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新青年 第1卷第2號.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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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事卽其典章制度之大源。

近世國家。幾無一事不由意匠費營。其所措施。皆有物有則。根於法理。而不因其天然人爲之法。乃其典章制度所由生。

一涵曰、統觀伯氏之說。則國家觀念。由渾之畫。由虛而實。由迷信而眞理。出治之權。亦由一堦一級。降而普及齊民。大例昭然。五洲萬國。舉莫能逃者也。乃迴顧吾邦。事事反古。出死力以排除近世國家原理。似惟民主義能行萬方者。獨不能行於吾國。非持數千年前陳言古義。逆繫人心。則其羣必將立渙。凡其制爲吾史乘中所未經見。卽當視作異端左道。百計驅除。一若國國皆循進化大勢以前趨。獨吾一國必遙立於天演公例而外。逆進化之大勢而退轉。自由平權人格權利。在他國視爲天經地義。傾國家全力以保護之者。在吾國必視爲離經畔道。傾國家全力以剷除之。他國已入於一治不亂之時者。吾國必永罹一治一亂之刦。猶曰此吾國歷史之特徵也。此先王之微言大義深入人心也。此亞洲民俗不能強合歐美也。囚心於虞夏商周。定睛在三皇五帝。迷身於一朝一代歷史現象之中。舉其比例參勘觀察會通之官能。屏而不用。則迷於一國史蹟。更何待言。蘇子曰、不識廬山眞面目。祇緣身在此山中。吾國君子。得毋同病此歟。欲知妍媸。在於取鏡自鑑。迻譯此篇。取鏡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