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元亙不受誓誡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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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元亙不受誓誡狀
作者:盧邁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8

臣按《禮記》:「大夫士將祭於公,既視濯而父母死,猶奉祭。」又按唐禮:散齊有大功之喪,致齋有周親喪,齋中疾病,即還家不奉祭事,皆無忌,日不受誓誡之文。雖假寧令忌日給假一日,《春秋》之義,不以家事辭王事。今亙以假寧常式,而違攝祭新命,酌其輕重,誓誡則祀事之嚴,校其禮式,忌日乃尋常之制。詳求典據,事緣薦獻,不宜以忌日為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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