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新青年 第1卷第2號.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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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其組成之細胞。細胞欲自求健全。不可不圖有機體全身之健全。故個人慾增進生活。尋覓快樂。不可不增進社會全體之活動。」此說足以固邊沁、彌爾兩氏之壁壘。尚未使吾人滿意也。英人古林氏。於十九世紀末期創為「自我實現說」。以滿足種種欲求為倫理之善。無大異於諸氏。惟關於滿足欲求之節制。仍以本身快、苦為立腳點。反復說明。謂:「逞一時之欲求。而不顧其他。乃自滅之道。如恣口腹之慾。不加制限。必至害胃傷腸。病延全體。是以飲食慾自戕也。故欲求之中。一面為感情作用。一面仍不可無理性作用。」其說個人與社會之關聯。尤為割切瞭亮。謂「人類之智能及生活資料。皆輾轉受供給於他人。故必相依相扶。以營協同之生活。若自宅於孤立之狀態。則死而已矣。故個人求自己之滿足。同時不可不求社會全體之滿足。求社會全體之滿足。不必有他妙巧。但發揮自我之天才。遂其向上發展。自能達其目的。恰如人身諸部之機關。但能自保健康。即於全身福利。有所貢獻。理無二致也。」

修謨拉之說曰:「恣意享樂。不能忍受痛苦。誠為荼毒人間之惡魔。」然不足以破快樂說之壁壘。蓋人類以教育及生活經驗之結果。感情躋於高尚。漸認拋棄一時之快樂。以圖永久幸福。為人生之必要。故犧牲逸暇之愉快。以事勞作。受訓育。為將來之幸福也。制肉體過分之享樂。為防將來之害毒也。其進步之跡。初由肉體感情。進於美的感情。再進於智的感情。更進於道德感情。至是不能以肉體之快感為滿足。必於社交家族、智術技能各方面尋永久不變之快樂。快、苦感情。既為種種之結合。其決定意志、指導行為之方向。不能出於一途。如為家族及同胞而戰死沙場。亦出於幸福感情之一念。固已超出生理快感之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