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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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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夕。往臣因束無子,為置妾潘氏。比至京師,束已繫 獄。潘矢志不他適,乃相與寄居旅舍,紡織以供夫衣 食。歲月積深,悽楚萬狀。欲歸奉舅,則夫之饘粥無資; 欲留養夫,則舅又旦暮待盡。輾轉思維,進退無策。臣 願代夫繫獄,令夫得送父終年,仍還赴繫,實陛下莫 大之德也。」法司亦為請,帝終不許。帝深疾言官,以廷 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長繫以困之。而日令獄卒奏 其語言食息,謂之「監帖。」或無所得,雖諧語亦以聞。一 日,鵲噪於束前,束謾曰:「豈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 心動。會司務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錮 詔獄,而釋束還其家。束還父已前卒,束枕塊飲水,佯 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喪除, 召為都給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復辭疾,布衣蔬食, 終老於家。束在獄中十八年,比出潘氏猶處子也。然 束竟無子。

楊思忠

按《明外史沈束傳》:「楊思忠,平定人。嘉靖二十年進士。 官禮科給事中。當世宗晚年,猜愎尤甚,進言者輒得 重譴。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預祧仁宗祔后太 廟,下廷議,尚書徐階以為非禮,禮科給事中楊思忠 力贊階議,餘人莫敢言。帝使人覘知狀。及議上,嚴旨 譙責,命階與思忠定,二人復據禮對。帝益怒,竟祧仁」 宗階,故得帝眷,獨銜思忠。每當遷,輒報罷。逾三年,正 旦,日食,陰雲不見。六科合疏賀。帝摘疏中語詰為不 成文,曰:「思忠懷欺,不臣久矣。」杖百,斥為民,餘皆奪俸。 隆慶元年起掌吏科。三遷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五 年改南京戶部右侍郎。致仕,卒。思忠,字孝夫。

周怡

按《明外史》本傳:「怡字順之,太平縣人。為諸生時,嘗曰: 『鼎鑊不避,溝壑不忘,可以稱士矣。不然,皆偽也。從學 於王畿、鄒守益,登嘉靖十七年進士,除順德推官。舉 卓異,擢吏科給事中。疏劾尚書李如圭、張瓚、劉天和。 天和致仕去,如圭還籍待勘,瓚留如故。頃之,劾湖廣 巡撫陸杰、工部尚書甘為霖、採木尚書樊繼祖。立朝』」 僅一歲,所摧擊率當事有勢力大臣在廷,多側目,怡 益奮不顧。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書許讚率其屬王 與齡、周鈇訐大學士翟鑾、嚴嵩私屬事。帝方嚮嵩,反 責讚,逐與齡等。怡上疏曰:「人臣以盡心體國為忠,協 力濟事為和。未有公卿大臣爭於朝,文武大臣爭於 邊,而能修內治、禦外侮者也。大學士鑾、嵩與尚書瓚 互相詆訐,而總兵官張鳳、周尚文又與總制侍郎翟 鵬、督餉侍郎趙廷瑞交惡。此最不祥事,誤國孰甚。今 陛下日事禱祠而四方災祲未銷。歲開輸銀之例而 府庫未充。累頒蠲租之令而百姓未蘇。時下選將練 士之命而邊境未寧。內則財貨匱而百役興,外則寇 敵橫而九邊耗。乃鑾、嵩憑藉寵靈,背公營私,播弄威 福,市恩酬怨。夫輔臣真知人賢不肖,宜明告吏部,進 之退之,不宜挾勢徇私,屬之進退。嵩威靈氣焰,凌轢 百司。凡有陳奏,奔走其門。先得意旨,而後敢聞於陛 下。中外不畏,陛下惟畏嵩久矣。鑾、淟涊委靡。讚雖小 心謹畏,然不能以直氣正色銷權貴要求之心。柔亦 甚矣。且直言敢諫之臣,於權臣不利,於朝廷則大利 也。」御史謝瑜、童漢臣以劾嵩故嵩皆假他事罪之。諫 諍之臣自此箝口。雖有檮杌、驩兜,誰復言之。帝覽疏 大怒,降詔責其謗訕,令對狀。怡惶恐請罪,怒不解,杖 之闕下,復錮於詔獄,釋而再繫。語具《楊爵傳》。隆慶元 年,起故官,未上。擢太常少卿。陳新政五事,語多刺中 貴。時近習方導上宴遊,由是忤旨,出為登萊兵備僉 事。給事中岑用賓為怡訟,不納。改南京國子司業。復 召為太常少卿,未任卒。天啟初,追諡「恭節。」

王曄 沈良才 陳瑾

按《明外史周怡傳》:「曄字韜孟,金壇人。嘉靖十四年進 士。授吉安推官,召拜南京吏科給事中。二十年九月, 偕同官上言,外寇陸梁,本兵張瓚及總督尚書樊繼 祖、新遷侍郎費寀不堪重寄。帝下其章於所司。居兩 月,復劾瓚,因及禮部尚書嚴嵩。總督侍郎胡守中與 巨奸郭勛相結納,嵩所居第宅則勛私人代營之。踰」 月,御史伊敏生、鄭芸、陳策亦云「嵩居宅乃勛私人孫 澐所居。澐籍沒,嵩第應在籍中。」帝怒,奪敏生等俸一 級,嵩不問。而守中竟由曄疏獲罪。明年秋,嵩入內閣。 吏科都給事中沈良才、御史喻時等交章劾嵩。踰月, 山西巡撫童漢臣章上。又踰月,曄與同官陳瑾、御史 陳紹等章亦上,大指皆論嵩奸貪,而曄疏并及嵩子 世蕃,語尤剴切。帝皆不省,嵩憾甚,未有以中也。久之, 曄以次出為山東僉事。居四年,給由入都,道病後期, 嵩遂奪其官。曄在臺,嘗劾罷方面官三十九人,直聲 甚著。比歸,環堵蕭然。數年卒。良才,泰州人。起家庶吉 士,歷官至兵部侍郎。三十六年大計,自陳已調南京 矣。嵩忽附批《南京科道拾遺疏》中,落其職。

厲汝進 查秉彝 徐養正 劉起宗 劉祿

按《明外史徐學詩傳》:「厲汝進,字子修,灤州人。嘉靖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