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喜犒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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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喜犒師 僖公二十六年 左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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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孝公伐我北鄙。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於展禽。
齊侯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太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
齊侯乃還。
[编辑] 註釋
我︰指魯國。北鄙︰指魯國北面之鄙邑。公︰魯僖公。展喜︰魯國大夫。受命︰受犒師之辭令。展禽︰即柳下惠,魯國賢人也。竟︰指魯國的邊境。罄︰通「磬」,中空的銅製樂器。周公︰即姬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大公︰即姜子牙,周初賢臣。股肱︰擁衛也。成王︰周武王之子。率︰遵。保聚︰聚眾而守。棄命廢職︰棄先王之命,廢夾輔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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