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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NACHOgao3/Translation:阿根廷宪法 (1994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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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阿根廷宪法
又名:Constitución de la Nación Argentina
第一部分 第一章 第三条
1994年
譯者:维基用户自行翻译
第四条

第三条 联邦政府的职权机构设在,由国会设立的特别法律规定的地方,为共和国首都。首都的土地由所在省(一省或数省)的议会同意让与联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