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9 (1700-1725).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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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景明四年獲白鼠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景明四年,京師 獲白鼠。」 按《盧元傳》,盧敏弟昶,景明初,除中書侍郎, 遷散騎常侍兼尚書。時洛陽獲白鼠,昶奏曰:「謹案瑞 典,外鎮刺史二千石令長,不祗上命,刻暴百姓,人民 怨嗟,則白鼠至。臣聞禎不虛見,德必合符,妖不妄出, 咎彰則至。是以古之人君,或怠瑞以失德,或祗變而 立功」,斯乃萬古之殷鑒,千齡之炯誡。比者災氣作沴, 恆陽虧度,陛下流如傷之慈,降納隍之旨,哀百姓之 無辜,引在予之深責。舉賢黜佞之詔,道映於堯先;進 思納諫之言,事光於舜右。伏讀明旨,俯觀徵譴,敢布 庸瞽,以陳萬一。竊惟一夫之耕,食裁充口;一婦之織, 衣止蔽形。年租歲調,則惟常理,此外徵求,「於何取足?」 然自比年以來,兵革屢動,荊、揚二州,屯戍不息,鍾離、 義陽,師旅相繼。兼荊蠻兇狡,王師薄伐,暴露原野,經 秋淹夏。汝、潁之地,率戶從戎,河、冀之境,連丁轉運,又 戰不勝。加之逋負,死喪離曠,十室而九。細役煩徭,日 月滋甚。苛兵酷吏,因逞威福。至使通原遙畛,田蕪罕 耘,連村接閉,蠶飢莫食。而「監司因公以貪求,豪彊恃 私而逼掠。遂令鬻裋褐以益千金之資,制口腹而充 一朝之急」,此皆由牧守令長,多失其人,郡闕黃霸之 君,縣無魯恭之宰,不思所以安民,止思所以潤屋。故 士女呼嗟,相望於道路;守宰暴貪,風聞於魏闕。往歲 法官案驗,多挂刑網,謂必顯戮,以明勸誡。然後遣使 覆訊,公違「憲典。或承風挾請,徑樹私恩;或容情受賄, 輒施己惠。御史所劾,皆言誣枉;申雪罪人,更云清白。 長侮上之源,滋陵下之路。忠清之人,見之而自怠;犯 暴之夫,聞之以益快。《白鼠》之至,信而有徵矣。伏願陛 下垂叡哲之鑒,察妖災之起,延對公卿,廣詢庶政,引 見樞納,博求民隱;存問孤寡,去其苛碎;輕徭省」賦,與 民休息。貞良忠讜,置之於朝;姦回貪佞,棄之於市。則 九官勿戒而恆敬,百縣不嚴而自肅,士女欣欣,人有 望矣。詔曰:「朕纂承鴻緒,伏膺寶曆,思靖八方,惠康四 海。當必世之期,麟鳳不降;屬勝殘之會,白鼠告咎。萬 邦有罪,實維朕躬。尚書敷納機猷,獻替是寄,讜言有 聞,朕實嘉美。」

正始元年獲白鼠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正始元年六月, 京師獲白鼠。」

肅宗熙平元年獲白鼠

按《魏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熙平元年四月, 肆州表送白鼠。」

出帝永熙三年群鼠浮河向鄴

按《北史魏孝武帝本紀》云云。

高祖武德元年鼠去李密營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武德元年秋,李 密、王世充隔洛水相拒。密營中鼠,一夕渡水盡去。占 曰:「鼠無故皆夜去,邑有兵。」

太宗貞觀十三年建州鼠害稼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貞觀二十一年,渝州鼠害稼。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顯慶三年有大鼠死於長孫無忌第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顯慶三年。長孫 無忌第。有大鼠見於庭。月餘。出入無常。後忽然死。」

龍朔元年洛州貓鼠同處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龍朔元年十一 月,洛州貓鼠同處,鼠隱伏,象竊盜,貓職捕嚙,而反與 鼠同處,象司盜者廢職容姦。」

弘道 年梁州群鼠嚙貓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弘道初,梁州倉 有大鼠,長二尺餘,為貓所嚙數百,鼠反嚙貓,少選聚 萬餘鼠,州遣人捕擊殺之,餘皆去。」

中宗景龍元年基州鼠害稼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睿宗景雲 年蛇與鼠𩰚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景雲中有蛇鼠𩰚於右威衛營東街槐樹蛇為鼠所傷𩰚者兵象

元宗開元二年鼠害稼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開元二年,韶州 鼠害稼,千萬為群。」

天寶元年貓鼠同乳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天寶元年十月, 魏郡貓鼠同乳。同乳者甚於同處。

代宗大曆三年獲白鼠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大曆三年九 月,宣州獲白鼠三,獻之。」

大曆八年,獲白鼠。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八年七月戊 戌,內侍省獲白鼠一,出示百寮。十月丁卯,鳳翔府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