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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書 (附朱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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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通書
作者:周敦頤 北宋
朱熹
本作品收錄於《周元公集
通書》註本
通書 (附朱熹解)

太極通書

朱熹解附


誠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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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者,聖人之本。

誠者,至實而無妄之謂,天所賦、物所受之正理也。人皆有之,而聖人之所以聖者無他焉,以其獨能全此而已。此書與太極圖相表 。誠即所謂太極也。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

此上二句,引易以明之。乾者,純陽之卦,其義為健,乃天德之別名也。元,始也。資,取也。言乾道之元,萬物所取以為始者,乃實理流出,以賦於人之本。如水之有源,即圖之「陽動」也。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

此上二句亦易文。天所賦為命,物所受為性。言乾道變化,而萬物各得受其所賦之正,則實理於是而各為一物之主矣,即圖之「陰靜」也。

純粹至善者也。

純,不雜也。粹,無疵也。此言天之所賦,物之所受,皆實理之本然,無不善之雜也。

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此亦易文。陰陽,氣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陰一陽者,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謂也。繼之者,氣之方出而未有所成之謂也。善則理之方行而未有所立之名也,陽之屬也,誠之源也。成則物之已成,性則理之已立者也,陰之屬也,誠之立也。

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

元始,亨通,利遂,貞正,乾之四德也。通者,方出而賦於物,善之繼也。復者,各得而藏於己,性之成也。此於圖已為五行之性矣。

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

易者,交錯代換之名。卦爻之立,由是而已。天地之間,陰陽交錯,而實理流行,一賦一受於其中,亦猶是也。

誠下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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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誠而已矣。

聖人之所以聖,不過全此實理而已,即所謂「太極」者也。

誠,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

五常,仁、義、禮、智、信,五行之性也。百行,孝、弟、忠、信之屬,萬物之象也。實理全,則五常不虧,而百行修矣。

靜無而動有,至正而明達也。

方靜而陰,誠固未嘗無也。以其未形,而謂之無耳。及動而陽,誠非至此而後有也,以其可見而謂之有耳。靜無,則至正而已;動有,然後明與達者可見也。

五常百行,非誠,非也,邪暗,塞也。

非誠,則五常百行皆無其實,所謂不誠無物者也。靜而不正,故邪;動而不明、不達,故暗且塞。

故誠則無事矣。

誠則眾理自然,無一不備,不待思勉,而從容中道矣。

至易而行難。

實理自然,故易;人偽奪之,故難。

果而確,無難焉。

果者,陽之決;確者,陰之守。決之勇,守之固,則人偽不能奪之矣。

故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克去己私,復由天理,天下之至難也。然其機可一日而決,其效至於天下歸仁,果確之無難如此。

誠幾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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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無為;

實理自然,何為之有!即「太極」也。

幾,善惡。

幾者,動之微,善惡之所由分也。蓋動於人心之微,則天理固當發見,而人欲亦已萌乎其間矣。此陰陽之象也。

德:愛曰仁,宜曰義,理曰禮,通曰智,守曰信。

道之得於心者,謂之德,其別有是五者之用,而因以名其體焉,即五行之性也。

性焉、安焉之謂聖。

性者,獨得於天;安者,本全於己;聖者,大而化之之稱。此不待學問勉強,而誠無不立,幾無不明,德無不備者也。

復焉、執焉之謂賢。

復者,反而至之;執者,保而持之;賢者,才德過人之稱。此思誠研幾以成其德,而有以守之者也。

發微不可見,充周不可窮之謂神。

發之微妙而不可見,充之周遍而不可窮,則聖人之妙用而不可知者也。

聖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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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然不動者,誠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動而未形、有無之閒者,幾也。

本然而未發者,實理之體,善應而不測者,實理之用。動靜體用之閑,介然有頃之際,實理髮見之端,而眾事吉凶之兆也。

誠精故明,神應故妙,幾微故幽。

「清明在躬,志氣如神」,精而明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應而妙也;理雖已萌,事則未著,微而幽也。

誠、神、幾,曰聖人。

性焉、安焉,則精明應妙,而有以洞其幽微矣。

慎動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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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而正,曰道。

動之所以正,以其合乎眾所共由之道也。

用而和,曰德。

用之所以和,以其得道於身,而無所待於外也。

匪仁,匪義,匪禮,匪智,匪信,悉邪矣。

所謂道者,五常而已。非此,則其動也邪矣。

邪動,辱也;甚焉,害也。

無得於道,則其用不和矣。

故君子慎動。

動必以正,則和在其中矣。

道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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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

中,即禮。正,即智。圖解備矣。

守之貴,

天德在我,何貴如之!

行之利,

順理而行,何往不利!

廓之配天地。

充其本然並立之全體而已矣。

豈不易簡!豈為難知!

道體本然故易簡,人所固有故易知。

不守,不行,不廓爾。

言為之則是,而歎學者自失其幾也。

師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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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曷為天下善?」曰:「師。」曰:「何謂也?」曰:「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矣。」

此所謂性,以氣稟而言也。

「不達」。曰:「剛善,為義,為直,為斷,為嚴毅,為幹固;惡,為猛,為隘,為強梁。柔善,為慈,為順,為巽;惡,為懦弱,為無斷,為邪佞。」

剛柔固陰陽之大分,而其中又各有陰陽,以為善惡之分焉。惡者固為非正,而善者亦未必皆得乎中也。

惟中也者,和也,中節也,天下之達道也,聖人之事也。

此以得性之止而言也。然其以和為中,與中庸不合。蓋就已發如過不及者而言之,如書所謂「允執厥中」者也。

故聖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惡,自至其中而止矣。

易其惡則剛柔皆善,有嚴毅慈順之德,而無強梁懦弱之病矣。至其中,則其或為嚴毅,或為慈順也,又皆中節,而無太過不及之偏矣。

故先覺覺後覺,闇者求於明,而師道立矣。

師者所以攻人之惡,正人之不中而已矣。

師笵立,則善人多;善人多,則朝廷正,而天下治矣。

此所以為天下善也。此章所言剛柔,即易之「兩儀」;各加善惡,即易之「四象」;易又加倍﹐以為「八卦」。而此書及圖則止於「四象」,以為火、水、金、木,而即其中以為土。蓋道體則一,而人之所見詳略不同,但於本體不差,則並行而不悖矣。

幸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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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生,不幸,不聞過;大不幸﹐無恥。

不聞過,人不告也;無恥,我不仁也。

必有恥,則可教;聞過,則可賢。

有恥,則能發憤而受教;聞過,則知所改而為賢。然不可教,則雖聞過而未必能改矣。以此見無恥之不幸為尤大也。

思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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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範》曰:「思曰睿,睿作聖。」

睿,通也。

無思,本也;思通,用也。幾動於彼,誠動於此。無思而無不通,為聖人。

無思,誠也;思通,神也。所謂「誠、衶、幾,曰聖人」也。

不思,則不能通微;不睿,則不能無不通。是則無不通,生於通微,通微,生於思。

通微,睿也;無不通,聖也。

故思者,聖功之本,而吉凶之幾也。

思之至,可以作聖而無不通;其次,亦可以見幾通微,而不陷於凶咎。

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

睿也。

又曰:「知幾其神乎!」

聖也。

志學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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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

希,望也。字本作晞。

伊尹、顏淵,大賢也。伊尹恥其君不為堯、舜,一夫不得其所,若撻於市。顏淵「不遷怒,不貳過」「三月不違仁」。

說見書及論語,皆賢人之事也。

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

此言「士希賢」也。

過則聖,及則賢,不及則亦不失於令名。

三者隨其所用之淺深,以為所至之近遠。不失令名,以其有為善之實也。胡氏曰:「周子患人以發策決科、榮身肥家、希世取寵為事也,故曰『志伊尹之所志』。患人以廣聞見、工文詞、矜智能、慕空寂為事也,故曰『學顏子之所學』。人能志此志,而學此學,則知此書之包括至大,而其用無窮矣。」

順化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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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陽生萬物,以陰成萬物。生,仁;成,義也。

陰陽,以氣言;仁義,以道言。詳已見圖解矣。

故聖人在上,以仁育萬物,以羲正萬民。

所謂定之以仁義。

天道行而萬物順,聖德修而萬民化。大順大化,不見其跡,莫知其然之謂神。

天地聖人,其道一也。

故天下之眾,本在一人。道豈遠乎哉!術豈多乎哉!

天下之本在君,君之道在心,心之術在仁義。

治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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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室之邑,人人提耳而教,且不及,況天下之廣,兆民之眾哉!曰,純其心而已矣。

純者,不雜之謂,心,謂人君之心。

仁、義、禮、智四者,動靜、言貌、視聽無違之謂純。

仁、義、禮、智,五行之德也。動靜,陰陽之用,而言貌、視聽,五行之事也。德不言信,事不言思者,欲其不違,則固以思為主,而必求是四者之實矣。

心純則賢才輔。

君取人以身,臣道合而從也。

賢才輔則天下治。

眾賢各任其職,則不待人人提耳而教矣。

純心要矣,用賢急焉。

心不純,則不能用賢;不用賢,則無以宣化。

禮樂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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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理也;樂,和也。

禮,陰也;樂,陽也。

陰陽理而後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萬物各得其理,然後和。故禮先而樂後。

此「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之意,程子論「敬則自然和樂」,亦此理也。學者不知持敬,而務為和樂,鮮不流於慢者。

務實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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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勝,善也;名勝,恥也。故君子進德修業,孳孳不息,務實勝也。德業有未著,則恐恐然畏人知,遠恥也。小人則偽而已!故君子日休,小人日憂。

實修而無名勝之恥,故休;名勝而無實修之善,故憂。

愛敬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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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善不及」?

設問。人或有善,而我不能及,則如之何?

曰:「不及,則學焉。」

答言。當學其善而已。

問曰:「有不善?」

問人有不善,則何以處之?

曰:「不善;則告之不善。」且勸曰:「庶幾有改乎,斯為君子。」

答言。人有不善,則告之以不善,而勸其改。告之者,恐其不知此事之為不善也;勸之者,恐其不知不善之可改而為善也。

「有善一,不善二,則學其一,而勸其二」。

亦答詞也。言人有善惡之雜,則學其善,而勸其惡。

有語曰:「斯人有是之不善,非大惡也。」則曰:「孰無過,焉知其不能改?改,則為君子矣。不改為惡,惡者天惡之。彼豈無畏耶?焉知其不能改!」

此亦答言。聞人有過,雖不得見而告勸之,亦當答之以此。冀其或聞而自改也。有心悖理謂之惡,無心失理謂之過。

故君子悉有眾善,無弗愛且敬焉。

善無不學,故悉有眾善;惡無不勸,故不棄一人於惡。不棄一人於惡,則無所不用其愛敬矣。

動靜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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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而無靜,靜而無動,物也。

有形,則滯於一偏。

動而無動,靜而無靜,神也。

神則不離於形,而不囿於形矣。

動而無動,靜而無靜,非不動不靜也。

動中有靜,靜中有動。

物則不通,神妙萬物。

結上文,起下意。

水陰根陽,火陽根陰。

水,陰也,而生於一,則本乎陽也;火,陽也,而生於二,則本乎所謂「神妙萬物」者如此。

五行陰陽,陰陽太極。

此即所謂「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者,以神妙萬物之體而言也。

四時運行,萬物終始。

此即所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無極二五,妙合而凝」者,以神妙萬物之用而言也。

混兮辟兮!其無窮兮!

體本則一故曰混,用散而殊故曰辟。一動一靜,其運如迴圈之無窮,此兼舉其體用而言也。此章發明圖意,更宜參考。

樂上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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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聖王制禮法,修教化,三綱正,九疇敘,百姓大和,萬物鹹若。

綱,網上大繩也。三綱者,夫為妻綱,父為子綱,君為臣綱也。疇,類也。九疇,見洪範。若,順也。此所謂理而後和也。

乃作樂以宣八風之氣,以平天下之情。

八音以宣八方之風,見國語。宣,所以達其理之分;平,所以節其和之流。

故樂聲淡而不傷,和而不淫。入其耳,感其心,莫不淡且和焉。淡則欲心平,和則躁心釋。

淡者,理之發;和者,理之為。先淡後和,亦主靜之意也。然古聖賢之論樂曰:「和而已。」此所謂淡,蓋以今樂形之,而後見其本於莊正齊肅之意耳。

優柔平中,德之盛也;天下化中,治之至也。是謂道配天地,古之極也。

欲心平,故平中;躁心釋,故優柔。言聖人作樂功化之盛如此。或云「化中」當作「化成」。

後世禮法不修,政刑苛紊,縱欲敗度,下民困苦。謂古樂不足聽也,代變新聲,妖淫愁怨,導欲增悲,不能自止。故有賊君棄父,輕生敗倫,不可禁者矣。

廢禮敗度,故其聲不淡而妖淫;政苛民困,故其聲不和而愁怨。妖淫,故導欲而至於輕生敗倫,愁怨,故增悲而至於賊君棄父。

嗚呼!樂者古以平心,今以助欲;古以宣化,今以長怨。

古今之異,淡與不淡,和與不和而已。

不復古禮,不變今樂,而欲至治者遠矣!

復古禮,然後可以變今樂。

樂中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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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者,本乎政也。政善民安,則天下之心和。故聖人作樂,以宣暢其和心,達於天地,天地之氣,感而太和焉。天地和,則萬物順,故神只格,鳥獸馴。

聖人之樂,既非無因而強作,而其製作之妙,又能真得其聲氣之元。故其志氣天人交相感動,而其效至此。

樂下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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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聲淡則聽心平,樂辭善則歌者慕,故風移而俗易矣。妖聲豔辭之化也,亦然。

聖學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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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可學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請聞焉。」曰:「一為要。一者無欲也,無欲則靜虛、動直,靜虛則明,明則通;動直則公,公則溥。明通公溥,庶矣乎!」

此章之指,最為要切。然其辭義明白,不煩訓解。學者能深玩而力行之,則有以知無極之真,兩儀四象之本,皆不外乎此心,而日用閑自無別用力處矣。

公明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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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於己者公於人,未有不公於己而能公於人也。

此為不勝己私而欲任法以裁物者發。

明不至則疑生。明,無疑也。謂能疑為明,何啻千里?

此為不能先覺,而欲以逆詐、億不信為明者發。然明與疑,正相南北,何啻千里之不相及乎!

理性命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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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彰厥微,匪靈弗瑩。

此言理也。陽明陰晦,非人心太極之至靈,孰能明之。

剛善剛惡,柔亦如之,中焉止矣。

此言性也。說見第七篇,即五行之理也。

二氣五行,化生萬物。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一各正,小大有定。

此言命也。二氣五行,天之所以賦受萬物而生之者也。自其末以緣本,則五行之異,本二氣之實,二氣之實,又本一理之極。是合萬物而言之,為一太極而已也。自其本而之末,則一理之實,而萬物分之以為體。故萬物之中,各有一太極,而小大之物,莫不各有一定之分也。此章十六章意同。

顏子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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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子「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而不改其樂。」

說見論語。

夫富貴,人所愛也。顏子不愛不求,而樂乎貧者,獨何心哉?

設問以發其端。

天地閑有至貴至愛可求,而異乎彼者,見其大、而忘其小焉爾。

「至愛」之閑,當有「富可」二字。所謂「至貴至富、可愛可求」者。即周子之教程子,「每令尋仲尼顏子樂處,所樂何事」者也。然學者當深思而實體之,不可但以言語解會而已。

見其大則心泰,心泰則無不足。無不足則富貴貧賊處之一也。處之一則能化而齊。故顏子亞聖。

齊字意復,恐或有誤。或曰:化,大而化也。齊,齊於聖也。亞,則將齊而未至之名也。

師友上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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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閑,至尊者道,至貴者德而已矣。至難得者人,人而至難得者,道德有於身而已矣。

此 峈承上章之意,其理雖明,然人心蔽於物欲,鮮克知之。故周子每言之詳焉。

求人至難得者有於身,非師友,則不可得也已!

是以君子必隆師而親友。

師友下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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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義者,身有之,則貴且尊。

周子於此一意而屢言之,非復出也。其丁寧之意切矣。

人生而蒙,長無師友則愚。是道義由師友有之。

此處恐更有「由師友」字,屬下句。

而得貴且尊,其義不亦重乎!其聚不亦樂乎!

此重、此樂,人亦少知之者。

過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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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由喜聞過,令名無窮焉。今人有過,不喜人規,如護疾而忌醫,寧滅其身而無悟也。噫!

勢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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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勢而已矣。勢,輕重也。

一輕一重,則勢必趨於重,而輕愈輕,重愈重矣。

極重不可反。識其重而亟反之,可也。

重未極而識之,則猶可は也。

反之,力也。識不早,力不易也。

反之在於人力,而力之難易,又在識之早晚。

力而不競,天也。不識不力,人也。

不識,則不知用力;不力,則雖識無補。

天乎?人也,何尤!

問勢之不可反者,果天之所為乎?若非天,而出於人之所為,則亦無所歸罪矣。

文辭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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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所以載道也。輪轅飾而人弗庸,徒飾也;況虛車乎!

文所以載道,猶車所以載物。故為車者必節其輪轅,為文者必善其詞說,皆欲人之愛而用之。然我飾之而人不用,則猶為虛飾而無益於實。況不載物之車,不載道之文,雖美其飾,亦何為乎!

文辭,藝也;道德,實也。篤其實,而藝者書之,美則愛,愛則傳焉。賢者得以學而至之,是為教。故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

此猶車載物,而輪轅飾也。

然不賢者,雖父兄臨之,師保勉之,不學也;強之,不從也。

此猶車已飾,而人不用也。

不知務道德而第以文辭為能者,藝焉而已。噫!弊也久矣!

此猶車不載物,而徒美其飾也。或疑有德者必有言,則不待藝而後其文可傳矣。周子此章,似猶別以文辭為一事而用力焉。何也?曰:人之才德,偏有長短,其或意中了了,而言不足以發之,則亦不能傳於遠矣。故孔子曰:「辭達而已矣」。程子亦言:「酉銘吾得其意,但無子厚筆力,不能作耳。」正謂此也。然言或可少而德不可無,有德而有言者常多,有德而不能言者常少。學者先務,亦勉於德而已矣。

聖蘊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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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

說見論語。言聖人之教,必當其可,而不輕發也。

子曰:「予欲無言。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說亦見論語。言聖人之道,有不待言而顯者,故其言加此。

然則璧人之蘊,微顏子殆不可見。發聖人之蘊,教萬世無窮者,顏子也。聖同天,不亦深乎!

蘊,中所畜之名也。仲尼無跡,顏子微有跡。故孔子之教,既不輕發,又未嘗自言其道之蘊,而學者惟顏子為得其全。故因其進修之跡,而後孔子之蘊可見。猶天不言,而四時行,百物生也。

常人有一聞知,恐人不速知其有也,急人知而名也,薄亦甚矣!

聖凡異品,高下懸絕,有不待校而明者。其言此者,正以深厚之極,警夫淺薄之尤耳。然於聖人言深,常人言薄者,深則厚,淺則薄,上言首,下言尾,互文以明之也。

精蘊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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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微卦,聖人之蘊,殆不可悉得而聞。

精者,精微之意。畫前之易,至約之理也。伏羲畫卦,專以明此而已。蘊、謂凡卦中之所有,如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至廣之業也。有卦則因以形矣。

易何止五經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奧乎!

陰陽有自然之變,卦畫有自然之體,此易之為書,所以為文字之袓,義理之宗也。然不止此,蓋凡管於陰陽者,雖天地之大,鬼神之幽,其理莫不具於卦畫之中焉。此聖人之精蘊,所以必於此而寄之也。

乾損益動第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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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乾乾,不息於誠,然必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而後至。乾之用其善是,損益之大莫是過,聖人之旨深哉!此以乾卦爻詞、損益大象,發明思誠之方。蓋乾乾不息者,體也;去惡進善者,用也。無體則用無以行,無用則體無所措。故以三卦合而言之。或曰:「其」字亦是「莫」字。「吉凶悔吝生乎動。」噫!吉一而已,動可不慎乎!四者一善而三惡,故人之所值,褔常少而禍常多,不可不謹。此章論易所謂「聖人之蘊」。

家人睽復無妄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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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天下有本,身之謂也;治天下有則,家之謂也。

則,謂物之可視以為法者,猶俗言則例、則樣也。

本必端;端本,誠心而已矣。則必善;善則,和親而已矣。心不誠,則身不可正;親不和,則家不可齊。家難而天下易,家親而天下疏也。

親者難處,疏者易裁,然不先其難,亦未有能其易者。

家人離,必起於婦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

睽次家人,易卦之序,二女以下,睽彖傳文。二女,謂睽卦兌下離上,兌少女,離中女也。陰柔之性,外和悅而內猜嫌,故同居而異志。

堯所以釐降二女於媯汭,舜可襌乎?吾玆試矣。

釐,理也。降,下也,媯,水名。汭,水北,舜所居也。堯理治下嫁二女於舜,將以試舜而授之天下也。

是治天下觀於家,治家觀身而已矣。身端,心誠之謂也。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

不善之動息於外,則善心之生於內者無不實矣。

不善之動,妄也;妄復,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

程子曰:「無妄之謂誠。」

故無妄次復,而曰「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深哉!

無妄次復,亦卦之序。先王以下,引無妄卦大象,以明對時育物,唯至誠者能之,而贊其旨之深也。此章發明四卦,亦皆所謂「聖人之蘊」。

富貴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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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以道充為貴,身安為富,故常泰無不足。而銖視軒冕,塵視金玉,其重無加焉爾!

此理易明,而屢言之,欲人有以真知道羲之重,而不為外物所移也。

陋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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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蘊之為德行,行之為事業。彼以文辭而已者,陋矣!

意同上章。欲人真知道德之重,而不溺於文辭之陋也。

擬議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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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誠則動,「動則變,變則化」。故曰:「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中庸、易大傳所指不同,今合而言之,未詳其義。或曰:至誠者,實理之自然;擬議者,所以誠之之事也。

刑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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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以春生萬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既成矣,不止則過焉,故得秋以成。聖人之法天,以政養萬民,肅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動情勝,利害相攻,不止則賊滅無倫焉。故得刑以治。

意與十一章略同。

情偽微曖,其變千狀。茍非中正、明達、果斷者,不能治也。訟卦曰:「利見大人」,以「剛得中」也。噬嗑曰:「利用獄」,以「動而明」也。

中正,本也;明斷,用也。然非明則斷無以施,非斷則明無所用,二者又自有先後也。訟之中,兼乎正;噬嗑之明,兼乎達。訟之剛,噬嗑之動,即果斷之謂也。

嗚呼!天下之廣,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

公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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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謂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

孔子上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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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正王道,明大法也,孔子為後世王者而修也。亂臣賊子誅死者於前,所以懼生者於後也。宜乎萬世無窮,王祀夫子,報德報功之無盡焉。

孔子下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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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高厚,教化無窮,實與天地參而四時同,其惟孔子乎!

道高如天者,陽也;德厚如地者,陰也;教化無窮如四時者,五行也。孔子其太極乎!

蒙艮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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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則瀆矣,瀆則不告也。

此通下三節,雜引蒙卦彖、象而釋其義。童,稚也。蒙,暗也。我,謂師也。噬,揲蓍以決吉凶也。言童蒙之人,來求於我以發其蒙,而我以正道,果決彼之所行,如筮者叩神決疑,而神告之吉凶,以果決其所行也。叩神求師,專一則明。如初筮則告,二三則惑,故神不告以吉凶,師亦不當決其所行也。

「山下出泉」,靜而清也。汩則亂,亂不決也。

「山下出泉」,大象文。山靜泉凊,有以全其未發之善,故其行可果。汩,再三也。亂,瀆也。不決,不告也。蓋汩則不靜,亂則不清。既不能保其未發之善,則告之不足以果其所行,而反滋其惑,不如不告之為愈也。

慎哉!其惟「時中」乎!

時中者,彖傳文,教當其可之謂也。初則告,瀆則不告;靜而凊則決之,汩而亂則不決。皆時中也。

「艮其背」,背非見也。靜則止,止非為也,為不止矣。其道也深乎!

此一節引艮卦之象而釋之。艮,止也,背,非有見之地也。「艮其背」者,止於不見之地也。止於不見之地則靜,靜則止而無為,一有為之之心,則非止之道矣。此章發明二卦,皆所謂「聖人之蘊」,而主靜之意矣。

太極通書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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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本

朱熹

右周子之書一編,今舂陵、零陵、九江皆有本,而互有同異。長沙本最後出,乃熹所編定,視他本最詳密矣,然猶有所未盡也。蓋先生之學,其妙具於太極一圖。通書之言,皆發此圖之蘊。而程先生兄弟語及性命之際,亦未嘗不因其說。觀通書之誠、動靜、理性命等章,及程氏書之李仲通銘、程邵公志、顏子好學論等篇,則可見矣。故潘凊逸志先生之墓,敘所著書,特以作太極圖為稱首。然則此圖當為書首,不疑也。然先生既手以授二程本,因附書後。祁寬居之云。傳者見其如此,遂誤以圖為書之卒章,不復釐正。使先生立象盡意之微旨,暗而不明。而驟讀通書者,亦復不知有所總攝。此則諸本皆失之。而長沙通書因胡氏所傳篇章,非復本次,又削去分章之目,而別以「周子曰」者加之,於書之大義雖若無所害,然要非先生之舊,亦有去其目而遂不可曉者。如理性命章之類。又諸本附載銘、碣、詩、文,事多重復。亦或不能有所發明於先生之道,以幸學者。故今特據潘志置圖篇端,以為先生之精意,則可以通乎書之說矣。至於書之分章定次,亦皆復其舊貫。而取公及蒲左丞、孔司封、黃太史所記先生行事之實,刪去重復,合為一篇,以便觀者。蓋世所傳先生之書、言行具此矣。潘公所謂易通,疑即通書。而易說獨不可見,向見友人多蓄異書,自謂有傳本,亟取而觀焉,則淺陋可笑。皆舍法時舉子葺綴緒餘,與圖說、通書絕不相似,不問可知其偽。獨不知世復有能得其真者與否?以圖、書推之,知其所發當極精要,微言湮沒,甚可惜也!熹又嘗讀朱內翰震進易說表,謂此圖之傳,自陳搏、種放、穆修而來。而五峰胡公仁仲作通書序,又謂先生非止為種、穆之學者,「此特其學之一師耳,非其至者也」。夫以先生之學之妙,不出此圖,以為得之於人,則決非種、穆所及;以為「非其至者」,則先生之學,又何以加於此圖哉?是以嘗竊疑之。及得志文考之,然後知其果先生之所自作,而非有所受於人者。公蓋皆未見此志而云云耳。然胡公所論通書之指曰:「人見其書之約,而不知其道之大也;見其文之質,而不知其義之精也;,見其言之淡,而不知其味之長也。人有真能立伊尹之志,修顏子之學,則知此書之言包括至大,而聖門之事業無窮矣。」此則不可易之至論,讀是書者所宜知也。因復掇取以系於後云。乾道己丑六月戊申、新安朱熹謹書。



再定太極通書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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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本

朱熹

右周子太極圖並說一篇,通書四十章,傳舊本遺文九篇,遺事十五條,事狀一篇。熹所集次,皆已校定,可繕寫。熹按先生之書,近歲以來,其傳既益廣矣,然皆不能無謬誤。唯長沙建安板本為庶幾焉!而猶頗有所未盡也。蓋先生之學之奧,其可以象告者,莫備於太極之一圖。若通書之言,蓋皆所以發明其蘊,而誠、動靜、理性命等章為尤著。程氏之書,亦皆袓述其意,而李仲通銘、程邵公志、顏子好學論等篇,乃或並其語而道之。故清逸潘公志先生之墓,而敘其所著之書,特以作太極圖為首稱,而後乃以易說、易通系之,其知此矣。按漢上朱震子發,言陳摶以太極圚傳種放,放傳穆修,修傳先生。衡山胡宏仁仲則以為種、穆之傳,特先生「所學之一師,而非其至者」。武當祈寬居之又謂圖像乃先生指畫以語二程,而未嘗有所為書。此蓋皆未見潘志而言。若胡氏之說,則又未考乎先生之學之奧,始卒不外乎此圖也。先生易說久已不傳於世,向見兩本,皆非是。其一卦說,乃陳忠肅公所著;其一係詞說,又皆佛、老陳腐之談。其甚陋而可笑者,若曰;「易之冒天下之道也,猶狙公之罔眾狙也。」觀此則其決非先生所為可知矣。易通疑即通書。蓋易說既依經以解義,此則通論其大旨、而不系於經者也。特不知其去易而為今名,始於何時爾。然諸本皆附於通書之後,而讀者遂誤以為書之卒章。使先生立象之微旨,暗而不明;驟而語夫通書者,亦不知其綱領之在是也。長沙本既未及有所是正,而通書乃因胡氏所定章次,先後輒頗有所移易,又刊去章目,而別以「周子曰」者加之,皆非先生之舊。若理性命章之類,則一去其目,而遂不可曉。其所附見銘、碣、詩、文,視他本則詳矣,然亦或不能有以發明於先生之道,而徒為重復。故建安本特據潘志置圖篇端,而書之序次名章,亦復其舊。又即潘志及蒲左丞、孔司封、黃太史所記先生行事之實,刪去重復,參互考訂,合為事狀一篇。其大者如蒲碣云:「屠奸翦弊,如快刀健斧。」而潘志云:「精密嚴恕,務盡道理。」蒲碣但云,「母未葬」;而潘公所為鄭夫人志:乃為「水齧其墓而改葬。」若此之類,皆從潘志。而蒲碣又云:「慨然欲有所施,以見於世。」又云:「益思以奇自名。」又云:「朝廷躐等見用,奮發感厲。」皆非知先生者之言。又載先生稱頌新政,反覆數十言,恐亦非實。若此之類,今皆削去。至於道學之微,有諸君子所不及知者,則又一以程氏及其門人之言為正。以為先生之書之言之行於此亦略可見矣。然後得臨汀楊方本以校,而知其舛陋猶有未盡正者。如「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師友一章當為二章之類。又得何君營道詩序,及諸嘗遊舂陵者之言,而知事狀所敘濂溪命名之說,有失其本意者。何君序見遺事篇內。又按濂溪廣漢張栻所跋先生手帖,據先生家譜云:濂溪隱居在營道縣榮樂鄉鍾貴裏石塘橋西,濂蓋溪之舊名。先生寓之廬阜,以示不忘其本之意。而邵武鄒敷為熹言:「嘗至其處,溪之源委自為上下保,先生故居在下保,其地又別自號為樓田。而濂之為字,則疑其出於唐刺史元結七泉之遺俗也。」今按江州濂溪之西,亦有石塘橋,見於陳令舉廬山記。疑亦先生所寓之名云。覆校舊編,而知筆削之際,亦有當錄而誤遺之者。如蒲碣自言:初見先生於合州,「相語三日夜,退而歎曰:『世乃有斯人耶』」!而孔文仲亦有祭文,序先生洪州時事曰:「公時甚少,王色金聲,從容和毅,一府盡傾」之語。蒲碣又稱其孤風遠操,寓懷於塵埃之外,常有高棲遐遁之意。亦足以證其前所謂「以奇自見」等語之謬。又讀張忠定公語而知所論希夷﹑種﹑穆之傳,亦有未盡其曲折者。按:張忠定公嘗從希夷學。而其論公事之有陰陽,頗與圖說意合。竊疑是說之傳,固有端緒。至於先生然後得之於心,而天地萬物之理,钜細幽明,高下精粗,無所不貫,於是始為此圖,以發其秘爾!嘗欲別加是正,以補其闕,而病未能也。玆乃被命假守南康,遂獲嗣守先生之遺教於百有餘年之後,顧德弗類,慚懼已深,瞻仰高山,深切寤歎。因取舊袞,復加更定,而附著其說如此。鋟板學宮,以與同志之士共焉。

淳熙己亥夏五月戊午朔、新安朱熹謹書。


通書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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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

通書者,濂溪夫子之所作也。夫子姓周氏,名敦頤,字茂叔。自少即以學行有聞於世,而莫或知其師傅之所自。獨以河南兩程夫子嘗受學焉,而得孔、孟不傳之正統,則其淵源因可概見。然所以指夫仲尼、顏子之樂,而發其吟風弄月之趣者,亦不可得而悉聞矣。所著之書,又多散失。獨此一篇,本號易通,與太極圖說並出程氏,以傳於世。而其為說,實相表 裹,大抵推一理、二氣、五行之分合,以紀綱道體之精微,決道義、文辭、祿利之取捨,以振起俗學之卑陋。至論所以入德之方,經世之具,又皆親切簡要,不為空言。顧其宏綱大用,既非秦、漢以來諸儒所及;而其條理之密,意味之深,又非今世學者所能驟而窺也。是以程氏既沒,而傳者鮮焉。其知之者,不過以為用意高遠而已。熹自蚤歲既幸得其遺編,而伏讀之初,蓋茫然不知其所謂,而甚或不能以句。壯歲,獲游延平先生之門,然後始得聞其說之一二。比年以來,潛玩既久,乃若粗有得焉。雖其宏綱大用所不敢知,然於其章句文字之間,則有以實見其條理之愈密,意味之愈深,而不我欺也。顧自始讀以至於今,歲月幾何,倏焉三紀,慨前哲之益遠,懼妙旨之無傳,竊不自量,輒為注釋。雖知凡近不足以發夫子之精蘊,然創通大義,以俟後之君子,則萬一其庶幾焉。淳熙丁未九月甲辰,後學朱熹謹記。儀封張伯行云:此序晦庵先生最後集解圖通書而作也。先生始集通書,莫考其年,據先生序云:「長沙本最後出,乃熹所編定,視他本最詳密,然猶有未盡云。乃於乾道己丑」覆較舊編,為建安本。至淳熙己亥,凡十一年,復加更定,為南康本。又八年丁未,重為注釋,而是編始定。今本一以此為正,而是序特列於首,諸序跋次見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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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本

朱熹

臨汀楊方得九江故家傳本,校此本,不同者十有九處。然亦互有得失。

其兩條此本之誤,當從九江本,如

  • 理性命章云「柔如之」,當作「柔亦如之」。
  • 師友章當自「道義者」以下析為下童。

其十四條,義可兩通,當並存之:如

  • 誠幾德章云「理」曰「禮」,「理」一作「履」。
  • 慎動章云:「邪動」,一作「動邪」。
  • 化章一作「順化」。
  • 愛敬章云:「有善」,此下一有「是苟」字。
  • 「學焉」,此下一有「有」字。
  • 「曰有不善」,一無此四字。
  • 「曰不善」,此下一有「否」字。
  • 樂章云:「優柔平中」,「平」一作「乎」。
  • 「輕生敗倫」,「倫」一作「常」。
  • 聖學章云:「請聞焉」,「聞」一作「間」。
  • 顏子章云:「獨何心哉」,「心」一作「以」。
  • 「能化而齊」,「齊」一作「濟」,一作「消」。
  • 過章,一作仲由。
  • 刑章云:「不止即過焉」「即」一作「則」。

其三條,九江本誤,而當以此本為正,如:

  • 太極說云:「無極而太極」,「而」下誤多一「生」字。
  • 誠章云:「誠斯立焉」,「立」誤作「生」。
  • 家人睽復無妄章云:「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心」誤作「以」。

凡十有九條。今附見於此,學者得以考焉。

本宋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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