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中華民國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
外观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五條:「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者,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力。」
子分类
本分类有以下6个子分类,共有6个子分类。
交
- 中華民國以交通部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 (2个页面)
司
- 中華民國以司法行政部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 (1个页面)
國
- 中華民國以國民政府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 (2个页面)
總
- 中華民國以總統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 (1个页面)
考
- 中華民國以考試院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 (1个页面)
行
- 中華民國以行政院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 (10个页面)
分类“中華民國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的法律”中的页面
以下5个页面属于本分类,共5个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