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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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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用足而民不困,唐以來一人而已。」或舉琪,上然之, 曰:「琪不肯欺官,亦不肯害民,是可用也。」遂擢為戶部 尚書。久之,削官一階。初,琪病告,近侍傳旨不具服,曳 履而出。有司議當徒二年,減外猶追官解任。大理少 卿閻公貞以為琪本荒遽失措,與《非病告》有違不同, 宜減徒二年,三等論之。上從公貞議,任職如故。明昌 四年,拜參知政事,詔諭之曰:「戶部遽難得人,顧無以 代卿者,故用卿晚耳。」一日,上謂琪曰:「卿在省久矣,比 來事少於往時,何也?」琪曰:「昔宰職多有異同,今情見 不同者甚少。」上曰:「往多情見為是耶,今無者為是耶?」 琪曰:「事狀明者,不假情見,便用情見,亦要歸之是而 已。」五年,河決陽武,灌封丘而東,琪行尚書省事往治 之,訖役而還。遷中大夫。承安元年,北邊用兵,而連歲 旱暵,表乞致仕,不許。明年,出鎮安武軍,致仕,卒。子師 周,閤門祗候,當給假以聞。上悼之,以不奏聞責諭有 司,後二品官卒皆具以聞,自琪始。琪性明敏,習吏事, 其治錢糓尤長。然性吝好利,頗為上所少云。

董師中

按《金史》本傳:「師中,字紹祖,洺州人也。少敏贍,好學強 記。擢皇統九年進士第,調澤州軍事判官,改平遙丞。 縣有劇賊王乙,素凶悍不可制,師中捕得杖殺之,一 境遂安。時大軍後,野多枯胔,縣有遺櫬,寓於驛舍者, 悉為葬之。遷綿上令,補尚書省令史。右相唐括訛魯 古尤器重之,撫其座曰:『子議論英發,襟度開朗,他日』」 必居此座。再考擢監察御史,遷尚書省都事。初,師中 為監察時,漏察大名總管忽剌不公事。及忽剌以罪 誅,世宗怒曰:「監察出使郡縣,職在彈糾,忽剌親貴,尤 當用意。」乃徇不以聞,削官一階,降授沁南軍節度副 使,累遷坊州刺史。明昌元年,初置九路提刑司,師中 選為陝西路副使。坐修公廨濫支官錢,罪以贖論。及 御史臺言其寬和有體,召為大理卿。御史中丞吳鼎 樞舉以自代,尚書省亦奏其才行,遂擢中丞。時西北 路招討使宗肅以平章夾谷清臣薦知大興府事。師 中上言:「宗肅近以贓罪鞫於有司,獄未竟,不宜改除。」 上納其言,曰:「朕知之矣,有功不賞,有罪不罰,雖唐虞 不能化天下。」命復送有司。四年,上將幸景明宮,師中 及侍御史賈鉉、治書侍御史粘割遵古諫,以謂:「勞人 費財,蓋其小者。變生不虞,所繫非輕。聖人法天地以 順動,故萬舉萬全。今邊鄙不馴,反側無定,必里哥孛 瓦貪暴強悍,深可為慮。陛下若問諸左右,必有容悅 而言者,謂堂堂大國,何彼之恤?夫蜂蠆有毒,患起所 忽。今都邑壯麗,內外苑囿,足以優佚皇情;近畿山川, 飛走充牣,足以閱習武事。何必千車萬騎,草居露宿, 逼介邊陲,遠煩偵候,以冒不測之悔哉?」上不納。師中 等又上疏曰:「近年水旱為沴,明詔罪己求言,罷不急 之役,省無名之費,天下欣幸。今方春東作,而亟遣有 司修建行宮,揆之於事,似為不急。況西、北」二京、臨潢 諸路,比歲不登,加以民有養馬、簽軍、挑壕之役,財力 大困,流移未復,米價甚貴。若扈從至彼,又必增價,日 糴升合者口以萬數,舊籍北京等路商販給之,倘以 物貴或不時至,則饑餓之徒,將復有如曩歲殺太尉 馬,毀太府瓜果,出忿怨言,起而為亂者矣。《書》曰:「民情 大可見,小人難保。」況南北「兩屬部數十年捍邊者,今 為必里哥孛瓦誘脅,傾族隨去,邊境蕩搖,如此可虞。 若忽之而往,豈聖人萬舉萬全之道哉!迺者太白晝 見,京師地震。又北方有赤色,遲明始散。天之示象,冀 有以警悟聖意,修德銷變。矧夫逸遊,古人所戒,遠自 周、秦,近逮隋、唐,與遼,皆以是生釁,可不慎哉!可不畏 哉!左補闕」許安仁、右拾遺路鐸亦皆上書論諫。是日, 上御後閤,召師中等賜對,即從其奏,仍遣諭輔臣曰: 「朕欲巡幸山後,無他,不禁暑熱故也。今臺諫官咸言 民間缺食處甚多,朕初不盡知。既已知之,暑雖可畏, 其忍私奉而重民之困哉?」迺罷北幸。尋為宋生日國 信使,還,以所得金帛分遺親舊。五年,上復如景明宮, 師中及臺諫官各上疏極諫。上怒,遣近侍局直長李 仁愿詣尚書省,召師中等,諭之曰:「卿等所言,非無可 取,然亦有失君臣之體者。今命平章諭旨,其往聽焉。」 戶部尚書馬琪表舉自代,擢吏部尚書。初,完顏守貞 改為西京留守,朝京師,上欲復用監察御史蒲剌都 等糾彈數事,師中辨其誣,而舉守貞正人可用,守貞 由是復拜平章政事。及守貞以罪斥,上曰:「向薦守貞 者應降黜。如董師中言,臺省無此人不治,路鐸、李敬 義亦嘗推舉,可左遷於外。然三人者,後俱可用,今姑 出之,以正失舉罪。」除陝西西路轉運使。歲餘,徵為御 史大夫,命與禮部尚書張暐看讀陳言文字。踰三月, 拜參知政事,進尚書左丞。他日奏事,上語輔臣曰:「御 史姬端修言小人在側,果誰歟?」師中曰:「應謂李喜兒 輩。」上默然。師中通古今,善敷奏,練達典憲,處事精敏, 嘗言曰:「宰相不當事細務,要在知人才,振綱紀,但一 心正、兩目明足矣。」承安四年,表乞致仕,詔賜宅一區, 留居京師。以寒食乞還家上冢,許之,且命賦《寒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