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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麗史節要/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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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 高麗史節要
卷三十一
作者:金宗瑞
卷三十二

辛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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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辛禑五年。○大明洪武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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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遼東都指揮司遣鎭撫任誠來,索被虜人及逃軍。時,遼東人傳言:「高麗遣兵,助北元。」故遣來,覘虛實。

○諫官上言:「國無三年之儲,國非其國,今,中外之廩皆竭,不足以支一年。請令州郡課屯田,以充軍食。曰:『長子帥師,弟子輿尸,凶。』今,元帥甚衆,令出多門故,體統紊亂,紀綱不立。請依舊制置一元帥,餘則罷之,加以他號,竝聽元帥節制。設官分職,自有定制,今,兩府之額,多至六十,密直以下封君,及通憲以上添設甚衆。請皆罷之。工匠之徒,雖或有勞,勿許受職,其已受者,追奪職牒。僧徒封君,婦女封翁主宅主者,亦悉停罷,以重名器。又倭賊日熾,侵掠諸道,而國家待其告急,然後遣將出師,道里悠遠,將帥垂至,而賊已浮海,不及與戰,假令與戰,倂日倍馳,士馬疲困,屢致敗績。請於諸道預遣將帥,寇至,則擊之。民惟邦本,本固邦寧。近因倭寇,水旱之災,百姓飢饉,宜加存恤,勸課農桑,而今者,後蘇左蘇土木之役,方興不已,民困力政,將轉于壑。請卽停罷,至秋始役。玄陵崇信經學,養士取人,近年以來,詩賦取士,專尙詞章,經學漸廢。今後,一遵玄陵己酉年科擧之法。」納之,唯不罷土木役。

○庚寅。日抱日背日冠日戴日珥,有纓環之。

○二月。罷移都左蘇

○倭寇順天兆陽等處,鄭地與戰,敗績,慶復興黃裳禹仁烈俱詣崔瑩第,曰:「倭寇侵擾至此,諸相何不憂慮。一鄭地雖勇,其如衆寇何。」諸相有慚色。又嘗謂李仁任曰:「國家多難,公爲首相,何不此之憂,但以家產爲念。」仁任默然。

○三月。以禹仁烈慶尙道上元帥睦子安全羅道副元帥,竝兼都巡問使

沈德符金寶生回自京師。帝賜手詔曰:「爾來者承姦之詐,不得已而來誑。今,命爾歸,爾當爲高麗禍首言朕所云。其殺無罪使者之讎,非執政大臣來朝及歲貢如約,則不能免他日取使者之兵。豈不知滄海與吾共之。若不信吾命,則以舳艫數千精兵數十萬揚帆東泊,特問使者安在。雖不盡滅其黨,豈不俘囚大半。果敢輕視乎。」禮部尙書朱夢炎錄旨,以示國人曰:「自高麗國王王顓奉表入貢稱臣,其表云:『子孫世世願爲臣妾。』何期數年之後王被姦臣所弑。前後差人來,來文皆言嗣王之使,朕未知王之端的。朕觀,高麗之於中國自漢至今,其國君臣多不懷恩,但廣詐交而構禍。在昔漢時,高氏失爵,光武復其王號,旋卽寇邊,大爲漢兵所敗,唐有天下,亦嘗錫封,隨復背叛,以致父子受俘族姓遂絶,迨宋之興,王氏當國,逼於契丹女眞,甘爲奴虜,元世祖中原,嘗救本國於垂亡,而乃妄懷疑貳,盜殺信使,屢降屢叛,是以數遭兵禍。今,王顓被弑,姦臣竊命,將欲爲之首,構讎怨於我,納之何益。以春秋論之,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又何言哉。乃何前後五次皆云:『嗣王之爲陪臣奉之。』爾中書差人詣彼,問嗣王之何如,政令之安在。若政令如前,嗣王不被羈囚,則當仍依前王所言,今歲貢馬一千,差執政陪臣以半來朝,明年貢金一百斤銀一萬兩良馬百匹細布一萬匹,歲以爲常。仍將所拘遼東之民,無問數萬,悉送回還。方乃王位眞而政令行,朕無惑也。設若否此,必弑君之賊爲之,將後多詐竝生,必肆侮於我邊陲,構大禍於高麗之生民也。朕觀,此姦之量必恃滄海以環疆,負重山固險,意在逞兇頑以跳梁,視我朝調兵如漢唐。且漢唐之將長騎射短舟楫,故涉海艱辛,兵行委曲。朕自平華夏攘胡虜,水陸通征,騎射舟師諸將豈非漢唐之爲。然且遣使往觀,問嗣王安否,如勑施行。」乃使奏差邵壘趙振,隨德符等來。二人至甜水站,傳聞本國遣文天式吳季南使北元,乃曰:「昔殺行人,今又懷二心,吾與其死於高麗。寧死於我土。」遂不至而還。

○遣前典工判書李演遼東,修好于摠兵潘敬葉旺遼東,不得入而還。

○倭寇道康谷城,又寇南原順天府

○夏四月。以評理商議韓邦彥密直商議金用輝同知密直慶儀楊廣全羅慶尙道助戰元帥,使贊成事楊伯淵督戰,以知密直洪仁桂副之。又遣萬戶鄭龍尹松,以戰艦二十艘追捕倭賊。民間聞伯淵等來,語曰:「寧逢倭寇,勿逢元帥。」

○以密直副使安翊楊廣道都巡問使

○甲辰。地震。

○倭寇安山郡

○禑納判開城府事李琳女,冊爲謹妃

○倭侵延安府,遣金海君金庾延安君羅世,以戰艦五十二艘往擊之。

○倭寇合浦元帥禹仁烈戰,却之,斬四級。仁烈中流矢,我軍死傷者,八十餘人。

○五月。倭賊騎七百步二千餘寇晉州楊伯淵禹仁烈裵克廉韓邦彥金用輝慶儀洪仁桂戰于班城縣,斬十三級。賜物有差。

○倭焚掠豐州

○放贊成事洪仲宣宜寧李仁任林堅味等與仲宣同在政房,惡分權,以仲宣啓稟使,如京師仲宣不卽行,諫官徐均衡等素與仲宣有怨,又希仁任意,劾之,放歸田里。以韓山君李穡仲宣師傅

○戊寅。太白晝見,凡二十五日。

羅世金庾與倭戰于龍岡縣木串浦,獲賊船二艘,殲之。

檢校侍中權皐卒。性貪殘,嘗與其子爭田,蹴妻,墮胎死。

○以知門下沈德符西海道元帥

○倭寇信州

○閏月。安州萬戶崔元沚擊倭于永淸縣,敗之。

密直提學金濤免。洪仲宣,論議人物,仁任惡之,適,家奴竊延慶宮舊基之石,臺吏執之。仁任嗾臺官劾,免之。

○憲府上疏論五道新置翼軍之弊,令都堂議罷之。

○倭寇蔚州,又寇雞林府日本海盜捕捉軍官朴居士與倭戰,元帥河乙沚不救,居士軍大敗,僅存五十餘人。先是,韓國柱還自日本,居士率其軍一百八十六人偕來。

○六月。倭寇淸道郡元帥禹仁烈擊之。

○宥金續命

○憲府劾,南原府使盧成達,賊退後,火其倉庫,盜米百三十餘碩,常與倡妓宴樂,不恤民事,請治其罪。成達逃,李仁任曲法庇之。

○以趙仁璧江陵道元帥朴修敬安東道元帥府尹。以倭賊自雞林將向江陵道也。

○北元遣僉院甫非,告改元天元。

○倭寇龍州義州萬戶張侶擊,却之。倭又寇蔚州淸道密城慈仁彥陽等地,禹仁烈裴克廉河乙沚與戰于蔚州,獲船七艘。

○秋七月。流贊成事楊伯淵陜州伯淵還自慶尙道,恃戰功,頗自驕矜。李仁任林堅味等惡之,嗾憲府劾,伯淵潛通妻弟,又奸前判事李仁壽密直成大庸妾,遂削職,流之。其夕,宦者林甫韓軫等矯旨,召還伯淵,使者爲巡綽官所捕。崔瑩曰:「上護軍全天吉嘗語臣曰:『楊伯淵謀害兩侍中,欲自爲首相。』請按治其黨。」乃囚天吉及前提學金濤于巡軍獄,命等鞫之。天吉皆服曰:「伯淵欲自爲左侍中,以守侍中成石璘大司憲林甫班主。」唯不服,被榜掠,絶復蘇者三,至更栲問,乃服。又下伯淵三司左尹仲淵上護軍季淵密直副使子淵及其親舊知門下事尹承順同知密直成石璘柳曼殊密直副使任毅辛廉典法判書安得禧判事金南貴曹淑卿李貴直門下洪琳少府尹趙希甫于獄,鞫之,辭連洪仲宣。遂遣版圖判書表德麟典法判書柳蕃,殺伯淵仲宣于流所,籍其家,國人冤之。仲宣德麟等至,知不免,仰天誓曰:「予審無罪。若有罪伏刑,天不變色,若無罪枉死,天必動威。」及死,天果大雷電以風,邑人異之。又殺季淵南貴淑卿,梟首于市,幷籍家,杖石璘承順曼殊希甫,配戍卒,子淵仲淵得禧,放歸田里。天吉亦斃獄中。門生進士十餘人隨至門外,護屍,有李悰者,抱屍入川,洗其血,解衣,衣之,裹以簟網其頭而懸之,再拜而去,時人義之。

○倭寇樂安郡

○遣永寧君王彬如北元,賀改元。

○前判三司事孫洪亮卒。

李自庸還自日本。九州節度使源了浚歸我被虜民二百三十餘人。

○倭入武陵島,留半月而去。

○倭留蔚州,刈稻黍爲糧,侵及機張彥陽,掃地無遺。禹仁烈募兵,戰于東萊縣,斬七級。

○八月。倭寇餘美縣,又寇二州。

○遼東都司移牒都評議使司曰:「近聞,納哈出遣人,經由哈剌雙城,潛往高麗行禮,胡主亦使人前往高麗,會議公務。切詳,本國累嘗遣使,賓貢我朝,臣禮旣施,異謀難畜。納哈出等雖差人潛往,本國豈宜復與交通。可將胡使,遣人押送。不然,則姦究自昭,後悔何及。」

○以知密直司事池湧奇全羅道元帥

慶尙道元帥禹仁烈裵克廉朴修敬兵馬使吳彥擊倭于泗州,大破之,斬四十三級。

○九月。乳媼張氏砥平縣。先是,政堂文學許完同知密直尹邦晏使其妻依張氏,請去內宰樞林堅味都吉敷堅味等歸私第,禁出入,堅味等奔告慶復興李仁任崔瑩曰:「等欲殺吾二人,以及諸公,禍將作矣。」等矯旨召恐禍及,率麾下兵,與復興仁任等會興國寺,集百官耆老議,請鞫張氏趣召辭曰:「今一國臣民觖望。上若從衆意,臣將入見。」曰:「卿被疾,累日不朝,思一見之,且欲問觖望事。」欲入謁,諸相止之曰:「姦人在內,不可輕進。公去,此軍必亂,軍亂,國不靖矣。」從之。於是,兩府臺諫俱詣闕,請下張氏按治,不聽。等囚張氏族黨康侑權元順元甫等,鞫之。怒泄張氏言,下宦者鄭鸞鳳獄,召復興睦仁吉曰:「予爲人主,不能救一乳媼乎。其釋勿治。」等請益堅,邦晏獄,命罷兵曰:「卿欲禦何賊,擁兵不來耶。卿嘗自謂累代忠臣,忠心安在。」曰:「臣若赴召,兵士必從,引兵詣闕,則臣罪當誅。且臣豈不欲進死闕下,恐非上意,故不敢爾。臣身雖微,所係甚大,若死於姦人之手,國家危矣。」又率臺諫重房,請黜張氏乃送張氏仁任家,請勿殺,削國大夫人爵。等詣闕謝。門下評理金庾曰:「以臣抗君,無乃不可乎。」怒白禑,下庾獄。張氏常在禁中,公受賄賂,多行不法。嘗數往妃所,張氏曰:「禮君王必擇日御妃嬪,今何如野狗綏綏乎。」至是,臺諫幷劾不敬罪,流之,斬邦晏元順元甫,杖流合浦,又斬張氏養女壻孫元美

○倭寇班城縣,登確山頂,樹栅自保。禹仁烈朴修敬吳彥合圍攻,克之,斬馘三十四級。倭又寇丹溪居昌冶爐等縣,至于嘉樹縣都巡問使金光富與戰敗死。倭又寇山陰晉州泗州咸陽

○遣使西海楊廣道簽水軍,以備慶尙全羅道倭寇。

○冬十月。遣門下評理李茂芳判密直裴彥京師,進歲貢。陳情表曰:「臣生十歲,臣父臣暴薨,祖母卽命臣居喪次,主喪事。臣但知哀號,不知所爲,未幾,群臣奉祖母之命,請臣權署國事,臣雖欲辭避,其道無由。群臣具表文,請臣署名,入奏天子,乞賜先臣謚號幷臣爵命,歲月逾邁,迄今,未蒙明降。臣雖愚蒙,豈不恐懼。私心自念,亡父能知天命所歸,擧國內附,降年不永,奄爾淪逝,叛臣金義,盜殺使臣,奔于北方,祖母旣老,臣又幼弱,時之多難,未有若是之甚者。不賴聖天子保全之惠,將何以圖存哉。此所以奉表瞻望,日竣德音之至也。陪臣德符回自京師,欽奉聖旨,伏讀流汗,跼天蹐地,若無所容。祖母謂群臣曰:『吾孫年幼,必不能別白事宜,群臣又難自達,妾當上表敷奏。』是用差陪臣李茂芳裴彥等齎擎祖母表文,幷管領金三十一斤四兩銀一千兩白細布五百匹黑細布五百匹馬二百匹赴。伏望陛下,錄先臣歸附之功,察祖母窮迫之情,賜先臣謚,命臣襲爵,歲貢之物,亦容小邦不拘定數,隨力所辦以獻,則先臣含笑地下,迪我子孫世爲聖朝藩輔,臣之至願也,臣之至幸也。」王太后表曰:「妾竊聞,自古帝王臨御海內外,萬邦蒼生共惟臣妾,男爲臣女爲妾,其類雖殊,其性則同,其勢雖殊,其情則親。故曰:『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民主罔與成厥功。』今妾勢窘事迫,不過號天而已,陛下卽天也,而視聽自我民,天不言而,陛下代之言。此妾所以觸冒天威而磬竭所蘊也。妾生十六歲,事先臣王燾,生二子,長曰,次曰之子曰,曰,相次襲位而皆早夭無後,最後立,事妾盡孝道,國人實知之,天地實鑑之。及陛下卽位,能知天命有歸,樂於內附,陛下亦知其忠矣。不幸短命,暴亡致疑,傳言失眞,聞于天聰,陛下怒之,誠是矣。雖然其亡也暴,故致人疑耳,非有他故也。若其殺使之賊金義在途聞之薨,卽生姦計,欲立瀋王爲王,逃入胡地,至今,不敢還國,則本國之不與也,明矣。妾又聞,興滅國,繼絶世,聖人之大政也。況國未至於滅,世未至於絶乎。今,遺孤,權署國事,表請贈謚襲位,已有年矣。妾與國人無大無小日夜瞻望,以俟德音,而猶未降也。陛下爲天地,於天地之間洋洋乎發育萬物,各得其性,而獨小邦不霑王化,妾實痛之,妾實痛之。又念,小國濱海隣於倭國,日與爲敵,故其執政皆爲將帥,居中者少,以半入朝,恐致疏虞。儻或倭賊得志,豈非小邦之不幸,朝廷之所慮哉。小國地薄,不產金銀,中國之所知也。馬有二種,曰胡馬者,從北方來者也,曰鄕馬者,國中之所出也。國馬如驢,無從而得良焉,胡馬居百之一二,亦中國之所知也,近,因倭寇損傷,殆盡。布匹雖出於國中,然數至於萬,誠難充辦。遼東流移民戶,見行出牓招集。妾自少未嘗妄言,況敢欺天乎。妾生於大德戊戌,行年八十又二,朝暮當辭盛代。誠不忍,亡兒一心向化之美泯而不彰,煢煢孤孫無以立於世。是以犯禮法披心腹,以冀陛下一悟。陛下哀之恕之,賜先王之謚,降世爵之命,收歲貢之詔,使小邦私圖其宜,時節獻土物,永永遵守,則妾當安心待盡,而亡兒亦當圖所以報恩於冥冥之間矣。妾以一婦人,享其二子三孫相繼榮養,一旦遇急難,不能有所別白於聖明之世,將何以見先王於地下乎。今人有十金之產,尙欲傳之子孫無所墜失,況一國乎。況老牛舐犢之情乎。妾臨表涕泣,不知所云。」

○遣贊成事睦仁吉密直副使睦子安梁濟擊倭于全羅道。先是,仁吉在廟堂颺言曰:「倭賊侵掠州郡,吾等在此飽食,略不愧恥,可謂有人乎。」仁任怒其言逼己,出之。

○遣三司左使權仲和門下評理曹敏修,相宅于檜岩。以書雲觀言:「道詵所謂左蘇卽此地。」故也。

○十二月乙亥。地震。

○以同知密直慶儀西京元帥

宴其舅李琳,因與宦官張樂極歡,尋,正色曰:「古人有言:『人惟求舊,衣必求新。』今,臣僚在予左右,言予得失,交修啓沃,雖有讒說,予不信也。向者,張氏詆我撻我,有國以來,困辱妖物之手,莫我若也。幸賴憲司糾摘遠竄,宮中稍安。外有耆年碩德圖任庶政,內與爾等酣酒以樂,亦何妨乎。」

○憲府上疏請誅張氏

納哈出遣人,獻鷹及羊。

庚申辛禑六年。○大明洪武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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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斬乳媼張氏,傳首于京。

明德太后洪氏薨。前夕,太后執手曰:「我國傳世之久,將五百年。大抵人君多不聽臣僚所言,願王稽大義決大事,必咨侍中慶復興李仁任判三司崔瑩及諸相,愼勿觸情直行。又君擧必書,不可數出郊野,以事遊觀。」

馳馬于男山

○二月。李茂芳裴彥登州而還。茂芳等至遼東,都司馳奏。帝曰:「所貢旣不如約。須如前約,方許來貢。」

○北元遣禮部尙書時剌問直省舍人大都閭,冊太尉

大司憲禹玄寶等誣劾贊成事睦仁吉陰畜異志,削職,籍其家而流之。

○倭寇永善縣,又寇寶城郡,入富有縣

○三月。倭寇順天松廣寺

李仁任林堅味侍中慶復興淸直,托以嗜酒不視事,訴于,流淸州。又杖流復興所善門下評理薛師德密直副使表德麟判書鄭龍壽李乙卿王伯中郞將羅興俊師德乙卿死于道。

出獵于郊,崔瑩等驅獸而前,射之。

○遣密直副使文天式如北元,賀節日,謝冊命。

○倭寇光州綾城和順二縣,遣元帥崔公哲金用輝李元桂金斯革鄭地吳彥閔伯萱王承寶都興,禦之。

○以尹桓門下侍中

○夏四月。遣崇敬尹周誼遼東。咨曰:「小邦事大之禮不曾有缺,欽蒙聖慮憂恤,特降詔旨,許以三年一聘。近年以來,朝貢不通,蓋因孫內侍物故金義叛逆事。孫內侍本國若害之,則當及延院使一行,豈止此官。金義逃入胡地,不敢還國,則本國之不干,衆所共知。如此事情,不能上達,負屈莫伸。乞加詳察,特爲辨明,俾小邦復遵原奉詔旨,許容陪臣入朝,使世世子孫永爲臣妾。」遼東,都司以奏。帝命執京師

○以崔瑩海道都統使曰:「臣任事旣多,又都統海道,臣恐不堪。且今戰艦纔百艘戍卒僅三千。臣若行師,當用兵萬餘,倉廩匱竭,何以供億。」曰:「備禦事劇,不獲已以卿兼之,其無固辭。且以吾國軍需餉萬餘兵,誠難矣。請卿用三千,使一當百。」曰:「臣已老,不得以時上謁,今,幸進見,請陳一言。願殿下操心惕厲,百姓安危皆繫上心。」尋錄功,賜鐵券。

○五月。欲觀石戰戲,知申事李存性諫曰:「此非上所當觀。」不悅,使小豎歐存性存性趨出,取彈丸射之。國俗,於端午時,市井無賴之徒群聚通衢,分左右隊,手瓦礫相擊,或雜以短梃以決勝負,謂之石戰。

○倭寇結城洪州

○憲府上疏曰:「我歷代先王皆設書筵,講論理道,涵養氣質,薰陶德性,以爲理國之本。殿下卽位之初,日開書筵,擧國欣懽,近來,全廢講讀,中外臣民,莫不觖望。願殿下復開書筵,日與老成大臣,講論理國安民之道。報平之禮所以聽政布令,實祖宗之成憲,先代君王奉行惟謹,近代,停廢不行,非徒有虧祖宗之良法,亦使軍國機務多所淹滯。願殿下自今勿廢報平之禮。各領員將,專爲宿衛防禦而設,近來,不考勤慢,皆給其祿,故或有安坐食祿,以致宿衛單寡。請自今考其勤怠,給祿。朝會國之大事,故自非雨雪及大故外未嘗放朝,近來,每令停罷,及至上國使命迎送,不得已之朝會,則百官不知班次,亂行失序,朝班不肅。請自今一月兩衙日勿許放朝。凡大辟,必三復奏,君臣同議斷決者,乃先王之成憲,而今,中外官吏斷大辟,皆不奏聞擅決,遂致無辜隕命,感傷和氣。請自今中外大辟,所在官吏具報都堂,擬議以聞。」納之。

○賜李文和等三十三人明經六人及第。

○以不能禦倭,杖流全羅道助戰元帥崔公哲楊廣道都巡問使安翊,斬都鎭撫二人。

○六月。微行至冶家,取鍛具,置冶禁中。其主奔告崔瑩囚其人,詣闕,請勿置冶。怒,命近臣歐其主。

○倭寇井邑縣元帥池湧奇擊之。

始出報平廳聽政,謂宰相曰:「每月初二十六日,各司之長親啓所職,予當課其能否。」又謂贊成事洪永通曰:「任用耆舊,欲聞嘉猷,卿在予側,何無一言。」永通汗出,不能對。

○帝以雷震謹身殿,頒詔赦天下。

林㮹等小豎,馳馬于男山

京城饑。

○秋七月辛卯。太白晝見經天。

以生日宥二罪以下。

全羅道元帥池湧奇與倭戰于鳴良鄕,奪所俘百餘人。

○以典法判書權季容楊廣全羅道察理使,前判典農事黃希碩體覆使

○倭寇西州,又寇扶餘定山雲梯高山儒城等縣,遂入鷄龍山。時,婦女嬰孩避賊登山者,多爲所害。楊廣道元帥金斯革擊走之,賊遂掠靑陽新豐鴻山而去。

○北元遣使,頒赦。

○倭寇沃州錦州,又寇咸悅豐堤等縣。

使小豎坑坎後苑,紿知申事李存性,陷之。日以此等戲事爲樂。

欲出獵,李仁任崔瑩等止之。曰:「吾素不好鷹犬,諸相實導之也。且卿等好遊畋,能飛過不蹂禾稼耶。」

○八月。遣海道元帥羅世沈德符崔茂宣,以戰艦百艘追捕倭賊。

獵于城南凡六日,以宦者李得芬金實守城元帥,身佩弓矢,臂鷹而出,使宦官小豎胡歌胡笛彈琴擊鼓以從。知申事李存性獨不弓矢,怒罰之。

生,宥一罪以下。

○倭寇公州金斯革擊走之。

○倭賊五百艘入鎭浦口,以巨絙相維,分兵守之,遂登岸散入州郡,恣行焚掠,屍蔽山野,轉穀于其舶,米棄地厚尺。羅世沈德符崔茂宣等至鎭浦,始用茂宣所製火砲,焚其船,煙焰漲天。賊燒死殆盡,赴海死者亦衆。賊盡殺所俘子女山積,所過波血,唯三百三十餘人自拔而來。賊脫死者,趣沃州,與登岸賊合,焚利山永同縣

出遊里巷射狗。自是,射殺雞犬,日以爲常,城中雞犬幾盡。

金斯革追捕倭賊于林州,斬四十六級。

○倭焚黃澗禦侮二縣,又寇中牟化寧功城靑利等縣,遂焚尙州

羅世沈德符崔茂宣等還,賜金各五十兩,裨將鄭龍尹松崔七夕等銀各五十兩。

○倭焚善州。初,賊在尙州全羅道元帥池湧奇麾下裴儉自募請往覘賊,諸元帥許之。及至,賊欲殺之,曰:「天下無殺使之國。我國諸將領精兵無算,戰則必克,然盡殲汝等,何益。汝等占居一邑,若何。」賊曰:「是紿我也。汝國誠欲活我,豈奪我舟楫耶。吾亦計之熟矣。」飮以酒,遂以鐵騎護送。掠得二三歲女兒,剃髮剖腹,淨洗,兼奠米酒祭天,賊分左右,張樂羅拜。祭畢,掬分其米而喫,飮酒三鍾,焚其兒,槍柄忽折。卜者曰:「吾等留此,必敗。」卽引軍趣善州

○遣使徵兵于楊廣西海道

○倭侵京山府

○以我太祖楊廣全羅慶尙道都巡察使贊成事邊安烈體察使以副之,王福命禹仁烈都吉敷朴林宗洪仁桂林成味李元桂元帥,皆受太祖節度。師出至長湍,白虹貫日,占者以爲戰勝之兆。賊自鎭浦之敗,攻陷郡縣,奮肆殺奪,賊勢益熾,三道沿海之地蕭然一空。自有倭患,未有如此之比。

○倭駐沙斤乃驛元帥裴克廉金用輝池湧奇吳彥鄭地朴修敬裴彥都興河乙沚擊之,敗績,修敬裴彥死之,士卒死者,五百餘人。倭遂屠咸陽

○九月。率群小,馳馬後苑,或手自飛索以䌈馬,無所不爲。

升殿上,手瓦礫擊人,又入後苑,與上護軍文達漢知申事李存性習射,取存性笠爲的。

○以密直副使裴克廉慶尙道都巡問使

○倭攻南原山城,不克,退焚雲峯縣,屯引月驛,聲言:「將穀馬于金城,北上。」中外大震。

夜與內豎至密直司使柳遂第,索其室女。曰:「臣之有女,國人所知,若行聘禮,臣敢不從。」是夜,五往其第,竟不得。

○我太祖邊安烈等至南原裴克廉等來謁于道,莫不懽悅。諸將咸曰:「賊負險,不若俟其出與戰。」太祖慨然曰:「興師敵愾,猶恐不見賊,今,遇賊不擊,可乎。」遂部署諸將,詰朝誓,而東踰雲峯,距賊數十里,至荒山西北,登鼎山峯太祖見道右險徑曰:「賊必出此,襲我後矣,我當趣之。」諸將皆由坦途進,望見賊鋒銳甚,不戰而却,時,日已昃矣。太祖旣入險,賊奇銳果突出。太祖以大羽箭二十射之,繼以柳葉箭射之,五十餘發皆中其面,莫不應弦而斃。凡三遇鏖戰,殲之。地又泥濘,彼我俱陷其中,相顚仆,及出,死者皆賊,我軍不傷一人。賊據山自固,太祖指揮士卒,分據要害,使麾下李大中等十餘人挑之。太祖仰攻之,賊出死力衝突,我軍分北而下。太祖顧謂將士曰:「堅控轡,勿使馬蹶。」旣而太祖復使吹螺整兵,蟻附而上,衝賊陣。有賊將引槊直趨太祖後甚急,偏將李豆蘭躍馬大呼曰:「令公視後。令公視後。」太祖未及見,豆蘭遂射殪之。太祖馬中矢而仆,易乘,又中仆,又易乘。飛矢中太祖左脚,太祖抽矢,氣益壯戰益急,軍士莫知太祖傷。賊圍太祖數重,太祖與數騎突圍而出,賊又衝突,太祖立殪八人,賊不敢前。太祖誓指天日,麾左右曰:「怯者退。我且死賊。」將士感厲,勇氣百倍,人人殊死戰,賊植立不動。有一賊將年纔十五六,骨貌端麗,驍勇無比,乘白馬,舞槊馳突,所向披靡莫敢當,我軍稱阿只拔都,爭避之。太祖惜其勇銳,命豆蘭生擒之。豆蘭白曰:「若欲生擒,必傷人。其人至於面上,皆被堅甲,無隙可射。」太祖曰:「我射兜牟頂子,兜牟落,汝便射之。」遂躍馬射之,正中頂子,兜牟纓絶而側,其人急整之。太祖卽射之,又中頂子,兜牟遂落,豆蘭便射殺之。於是,賊挫氣,太祖挺身奮擊,銳鋒盡斃,賊痛哭,聲如萬牛。棄馬登山,諸軍乘勝馳上,鼓譟震地,四面崩之。遂大破之,川流盡赤,六七日色不變,人不得飮,皆盛器候澄久,乃得飮。獲馬一千六百餘匹,兵仗無算,初,賊十倍於我,唯七十餘人,奔智異山太祖曰:「天下未有殲敵之國。」遂不窮追,退而大作軍樂,陳儺戲,軍士皆呼萬歲,獻首級山積。諸將懼治不戰之罪,叩頭流血乞生。太祖曰:「在朝廷處分。」又曰:「賊之勇者,殆盡矣。」時,被虜者,自賊中還言:「阿只拔都望見太祖置陳整齊,謂其衆曰:『觀此兵勢,殊非往日諸將之比。今日之事,爾輩宜各愼之。』初,阿只拔都在其島,欲不來,衆賊服其勇銳,欲爲主,固請而來。諸賊酋每進見,必趨跪,軍中號令皆進退。」是行也,軍士帳幕柱皆易以竹,太祖謂曰:「竹輕於木,便於致遠,然亦民家所植也,且非吾裝齎舊物。不失舊而還,足矣。」軍士敬服,咸棄之。太祖所至不犯秋毫,皆類此。東寧之役太祖獲其將處明不殺,處明感恩,每見矢痕,必嗚咽流涕,常隨侍左右。是戰也,處明居馬前,力戰立功,時人稱之。

淸原府院君慶復興卒於淸州,謚貞烈

○冬十月。周誼還。初,京師,寄書都堂曰:「入見,帝命縛,幽于天界寺數日。中官高麗人尙寶監丞崔安至訊其事由,對曰:『凡朝廷所需不如約者,蓋我小邦地僻民稀物產尠少未易辦耳。今,聖恩海涵春育,萬邦咸寧,如不憐我小邦,雖誅一,亦何濟哉。』中官遂以言入奏,明日帝召,御札示誼曰:『彼東夷易施輕詐,往來肆毒,果是求安者耶,必欲根禍於將來者歟。』對曰:『小邦豈敢肆毒。其貢不如約者,非忠誠不至,實民貧而物不備也。』帝震怒,復示曰:『曩者,弑其主,中國已與絶交,有勅諭,高麗限山隔海,似難聲敎,使彼自爲。爾乃詭詐多端,數來願聽統屬。及至約以效貢,姑定常貢之例,以爲驗,却乃弗從,果願統屬者歟,抑姦詐現然歟。』於是,命校尉而出,仍使監之,又明日,復遣崔安曰:『爾旣來此,必不得歸。爾令通事先往,取貢如前約。』復諭:『前所需馬一千,已貢若干,今,再取,輳作一千。明年,金一百斤銀五千兩布五千匹馬一百匹以爲常貢之例,則赦爾東夷殺使及內使之罪。』帝命如是,敢傳達,惟諸相國量之。」

林㮹等,持竿黏黃雀于閭巷,炙于墻下而啖之。

○我太祖振旅而還,崔瑩率百官,設綵棚雜戲,班迎天壽寺門前。太祖望見下馬,趨進再拜,亦再拜,前執太祖手,揮涕曰:「非公,孰能爾耶。」太祖謝曰:「謹奉明公指揮,幸而得捷,予何功焉。此賊勢已挫矣,儻若復肆,吾當受責。」曰:「公乎,公乎。三韓再造,在此一擧,微公,國將何恃。」太祖讓不敢當。太祖邊安烈金各五十兩,王福命以下諸將銀各五十兩,皆辭曰:「將帥殺賊職爾,臣何敢受。」太祖威名益著,倭賊虜國人,必問李萬戶今在何處,伺間乃入寇。

○倭焚金海府

○十一月。左司議白君寧等,上疏曰:「殿下日與頑童捨儀衛,出遊閭巷,路人見龍顏不知,以謂無賴少年,至有犯淸塵者,自大臣百官以至庶人,莫不缺望。夫馳馬試劍,匹夫之勇爾,殿下何學焉。漢昌邑王馳騁田獵,王吉諫不聽,及爲帝,不改其行,夏侯勝諫曰:『皇之不極,厥罰常陰。』又不聽,終致傾覆,爲天下笑。今,自孟冬以來,連月陰雨,天之譴告,豈不昭然。請遷善改過,毋比頑童,日開經筵,與老成大臣講論治道,如有行幸,必備儀淸道而行。」不聽。

○十二月。出遊黃丙沙洞,遇美女,携入民舍淫焉。

○遣門下贊成事權仲和禮儀判書李海京師,貢金三百兩銀一千兩馬四百五十匹布四千五百匹,請謚及承襲。

李仁任生日,如其第,張樂酣飮至夜,賜馬二匹。

○憲府上疏,諫出遊閭巷,不聽。

辛酉辛禑七年。大明洪武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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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二月。以李仁任門下侍中崔瑩守侍中

○倭焚寧海府

○遣使,賑慶尙全羅道飢。

○三月。火獵于東郊,次壺串,放群馬,手飛索,以䌈之。

權仲和等至遼東,都司以歲貢不滿定額,却之。

○以門下評理羅世東江都元帥贊成事黃裳西江都元帥。沿江要衝,皆置元帥,以備海寇,凡十五所。

○倭寇江陵道,遣簽書密直南佐時密直副使權玄龍往,擊之。時,是道大飢,備禦甚疏,遣同知密直李崇,率交州道兵,以助之。

欲出遊,崔瑩進諫曰:「今,饑饉荐臻,民不聊生。又農務方興,不可盤遊無度以病民也。」曰:「吾先祖忠肅王亦好遊豫,吾之出遊,獨不可乎。」曰:「先王之時,民安歲登,遊豫無妨。今日之遊,臣知其不可。」然之。

崔瑩請蠲濱海州郡三年租稅,從之。

○倭寇松生蔚珍三陟平海寧海盈德等地,遂焚三陟縣

○復營壽昌宮。

○流宦者李得芬雞林,前同知密直睦忠安東,籍得芬家,又黜其假子宦者鄭鸞鳳等二十人。得芬貪饕納賄,奪人土田,又與李仁任崔瑩,故也。

大司憲安宗源等上言:「自古,宦寺擅權,必至誤國,故我祖宗擇臣僚有德行者,給事左右。宦官不過數人,以備宮闈洒掃,未嘗授以文武官爵。及先王卽位之初,亦遵古制,其後,宦寺彙緣乘間用事,廣樹朋黨,卒有萬生之禍,可勝嘆哉。逮至殿下,李得芬但以先代微勞位至贊成,招權納賂,讒毀朝臣,中外臣庶,莫不切齒。幸賴睿斷,遠竄于外,然其徒黨尙多,濫受官爵,虛費祿俸,無補國家,將來之禍,實爲可慮。請依祖宗舊制,擇聰敏者,不過十人,以備宮內使令,餘悉罷黜。」

○夏四月。微行,欲徒步觀燈,遂下馬,令僕人牽馬以退。僕人小遲,策其馬,馬踶傷其面。憲府以內乘別監邊伐介等掌廏馬不能調習而又非時進馬,請罪之,乃杖流伐介等五人。時,內乘畏憲府,不敢非時進馬,故頻奪人馬,乘以出遊。於是,詣闕者,皆匿其馬。

○置田民辨僞都監。

○倭自智異山逃入無等山,樹柵圭峯寺岩石間,三面峭絶,唯小逕緣崖,僅通一人。全羅道都巡問使李乙珍募敢死百人,乘高下石,以火箭焚其柵,賊窘墜崖死者,甚衆,餘賊走海,竊小舶而遁。前少尹羅公彥,以快船追及,盡殺之,擒十三人。

○五月。倭寇伊山戍楊廣道都巡問使吳彥戰,却之,擒斬九級。

雞林元帥尹虎斬倭十一級。

京都有一尼自稱彌勒,人皆信之,爭施米布,憲府杖流之。

安東兵馬使鄭南晉擊倭,斬十六級。倭又寇寧海府

慶尙道高靈郡饑,棄兒滿路,飢死者,不可勝計。

○六月。倭寇庇仁縣,又焚永州

○倭船五十艘寇金海府,圍山城,元帥南秩擊,却之。又戰於寧海蔚州梁州彥陽等處凡五合,斬八級。

○以前密直使池湧奇楊廣全羅慶尙助戰元帥

知門下府事商議李韌卒。

○倭寇蔚珍縣權玄龍與戰,敗之,斬二十級,獲馬七十匹。

乘醉馳馬于龍首山,墮馬輿還。崔瑩泣諫曰:「忠惠王好色,然必以夜,不使人見,忠肅王好遊,然必以時,不使民怨。今,殿下遊戲無度,以致墮馬傷體,臣等備位宰相,不能匡救,何面目見人。」曰:「自今,改之。」

○秋七月。倭寇金海府

以生日,宥一罪以下。

集群妓宮中,爲長夜之樂。自是,殆無虛日。

○倭寇固城縣南秩與戰,斬八級。

○九月。倭寇瑞州

○冬十月壬子朔。日食。

夜率宦官,踰宮墻而出。直宿諸臣不知所之大驚,俄而乃還。

○倭寇臨河縣

○壬申。彗見十五日,乃滅。

○遣門下評理金庾京師,賀正。

○倭寇潘南縣元帥池湧奇李乙珍與戰,却之,獲一艘焚之,斬九級。賊投水死者,亦多。

○十一月。遣密直使李海京師,獻馬九百三十三匹。

○倭寇保寧縣,又寇密城縣

靜州丘閑石元益李松守等叛入彼土,誘引愚民,屯聚爲賊,入寇昌州

夜遊閭里,路遇徼巡官,追逐射之。自是,達曙巡遊,日以爲常。

○十二月。以謹妃生日,宥二罪以下。

金庾李海遼東,不納,乃還。

壬戌辛禑八年。○大明洪武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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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轘前判事金克恭,以徇諸道,籍其家沒其妻孥,流典校副令鄭矩判事張子忠于遠地。初,有投匿名書于李仁任姜筮家云:「王之卽位,不無嫌疑,且甚無道,曹敏修林堅味廉興邦都吉敷文達漢等謀,去李仁任崔瑩,立定昌君瑤爲王。」克恭聞以語人,其人以告堅味堅味克恭所爲,執而鞫之,克恭不勝捶楚誣服。獄官令克恭寫字,與匿名書筆跡異。仁任頗疑之,然堅味必欲加罪克恭,獄官不敢辨明,遂殺之。以子忠克恭言不告於國私告定昌君克恭壻,故皆流之。

遼東胡拔都率兵一千,潛渡鴨江,突至義州,圍上萬戶張侶家。與子思吉思沖力拒之,被槍,二子俱中矢。胡拔都財產及馬十五匹以去。副萬戶崔元沚追擊斬二十餘級。能射御,賂權貴,得拜萬戶,性貪而無知,人心不附,遂爲敵所輕。

○賑慶尙全羅江陵道飢。

○二月。以門下評理韓邦彥西北面都體察使安州道上元帥,前知門下事商議金用輝都安撫使副元帥,以備定遼衛兵。

判書雲觀事張補之等上書:「以變怪屢見,請遷都避災。」下其書都堂,李仁任執不可,遂寢。

○封盧氏毅妃,父英壽大護軍盧氏謹妃宮人釋婢也,甚寵愛之。

○倭寇林州都巡問使吳彥擊之,不克。

○癸亥。雨穀,有似黑黍小豆蕎麥者。以問日官,對曰:「饑饉荐至,人將相食之兆。」

○置盤纏色,令大小文武官吏出馬匹及紵麻布有差,以備朝廷歲貢。

○以子病,宥二罪以下。

○甲戌。日有黑子,大如雞卵,凡三日。

○私奴無敵自稱彌勒化身,伏誅。

海陽萬戶金同不花遣其子夫耶介爲質。

○閏月。倭寇林州扶餘石城

畋于南郊,又獵于東郊。禑常曰:「吾聞,史官記吾過失。若見,則吾必殺之。」由是,史官不敢近。

金同不花以所管人民來投,處之禿魯兀之地。

○日本歸我被虜民百五十人。

○三月。倭寇平海三陟蔚珍羽溪等縣。

曲城府院君廉悌臣卒。

○倭寇寧越禮安榮州順興甫州安東

○夏四月。憲府劾啓:「慶尙道都巡問使南秩不能禦倭,下都堂,議之。」李仁任善,止令安置宜寧縣

○楊水尺群聚,詐爲倭賊,侵寧越郡,焚公廨民戶。遣判密直林成味等,追捕之,獲男女五十餘人馬二百餘匹。

○遣門下贊成事金庾門下評理洪尙載知密直金寶生同知密直鄭夢周密直副使李海禮儀判書裴行儉京師,進歲貢金一百斤銀一萬兩布一萬匹馬一千匹。

江陵道上元帥趙仁璧副元帥權玄龍與倭戰,斬首三十級。

西海道按廉使李茂獻所獲水尺三十餘人馬百匹,諸道按廉守令各獻所獲水尺及馬匹。下巡軍,鞫之,斬其首謀者,沒入妻孥馬匹,餘皆釋之。分置水尺于諸州,比平民差役,有不從令者,斬之。

○流前評理梁伯益于遠州。初,忠惠王釋器娶民家女生一子,其子潛寓伯益田莊。事覺,流伯益,髡其子,送雞龍山,陰使吏殺諸道。

○倭踰竹嶺,寇丹陽郡元帥邊安烈韓邦彥等擊,破之,斬八十餘級,獲馬二百餘匹。

○五月。慶尙道陜州,有一私奴自稱劍大將軍,其徒一人稱抄軍將軍,一人稱散軍將軍,聚徒衆,群行摽掠,將殺其主及守令以作亂,按廉使安景恭捕,斬之。

○斬妖民伊金伊金固城民,自稱彌勒佛,惑衆曰:「我能致釋迦佛,凡禱祀神祇者,食馬牛肉者,不以貨財分人者,必死。若不信吾言,至三月,日月無光矣。」又曰:「吾爲作用,則草發靑花,或木結穀實,或一種再刈。」愚民信之,爭施米帛金銀,牛馬死,則棄之不食,有貨財者,悉以與人。伊金又曰:「吾勑山川之神,悉送日本,倭賊可易擒也。」於是,巫覡尤加敬信,城隍祠廟,撤去其神,敬伊金如佛,以祈福利。無賴之徒從而和之,自稱弟子,轉相誣誑,所至州郡守令,或有出迎館之上舍者。淸州牧使權和誘致之,縛其渠首五人,囚之。於是,都堂移牒諸道,皆捕斬之。前判事楊元格素信奉其說,及是,逃匿,窮搜獲之,杖流,道死。

○賜柳亮等三十三人及第。

○倭寇永春縣

邊安烈韓邦彥等擊倭于安東,斬三十餘級,獲馬六十匹。

○倭又寇淮陽府

○六月。如尙乘閱馬,又如盧英壽家。自是,尙乘及英壽李仁任家,無日不往,其他所往,不可勝紀。

金庾等至遼東,不納,乃還。

○諫官鄭釐朴宜中等上疏曰:「比年以來,倭賊日熾,深入爲寇,殺掠人民,焚毀廬舍,州郡凋弊,田野荒蕪。加之水旱饑饉荐臻,而餓殍相望,倉廩虛耗而用度不足。又草賊竊發,私相屠戮,人民離散,父子不保。禍亂之極,莫此爲甚。矧惟上國不許通好,屯兵近境,窺伺釁隙,又況天災人妖地怪與夫鳥獸泉魚之異疊見譴告,一國人民罔不憂懼。誠宜兢競業業,無敢逸豫,廣延衆論,以圖治安,以消變異,不可一日之或怠,一事之或忽。況可爲不急之務,縱耳目之娛,恣心志之欲而盤樂怠傲哉。願徹酒色歌舞之樂,絶鷹犬遊畋之戲,無侮聖言,無逆忠直,無遠耆德,無比頑童,崇素儉戒逸豫,遠讒聽諫,任賢去邪,夙夜孜孜,小心翼翼,常以敬天,勤民爲務,則盈成之業,可以永保矣。」憲府亦諫,皆不報。

○倭寇慶山大丘花園雞林等處,又寇通溝縣

○遣典法判書趙浚慶尙道體覆使。時,倭寇甚熾,州郡騷然,民皆奔竄山谷,而國無紀綱,將帥環視不戰,賊勢日盛。至,號令嚴明,諸將股栗,連戰告捷,一道之民賴以稍安。先是,守城曹希參扶其母,欲避倭於京山府城,行至洛東江,無船不得渡。賊追及之,其母曰:「吾老且病,死無悔矣。汝其走馬以免。」希參曰:「母在予何往。」遂與母伏於田間。賊欲刃其母,希參以身蔽之,爲賊所害,母得以免。京山府裴仲善之女爲倭所逐,負其兒至所耶江,江水方漲。裴度不能脫,投入水中。賊至江岸,持滿注矢曰:「爾來,可免死。」女曰:「吾書生之女。嘗聞烈女不更二夫。之死,不爲汝所辱。」賊射之,中其兒。賊引滿,又語如前,竟不出遇害。靈山郞將辛斯蕆之女年十六,爲賊所逐,隨父至江,乘船將渡,賊猝至,殺舟中人殆盡,其父亦被害。有一賊執其女下船,女曰:「汝殺吾父,不共戴天之讎也。寧死,不汝從,」遂扼賊吭蹴而倒之,賊怒,遂殺之。上其事曰:「三人節孝如是,可旌其門以勸來者。」遂立石,記其事。

○以李仁任領門下府事崔瑩領三司事洪永通門下侍中李子松守門下侍中

○秋七月。以我太祖東北面都指揮使。時,胡拔都虜掠東北面,人民而去,以太祖世管其道軍務,威信素著,遣以慰撫。

政堂文學鄭公權卒。性恭儉謹厚,居官以正。時,家廟制廢,公權以祭器藏於別室,當祭之日,必手自滌之,奠物務極蠲潔。疾權姦用事,常懷憤惋,遂患背疽而卒。

京城饑,布一匹直米三四升。

○帝平定雲南,發遣梁王家屬,安置濟州密直司使柳藩京師,表賀。

○八月戊子。彗見。

○議定遷都漢陽。諫官上疏止之,不允。遂遷漢陽,命侍中李子松留守。李琳李仁任林堅味廉興邦等從行,各遣傔從,所在成群奪民田廬,無有紀極。

○冬十月。倭寇南原郡。又倭船五十艘入鎭浦海道元帥鄭地擊,走之,追至群山島,獲四艘。

○十一月。大司憲盧嵩等上疏曰:「近日,殿下出遊,而入直辭李德時,不以告百官有司,內乘金天守等進不調之馬,以致顚蹶,請鞫其罪。」洪永通李子松等亦上言:「殿下醉,輒馳馬,臣等心常危懼。今,果顚躓,致傷尊體,乞自今端居九重,戒遊畋,愼酒色,毋或輕動。」不悅。

○遣同知密直司事鄭夢周版圖判書趙胖京師,賀正,上表陳情,請謚及承襲。

○以曹敏修守侍中李穡判三司事稱疾不視事。

○以天變屢見,放輕繫。

○十二月。命曹敏修松京

畋于郊,至暮不返。群臣失所之,夜深乃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