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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64 (1700-1725).djvu/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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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授光祿卿同正員。至德二載十二月,進封涇王。 乾元三年,領隴右節度大使,興元元年薨。

鄆王榮

按《唐書》本傳:「鄆王榮,始王靈昌,蚤薨,追封。」

按《舊唐書》本傳:「鄆王滎,肅宗第八子。天寶中,封靈昌 郡王,早世。寶應元年五月,追贈鄆王。」

襄王僙

按《唐書》本傳:「襄王僙,至德二載始王,與杞、召、興、定四 王同封,貞元七年薨。子宣為伊吾郡王。寀,樂安王。宣 裔孫熅。」

杞王倕

按《唐書》本傳:「杞王倕,貞元十四年薨。」

按《舊唐書》本傳:「杞王倕,肅宗第十子。母段婕妤,貞元 六年六月,贈為昭儀。倕,至德二載封,貞元十四年薨。」

召王偲

按:《唐書》本傳:「召王偲,元和元年薨。」

按《舊唐書》本傳:「召王偲,肅宗第十一子。至德二載十 二月封,元和元年薨。」

定王侗

按《舊唐書》本傳:「定王侗,肅宗第十三子,亦張后所生, 佋之母弟。至德二載,封定王。寶應初,薨時年甚幼。」

宋王僖

按《舊唐書》本傳:「宋王僖,肅宗第十四子,初封淮陽王, 早夭,追封宋王。」

均王遐

按《唐書代宗諸子傳》,「代宗二十子,睿真皇后生德宗 皇帝,崔妃生邈,貞懿皇后生迥。十七王」,史亡其母之 氏位。按本傳,均王遐早薨,貞元八年追封。

睦王述

按《唐書》本傳:「睦王述,大曆十年,田承嗣不臣,而昭靖 夭,無彊王。帝乃悉王諸子,領諸鎮,軍威天下。於是以 述為睦王,領嶺南節度,逾郴王,渭北鄜坊節度,迥韓 王,汴宋節度,造忻王,昭義節度,皆為大使。連為恩王, 遘為鄜王,暹韶王,遇端王,遹循王;通恭王,逵原王,逸 雅王,並開府儀同三司,然不出閤。德宗建中初,周天」 下訪太后所在,述於諸王最長,故拜奉迎太后,使以 工部尚書喬琳副之。貞元七年薨。

按《舊唐書》本傳:「睦王述,代宗第四子。大曆九年冬,田 承嗣謀亂河朔。時鄭王居長,典兵師,不幸薨落。諸王 皆幼,多未封建。大臣奏議,請封親王,分領戎師,以威 天下。十年二月詔曰:虞夏之制,諸子疏封;漢魏以還, 十連受律。是用錫圭班瑞,磐石開疆,信通邑之紀綱, 為中都之屏翰。然則旌鉞之寄,推擇攸難,因親之任, 各膺其命。」第四子述、第五子逾、第六子連、第七子迥、 第八子遘、第十三子造、第十四子暹、第十五子運、第 十六子遇、第十七子遹、第十八子通、第十九子逵、第 二十子逸等,並敏茂純懿,稟於衷誠;溫良孝恭,形於 進對。動皆合義,居必有常,可以理眾靖人。撫封宣化, 而總列城之賦,繕分閫之謀,克勤公「家,允輔王室。今 則均茅社之寵,盛槐庭之儀,授鉞登車,嗣茲朝典,維 城之固,爾其懋哉!述可封睦王,充嶺南節度支度營 田五府經略觀察處置等大使;逾可封郴王,充渭北 鄜坊等州節度大使;《連》可封恩王。韓王迥可充汴宋 等節度觀察處置等大使;遘可封鄜王;造可封忻王, 充昭義軍節度觀察處置等大使,暹可封韶王,運可 封嘉王,遇可封端王,遹可封循王,通可封恭王,逵可 封原王,逸可封雅王,仍並可封開府儀同三司。」是時, 皇子勝衣者,盡加王爵,不出閤。德宗朝,述為諸王之 長。時分命中使周行天下,求訪沈太后,詔以睦王為 奉迎太后使,以工部尚書喬琳副之。貞元七年薨。

丹王逾

按:《唐書》本傳:「丹王逾,始王郴,建中四年,與簡王同徙 封,元和十五年薨。」

按《舊唐書》本傳:「丹王逾,代宗第五子,大曆十年,封郴 王,領渭北鄜坊節度大使。建中四年,改丹王。」

恩王連

按《舊唐書》本傳:「恩王連,代宗第六子。大曆十年封,元 和十二年薨。」

韓王迥

按《舊唐書》本傳:「韓王迥,代宗第七子,以母寵,既生而 受封,雖沖幼,恩在鄭王之亞。寶應元年,封韓王。貞元 十二年薨,時年四十七。」

簡王遘

按《舊唐書》本傳:「簡王遘,代宗第八子。大曆十年,封鄜 王。建中四年,改封簡王。元和四年,薨。」

益王迺

按《唐書》本傳,「益王迺,大曆十四年始王,亡薨年。」 按《舊唐書》本傳,「益王迺,代宗第九子,大曆四年封。」

隨王迅

按《舊唐書》本傳:「隋王迅,代宗第十子。大曆十年封,興 元元年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