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慶府題名記
外观
鶴慶府題名記 作者:李元陽 明 萬曆五年年間 157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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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皇帝洪武十六年,於雲南金滄道置鶴慶軍民府。初設官,以功陞土官爲知府,蓋四世矣。暴横自恣,民不堪命。正統八年,革土易流,自太守而下,長貳佐屬咸具。尋以地僻事簡,官不必備,乃裁去同知、推官,惟除通判、經厯各一員,取其足辦任使而已。茲郡之設,其屬劍、順二州,距府治百餘里而遠。府無附郭之邑,故學校、賦役、兵食、城池,以至簿書、稽會、纎細之事,皆太守領之。然則太守位雖尊,而下親民事,與邑令無異。政不可謂不繁,勞不可謂不劇,其爲任亦重矣。二百年來,其爲守長者,有立綱陳紀,節用時使,晏然不擾者;有自作聰明者,紛更雜出,使民無所措手足;亦有挑闥污穢,自謂僻遠,人莫已若,而恣肆罔顧者。民間類能談之,或舉首加額蹙而道,或嗤鄙嘔吐不屑言。萬厯五年,慈溪馮公來守是邦,以簡御繁,以恬禦劇,思與百姓相安於休養生息之域。暇日有所慨於其懷,嘆曰:後事不忘,前事之師。乃以前人名氏書刻於石,俾予爲記。余山居距鶴慶三百里,聞公賢於牧,上下無間言,有足爲來者告,故不辭而爲之書。君名熙采,刑部尚書名臣貞所之子,雅以清白傳家,蓋眞有父風者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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