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1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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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1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01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1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月1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79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縣政府呈送覆判案件,檢察官除僅附具意見書轉送法院者應依覆判程序辦理外,亦得於接受卷宗後十日內作成上訴理由書,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