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8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江西提舉常平兼知吉州。節制悍將,置社倉、義倉,平 反李義山受贓之冤。以國子司業召。寶祐元年,陛對, 言:「國論主平,江西義倉不可待申省而後發。」考試集 英殿,授崇政殿說書,進講《尚書》,兼國史編修、實錄檢 討,遷國子祭酒。二年,兼權禮部侍郎,諫幸西太乙宮。 三年,權禮部侍郎,仍兼祭酒,升兼同脩國史、實錄院 同修撰,尋兼侍講。丁母憂。五年,以集英殿修撰差知 贛州。丁大全柄國,欲挽夢鼎登朝,卒辭謝之。六年,改 知建寧府,又改知隆興府。開慶元年,復知建寧府,作 橋梁,置馹舍,建大安關,決疑獄。景定元年,召為太子 詹事,上疏以「法天」為言,遷吏部侍郎,賜寧海縣食邑。 二年,權兵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三年,遷兵部尚書 兼修國史兼《實錄》修撰,遷吏部尚書。《五》辭免,請祠,不 允。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屢辭,不許。同提 舉編修《經武要略》兼太子賓客,進封寧海伯。七年,簽 書樞密院事,進封臨海郡侯,以明堂恩進封臨海郡 公。丞相賈似道欲造關子,罷「十七」、十八兩界會子,夢 鼎以為厲民,乃止。罷十七界公田法行,夢鼎又以為 厲民,故行之浙右而止。五年,三辭,不許,進同知樞密 院事、權參知政事。以彗星出,夢鼎言:「正上下恐懼交 修之日,乞解機政。」又不許。奏免浙西經界。理宗崩,議 太子即位,太后垂簾聽政。夢鼎曰:「母后垂簾,豈是美 事?」進參知政事,加食邑。夢鼎力辭,似道懇留之,不可。 帝勉諭再三,詔閤門封還奏疏。似道奏:「參政去,則江 萬里、王爚必不來。」理宗復土,攝少傅,竣事,引疾歸里, 累詔力辭,授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肅 清海寇,罪止首惡,羨餘之費,悉卻不受。建濟民倉以 備饑歲,造馹舍以待賓旅。咸淳三年,再召為參知政 事,加食邑六,辭,不許。詔著作佐郎盧鉞與台州守項 公采趣行,拜特進、右丞相兼樞密使,累辭,不許,迺與 似道分任。利州轉運使王价嘗以言去官,非其罪也, 四川制置司已辟參議,及死,其子愬求遺澤。至是,夢 鼎明其無罪,似道以為恩不己出,罷省部吏數人,榜 其姓名于朝。夢鼎怒曰:「我斷不為陳自強。」即告去。似 道之母讓似道曰:「葉丞相安於家食,未常希進,汝強 與以相印,今乃牽制至此,若不從吾言,吾不食矣。」似 道曰:「為官不得不如此。」會太學諸生亦上書言似道 專權固位,乃悔悟,屬府尹洪燾求解,而夢鼎屢上章 乞閒。冬雷,引咎,求去愈力。四年,策楊妃宰相無拜禮, 吏贊拜,夢鼎以笏揮之趨出。明日,乞還田里,詔勉留 之。詔免諸州守臣上殿奏事,夢鼎言:「祖宗謹重牧守 之寄,將赴官,必令奏事,蓋欲察其人品,及面諭以廉 律已愛育百姓,其至郡延見吏民,具宣上意,庶幾求 無負臨遣之意。今乃不遠數千里而來,咫尺天顏而 不得見,甚非立法之本意。」又乞容受直言。進少保。五 年,引杜衍致仕單車宵遁故事,累辭。乃授觀文殿學 士、判福州、福建安撫大使。進封信國公,不拜。充醴泉 觀使,又不拜。七年,再充醴泉使。九年,授少傅、右丞相 兼樞密使。引疾力辭,宰掾、郎、曹沓至趨行。扶病至嵊 縣,請辭不獲,乞還山林。疏奏:「願上厲精寡欲,規當國 者收人心,固邦本,勵將帥,飭州縣,重振恤。」扁舟徑歸。 使者以禍福告,夢鼎語之曰:「廉恥事大,死生事小,萬 無可回之理。」似道大怒。臺臣奏從歸田之請,詔仍少 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不請祠祿。瀛國公初即 位,咨訪故老,夢鼎上封事曰:「敦教道,訓廉德,厲臣節, 拯民瘼,重士選,勸吏廉,懲吏姦,補軍籍。」授判慶元府、 沿海制置大使,力辭,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不拜。二 年,益王即位于閩,召為少師、太乙宮使。航海遂行,道 梗不能進,南向慟哭失聲而還。後二年卒。子應及,太 府寺丞、知建德府、軍器少監,駐戍軍馬;應有,朝請郎、 太社令。

王爚

按《宋史》本傳:「爚字仲潛,一字伯晦,紹興新昌人。登嘉 定十三年進士第,知常熟縣。紹定四年,江淮制置司 辟通判泰州。五年,差知滁州。端平元年,知瑞州。嘉熙 元年,提轄左藏東西庫兼提轄封樁下庫。二年,遷籍 田令兼督視幹辦公事。淳祐二年,改監三省樞密院 門。乞免所居官,詔從之。四年再任。五年,遷太府寺丞」、 祕書丞、戶部郎官、淮西總領,主管右曹。六年,為尚書 左司員外郎。賜對乞祠,不許。七年,遷祕書少監,以侍 御史周坦言,罷為福建提點刑獄,差知溫州。十年,差 知寧國府,遷太府卿。寶祐元年,兼國史編修、實錄檢 討兼權兵部侍郎,試司農卿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 房公事。疏奏:「願詔大臣相與憂亂而思治,懼危而圖 安,哀恫警省,修德行政,摧抑群陰之氣燄,保護微陽 之根本,批札畢杜於私蹊,官賞宏闢於正路,使內治 明如天日,外治勁如風霆,則精神運動,陽彙昭蘇,世 道昌明,物情熙洽。上以迓續天命於譴告之餘,下以 固結人心於解紐之際,其孰能禦之!」以右文殿修撰 提舉太平興國宮。五年,京湖宣撫大使趙葵辟為判 官。開慶元年,召赴行在,授集英殿修撰、樞密都承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