:「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编辑]補曰政者,正也,〈六書之諧聲〉發號施令,正百官以正萬民者也。○補曰德者,直心也,〈字義然〉身先孝弟,率天下以仁者也。子曰:「道之以德,有恥且格。」○補曰北辰即北極,天之樞也。以無星點,故謂之辰也。南極亦天樞,不言南極者,夫子生於中國,北極出地,南極所不見也。居其所,謂北極一點,正當子午線,眞南北之位也。○補曰共者,同也。北辰居正,斡旋天樞,而衆星隨轉,與北辰同運,故曰共之也。〈〈王制〉云:「與衆共之。」〉○補曰政者,上之所以正民。正己而後物正,隨敎化而同轉,〈民遷善〉故以北辰喻之。
包曰:「德者無爲,猶北辰之不移,而衆星共之。」〈邢云:「淳德不散,無爲化淸,則政善矣。《漢書ㆍ天文志》曰,『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環之匡衛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邢曰:「衆星共尊之。」○駁曰非也。淸淨無爲,即漢儒黃ㆍ老之學,晉代淸虛之談,亂天下壞萬物,異端邪術之尤甚者也。文帝用此道,釀成七國之亂。惠帝崇此術,召致五胡之禍。曾謂吾家大聖,亦以無爲爲法乎?夫無爲則無政。夫子明云爲政,儒者乃云無爲,可乎,不可乎?孔子曰:「無爲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爲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衛靈公〉〉此謂『舜得二十二人,各授以職,天下以治,當此之時,惟當恭己南面』。所以極言人國之不可不得人,而贊歎歆羨之意,溢於辭表,其言抑揚頓挫,令人鼓舞。後之儒者,誤讀此文,遂謂『堯ㆍ舜之治,主於無爲』。於是以賈誼爲喜事,以汲黯爲知道,以魏相ㆍ丙吉爲大臣,而庸陋蔑劣之徒,尸位竊祿,務持大體,以文其短,使萬機百度腐爛頹墮,莫之振起,皆此毒中之也。嗚呼!豈不悲哉?余觀奮發事功,莫如堯ㆍ舜。五載一巡,比年受朝,詢事考言,天下旣紛紛矣。重之以鑿山瀹水,濬畎疏澮,立敎明刑,制禮作樂,誅凶退佞,以至上下草木鳥獸,莫不擇人授任,計功責成。其用心用力,可謂健矣。孔子親定典ㆍ謨,明知此事,安得誣之曰無爲哉?凡言無爲而治者,皆異端邪說,非吾家之言也。然且北辰本無星點,故《爾雅ㆍ釋天》云:「北極謂之北辰。」郭璞曰:「北極,天之中,以正四時。」〈邵康節云:「地無石之處,皆土也。天無星之處,皆辰也。」〉旣無星點,其移與不移,本無可論。若云中宮泰一,是爲北辰,則其圈雖小,日夜旋轉,不恒其居,曷謂泰一有常居乎?〈朱子曰:「北辰是天之樞紐,不可無記認。所以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極星亦動,只他近辰,雖動不覺。如射糖盤子,北辰便是中央樁子,極星便是近樁點子。雖隨盤轉,緣近樁子,便得不覺。」○沈存中云:「始以管窺極星,不入管,後方見極星在管弦上轉。」〉漢儒誤解此經,遂以中宮泰一,封爲天皇大帝,其注郊ㆍ柴諸祭,皆以皇天上帝,號之曰泰一神,侮慢瀆亂,不可復言,而三公ㆍ六官ㆍ羽衛ㆍ藩臣,碧落之上,闢一朝廷,指云衆星環拱北極。皆以此經衆星共之一語,戴之爲本,豈不謬哉?聖人設喻,無不親切,若云端拱無爲,譬如北辰,則猶之可也,今爲政以德,明明有爲,安得以泰一之常居不動,取之爲譬乎?總之,政也者,正也。聖人所操約,故重言複言,總只一貫,究其歸趣,無不沕合。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所謂爲政以德也。季康子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此謂正己而物正也。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哀公問政。孔子曰:「政者,正也。君爲正,則百姓從政矣。君之所爲,百姓之所從也,君所不爲,百姓何從?」孟子曰:「一正君而天下正矣。」董子曰:「正君心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皆是此說,奚獨於此,別以不移無爲,爲爲政之法乎?居其所者,正子午之線也。北極正子午之線,斡旋天樞,而滿天諸星,與之同轉,無一星之敢逆,無一星之或後,此所謂衆星共之也。人君居正,爲政以德,而百官ㆍ萬民,罔不率從與之同和,正與北辰ㆍ衆星之事,如合符契,取譬之意,顧不在是乎?環拱,何謂也?○紘父云:「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正與居其所而無爲者相反。何夫子論政,若是其無恒乎?謬矣。」
許石城云:「說者泥注『無爲』二字,遂謂『爲政』二字純落空,不幾柱下漆園之致乎?」○蘇紫溪云:「德是修身爲本也。身正而天下國家皆正,故譬如北辰居所而衆星共,不必添無爲意。」○方孟旋云:「北辰之譬,謂其建極,何有無爲民歸的說話?」○邵端簡云:「傳注增了無爲一語,添得文人學士許多障碍。」○毛大可云:「案《晉書》,武帝作〈耕籍詔〉有云『朕思與萬國以無爲爲政』。此一語,實當時儒臣變亂儒說,參易聖經,大啓惠帝荒政及淸談虛無神州陸沈之漸。」○案明儒之論,已如此矣。
潘岳〈籍田賦〉曰:「若湛露之晞朝陽兮!衆星之拱北辰也。」〈共作拱〉○駁曰非也。共,不可作拱。然且拱者,斂手也。〈徐鉉云:「兩手大指相拄也。」〉〈玉藻〉云:「垂拱。」〈擅弓〉云:「右拱。」《左傳》云:「拱璧。」《孟子》云:「拱杷之桐梓。」秦繆公云:「爾墓之木拱矣。」〈僖三十二年〉皆是斂手沓手之義。環拱者,六書家之所未聞也。衆星環拱北辰,將何爲哉?〈《集注》云:「共,向也,言衆星四面旋繞而歸向之。」〉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编辑]補曰詩三百十一篇,其六笙詩也,其五商頌也。笙詩本亡,商頌前代之詩,故不在數,詩惟三百篇也。〈星湖先生云〉○韓愈曰:「蔽,猶斷也。」〈見《筆解》〉○邢曰:「思無邪,〈魯頌ㆍ駉〉篇文。」○補曰詩三百,皆賢人所作,其志正,故曰『思無邪』一句,可以斷之也。
包曰:「蔽,猶當也。」○鄭曰:「蔽,塞也。」〈見《釋文》〉○駁曰非也。《左傳》哀十八年,引〈夏書〉曰:「官占惟能蔽志,昆命于元龜。」杜注云:「蔽,斷也。」〈梅賾亦從之〉韓文公蓋據是也。
包曰:「歸於正。」〈邢云:「詩之爲體,論功頌德,止僻防邪,大抵皆歸於正。」〉
○駁曰非也。思無邪者,謂作詩之人,其心志所發,無邪僻也。若以其歸趣功用,謂之無邪,則思一字不可訓也。司馬遷謂『三百篇皆賢聖所作』,此有承之言也,然故孔子刪而正之,以爲聖經。若作詩者原是淫邪之人,何得其言名之曰聖經?必不然矣。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编辑]補曰道,導也。古之聖王,導民爲善,以爲民師,所謂堯ㆍ舜率天下以仁也。政者,法制,所以正民也。○補曰齊,上平也。〈《說文》云:「齊者,禾麥吐穗上平也。」〉刑以罰惡,禮以防濫,如物有雜出,而翦以齊之也。○朱子曰:「苟免刑罰,無所羞愧,不敢爲惡,而爲惡之心未嘗亡。」○補曰德,孝弟也。《書》曰『敬敷五敎』,即道之以德也。諸侯皆用諸侯之禮,大夫皆用大夫之禮,士ㆍ庶人亦然,即所謂齊之以禮也。○補曰格,通作假,謂感化也。《書》曰:「格于上下。」又曰:「格則承之庸之。」《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皆感通之意也。〈葛屺贍云:「格者,乃感格之義。」〉
孔曰:「政,謂法敎。」○駁曰非也。敎者,道之以德也。
包曰:「德,謂道德。」○駁曰非也。道德何物?今人認德字元不淸楚,讀聖經遇德字,茫然不知爲何物,第以淳厚渾朴,不辨淸濁者,爲有德意,欲以此箇氣象,坐理天下,庶幾萬物自然歸化,而當局臨事,不知從何處著手,豈不迂哉?此天下所以日腐爛而莫之新也。德者,篤於人倫之名,孝弟慈是已。《禮》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及至『治國平天下』章,乃以孝弟慈爲本,孝弟慈非明德乎?〈堯典〉曰:「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峻德非孝弟乎?《孝經》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至德非孝弟乎?先王之道,身先孝弟以率天下。此之謂道之以德,德非模糊漫漶之物也。然道之以德,亦用刑,《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呂刑〉文〉謂先敷五典,而其不率敎者,折之以刑也。《周禮ㆍ大司徒》:「以鄕八刑糾萬民。」其目則不孝不弟不睦不婣之類也。〈康誥〉以不孝不友爲元惡大憝,刑玆無赦。斯皆道之以德,不在刑法中論。
何曰:「格,正也。」○駁曰非也。有恥且正,不成文。〈格之訓正,本出趙岐《孟子注》〉
質疑《集注》曰:「格,至也。民恥於不善,而又有以至於善也。」○案格之爲字,首見于〈堯典〉。格于上下者,謂上感天心,下感民心也。梅氏之註,訓格爲至,則須連上光字,乃成文也。有恥且格,若訓爲至,則亦必增『於善』二字,乃得成文,恐不如直訓孚感之爲簡捷也。大抵免者,外面之苟免也。格者,中心之孚格也。今必以有恥爲觀感,而訓格爲至,則語脈上重而下輕,頓減精神,恐不然也。〈蔡注〈說命〉云:「功格于皇天。」亦必添一功字〉
引證《禮記ㆍ緇衣》篇,子曰:「夫民,敎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敎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心。」〈鄭玄云:「假,來也。」〉○案格心,謂感化之心。遯心,謂逭罪之心。
引證《孔叢子》云:「仲弓問刑敎。孔子曰,『古有禮,然後有刑,是以刑省。今無禮以敎,而齊之以刑,刑是以繁。《書》曰「伯夷降典,折民維刑」,謂先禮以敎之,然後繼以刑折之也。夫無禮則民無恥,而正之以刑,故民苟免。』又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以刑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也。』」〈〈刑論〉篇〉○按《孔叢子》,僞書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编辑]補曰志,謂心有定向。立,謂安身不動。〈〈學記〉云:「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不惑,謂見理明確,無攸迷也。〈下篇云:「智者不惑。」〉知天命,謂順帝之則,窮通不貳也。〈《孟子》云:「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耳順,謂言不逆耳,〈逆于耳,則拂于心〉和順積中,雖非理之言,無所逆耳也。○補曰道心爲之主,而人心聽命,則從心所欲,爲從道心之所欲,故不踰矩也。若衆人從心所欲,則爲從人心之所欲,故陷於惡也。〈〈曲禮〉云:「欲不可從。」〉矩,正方之器。〈上下四方,均齊方正者〉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所謂從心所欲不踰矩也。
鄭曰:「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駁曰非也。其言,誰之言也?必於孔子之上,更有神聖大人,賢於孔子,然後可曰『孔子耳聞其言,而知其微旨』,未知孔子同時有此人否。若云『聽衆人之言,知其微旨』,則衆人所言,本無精微蘊奧,何必六十始知其旨?若云『聖人聲入心通,忽聞滄浪之歌,即悟自取之義』,〈陳氏云〉則子貢聞貧樂富禮之說,即悟切磋琢磨之義,未嘗非耳順。子貢少孔子三十一歲,少年也。子貢少年耳順,孔子六十,企而及之,豈可通乎?知天命者,達天德也。其級至高,而所謂耳順,又在其上,耳順豈易言哉?毀譽榮辱之來,凡逆耳之言不能不拂其心,若深知天命,渾融純熟,則毀譽榮辱,無可以動其心者。無可以動其心,則無可以逆其耳,此之謂耳順也。後世言聖人者,皆推而尊之,爲神異恍忽之人,邈然不可見其所成者爲何事。聖人則固尊矣神矣,於我了無分矣,慕聖何爲?此聖人之所以不作,而道之所以終晦也,噫!
蘇紫溪云:「此所謂矩,即虞帝之執中,文王之順則也。」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编辑]孔曰:「懿子,魯大夫仲孫何忌。〈事見定六年〉懿,諡也。」〈邢云:「溫柔賢善曰懿。」〉○邢曰:「無違,言無得違禮。」○鄭曰:「樊遲,弟子樊須。」〈《史記》云:「樊須,字子遲,齊人,少孔子三十六歲。」〉○邢曰:「樊須爲夫子御車也。」○朱子曰:「孟孫,即仲孫也。〈杜預《公子譜》云:「仲慶父弑君,故改爲孟。」〉是時三家僭禮,故夫子以是警之。然語意渾然,又若不專爲三家發者。」〈許氏云:「三家僭禮,如視桓楹而設撥,葬禮之僭也,八佾舞於庭,歌〈雍〉以徹,祭禮之僭也。」〉
侃曰:「言行孝者,每事順從,無所違逆也。」○駁曰非也。事父母,有幾諫之義,安得每事皆從無違之義?樊遲問之,孔子答之,一問一答,了然明白,猶有異說,紛然更起,不亦難乎?
齊氏曰:「昭二十四年,孟僖子將卒,屬說與何忌於夫子,使學禮焉。時孔子年三十四。樊遲御,必在哀十三年魯以幣召還之後,時孔子年七十矣。僖子歿已久,而懿子猶問孝,可謂賢矣。使懿子不違其親之命,悉如孔子所敎,則僖子之心慰矣。」〈毛云:「僖子令何忌學禮。不違親者,盡禮之謂也。『幾諫』章曰,『又敬不違。』」〉○駁曰非也。無違,非不違親命也。夫僖子命何忌使之學禮,而何忌不遵父命,不肯學禮,則其答懿子之問,曰『不違親命』,可也。及樊遲質問之時,答之曰『生事死祭』,必無是也,必將曰『孟僖子使孟孫學禮於我,孟孫不遵其命,故我告之如是』。今也不然。內含其不遵父命之罪,外拈其宜遵父命之理,答之以生事死祭,非深文乎?懿子當時元不學禮,則是自絶于孔子也,絶孔子三十餘年,忽來問孝,有是理乎?『無違』二字,孔子自言自注,不必枉生猜疑,自作啞謎也。
引證王充《論衡》曰:「毋違者,禮也。孝子亦不當違親之欲。孔子言毋違,不言違禮,懿子聽孔子之言,獨不爲嫌於毋違志乎?樊遲問『何謂』,孔子乃言『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使樊遲不問,『毋違』之說遂不可知也。懿子之才不過樊遲,樊遲不曉,懿子必能曉哉?」○純曰:「夫子之誨人也,『不憤不啓,不悱不發』。〈學記〉曰,『君子之敎喻也,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又曰,『語之而不知,雖舍之可也。』」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编辑]馬曰:「武伯,懿子之子仲孫彘。〈事見哀十七年〉武,諡也。〈《諡法》:「剛強直理曰武。」〉言孝子不妄爲非,唯疾病然後使父母憂。」〈邢云:「疾病之外,不得妄爲非法,貽憂於父母。」〉
王充《論衡》云:「武伯善憂父母。故曰『惟其疾之憂』。」〈謂父母之事,子不必輒皆憂歎,惟親癠乃憂之〉○駁曰非也。然則不孝子也。
質疑馬說固善。然爲人子者,不謹其身,或沈於酒色,或傷於風露,以生疾病,以貽父母之憂者多矣。朱子新說,未嘗不通,後儒力加非毀,妄矣。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鹽鐵論》,作是爲能養
[编辑]孔曰:「子游,弟子言偃。」〈《史記》云:「言偃,吳人,少孔子四十五歲。」〉○補曰養,謂左右奉養。〈非飮食之謂〉○包曰:「犬以守禦,馬以代勞,皆養人者。」〈邢云:「犬馬皆能養人,但畜獸無知,不能生敬。」〉○補曰養而不敬,無以自別於犬馬也。〈〈祭義〉云:「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
邢云:「能養,謂能以飮食供養。」○駁曰非也。○毛曰:「〈旣夕禮〉『養者皆齊』,〈文王世子〉『玄而養』,此侍疾也。世無疾困饗飮食者。〈檀弓〉云,『事親,左右就養。』注作扶持。事君事師,亦曰就養,則未聞君就食于臣,師可往敎,如近世延師供饍者。然後知養之爲奉侍,非飮食也。若《孝經》『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則初生孩幼,豈供菽水?」
何曰:「人之所養,乃至於犬馬,不敬則無以別。《孟子》曰,『食而不愛,豕畜之,愛而不敬,獸畜之。』」○駁曰非也。○徐仲山曰:「犬馬能事人,故曰能。〈能者,奇之也〉若人養犬馬,何能之有?〈事之常〉幾見有人而不能餵畜者乎?」
引證〈坊記〉曰:「小人皆能養其親,君子不敬,何以別?」○按小人,謂氓隷也,君子,謂貴人也。小人對犬馬,君子對人子,文例正與此經同。皆能者,亦奇之也。
引證曾子曰:「衆之本敎曰孝,其行曰養。養可能也,敬爲難,敬可能也,安爲難。」〈見〈祭義〉〉○案此本〈曾子大孝〉篇文。〈《大戴禮》〉
引證唐馬周上疏云:「臣少失父母,犬馬之養,已無所施。」○宋王豐甫〈辭免起復表〉云:「犬馬之養未伸,風木之悲累至。」○按二文皆遵包義。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爲孝乎?」
[编辑]補曰色難,謂事親能愉色乃爲難。〈朱子云:「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祭義〉文〉○補曰弟子,卑幼之稱。先生,尊長之稱也。服,躬任也,如牛服軛然。〈〈考工記〉云:「兩軛之間,謂之衡任。」〉饌,陳列也。凡長幼同會,有事,則卑幼者例服其勞,有酒食,則尊長所食,例先陳設,此鄕黨之恒禮也。子事父母,當於恒禮之外,別有婉容愉色。若但用長幼之恒禮,則曾是以爲孝乎?曾,詞之舒也。〈《說文》云〉
包曰:「色難者,謂承順父母顔色乃爲難。」○駁曰非也。陳氏云:「此說,添『承順父母』字,方可解。」
馬曰:「先生,謂父兄。」○駁曰非也。夫子之言,明明以父母別於先生,而親子別於弟子,欲於長幼恒禮之外,別求其婉容愉色。先儒乃以父兄當先生,則其言晦彩,極矣。世有親父而名之曰先生,親子而名之曰弟子者乎?
馬曰:「饌,飮食也。」○駁曰非也。〈士冠禮〉曰:「筮饌于西塾。」〈士昏禮〉曰:「醯醬饌于房中。」《儀禮》諸篇,凡言饌者,皆陳列之義也。今訓飮食,可乎?
吳程曰:「曾舊音增,《集註》讀如字。」○程復心曰:「曾音層,與曾謂泰山之曾同音。《釋文》,嘗也。又不料之詞,反詞也。」〈孫奕《示兒編》云:「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然經史並無音,止當音增。」〉○案〈大雅〉云:「曾是彊禦,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曾是莫聽。」〈又云:「曾莫惠我師。」〉《孟子》云:「爾何曾比予於是?」皆與嘗義不同,亦非反辭。《說文》以爲『辭之舒』者近是。曾孫之曾,本是層累之意,而讀之爲增。獨於『曾是』之曾,讀之爲層,恐不必然。
子曰:「吾與回言,句終日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
[编辑]孔曰:「回,弟子,姓顔,字子淵。」〈《史記》云:「魯人,少孔子三十歲。年二十九,髮盡白,早死。」〉○朱子曰:「不違者,意不相背,有聽受,無問難。」○補曰退而省者,顔子退而孔子省之也。○純曰:「私者,公之對。孔門弟子以進見孔子爲公,其他朋友相與,謂之私。」○孔曰:「察其退還與二三子說繹道義,發明大體。」○補曰發如花之含蘤而吐英也。《易》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夫子之言簡嚴如含蘤,顔子發其旨如吐英〉
金履祥曰:「『吾與回言終日』六字爲句。」○駁曰非也。『言終日』三字,詞理不活。『與回言』爲句,『終日不違』爲句,然後讀之瀏亮。
質疑燕居獨處,但當默然端坐。其足以發,不足以發,夫子何以知之?私者,朋友之私講也。曾子亦有此事。子曰:「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是不違也。退而答門人之問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此亦足以發也。
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编辑]補曰視,或無心,〈《大學》曰:「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觀,必有意,〈《易》有曰『闚觀』〉察,尤其詳密者也。○補曰以,因也。〈〈邶風〉云:「何其久也?必有以也。」〉由,經也。〈何云:「觀其所經從。」〉安,止而不遷也。〈《孟子》曰:「敢問所安。」〉凡觀人之法,每作一事,須觀其始所因者何故,中所經者何道,終所止者何處,〈邢云:「察其所安處。」〉則人無所匿其情也。○孔曰:「廋,匿也。」
引證《大戴禮》云:「考其所爲,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以其前占其後,以其見占其隱。」〈〈文王官人〉篇〉○案朱子訓以作爲,蓋據《大戴禮》也。然《大戴禮》雜引爲文,本無精義。〈《穀梁傳》云:「常事曰視,非常曰觀。」〉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爲師矣。」
[编辑]何曰:「溫,尋也。」○邢曰:「〈中庸〉云,『溫故而知新。』鄭注云,『溫讀如燖溫之溫,故學之熟矣。後時習之謂之溫。』」〈《左傳》哀十二年,公會吳于槖臯,太宰嚭請尋盟。子貢對曰:「盟可尋也,亦可寒也。」賈逵注云:「尋,溫也。」又〈有司徹〉云:「乃燅尸俎。」是尋爲溫也〉○朱子曰:「故者,舊所聞。新者,今所得。」○補曰可以爲師,謂師之爲職,頗可爲也。舊學旣冷,今以敎人之故,得溫故而知新,非益我之事乎?人可以爲師矣。
何曰:「尋繹故者,又知新者,可以爲人師。」〈邢云:「溫故知新,則可爲人師。」〉○駁曰非也。〈有司徹〉『乃燅尸俎』之注曰:「古文燅皆作尋。」〈謂孔壁《儀禮》〉《記》或作燖,《春秋傳》曰:「若可燖也,亦可寒也。」〈又〈郊特牲〉『腥爓』之注云:「爓,或作燖。」〉殊非紬繹之義也。○又按師道甚廣,不可但以溫故一事許之爲師。邢疏揷一則字,其義,非也。舊學旣冷,每以誨人之故,得溫故而知新,孔子利此而爲言也。
子曰:「君子不器。」
[编辑]朱子曰:「器者,各適其用,而不能相通。」〈程子云:「若一才一藝則器也。」〉邢曰:「舟楫以濟川,車輿以行陸,反之則不能。」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编辑]周孚先曰:「行之於未言之前,言之於旣行之後。」
質疑子游問孝,告之以敬,則程子曰:「子游能養,而或失於敬。」子夏問孝,告之以色,則程子曰:「子夏少溫潤之色。」子貢問君子,告之以先行其言,則范氏曰:「子貢之患,在於易言。」雖箴砭之言,本欲中病,然旣無明驗,恐難質言。審如是也,顔淵問仁,而告之以克己,顔子爲不能克己之人,原憲問恥,而告之以無道,原憲爲仕於亂邦之人。將顔子之不遠復,原思之貧而樂,皆過實之言乎?子路問政,而告之以無倦,子路問事君,而告之以犯顔。夫子路有兼人之勇,以之爲政,惟恐其過於奮發,以之事君,惟恐其過於敢諫,而夫子不惟不攻其病,又從而勉其所有餘,將病不添乎?諸如此類,恐不必一槪論也。
侃曰:「君子之言,必爲物楷。故凡有言,皆令後人從而法之也。」○駁曰非也。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编辑]補曰周,密也。〈《說文》云〉比,並也。〈並古作夶_,又比古作夶,義相通也〉皆親暱之名,然周密以心言,比並以力言。君子有同德之人未嘗不以心親密,而不以勢力相結,小人有勢利之交未嘗不並力樹黨,而不以心義相固。此其別也。
孔曰:「忠信爲周,〈邢云:「〈魯語〉文。」〉阿黨爲比。」○駁曰非也。所引雖好,義不明也。〈魯語〉之云『忠信爲周』,亦謂忠信之人乃有親密。又《管子》曰:「先王貴周。周者,不出于口,不見乎色。」〈房玄齡云:「深密不測曰周。」〉〈堯曰〉篇曰:「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周親者,至密之親屬也。《詩》曰:「比物四驪。」比者,齊其力也。〈鄭箋云〉〈大射儀〉曰:「遂比三耦。」比者,校其力也。〈鄭注云〉〈王制〉曰:「必察小大之比。」其義亦然。〈牧誓〉曰:「比爾干。」亦謂其同力者相並也。○又按文十八年《左傳》云:「帝鴻氏有不才子,頑嚚不友,是焉比ㆍ周?」〈杜云:「比,近也。周,密也。」〉比ㆍ周,皆親暱之名。〈〈晋語〉趙宣子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夫周以擧義,比也,擧以其私,黨也。」〉分而言之,則乃有君子ㆍ小人之別,猶〈大學〉用『驕泰』二字,並爲傲亢之名,而《魯論》分而言之,則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也。○侃曰:「周是博遍之法,故謂爲忠信。比是親狎之法,故謂爲阿黨。」○孫綽云:「理備故稱周,無私故不比也。」○駁曰非也。博遍者,汎愛之謂也。若然,將謂君子惟有汎愛之法,而都無親密之人乎?苟如是也,不幾於愛無差等乎?周者,密也。比者,並也。
引證〈緇衣〉篇,子曰:「大臣不親,〈節〉而邇臣比矣。」〈鄭注云:「比,私相親也。」〉○案《周禮ㆍ夏官ㆍ形方氏》:「使大國比小國。」此《易》所謂親諸侯也。比,豈必私相親乎?比者,並力也。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编辑]補曰學,謂徵之於載籍。〈義見下〉思,謂研之於自心。〈推究之〉罔,受欺也,〈《孟子》云:「君子難罔以非其道。」〉殆,危也。不究本末,而輕信古書,則或墮於誣罔,〈皇疏云:「誣罔聖人之道。」〉不稽古先,而輕信自心,則所知者危殆,〈其邪正ㆍ是非末可定,故危也〉二者不可偏廢也。
包曰:「學不尋思其義,則罔然無所得。」〈邢云:「旣從師學,則自思其餘蘊。若不思,則罔然無所得。」〉○駁曰非也。孔子曰:「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衛靈公〉〉孔子思而無益,則舍之而已。其將學之於何處乎?學,謂稽考典籍以徵先王之道,非從師受書之謂也。〈李紘父云:「〈中庸〉有博學愼思之目。博學者,博涉群書之謂也。若受師之謂學,則『博學』二字不可解。」〉漢儒注經,以考古爲法,而明辨不足,故讖緯邪說,未免俱收。此學而不思之弊也。後儒說經,以窮理爲主,而考據或疎,故制度名物,有時違舛。此思而不學之咎也。○又按罔之爲字,從网從亡,罔者,亡也。〈六書之諧聲〉忽然亡失謂之罔。包所謂罔然無所得,非曰無據受書不讀,忽然忘之者?此是童穉之習,聖人所戒,豈在是乎?〈〈少儀〉云:「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爲罔。」王氏云:「學而不思則罔,當如此罔字。」〉
何曰:「不學而思,徒使人精神疲殆。」○駁曰非也。疲怠則有之,疲殆何謂也?只憑一己之私見,不考先王之成憲,則必流而爲異學,此聖人所以危之也。
許敬菴云:「學而不思,則有冥行,思而不學,則墮玄想。」○案上節深中古學之病,下節深中今學之病。
爲政下
[编辑]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编辑]范曰:「攻,專治也。」〈〈考工記〉有攻木之工ㆍ攻金之工〉○補曰端者,緖也。〈揚子《方言》云:「緖,南楚或曰端。」〉異端,謂不纘先王之緖者也。〈〈魯頌〉云:「纘太王之緒。」〉百家衆技,凡不在性命之學ㆍ經傳之敎者,皆異端。雖或有補於民生日用者,若專治此事,斯亦有害於君子之學也。〈非謂楊ㆍ墨ㆍ佛ㆍ老之類〉○也已,語辭。
邢曰:「異端,謂諸子百家之書。〈侃云:「異端,謂雜書。」〉異端之書,或秕糠堯ㆍ舜,戕毀仁義。」〈何云:「善道有統,故殊塗而同歸,異端不同歸也。」〉○駁曰非也。孔子之時,老ㆍ莊ㆍ楊ㆍ墨未立門戶,〈眞西山云:「老聃ㆍ楊朱ㆍ墨翟,皆與孔子同時,特以洙ㆍ泗之敎方明,其說未得肆耳。」〉非如後世三敎鼎立,出奴入主,則孔子所指,非謂是也。若此異端,爲今之所謂異端,則治此事者爲亂賊,不可但曰斯害也已,擊此道者爲儒宗,不可謂之斯害也已。二者無所當矣。斯害也已者,輕輕說也,輕輕禁之,非大聲疾言以禁之也。異端,豈今之所謂異端乎?樊遲請學稼,孔子斥之爲小人。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對曰軍旅之事未嘗學。夫兵農之學,亦經世之實務,君子不可以不知,然學者專治此事,其於身心性命之學,終有些害。此夫子所以輕輕說弊,欲其旁通,不欲其專治也。所謂異端,不過如斯。
陸象山云:「孔子時,佛敎未入中國,雖有老子,其說未著,異端,何指佛ㆍ老?有人問我異端者。我對曰,『子先理會得同的一端,則凡異此者,皆爲異端。』」
質疑攻之爲專治,其在〈考工記〉,原有確據。楊ㆍ墨之無父無君,老ㆍ佛之慢天侮聖,罪大惡極,神人所憤,豈待專治而後有害?異端之非今之異端,明矣。○袁了凡曰:「蔡虛齋謂『孔子時無楊ㆍ墨,異端不該指楊ㆍ墨ㆍ佛ㆍ老』,極是。」
引證《韓詩外傳》云:「序異端,使不相悖。」○《家語ㆍ辯政》篇云,子貢問於孔子曰:「昔者齊君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節財。魯君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諭臣。葉公問政於夫子,夫子曰政在悅近而來遠。三者之問一也,而夫子應之不同。然政在異端乎?」〈明吳嘉謨所注《家語》本作『豈爲政之道在於多端乎』〉○《晉書ㆍ杜預傳》云:「預奏曰,『古之刑書,銘之鍾鼎,鑄之金石,所以遠塞異端,使無淫巧也。』」○杜預〈春秋左氏傳序〉曰:「推變例以正褒貶,簡二傳而去異端,蓋丘明之心志也。」○范甯〈穀梁傳序〉云:「釋《穀梁傳》者,引《左氏》ㆍ《公羊》,以解此傳,文義違反,斯害也已。」○任昉作〈王儉集序〉云:「攻乎異端,歸之正義。」○劉勰《文心雕龍ㆍ序志》云:「周公設辨,貴乎體要,尼父陳訓,惡乎異端。」○按此諸文,漢ㆍ晉先儒,不以異端爲楊ㆍ墨ㆍ佛ㆍ老之類。
考異朱子〈答汪尙書書〉云:「君子反經而已,經正斯無邪慝。今惡邪說之害,正而攻之,則適所以自敝而已。」○按朱子於《集注》,訓攻爲專治,於此書,以攻爲攻擊,二說異也。〈毛云:「攻,本攻擊之攻,不知朱子注《論語》,何以作專治解也。」○孫奕《示兒編》云:「攻,如攻人之惡之攻。」〉
明太祖皇帝云:「攻去其異端,斯其害止此。」〈已,止也〉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
[编辑]孔曰:「由,弟子仲由,字子路。」〈《史記》云:「子路,卞人,少孔子九歲。」〉○邢曰:「子路性剛,好以不知爲知,故此抑之。」
引證《荀子ㆍ子道》篇,子曰:「由,志之。吾告汝。奮於言者華,奮於行者伐。夫色智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言之要也。能之曰能之,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上文云:「子路盛服,見於孔子。子曰,『由,是倨倨者,何也?夫江始出於岷山,其源可以濫觴,及其至于江津,不舫舟不避風,則不可以涉。非惟下流水多邪?今爾衣服旣盛,顔色充盈,天下且孰肯以非告汝乎?』子路趨而出,改服而入,蓋自若也。」〉○《韓詩外傳》同。○《家語ㆍ三恕》篇云:「色智而有能者小人也。故君子知之曰知,言之要也,不能曰不能,行之至也。言要則智,行至則仁,旣仁且智,惡不足哉?」
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愼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愼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史記》,學作問
[编辑]鄭曰:「子張,弟子顓孫師。」〈《史記》云:「顓孫師,陳人,少孔子四十八歲。」〉○鄭曰:「干,求也。」○朱子曰:「祿,仕者之俸也。」○補曰聞,謂得之於師友。見,謂得之於書籍。○呂氏曰:「疑者,所未信,殆者,所未安。」○補曰聞未必無殆,見未必無疑。有聞而行之者,有見而言之者,皆互文也。闕,空也。〈門無扉,中央闕然爲道曰闕〉○包曰:「疑則闕之,其餘不疑,猶愼言之,則少過。」○程子曰:「尤自外至,悔自內出。」○補曰言必人聞,故尤成於外,行或獨知,故悔發於內。○鄭曰:「言行如此,雖不得祿,亦得祿之道。」
質疑君子未嘗不欲仕,特求之以道,所謂夫子之求,異乎人之求也。孔子曰:「學也祿在其中,耕也餒在其中。」〈〈衛靈公〉〉○純曰:「程子云,『若顔ㆍ閔則無此問矣。』殊不知顔ㆍ閔未嘗不欲仕,特不受不義之祿耳。子張雖以此爲問,亦豈肯受不義之祿者哉?」
哀公問曰:「何爲則民服?」孔子對曰:「擧直錯諸枉,則民服,擧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编辑]包曰:「哀公,魯君諡。」〈〈魯世家〉云:「哀公名蔣,定公之子。《諡法》,『恭仁短折曰哀。』」〉○補曰服,心伏也。○朱子曰:「稱孔子對曰者,尊君也。」○補曰擧,擡也。〈高擧之〉錯,安置也。〈奠器於地也。《儀禮》云:「豆錯俎錯。」〉直,謂正人也。枉,謂不賢者也。諸,語辭。賢者在上,不賢者在下,則擧直而錯於枉也。不賢者在上,賢者在下,則擧枉而錯於直也。譬如施榘以正物,榘直而物枉,則可以正之,榘枉而物直,則不可以正之也。
包曰:「擧正直之人用之,廢置邪枉之人。」〈邢云:「廢置諸邪枉之人,則民服。廢置諸正直之人,則民不服。」〉○駁曰非也。錯者,器物之奠地也。訓置則可,訓廢置,何據乎?諸者,語辭。《易》曰:「藉用白茅。」孔子曰:「苟錯諸地則可矣。」錯諸地ㆍ錯諸枉,同一文法,今也訓諸爲衆,可乎?○王應麟《考異》云:「孫季和謂,『擧直而加之枉之上,則民服,枉固服於直也,擧枉而加之直之上,則民不服,直固非枉之所能服也。』」〈若諸家解,何用二諸字?○又見《瑯琊代醉編》〉
引證〈顔淵〉篇云:「樊遲問知。子曰,『擧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於衆,擧臯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衆,擧伊尹,不仁者遠矣。』」
引證〈繫辭〉云:「擧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樂記〉云:「禮樂之道,擧而錯之天下,無難矣。」○案錯者,錯其所擧也。諸家以『擧錯』二字爲對文,非矣。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擧善而敎不能則勸。」
[编辑]孔曰:「季康子,魯卿季孫肥。康,諡。」〈《諡法》:「安樂撫民曰康。」〉○補曰勸,謂民自興起以進其德藝也。○包曰:「莊,嚴也。」補曰莊者,政令無戲慢也。○包曰:「君能上孝於親,下慈於民,則民忠矣。」○補曰善,賢能也。
質疑莊ㆍ嚴,古相通。故包注,訓莊爲嚴。然端莊異於嚴猛。故《集註》改之曰:「容貌端嚴。」然惟容貌端嚴,則又歸於色莊。色莊內荏,君子戒之,其義恐偏也。
包曰:「擧用善人。」○荻曰:「善對不能,善猶能也。」〈純曰:「如善射ㆍ善御ㆍ善書ㆍ善畫之善。」〉○駁曰包注固謬,純義亦偏也。善於德行,以敎其不能孝弟之民,未嘗非擧善,純獨以技藝言,其義亦偏也。荻說無病。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爲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爲政,奚其爲爲政?」石經本‘孝乎’作‘孝于’
[编辑]補曰爲政,謂專主一國之政。〈義見下〉有政,謂庶官分掌之政。○補曰《書》,《逸書》。〈孔壁本無之〉○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辭。」○補曰施,延也。〈音易。〈大雅〉云:「施于孫子。」〉
<divclass="xsl_paraxsl_indent_0"style="text-align:left;"> <spandata-jusok-type="교감주"data-jusok-id="D001"class="jusok">包曰:「或人以爲,居位乃是爲政。」〈又云:「所行有政道,與爲政同。」〉○駁曰非也。爲政者,手執政柄之謂。《春秋傳》多言爲政,如曰『趙宣子爲政』,〈宣元年〉曰『我死,子必爲政』。〈昭二十年,鄭子產事〉卿大夫非一人,而爲政者必上卿之長者一人而已。由是推之,凡主事者皆謂之爲政,如《左氏傳》所謂疇昔之羊,子爲政,今日之事,我爲政,〈宣二年〉是也。若仕者皆得爲政,是亂其國也。〈已上,純之言〉備位之仕,亦各有政。故《書》曰:「施於有政。」蓋以爲政ㆍ有政,天淵不侔,故孔子自居有政,以當爲政。若以備位之仕,皆名爲政,則孔子未嘗不有政,或人不當以不爲政問之也。有政者,猶《書》所云有位ㆍ有土,明亦任職居官之名。《集注》以爲一家之政,恐不然也。
引證《白虎通》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潘岳〈閒居賦〉云:「孝乎惟孝,是亦拙者之爲政也。」○夏侯湛〈昆弟誥〉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陶淵明〈卿大夫孝傳贊〉ㆍ張耒〈淮陽郡黃氏友于泉銘〉,皆有『孝乎惟孝』句〉○唐王利貞〈幽州石浮圖頌〉云:「孝乎惟孝,忠爲令德。」○宋張齊賢〈曾子贊〉云:「孝乎惟孝,曾子稱焉。」〈《太平御覽》引《論語》,亦以『孝乎惟孝』作句〉○毛曰:「《集註》誤以『孝乎』作句,則未有旣出『《書》云』,而可以攙口語二字于經文上者。」〈或疑孝乎惟孝不可解,閻潛丘曰:「此與《禮》云『禮乎禮』ㆍ《漢書》『肆乎其肆』ㆍ韓愈『文醇乎其醇』相同,言孝之至也。故曰美大孝之詞。」〉○案漢ㆍ魏ㆍ唐ㆍ宋皆於孝乎惟孝,連而不斷,則梅賾僞案,益復昭著。蕭山猶不覺悟其失,豈但攙口已哉?〈梅氏〈君陳〉篇,無『孝乎』二字〉
袁了凡云:「昭公是兄,定公是弟,季孫晏然逐其兄而立其弟,孝友之道泯,故夫子云然。」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编辑]包曰:「大車,牛車。〈朱子云:「平地任載之車。」〉小車,駟馬車。〈朱子云:「田車ㆍ兵車ㆍ乘車。」〉輗者,轅端橫木,以縛軛。〈邢云:「駕牛領。」〉軏者,轅端上曲鉤衡。〈邢云:「以駕兩服馬領者。」〉」○補曰車與牛本是二物,其體各別,不相聯接。惟以輗軏固結而聯接之,然後車與牛爲一體,牛行而車亦行,所以喻信也。我與人本是二人,不以信固結之,則亦無以行。〈東陽許氏云:「輗軏是車與牛馬接處,信是己與人接處。」此喻最切〉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陸德明云:「也,一作乎。」○謂第一‘也’字
[编辑]朱子曰:「王者易姓受命爲一世。〈陳云:「此與三十年爲一世之世不同。」〉子張問『自此以後十世之事可前知乎』。」○補曰因,仍也,襲也。〈《孟子》云:「爲高必因丘陵。」〉仍遵其經禮,〈禮制之大者〉少變其儀文。〈禮節之小者〉其所損ㆍ所益,具在典籍,〈孔子之時,夏ㆍ殷禮未盡亡〉可按而知也。禮者,一王之典章法度。○補曰夏禮未盡善,故殷雖因之,而有所損益。殷禮猶未盡善,故周雖因之,而又有所損益。典章法度,至周而大備,盡善盡美,無可損益。有王者興,必一遵周禮,百世不變,故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若王者不興,雜亂妄作,茫無定準,則其變不可知,故曰其或。其或者,未定之辭。
孔曰:「文質禮變。」○馬曰:「所因,謂三綱五常。所損益,謂文質三統。」〈邢云:「《尙書大傳》曰,『王者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駁曰非也。夏尙忠,殷尙質,周尙文,本出於董仲舒《春秋繁露》,〈《漢書ㆍ杜歆傳》云:「殷因於夏尙質,周因於殷尙文。」又云:「漢承周ㆍ秦之敝,宜抑文尙質。」〉而文質遞變之說,已起於伏生《書大傳》。〈《白虎通》云:「王者一質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順陰陽?陽極則陰受,陰極則陽受,明二陽二陰不能繼也。」〉漢儒論三代之治,率以是爲話柄。然其說自相予盾,不可究詰。忠也者,渾融誠確之名,〈朱子云〉其爲質,無以上矣。殷何不變之以文,而疊承之以質也?一文一質,已不驗矣。聖王之得天下也,惟求第一等道理,可以久行而無弊者,爲之垂法而已,不顧吾之利害。惟一文一質,膠守定例,如一晝一夜之不得移易,有是理乎?夫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斯不獨聖人知之,夫人之所能知也。何湯與武王獨不知此,立國垂法,或則尙質,或則尙文,有若屈到之芰ㆍ曾晢之棗,不覺嗜慾之偏勝乎?漢儒謂『周道文勝,當矯之以質』。於是毀禮廢樂,一遵秦轍,使堯ㆍ舜ㆍ三王之治不復於斯世,皆文質之說,有以誤之也。孔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八佾〉篇〉孔子不以文爲病,確言從周,何漢儒獨以是病之也?周人之禮,斟酌二代,損益修潤,傳之百世,行之無弊。故孔子論王道則曰:「吾從周。」論來世則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若代周而興者,又須損益變改,而後可以爲國,則一世之事尙難前知,況於百世乎?〈檀弓〉云:「殷旣封而弔,周反哭而弔。孔子曰,『殷已愨,吾從周。』」〈中庸〉云:「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孔子屢言從周,爲其行之百世而無弊也。何乃欲無故而紛更之乎?此二千年來斯文之巨蔀也。○又按三綱五常是人倫,非邦禮,馬氏以此而當禮,不亦拗乎?或損質益文,或損文益質,則文質之謂損益,可也。所謂三統,有革無沿,何以謂之損益也?
引證〈大傳〉曰:「立權ㆍ度ㆍ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其不可得變革者則有矣。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案註疏諸家所據,皆此文也。然經云『所損益可知』,而若據此文,則其所不損益可知,其所損益不可知也。豈可引之以爲釋乎?
質疑《集注》云:「五常謂仁義禮智信。」○袁了凡云:「禮不是言三綱五常。君臣父子夫婦,乃生人大倫。仁義禮智信,乃人生本性,如何說得做禮?所損益亦不是三統,寅丑子之建,乃天時一定,如何說得做損益?止文質之說近之。」〈純云:「按〈泰誓〉云『狎侮五常』,五常字始見於此。孔傳云,『輕狎五常之敎,侮慢不行。』〈舜典〉云,『愼徽五典。』孔傳云,『五典,五常之敎,父義ㆍ母慈ㆍ兄友ㆍ弟恭ㆍ子孝。』然則五常即五典也。自班固謂仁義禮智信爲五常,邢疏ㆍ朱注皆依之,蓋非古訓也。」〉○案袁說明確,但以文質爲近之,則仍於經旨無所悟也。
吳無障曰:「夫子此時,欲損周之文,益以夏ㆍ商之忠質,此大主意也。」〈郭靑螺同意〉○駁曰非也。孔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孔子滿口贊歎,質言從周,而誣之曰『孔子欲損周之文』,不亦武乎?能知周禮之美者,雖百王代興,必無損益,故孔子自信其百世可知。若損益變改如雲霞之起滅,則明日之事,猶不可知,況於百世乎?
引證〈禮器〉曰:「三代之禮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靑,夏造殷因。」〈此下論立尸ㆍ坐尸之禮〉
引證《史記》,叔孫通曰:「夏ㆍ殷ㆍ周之禮,所因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案不相復,則無可知之道。孔子何以謂之百世可知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爲,無勇也。」
[编辑]朱子曰:「非其鬼,謂非其所當祭之鬼。〈又云:「如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庶人祭其先。上得以兼乎下,下不得以兼上也。」〉諂,求媚也。」
鄭曰:「人神曰鬼。〈邢云:「大宗伯掌天神ㆍ地示ㆍ人鬼之禮。」〉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諂求福。」○毛曰:「《左傳》曰,『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狐突語〉正指人鬼。〈如漢祀欒公,吳祀蔣侯,蜀祀武安王類〉故衛成公遷都帝丘,欲祀夏相,〈啓之孫〉甯武子止之曰,『不可。杞ㆍ鄫何事?』〈僖三十一年〉又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隱七年〉皆願祀他鬼之證。〈祭法〉,『人死曰鬼。』官師以王父爲鬼,庶人父死即爲鬼。若謂非鬼,即天地ㆍ山川之祭,如季氏旅泰山類,〈見小注〉則未聞天神稱天鬼,泰山神稱泰山之鬼。」○駁曰非也。天神ㆍ地示ㆍ人鬼,其名雖別,字得相通,故神字從示。《中庸》贊鬼神之德,明指郊禮,則天神有時乎稱鬼。周禮五祀,明屬地示,而〈晉語〉史嚚之言,乃以蓐收謂之天神。〈魏獻子以蓐收爲五祀之神〉《楚辭ㆍ九歌》有山鬼,《關尹子》有土鬼,魑魅魍魎本是山林之怪,而字皆從鬼。即孔子敬鬼神而遠之,不應祖考亦在所遠。鄭公偏執〈大宗伯〉一文以注此經,原屬拗曲,乃蕭山從而實之,豈不謬哉?甯武ㆍ狐突皆云『神不歆非類』,然魯展禽之言曰『有虞氏郊堯』,〈見〈魯語〉〉〈祭法〉云有虞氏郊嚳而宗堯,周禮並祀五帝。〈堯ㆍ嚳之於虞人,五帝之於周人,非祖考〉殷湯以前,祀柱爲稷,殷湯以後,祀棄爲稷,歷世不變,至今遵之,豈必祖考而後,乃在祀典?重ㆍ該ㆍ修ㆍ熙,少皥之四叔也,黎與句龍ㆍ顓頊,共工之子也,列爲五祀,三代共之。〈見昭二十九年,魏獻子之言〉若非其祖考,而不敢祭鬼,則三代聖王皆謟矣。甯武ㆍ狐突之言,蓋謂無功無德,不在祀典,非族非類,無所感召,則不可以祀之也。豈謂非祖不祭,如鄭公之義哉?總之,王公大夫,各有祭典,祭典所許,是其鬼也,祭典所禁,非其鬼也。《集注》,何可易矣?
引證〈曲禮〉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鄭云:「妄祭神不饗。」〉○案〈曲禮〉所言,非專指人鬼。
八佾第三凡二十六章
[编辑]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编辑]補曰季氏,公子季友之後也。〈桓公庶子三人,長曰仲慶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朱子曰:「佾,舞列也。」○馬曰:「天子八佾,諸侯六,卿ㆍ大夫四,士二。〈隱五年《左傳》文〉八人爲列,八八六十四人。」○朱子曰:「此事尙忍爲之,則何事不可忍爲?」
馬曰:「魯以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毛曰:「予作《大小宗通繹》,得解此書。蓋魯爲宗國,以周公爲武王母弟,得稱別子,爲文王之宗。《禮》,『別子立宗,當祀別子所自出。』〈見〈大傳〉〉因立文王廟于魯,〈見《史記》〉爲周公之所自出,名出王廟。〈見《左傳》〉夫祭文王而可以不用天子禮樂也乎?其用天子禮樂者,以出王故,其祭出王者,以宗子故也。三桓爲魯桓公子,季友以適子而爲宗卿,亦得祭所自出,而立桓公一廟。漢儒不解,有謂公廟設于私家者。〈〈郊特牲〉〉此正三桓所自出之廟,以三桓並桓出,故稱三家之堂,以季氏爲大宗,故又獨稱季氏。其所以用天子禮樂者,以桓公故,而桓公得用之者,以文王用之,而群公以下皆相沿用之。」○駁曰毛說半是半非也。其云『三家之僭,由於祭桓』,可也。其云『魯公之僭,由祭文王』,未必然也。蕭山於大小宗之學,自以爲發前人之所未發,而稽之經典,左乖右舛,一不相合。其言曰:「慶父ㆍ叔牙妾出,故年雖長,而不得爲大宗,季友嫡出,故序雖末,而得爲大宗,爲三家之所共宗。」其言似是,實則非也。〈大傳〉曰:「有無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此謂公子,雖有多人,各自爲宗,不相統攝,故公子之子ㆍ公子之孫,得以其後公子者,奉之爲宗。而當公子之身,貴不相降,無可爲宗,故曰『無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特用鄭玄誤注〈大傳〉,此義不明。〈詳見余《禮箋》〉然不必據經,直以事理推究之,亦其說立破,何也?公子有三人,其一嫡二庶,如三桓者,立其嫡爲大宗,如蕭山之說可也。若三人皆庶,則孰爲大宗?其將曰立長乎,則庶固有大宗者矣。《禮》曰:「爲人後者,後大宗也。」先儒謂『小宗無後當絶』,則孟孫ㆍ叔孫皆無後,當絶。仲嬰齊ㆍ叔孫豹又何爲紛然立後乎?庶固有大宗者矣,何況天子之子?各受其封,各自爲國,立一大宗,使自統率,則凡諸侯多小宗也。國君猶不得爲大宗,有是理乎?且其說有必不可通者,周旣以周公適子,立之爲大宗,及至隱公之世,妾子承統,蔡ㆍ衛ㆍ曹ㆍ滕,其肯尊之爲大宗乎?魯以季友爲適子,立之爲大宗,及至悼子之世,〈季孫叔之庶子紇〉妾子承統,孟孫ㆍ叔孫,其肯尊之爲大宗乎?貴嫡賤庶,旣若是其已甚,則庶之承嫡,猶奉爲宗,無是理矣。滕人曰:「吾宗國魯先君。」〈見《孟子》〉蕭山據此,謂諸姬以魯爲宗。然同姓之國,皆稱爲宗,故滕ㆍ薛爭長,公使羽父請曰:「周之宗盟,異姓爲後。」〈隱十一〉同姓之盟,謂之宗盟,則同姓之國,豈非宗國乎?〈〈晉語〉,舟之僑以虞爲宗國〉至於出王之廟,國國有之,故衛莊公禱于祖曰『敢昭告于皇祖文王』,〈見〈晉語〉〉衛亦有文王廟矣。鄭祭厲王,夔祀鬻熊,〈僖廿六〉鄫祭夏相,〈僖三十一〉豈必此輩盡屬嫡出?天子之子,雖不分封,但有采邑,祭其出王,故《周禮》,都宗人祭其祖王,致福于國。鄭注云:「王子弟立其祖王之廟。」祖王者,出王也。何必嫡出,而後方立出王之廟乎?至漢,猶有此義,漢法,諸侯王各於其國立帝廟。〈見《漢書》〉其非嫡出者,未嘗禁也。蔡ㆍ衛ㆍ曹ㆍ滕,旣宗大周,退又宗魯,則是二天子也。孟孫ㆍ叔孫,旣宗公室,又宗季氏,則是二國君也。亂天下者,非此法乎?三桓之家,各有桓廟,皆以〈雍〉徹,故曰『三家者以〈雍〉徹』。若惟季氏祭桓,則書之曰『三家者以〈雍〉徹』,有是理乎?特以季氏之僭甲於三家,旣以〈雍〉徹,又八其佾,故孔子先誅其所獨,後譏其所同。今乃以季氏爲三家,三家爲季氏,混同汨亂,無所區別,可乎?然所謂佾舞ㆍ〈雍〉徹,又非特祭桓用之,仲慶ㆍ叔牙ㆍ季友之祭,亦皆用之,故孔子之言慘怛如此。若惟祭桓用之,則三家之罪無所浮於魯君矣。孔子之義本諱國惡,焉敢曰『是可忍,孰不可忍』?成王令魯祭周公以天子之禮,故魯人於其群公之廟,僭用八佾,群公之廟,僭用八佾,故季氏於桓公之廟,亦用八佾,而遂以是舞舞於季友之庭。蕭山之說,豈不半是而半非乎?其云三家之僭由祭出公,可也。其云魯邦之僭由祭文王,非也。
邢云:「經但云季氏,馬知是桓子者,以孔子與桓子同時。」○駁曰非也。季氏之僭,不自桓子始也。昭二十五年《左傳》云:「秋,將禘於襄公,〈萬〉者二人,〈舞於公者,只二人〉其衆〈萬〉於季氏。〈舞工皆往季氏家〉」子家駒之論八佾,亦在是年,昭公之孫于齊,亦在是年,〈孔子亦於是年適齊〉當是年者,季平子也。〈即季孫意如〉孔子之歎,明在是年,豈可以桓子當之乎?〈桓子即平子之子季孫斯〉
邢曰:「諸侯用六者,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者,四四十六人,士二者,二二四人。〈杜預ㆍ何休說如此〉服虔以用六爲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爲四八三十二人,士二爲二八十六人。今以舞勢宜方,行列旣減,即每行人數亦宜減,故同何ㆍ杜之說。」○駁曰非也。魯衆仲之言曰:「舞者,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隱五年〉不以八列,無以應八音。故六者,六八也,四者,四八也,二者,二八也。鄭人以女樂二八賂晉侯,非其驗乎?〈招魂賦〉云:「二八侍宿,射遞代些。」又云:「二八齊容,起鄭舞些。」二二四人,何以舞矣?
邢曰:「人之僭禮,皆當罪責,不可容忍。季氏以陪臣僭天子,最難容忍。故曰『是可容忍,他人更誰不可忍也』?」○駁曰非也。章首曰『孔子謂季氏』,明所怪者季氏心術,非人之所忍爲也。若如邢說,當云子曰。
引證《公羊傳》曰:「昭公將弑季氏,告子家駒曰,『季氏爲無道,僭於公室,久矣。吾欲弑之,何如?』子家駒曰,『諸侯僭於天子,大夫僭於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僭矣哉?』子家駒曰,『設兩觀乘大路,朱干ㆍ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禮也。』」〈昭二十五年〉○按魯以八佾舞於諸公之廟,故謂之僭天子。由是推之,季氏八佾之舞,明在季友之庭,豈但桓公廟哉?
引證〈祭統〉曰:「昔者周公有勳勞於天下,周公旣沒,成王ㆍ康王追念周公而欲尊魯。故賜之以重祭。〈節〉朱干ㆍ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樂也。康周公,故以賜魯也。」○案此漢儒之所作也。若成王賜之,則子家駒何以咎公室乎?非矣。〈成王旣賜,則康王無更賜之理。〈祭統〉乃云『成ㆍ康賜之』,其言之無所據,可知也〉
引證《晉書》云:「庾亮欲黜王導,謀之郗鑒。鑒不從。亮啓鑒曰,『是而可忍,孰不可忍?』」〈又崇德大后,廢帝爲東海王,其詔亦云:「是而可忍,孰不可懷?」〉○《隋書》,煬帝征高句麗,詔曰:「擁塞道路,拒絶王人,無事君之心,豈爲臣之禮?此而可忍,孰不可容?」○《明史》,正德間,司空張巓,以三關良民倚宦官作盜,上封事曰:「是可隱忍不發,則誰當發者?」○案此說久有師承,然謬矣。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
[编辑]馬曰:「三家,謂仲孫ㆍ叔孫ㆍ季孫。」○朱子曰:「〈雍〉,〈周頌〉篇名。」○補曰徹,祭畢而去器也。《周禮》云:「卒食,以樂徹。」〈〈天官ㆍ膳夫〉文〉○朱子曰:「天子宗廟之祭,歌〈雍〉以徹,是時三家,僭而用之。相,助也。辟公,諸侯也。」○包曰:「穆穆,天子之容貌。歌此者,有諸侯及二王之後來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義?」〈邢云:「《周禮ㆍ樂師》云,『及徹,帥學士而歌徹。』鄭玄云,『徹者,歌〈雍〉。』又〈小師〉云,『徹歌。』鄭云,『於有司徹而歌〈雍〉。』是知天子祭於宗廟,歌之以徹祭也。」〉
毛曰:「季氏是宗卿,爲大宗所自出,亦立桓公一廟,名出公廟,遂于祭桓公時,亦歌此詩。蓋但知祭所自出,而不知所出之有不同也。」〈又云:「慶父ㆍ叔牙一酖一縊,皆季友一人所爲。季文ㆍ季武,何人肯以成季與共仲ㆍ僖叔並坐而擬三天子?亦必無之事。」〉○駁曰非也。若三家共一廟,以奉桓公,則謂其廟曰『三家之堂』,猶之可也。先叙其事曰『三家者以〈雍〉徹』,非文例也。且佾舞ㆍ〈雍〉徹,其事相同,而於佾則專責季氏,於〈雍〉則並擧三家,筆法乎,變例乎?斯皆求其說而不得,胡乃堅執乖拗之論,重言複說,不知止乎?始云『妾子不得立出公廟』,猶恐其說之不立,終又云『慶父ㆍ叔牙一酖一縊,不得有廟』,〈見毛氏他說〉此又麤豪強觜,非多學人之言也。據《左傳》,成季使鍼季酖之,曰:「飮此,則有後於魯國。不然,死且無後。」飮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莊末年〉閔公旣弑,共仲乃縊。然季子推親親之恩,欲同之叔牙,存孟氏之族,故略其罪,不書殺。慶父子孫終爲孟氏。〈閔二年孔疏〉故公孫敖得嗣爲世卿,〈即穆伯〉公孫敖旣卒,魯人立文伯,〈公孫敖之子穀〉傳于惠叔,〈文伯之弟難〉以傳于仲孫蔑。〈文十四〉兩家子孫,嗣位世爵,繩繩不絶,具在史冊。夫惟慶父ㆍ叔牙有廟有家,而後孟孫ㆍ叔孫得爲世卿,今乃曰『一酖一縊,不得立廟』,可乎?公孫敖之歸葬也,魯固不許以卿禮葬矣,孟孫之以〈雍〉徹也,亦豈必魯人許之乎?〈毛云:「卿葬且不許,許其作天子祭耶?」〉斯皆無理雜話,不足辨也。若惟桓公之祭,纔以〈雍〉徹,而慶父ㆍ叔牙ㆍ季友之祭,不敢用之,則雖亦竊禮而不中,孔子必不至譏罵如此。
引證〈郊特牲〉曰:「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諸侯,而公廟之設於私家,非禮也。由三桓始也。」○案公族之祭出公,不獨三桓然也。孔悝有出公之祏,〈見《左傳》〉子期有平王之祀,〈祭出王也。見〈楚語〉〉人皆然也。魯有周廟,而疑三家之有桓廟,可乎?〈郊特牲〉,非信文也。
質疑成王令以天子之禮祭周公,未嘗以天子之禮賜魯邦。〈《呂氏春秋》云:「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樂于周,周平王使史角往賜之。」〉楊升菴作〈魯之郊禘辯〉,其言明核,不可易也。〈見余《春秋說》〉○又按無知妄作者,愚夫ㆍ愚婦之謂也。三家之罪,豈可曰無知妄作乎?孔子之言,慘怛嚴峻,無所恕也。
引證子曰:「兩君相見,〈節〉客出以〈雍〉,徹以〈振羽〉。」〈見〈仲尼燕居〉。疏云:「客出,歌〈雍〉詩,徹器,歌〈振鷺〉之詩。」〉○案古人用樂,雖天子之詩,或爲諸侯之用,此三家之所以僭也。
八佾中
[编辑]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编辑]補曰仁者,人倫之成德。仁爲之本,而禮樂由之以生。〈〈儒行〉云:「禮節者,仁之貌也。歌樂者,仁之和也。」〉不仁則其本亡矣,〈孟子以孝弟爲仁義,曰:「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樂之實,樂斯二者。」〉奈此禮樂何?○邢曰:「如,奈也。」
包曰:「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禮樂。」〈邢云:「禮樂資仁而行。」〉○案仁者,忠孝之成名。禮自履此而生,樂自樂此而生,仁爲之質,而禮樂爲之文也。〈曾子曰:「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如季氏者,躬蹈不仁,猶欲行禮而奏樂,以成其文,而可得乎?〈謂旅泰山,舞佾,歌〈雍〉類〉如此何者,末如之何也。謂不仁者之於禮樂,雖欲襲而取之,末如之何也。〈文例如桓魋其如予何〉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编辑]鄭曰:「林放,魯人。」○補曰本,謂制作之本意也。禮,通指吉凶也。喪,專指凶禮也。○包曰:「易,和也。」○補曰禮本何爲而作也?民生有欲,不以禮節之,則奢侈亡度,故權於奢儉之中,爲之禮。邪淫之人,朝死而夕忘之,故權於易戚之中,爲之喪禮。〈使不肖者企而及之〉過儉過戚,雖亦不中,制禮者之本意,在此而不在彼也。故曰『得中則大善,如不得中,寧儉寧戚』。○案林放問禮,亦以三家僭禮而發。蓋佾舞ㆍ〈雍〉徹,皆禮也。三家惟知盛禮以尊祖,不知制禮之本意,此林放之所以問也。季氏之佾舞ㆍ〈雍〉徹,皆由於不能抑奢,此孔子之所以答也。附言喪禮者,以此喻彼,非雙言之也。
質疑奢與易,未必爲文。儉與戚,未必爲質。惟制禮者之本意,憂在奢ㆍ易,而不在儉ㆍ戚,故夫子明之。且林放問禮之本,非問禮之質也。況周之方衰,禮壞樂崩,憂在文滅,不在文勝。又從而抑其文,則文無遺矣,豈聖人之志乎?
引證《易》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案過乎哀,過乎儉,未嘗非過。是故曰與曰寧。寧也者,執兩非而擇其輕之辭。
引證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檀弓〉文〉○案子路之言,別是一義。非此經之所宜引,范氏誤引之。〈楊氏引汙尊抔飮,亦非此經之本旨〉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编辑]包曰:「諸夏,中國。〈公牧云:「中國之稱諸夏,猶外夷之稱諸夷。」〉亡,無也。」○補曰夷狄,謂用夷狄之道也。諸夏,謂用諸夏之法也。君不君,臣不臣,是亦夷狄而已。安於夷狄,而苟保君位,不若遵先王之法,修華夏之禮,而不保其君位也。昭公二十五年,祭于襄公,舞列不備,〈只二人〉而舞工盡赴季氏,以舞〈大武〉。〈衆〈萬〉于季氏〉昭公怒,欲誅季氏,〈議於子家駒〉事敗,公奔齊,〈見《左傳》〉孔子亦適齊。〈見《史記》〉魯遂無君,國人皆咎昭公。孔子明其不然曰:「與其君不君臣不臣,安於夷狄,而苟保君位,不若誅亂討賊,以修諸夏之法,而失其君位也。」其在國人,與其安此賊而有君,反不若明此義而無君也。○紘父云:「是篇自首章至此章,以及下章,皆孔子在齊,論季氏之罪者。」
邢曰:「夷狄雖有君長,而無禮義,中國雖偶無君,若周ㆍ召共和之年,而禮義不廢。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駁曰非也。孔子欲居九夷,夷狄非其所賤。況罪累不明,而無故斥之曰『汝之有君,不如我之亡君』,豈有味之言乎?周ㆍ召共和,此是千百年僅一有之事。孔子據此以自多,有是理乎?
質疑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長,不如諸夏之僭亂,反無上下之分。」○案《史記》云:「刺繡文,不如倚市門。」不如者,抑此美而羨彼醜之辭也。古人云:「不義之富貴,不如守道之貧賤。」此經文例,正亦如此。若云『夷狄之美,勝於諸夏之醜』,則不應以不如爲言。
王充《論衡》云:「此言夷狄之難ㆍ諸夏之易也。」○駁曰非也。不知何說。
《皇明大政紀》云:「高皇帝曰,『夷狄,禽獸也,無仁義禮智之道。孔子蓋謂中國雖無君長,人亦知有禮義,勝於夷狄之有君長者。宋儒乃謂中國之人不如夷狄,謬矣。』」
陸聚岡云:「夷狄有君,只是各部落有所約束號令,不要說得太好。諸夏之亡,指當時臣之僭上。言亡者,有而若亡也。」○駁曰非也。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不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编辑]馬曰:「旅,祭名。」〈邢云:「《周禮》,『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鄭注云,『故,謂凶災。旅,陳也,陳其祭事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補曰旅者,陳告也,如今之告由祭。〈《書》云:「蔡ㆍ蒙旅平。」又云:「九山刊旅。」〉○馬曰:「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邢云:「陪,重也。」〉冉有,弟子冉求,〈《史記》云:「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鄭玄曰:「魯人。」〉時仕於季氏。」○朱子曰:「救,謂救其陷於僭竊之罪。」○包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尙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補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者,言季氏視泰山太輕也。〈純云:「謂者,季氏謂也。」〉○案旅,亦禮也。有事而旅於山,其志欲行禮也。僭其君而行其禮,豈制禮之本意乎?林放於禮,猶求其本,泰山之神反不如乎?《周禮ㆍ大宗伯》云:「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是時魯邦別無大故,〈冉子仕季氏,在定公十年以後〉惟墮費逐不狃,係季氏家大事,豈足以旅于望乎?大非禮也。
荻云:「魯有大故,當旅泰山,而魯君有疾若他故,不能親臨,使季孫攝主。於是季孫侈其禮物,故孔子非其奢也。」○駁曰非也。禮物豐薄,緦ㆍ小功之察也。以陪臣而祭山川,告其私故,非奢乎?若攝則非僭矣。
揚子《方言》云:「曾,何也。湘ㆍ潭之原,荊之南鄙,謂何爲曾。」○案曾者,舒辭。在有意無意之間,《方言》未必與此經合。
子曰:「君子無所爭也。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飮。其爭也君子。」
[编辑]朱子曰:「揖讓而升者,〈大射〉之禮,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邢云:「〈大射〉云,『耦進竝行,當階揖,及階揖,升堂揖。』」〉○補曰下,謂不勝也。凡軍事,勝曰下之。〈〈樂毅傳〉云:「下齊七十餘城,惟莒ㆍ即墨未下。」〈項羽本紀〉云:「外黃未下。」〉射禮,不勝者飮酒,是下而飮也。爭者,讓之反。今升而讓其階,飮而讓其爵,君子之爭也。〈馬云:「多算飮少算,君子之所爭。」〉
王曰:「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讓而相飮。」〈邢云:「飮射爵之時,揖讓升降。」〉○侃曰:「〈射儀〉云,『禮初,主人揖賓而進,交讓而升堂。及射竟,勝負旣決,下堂猶揖讓,不忘禮。』故云『揖讓而升下』也。」○駁曰非也。七字一句,詞不成文。〈升降之謂之升下,亦無文例〉○又按射禮有升而飮,無降而飮,則下而飮,非降而飮也。變降言下,亦無是理。
質疑或問:「下而飮,是下堂飮否?」程子曰:「古之罰爵,皆在堂下。」又問:「唯不勝,下飮否?」曰:「恐皆下堂,但勝者飮不勝者也。」〈見《二程全書》〉○案射禮ㆍ投壺禮,凡勝飮不勝,本是奉養,不是罰責。故飮者奉觴曰:賜灌。勝者跪請曰敬養。其意若曰『射之不中,恐有疾病,以此酒奉養也。』《詩》云:「發彼有的,以祈爾爵。」〈〈賓筵〉詩〉此之謂也。勝者方奉養之不暇,遑云罰乎?《周禮ㆍ春官》:「小胥掌學士之徵令,觵其不敬者。」此方是罰爵。《詩》云:「兕觥其觩。」〈〈周頌ㆍ絲衣〉文〉鄭箋謂之罰爵。古之王者,與君臣燕飮,陳其兜觥,以警失禮者。然且罰爵,未嘗飮之於堂下。故晉平公飮酒,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曠飮斯,』又酌曰『調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飮之。降,趨而出。〈見〈檀弓〉〉罰爵之必升飮如是也。惟鄭注〈鄕射禮〉其『卒觶ㆍ受觶』之節,有『罰爵』二字。此謬誤之甚者,何足爲據?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爲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编辑]朱子曰:「此,逸詩也。」〈謂非〈衛風ㆍ碩人〉篇〉○補曰倩,美好也。〈《說文》云:「若草木之葱蒨。」〉盼,目黑白分明也。〈《玉篇》云〉○朱子曰:「素,粉地,畫之質也。絢,采色,畫之飾也。」〈馬云:「絢,文貌。」〉○補曰姿色本美,故巧笑ㆍ美目,皆成華采,若素地以爲絢也。○朱子曰:「繪畫之事,後於素。〈考工記〉曰,『繪畫之事,後素功。』」○朱子曰:「禮必以忠信爲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爲先。」○楊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之人,可以學禮。〈〈禮器〉文〉苟無其質,禮不虛行,此繪事後素之說也。」○補曰起,猶興也,謂其言足以興起也。
馬曰:「上二句在〈衛風ㆍ碩人〉,下一句逸。」○或曰:「下一句,夫子所刪。」朱子曰:「此句最有意義,反見刪哉?且〈碩人〉四章皆七句,不應此章獨多一句,必別自一詩,今逸矣。」○案衣錦褧衣,無逝我梁,《詩》之同句者多矣。
鄭曰:「繪,畫文也。凡繪畫,先布衆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間,以成其文。喻美女雖有倩盻美質,亦須禮以成之。」○駁曰非也。此是鄭本來謬義,旣誤〈考工〉,又誤此經。朱子是改是正,而鄭注之誤,未及辨破。今淺學小儒,乃以〈考工〉鄭注奉之爲經,以擊朱子之說,不亦妄乎?
引證〈考工記〉云:「畫繢之事,雜五色。〈節〉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靑謂之黻,五采備謂之繡。〈節〉凡畫繢之事,後素功。」○鄭曰:「素,白采也。後布之,爲其易漬汚也。」○鄭司農說以《論語》曰:「繢事後素。」○案素功者,今之所謂粉本也。每見畫工將施靑赤美采,必先作粉地,然後乃用丹碧,古今不能異也。〈考工記〉,白采曰白,素功曰素,兩相分別,字法不混,鄭乃以素功爲白采,非誤註乎?畫工之畏漬汚,最在靑赤,蓋以其色彌鮮者,其惜彌切也。今有人敎畫工以繪畫之事,曰『先靑赤而後粉白』,未有不投觚擲筆而去者,鄭注而可宗乎?
引證〈禮器〉曰:「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编辑]朱子曰:「杞,夏之後。〈東樓公,禹之苗裔也。武王封之於杞〉宋,殷之後。〈微子,紂之庶兄。武王封之於宋〉徵,證也。文,典籍也。獻,賢也。」〈〈虞書〉云:「萬邦黎獻。」〉○補曰能言,明世無能言之者。孔子博學,故能言之,然無徵不信。若使杞ㆍ宋有文有獻,則必與夫子所言相合。故曰『吾能徵之』。吾能徵者,自信之辭也。
包曰:「徵,成也。」○鄭曰:「我不以禮成之者,以此二國之君文章ㆍ賢才不足故也。」〈邢云:「杞ㆍ宋之君闇弱,故不足以成之。」〉○駁曰非也。
藤曰:「兩之字,連下爲句。」○駁曰非也。之杞ㆍ之宋,蓋據〈禮運〉然,而非也。
引證子曰:「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中庸〉文〉○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乾》焉。」〈〈禮運〉文〉
子曰:「禘自旣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编辑]補曰禘,宗廟時祭之名,〈〈祭義〉云:「春禘秋嘗。」〉本是王者之禮,〈義見下〉魯僭而用之也。灌與祼通,〈六書之諧聲〉將迎牲,酌鬱鬯灌於地,以求神也。○補曰禘祭之禮,旣灌,升歌〈淸廟〉,朱干ㆍ玉戚以舞〈大武〉,〈〈明堂位〉ㆍ〈祭統〉〉此天子之歌舞也。旣灌而往,此僭乃著,孔子不欲觀也。
孔曰:「禘祫之禮,爲序昭ㆍ穆。故毀廟之主及群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邢云:「鄭玄曰,『魯禮,三年喪畢,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群廟。』」〉旣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邢云:「降神之後,始列木主,以尊卑陳列,太祖東鄕,昭南鄕,穆北鄕。」〉而魯逆祀,躋僖公,亂昭穆,故不欲觀之。〈邢云:「〈魯語〉云,『將躋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爲宗伯,明者爲昭,其次爲穆,何常之有?」』」〉」○駁曰非也。禘者,帝祭也,〈字從帝〉其祭亞於郊天,故周定王之言曰:「禘郊之事,則有全烝。」〈見〈周語〉〉觀射父之言曰:「郊禘之牲,不過繭栗。」〈見〈楚語〉〉又曰:「禘郊之事,自射其牲。」〈亦〈楚語〉〉其祭之極隆可知。然《周禮》六篇,都無禘字,惟五帝之祭,散見六官。〈小宗伯〉云:「建國之神位,兆五帝於四郊。」〈兆者,壇域也〉天官冢宰,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掌次,祀五帝,則張大次ㆍ小次。地官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春官司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大司寇,若禋祀五帝,則涖誓百官,小司寇,凡禋祀五帝,實鑊水。鄭玄之注,並以五帝爲五方天帝靈威仰ㆍ赤熛怒,誣罔怪誕,無所不至。然其祭有尸,故〈小司寇〉云:「祀五帝則沃尸。」靈威仰ㆍ赤熛怒,旣非人鬼,法當無尸。五帝之爲羲ㆍ農ㆍ軒ㆍ嚳之等,無疑矣。周定王ㆍ楚射父,每以禘ㆍ郊之事雙擧並稱,而其在《周禮》,惟五帝之祭,其儀物如郊,則此眞先王之所謂禘者,而二千年來,無有一人指此爲禘者。又凡祭帝曰禘,故王者報本之祭,亦名爲禘。〈大傳〉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喪服小記〉亦云〉魯展禽之言曰:「虞ㆍ夏禘黃帝,殷ㆍ周禘嚳。」〈〈祭法〉亦云〉此乃報本之禘,而五帝之禘祭之於郊壇,報本之禘祭之於祖廟,此其異也。魯自僖公之時,忽然郊天而祭嚳。《春秋》,僖三十一年曰:「夏,四月,四卜郊,不從。」此郊天之始也。〈魯頌〉曰:「莊公之子,龍旂承祀。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享以騂犧,是饗是宜。」此禘嚳之始也。〈見余《詩說》ㆍ《春秋說》〉禘之爲祭,文物最盛,旣已禘嚳,又以是禮冒之於周公。〈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禮祭周公于太廟。」僖八年曰:「禘于太廟,用致夫人。」〈秋七月〉宣八年曰:「有事于大廟,〈萬〉入去〈籥〉。」〈惟禘有樂,故知爲禘。○夏六月〉此皆周公之禘也。旣禘周公,又以是禮冒之於群公。昭十五年,禘于武宮,〈春二月〉昭二十五年,禘于襄公,〈秋也。見《左傳》〉定八年,禘于僖公,〈冬十月〉此皆群公之禘也。於是四時正祭,改祠爲禘。〈郊特牲〉云:「春禘而秋嘗。」〈〈祭義〉同〉〈王制〉云:「春曰礿,夏曰禘。」〈〈祭統〉同〉又曰:「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此乃禘祭沿革之大槪也。然且宗廟之禘,厥有兩樣,一是祫禘,一是犆禘。祫禘者,以群公之主,合祭于太廟。犆禘者,各於其廟,只祭一公。其法如斯而已。乃二京儒者,群起交喧,有以祫禘一禮,分爲二祭,有以諦視昭穆,爲禘宗旨。或云五年一禘,原有定期。〈《春秋說》〉或云三年喪畢,即行諦視。其爲諦視之說者,誤以閔二年『吉禘于莊公』〈夏五月〉及襄十六年,晉君『未禘祀』二文,爲之證驗。然吉禘,行之於莊公之宮,則諦視昭穆,已屬荒唐,〈不行于太廟〉晉侯,是時未及練祭,則所謂禘祀,非指吉祭。〈非所謂喪畢之吉祭〉孔注所云,豈不孟浪?若論僖ㆍ閔逆祀之事,則孔子周流四方,未嘗在魯。至定八年,始爲司寇,自此數年,頗得當陽,其周旋郊廟之間,惟在此時,而定公八年,閔ㆍ僖之位次已正。〈陽虎之所爲〉子先父食,已屬先天,旣灌迎尸,閔公在先,孔子之不欲觀,豈爲是也?孔說,非矣。○然則孔子之不欲觀,何哉?禘之旣灌,將迎牲矣,牲旣繭栗,不欲觀者一也。〈僭〉將升鼎矣,鼎又全烝,不欲觀者二也。〈僭〉饗之以樂,〈〈祭義〉云:「禘有樂而嘗無樂。」〉升歌淸廟,〈見〈祭統〉〉其詩曰『濟濟多士,秉文之德』,不欲觀者三也。〈僭〉朱干ㆍ玉戚以舞〈大武〉,〈見〈祭統〉〉不欲觀者四也。〈僭。○襄十年云:「魯有禘樂,賓祭用之。」〉其餘儀節,今不可攷。要之,不王不禘,則其僭可知。僖ㆍ閔逆祀,何與於是哉?○紘父云:「孔子曰,『魯之郊ㆍ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禮運〉文〉此指禘嚳而言,禘嚳之僭,不待旣灌而顯。《論語》所言,即指春秋諸禘,〈即太廟群公之禘〉非他禘也。」
趙伯循曰:「禘於周公之廟,以文王爲所出之祖,而周公配之。」○案此說雖好,無經據也。凡禘祭之說,詳見余《春秋考徵》,今不贅。
質疑灌之爲禮,在迎尸之前,則祭之始也。魯之君臣,雖無誠意,未必甫灌而即懈。且懈怠之人,無祭不懈,則不必禘之旣灌,其懈特甚。孔子之不欲觀,恐不在是也。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编辑]補曰禘者,帝祭也。〈義見上〉一變而爲太廟之禘,再變而爲群公之禘,遂爲四時常祀之名,魯之僭也滋甚。夫子之所不敢言,故答曰不知。○包曰:「知禘禮之說者,於天下之事,如指示掌中之物,言其易了。」〈邢云:「當時孔子擧一手,伸掌,以一手指之,以示或人,曰,『其如示諸斯乎!』」〉○朱子曰:「示,與視同。」○補曰五帝皆神聖大德,克配上帝,故禘之於郊壇,〈《周禮》,祭五帝〉嚳亦以配天之故,禘之於祖廟。〈〈大傳〉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易》曰:「聖人神道設敎,而天下服。」〈〈觀〉之彖〉知禘之說者,能神道設敎,故天下易治也。
孔曰:「答以『不知』者,爲魯諱。」〈邢云:「躋僖公,亂昭穆,說之則彰國之惡。」〉○駁曰非也。已見前。
引證〈中庸〉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引證〈仲尼燕居〉:「子曰,『郊ㆍ社之義,所以仁鬼神也,嘗禘之禮,所以仁昭穆也。』子曰,『明乎郊社之義,嘗禘之禮,治國其如指諸掌而已乎!』」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编辑]孔曰:「祭如在,言事死如事生。〈程子云:「祭先祖。」〉祭神,謂祭百神。〈程子云:「祭外神。」〉」○補曰與,猶助也。與祭,謂助祭於家廟也。〈義見下〉孔子非適子,未嘗主祭,故曰與祭。○補曰與其祭,然後致其誠,致其誠,然後祭如在,祭如在,然後祭也。旣不能然,如不祭也。○朱子曰:「此門人記孔子祭祀之誠意,又記孔子之言以明之。」○案《集解》本一章,《集注》分爲二章。
包曰:「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親祭,使攝者爲之,不致肅敬,其心與不祭同。」○駁曰非也。孔子字曰仲尼,明非伯子。古者助祭,謂之與祭。故《禮》曰:「射中者,得與於祭。不中者,不得與於祭。」〈〈射義〉文〉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天子ㆍ諸侯之喪,不斬衰者不與祭,大夫齊衰者與祭。」曾子問曰:「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是則自祭曰主祭,助祭曰與祭,其文不同。今乃曰『孔子不自親祭,使攝者爲之』,謬矣。
荻曰:「上擧古經傳之文,下引孔子之言以證之,與色斯擧章一例。」○駁曰非也。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编辑]孔曰:「王孫賈,衛大夫。」〈欒肇云:「本是周人。」〉○補曰權臣也,治軍旅。○朱子曰:「媚,親順也。」○補曰奧,室西南隅,〈《爾雅》云〉主婦之所在也。〈〈曲禮〉云:「爲人子者,居不主奧。」〉竈,爨突,〈《說文》云〉爨女之所在也。又老婦之祭,謂之奧。〈見〈禮器〉。鄭玄讀之爲爨,非也〉夏月之祀,謂之竈。〈見〈月令〉〉鄙諺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者,外借祭神之名,以喻飮食之權在於爨女,而不在主婦,寧媚下而得食也。○朱子曰:「喻自結於君,不如阿附權臣也。賈,衛之權臣,故以此諷孔子。」○補曰天,謂上帝也。枉道求媚,則獲罪於天。天之所怒,非衆神之所能福,故無所禱也。
孔曰:「奧,內也,以喻近臣。〈邢云:「以其隱奧,故尊者居之。其處雖尊,而閒靜無事,以喻近臣雖尊,不執政柄,無益於人也。」〉竈,以喻執政。〈邢云:「竈者,飮食之所由,雖處卑褻,爲衆之急用,以喻國之執政,位雖卑下,而執賞罰之柄,有益於人也。」〉」○駁曰非也。孔子拒之,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則媚奧ㆍ媚竈,明是禱神之說。豈可但以尊者所居ㆍ飮食所由,言之乎?況奧旣尊者所居,則其所喻,明是國君。今乃曰『以喻近臣』,可乎?近臣必有權柄,何所讓於執政乎?然且古者,以閽寺爲近臣,何得喻尊者乎?其義,非也。
質疑五祀者,五行之神也。據《春秋傳》,蔡墨之言曰:「五行之官,封爲上公,祀爲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重爲之,火正曰祝融,黎爲之,金正曰蓐收,該爲之,水正曰玄冥,修及熙爲之,土正曰后土,句龍爲之。」〈昭二十九年〉古之五祀,本無門ㆍ竈ㆍ中霤之名,〈祭法〉ㆍ〈月令〉,不知所本。《周禮ㆍ大宗伯》,以社稷五祀,列于地示,則天子亦五祀而已。〈曲禮〉五祀,自天子達大夫,本無差等,雖士亦然,故〈士喪禮〉『行禱于五祀』。〈〈旣夕〉文〉誠以五行之神,祭則全祭,不可闕一。乃〈祭法〉別爲層級,曰:「王立七祀,諸侯五祀,大夫三祀,適士二祀,庶人一祀。」此明是秦末俗儒之所記,則竈本非五祀之神。特閭巷鄙俚之俗,或祭竈神,故孔子之時,有此鄙諺也。然竈神無祭奧之理,雖祭於奧,竟是竈神,則引喻未切,恐本旨不然也。
毛曰:「案,五祀《禮》註,引逸中霤禮文,開首便云,『五祀皆祭于廟,而又各不同。』大抵祭戶,設主在廟室戶西,祭中霤,設主在廟室牖下。祭竈,設主在廟門外之東,祭門,在廟門外之左樞。祭行,在廟門外之西,並非祭于其所。」○又曰:「家室之奧,爲男女寢處袵席猥褻之所,豈可祀竈?」○駁曰非也。蕭山極尊竈神,爲不當祭之於室奧,橫說豎說,累千百言。然不知竈本非五祀之神,則終於貿貿矣。其引五祀之禮,皆鄭注所引緯書雜說,多學人如是乎?
顧炎武曰:「奧何神也?如祀竈,則迎尸而祭於奧,此即竈之神矣。〈《詩》『于以奠之,宗室牖下』注,牖下,室西南隅,所謂奧也。○〈曲禮〉曰:「爲人子者,居不主奧。」〈仲尼燕居〉,以奧ㆍ阼並言,是奧本人之所處,祭時乃奉神於此〉時人之語謂媚其君者,將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退之時也。注以奧比君,以竈比權臣,本一神也,析而二之,未合語意。」○駁曰非也。鬼神安乎宗廟,生人處乎適寢,而其制之有戶有牖有㝔有奧,則廟與寢皆同。《詩》云『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者,正是廟中之奧,豈寢之奧乎?男女雜處嬰孩溲溺之地,豈可以祭神乎?若夫廟中之奧,又不可以祭竈神,亭林之說,枝上生葉,不可用也。
侃曰:「欒肇云,『奧尊而無事,竈卑而有求。時周室衰弱,權在諸侯。賈自周出仕衛,故託世俗言,以自解於孔子。』」○駁曰非也。欒見『王孫』二字,知是周人,作爲此說,不足述也。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编辑]補曰監,與鑒通,照視之,知其美惡也。〈〈酒誥〉云:「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朱子曰:「二代,夏ㆍ商也。郁郁,文盛貌。」○補曰吾從周者,通執三代,擇其善者而從之也。
孔曰:「監,視也。」〈邢云:「周代之禮法ㆍ文章,廻視夏ㆍ商,郁郁乎有文章。」〉○駁曰非也。周監於者,謂周公制禮之時,鑒照二代,損其有弊,益其未備,故粲然大備也。今邢氏之說,乃謂學者以周禮較視二代之禮,失之遠矣。凡物有質而後有文。素質黑章,乃成黼文,純黑豈有文哉?然則周之文,正是文質兩備,郁然以美者也。今之儒者,開口便稱『周代文勝』,有若夏ㆍ商渾厚之氣,周公爲之斲雕椓喪,靡文ㆍ末節,紛然以興,不勝其弊者然。苟如是也,周公爲傷俗敗風,剝仁害義,以誤世敎之人,而可說乎?孔子以周禮爲百世不易之良法。故其答子張之問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謂傳之百世而無弊也。至於此章,明明自說『通執三代,吾從周』,其一毫無憾可知,豈得以文勝而病之乎?秦ㆍ漢以降,質旣先亡,文亦隨滅。文之旣滅,質遂難復,遂至二千年長夜,天不更曙,而猶以文勝爲戒,不亦謬乎?〈夫子答顔淵之問,並言四代者,非欲損周之文也。說見彼章〉
引證子曰:「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吾學殷禮,有宋存焉,吾學周禮,今用之,吾從周。」〈〈中庸〉文〉○〈檀弓〉云:「殷旣封而弔,周反哭而弔。孔子曰,『殷已愨,吾從周。』」○案孔子屢言『吾從周』,蓋於周公所作,拳拳服膺也。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编辑]包曰:「大廟,周公廟。〈文十三年《公羊傳》云:「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群公稱宮。」〉孔子仕魯而助祭也。〈邢云:「定公以孔子爲中都宰,爲司空爲大司寇。」〉」○朱子曰:「鄹,魯邑名。孔子父叔梁紇嘗爲其邑大夫。」○補曰周公廟所行儀節,皆天子之禮。孔子不問而行之,是以爲當然也。故每事問諸宗祝而後行之。
孔曰:「雖知之,當復問,愼之至也。」○駁曰非也。《春秋繁露》曰:「孔子入大廟,每事問,愼之至也。」〈〈郊事對〉篇〉此漢儒原義。然聖人平生所學,不出禮樂,若一入宗廟,每事皆問,學將焉用?每事問者,其心以爲諸侯之廟,當用諸侯之禮。我所知者,諸侯之禮而已。若夫天子之禮,吾所不知,我曷其不于宗祝問而行之?故聞或人之譏,答之曰『禮也』。苟爲不然,室事在室,堂事在堂,何問之有?孔子答衛靈公之問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群廟無此問也,『太'一字宜究〉
質疑孔子始仕,爲委吏爲乘田,年三十五而適齊,旣踰五十,始爲中都宰,爲司空ㆍ司寇,其入太廟,當在五十之後。稱曰『鄹人之子』,非以年少而輕之也。《易》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當時狎戲之辭,蓋有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