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4 (1700-1725).djvu/7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孝文帝本紀上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高祖孝文皇帝,諱宏,顯祖獻文 皇帝之長子。母曰李夫人。皇興元年八月戊申,生於 平城紫宮,神光照於室內,天地氛氳,和氣充塞。帝生 而潔白有異姿,襁褓岐嶷,長而淵裕仁孝,綽然有君 人之表,顯祖尤愛異之。三年夏六月辛未,立為皇太 子。五年秋八月丙午,即皇帝位於太華前殿,大赦,改」 元延興元年。丁未,劉彧遣使朝貢。九月壬戌,詔「在位 及民庶直言極諫,有利民益治,損政傷化,悉心以聞。」 壬午,青州高陽民封辯自號齊王,聚黨千餘人,州軍 討滅之。高麗民奴久等相率來降,各賜田宅。冬十月 丁亥,沃野統萬二鎮敕勒叛,詔太尉、隴西王源賀追 擊,至枹䍐,滅之,斬首三萬餘級,徙其「遺迸於冀、定、相 三州為營戶。」庚寅,以征東大將軍南安王楨為假節、 都督涼州及西戎諸軍事、領護西域校尉、儀同三司, 鎮涼州。朔方民曹平原招集不逞,破石樓堡,殺軍將。 劉彧將垣崇祖率眾二萬自郁洲寇東兗州,屯于南 城固。十有一月,刺史于洛侯討破之,崇祖還郁洲。妖 賊司馬小君聚眾反於平陵,齊州刺史、武昌王平原 討擒之。十有一月乙酉,以駙馬都尉穆亮為趙郡王。 壬辰,詔「訪舜後,獲東萊郡民媯苟之,復其家畢世,以 彰盛德之不朽。」復前濮陽王孔雀本封。辛丑,趙郡王 穆亮徙封長樂王。

二年,春正月乙卯,統萬鎮胡民相率北叛,詔寧南將 軍、交阯公韓拔等追滅之。大陽蠻酋桓誕率戶內屬, 拜征南將軍,封襄陽王。曲赦京師及河西南至秦、涇, 西至枹罕,北至涼州諸鎮。詔假員外散騎常侍邢祐 使於劉彧。二月乙巳,詔曰:「尼父稟達聖之姿,體生知 之量,窮理盡性,道光四海。頃者淮徐未賓,廟隔非所, 致令祠典寢頓,禮章殄滅。遂使女巫妖覡,淫進非禮, 殺生鼓舞,倡優媟狎,豈所以尊明神,敬聖道者也?自 今已後,有祭孔子廟,制用酒脯而已,不聽婦女合雜, 以祈非望之福。犯者以違制論。其公家有事,自如常 禮,犧牲粢盛,務盡豐潔,臨事致敬,令肅如也。」牧司之 官,明糾不法,使禁令必行。蠕蠕犯塞,太上皇帝次於 北郊,詔諸將討之,鹵遁走,其別帥阿大千率十餘落 來降。東部敕勒叛奔蠕蠕,太上皇帝追之,至石磧,不 及而還。壬子,高麗國遣使朝貢。三月,太上皇帝至自 北討。戊辰,以散騎常侍、駙馬都尉萬安國為大司馬、 大將軍,封安城王。庚午,車駕耕於籍田石城郡,獲曹 平原,送京師,斬之。連川敕勒謀叛,徙配青、徐、齊、兗四 州為營戶。夏四月庚子,詔工商雜伎盡聽赴農,諸州 郡課民益種菜果。辛亥,劉彧遣使朝貢。癸酉,詔沙門 不得去寺浮遊,民間行者仰以公文。是月,劉彧死,子 昱僭立。五月丁巳,詔軍警給璽印傳符,次給馬印。六 月,安州民遇冰雹,丐租賑恤。丙申,詔曰:「頃者州郡選 貢,多不以實,碩人所以窮處幽仄,鄙夫所以超分妄 進,豈所謂旌賢樹德者也。今年貢舉,尤為猥濫。自今 所遣,皆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閭之選。」閏月壬子,蠕 蠕寇敦煌,鎮將尉多侯擊走之。又寇晉昌,守將薛奴 擊走之。戊午,行幸陰山。秋七月,光州民孫晏等聚黨 千餘人叛通劉昱,刺史叔孫璝討平之。辛丑,高麗國 遣使朝貢。壬寅,詔「州郡縣各遣二人才堪專對者赴。」 九月講武,當親問風俗。八月丙辰,百濟國遣使奉表 請師伐高麗。辛酉,地豆于庫莫奚國遣使朝貢。昌亭 國遣使獻蜀馬。河西費也頭反,薄骨律鎮將擊走之。 九月辛巳,車駕還宮。戊申,統萬鎮將河間王閭虎皮 坐貪殘賜死。己酉,詔「以州」鎮十一水丐民田租,開倉 賑恤。又詔流迸之民,皆令還本,違者配徙邊鎮。冬十 月,蠕蠕犯塞,及於五原。十有一月,太上皇帝親討之, 將度漠襲擊。蠕蠕聞軍至,大懼,北走數千里,以窮寇 遠遁,不可追,乃止。丁亥,封皇叔略為廣川王。壬辰,分 遣使者巡省風俗,問民疾苦。帝每月一朝崇光宮。十 有二月庚戌,詔曰:「《書》云:『三載一考,三考黜陟幽明』。頃 者已來,官以勞升,未久而代。牧守無恤民之心,競為 聚斂,送故迎新,相屬於路,非所以固民志,隆治道也。 自今牧守溫仁清儉,克己奉公者,可久於其任。歲積 有成,遷位一級。其有貪殘非道,侵削黎庶者,雖在官 甫爾,必加黜罰。著之於令,永為彝準。」詔以代郡事同 豐、沛,代民先配邊戍者皆免之。

三年春正月庚辰,詔員外散騎常侍崔演使於劉昱。 丁亥,改崇光宮為寧光宮。戊戌,太上皇帝還至雲中。 是月,相州執送妖人榮永安於京師,斬之。詔赦其支 黨。二月戊申,高麗、契丹國並遣使朝貢。癸丑,詔「牧守 令長,勤率百姓,無令失時。同部之內,貧冨相通。家有 兼牛,通借無者。若不從詔,一門之內,終身不仕。守宰 不督察,免所居官。」戊午,太上皇帝至自北討,飲至策 勳,告於宗廟。死王事者復其家。詔畿內民從役死事 者,郡縣為迎喪,給以葬費。甲戌,詔「縣令能靜一縣劫 盜者,兼治二縣,即食其祿;能靜二縣者,兼治三縣,三 年遷為郡守。二千石能靜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