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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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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伯正

按《宋史》本傳:「伯正字直卿,饒州餘干人。父簡,為丞相 趙汝愚客,嘗書《慶曆四諫奏議》授伯正。而伯正以開 禧元年舉進士,調太平主簿,通判棗陽軍,辟荊湖制 置司機宜,兩浙轉運司主管公事,歷軍器、將作、太府 三監主簿,樞密院編修官,兵部郎官,監察御史。有事 於明堂,雷電忽至,執事者鮮不離次。伯正立殿下,紳」 笏儼然,聲色不動,帝遂以大任期之。遷左司諫。疏言: 「兵籍寖廣,糧餉益艱,請預備軍食。」又言:「銓選、財計、刑 獄之積敝。乞以願治之心而急董正治官之圖,以勤 政之思而嚴察計吏之法。」又言:「所憂非一,而急務之 當慮者有三:曰申飭邊備,區處流民,隄防姦盜。」帝皆 善其言。升右正言,以華文閣待制知廣州兼廣東經 略安撫使。召見,賜金帶、鞍馬。改轉運使,以寶章閣直 學士知太平州。召為禮部侍郎兼中書舍人,遷吏部 侍郎兼侍講、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給事中,權 刑部尚書兼侍讀。淳祐四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 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真拜參知政事。以監察御史 孫起予言罷,授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監察御史 蔡次傳言之,降一官。尋復舊官,致仕。卒,贈正奉大夫, 加少保。時論謂「伯正立朝,以靜重鎮浮,不求名譽,善 藏其用」云。

吳潛

按《宋史》本傳:「潛字毅夫,宣州寧國人,祕閣修撰柔勝 之季子。嘉定十年進士第一,授承事郎,簽鎮東軍節 度判官,改簽廣德軍判官。丁父憂。服除,授祕書省正 字,遷校書郎,添差通判嘉興府,權發遣嘉興府事,轉 朝散郎,尚書金部員外郎。紹定四年,遷尚右郎官。都 城大火,潛上疏論致災之由,願陛下齋戒修省,恐懼 對越,菲衣惡食,必使國人信之,毋徒減膳而已;疏損 聲色,必使天下孚之,毋徒徹樂而已。閹官之竊弄威 福者勿親,女寵之根萌禍患者勿昵。以暗室屋漏為 尊嚴之區而必敬必戒,以恆舞酣歌為亂亡之宅而 不淫不泆。使皇天后土知陛下有畏之之心,使三軍 百姓知陛下有憂之之心。然後明詔二三大臣,和衷 竭慮,力改絃轍,收召賢哲,選用忠良,貪殘者屏,回衺 者斥,懷姦黨賊者誅,賈怨誤國者黜。毋並進君子小 人以為包荒,毋兼容衺說正論以為皇極,以培國家 一線之脈,以救生民一旦之命,庶幾天意可回,天災 可息,弭災為祥,易亂為治。」又言:「重地要區,當豫畜人 材以備患;論;大順之理貫通天人,當以此為致治之 本。」又貽書丞相史彌遠論事:「一曰格君心,二曰節奉 給,三曰振恤都民,四曰用老成廉潔之人,五曰用良 將以禦外患,六曰革吏弊以新治道。」授直寶章閣、浙 東提舉常平,辭不赴,改吏部員外郎兼國史編修、實 錄檢討,遷太府少卿、淮西總領。又告執政,論用兵、復 河南,《不可輕易》,以為「金人既滅,與為比鄰,法當以和 為形,以守為實,以戰為應。自荊襄首納空城,合兵攻 蔡,兵事一開,調度寖廣,百姓狼狽,死者枕藉,使生靈 肝腦塗地,得城不過荊榛之區,獲俘不過曖昧之骨, 而吾之內地荼毒如此,邊臣誤國之罪,不待言矣。聞 有進恢復之畫者,其算可謂俊傑,然取之若易,守之 實難,征行之具,何所取資?民窮不堪,激而為變,內郡 率為盜賊矣。今日之事,豈容輕議?」自後,興師入洛,潰 敗失亡不貲,潛之言率驗。遷太府卿兼權沿江制置、 知建康府、江東安撫留守。上疏論保蜀之方,護襄之 策,防江之算,備海之宜,進取有甚難者三事。端平元 年,詔求直言。潛所陳九事:「一曰顧天命以新立國之 意,二曰植國本以廣傳家之慶,三曰篤人倫以為綱 常之宗主,四曰正學術以還斯文之氣脈,五曰廣畜 人才以待乏絕,六曰實恤民力以致寬舒,七曰邊事 當鑒前轍以圖新功,八曰楮幣當權新制以解後憂, 九曰盜賊當探禍端而圖善策。」以直論忤時相,罷奉 千秋鴻禧祠,改祕閣修撰,權江西轉運副使兼知隆 興府,主管江西安撫司。擢太常少卿,奏造斛斗輸諸 郡租,寬恤人戶,培植根本,凡十五事。進右文殿脩撰、 集英殿脩撰、樞密都承旨、督府參謀官兼知太平州, 五辭,不允。又言和戰成敗大計,宜急救襄陽等事。貽 書執政,論京西既失,當招收京、淮丁壯為精兵,以保 江西。權工部侍郎、知江州,辭不赴,請養宗子以係國 本,以鎮人心。改權兵部侍郎兼檢正。論士大夫私意 之敝,以為「襄、漢潰決,興沔破亡,兩淮俶擾,三川陷沒。 欲望陛下念大業將傾,士習已壞,以靜專察群情,以 剛明消眾慝,警於有位,各勵至公,毋以術數相高而 以事功相勉,毋以陰謀相訐而以識見相先,協謀并 智,戮力一心,則危者尚可安,而衰證尚可起也。」又請 分路取士,以收淮、襄之人物。試工部侍郎、知慶元府 兼沿海制置使,改知平江府。條具財計凋敝本末,以 寬郡民。與轉運使王埜爭論利害。授寶謨閣待制、提 舉太平興國宮,改玉隆萬壽宮。試戶部侍郎、淮東總 領兼知鎮江府。言邊儲、防禦等十有五事。改寶謨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