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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諭該會務照原定順序從速進行,不得因他影響致要案停滯。委員長李家駒連日對於各委員之意見,又極力疏通。二十一日,該會特開一茶話會,各委員僉謂本會系據民國新約法,經參政院之推舉,為起草憲法草案而組織者,仍當循一定之規范迅速進行,剋期竣事。至於其他各問題,不唯非本會所宜研究,亦且非本會所當過問,決定仍照共和國體起草。當致書法制局,調取憲法各書,以供參考。迨後梁啟超一再辭職,汪榮寶請假回籍,李家駒又有辭職之說。雖迭經政府督促,令照原定程序進行,勿因他種問題徘徊觀望。奈會中重要分子四散,維持方法頗難得,於是漸呈活象之憲法起草又復停頓。近聞政府意見,以國民會議一項,現已縮短組織期限。其開幕時,政府應將憲法草案提出,以憑在該會議期限以內將憲法決定。此刻亟應入手籌備,故日前總統曾將此意與院長黎元洪面商。惟黎意以該委員會內,李家駒來去無定,而十人中梁既辭職,汪又出京,擬去電慰梁及促李、汪二氏來京外,並邀各委員開談話會一次,以憑磋商憲法究依何種國體起草及由何時入手進行,抑或暫緩從事。後經各委員一再討論議決進行方法,仍確守討論之范圍,暫緩實行起草。至討論之事項,則以關於憲法精神及標准兩種為主,不涉及國體。俟諸事討論就緒時,大概國體問題已經解決,然後再行起草,庶矢發有的,不致徒費周章也。

中俄之交涉種種

俄國對於我國,欲得外蒙一帶之特權,以鞏固其南下之勢力久矣。惟歐戰方殷,尚能從事經營,至可驚異。記者知繼此以往,吾國痛切之外患,且相逼而來。今特小試其端而已,爰將最近中俄之交涉案,撮記於下:

(-)阿爾泰撤兵事件我國阿爾泰地方地近俄疆,曾因俄人駐兵該處,要求撤退。俄使遂於民國三年二月提出撤兵條款六條:(1)不得勒收哈薩克牧地;(2)俄人享用在喀喇額爾齊斯河與其支流兒稅貿易及航行利益,並准俄人經營該河航政;(3)將布爾楚木河口等處建築碼頭,並准俄輪船公司於瑪納斯及古城設立貨物代辦所;(4)承認俄人於阿爾泰區域享有地段及他項不動產之權,並任便居住漁獵耕種;(5)每年組織司牙孜一次;(6)實行前清光緒七年條約。當時政府以俄人條件過嚴,故未依從。後雖經雙方代表迭次確商,終以俄人堅執提案,遂未解決。現聞俄使又重提前議,向外交部要求解決,外部以其提案過大,難以磋商,目下尚不知如何答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