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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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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岸傍社,誡之曰:『水中人出。械以來。已果獲數人,蓋 奸民募善泅者為之也。知府萬雲鵬操下急,賢數忤』」 之。當上計,有毀雲鵬者,將被黜。賢走吏部白其枉,雲 鵬竟得免。而尚書桂萼獨心異賢喪去。起知唐縣,召 為吏科給事中。十四年春,當大計。外吏大計罷者,例 永不用。而是時言事諸臣忤柄臣意,率假計典錮之。 賢乃先事言「所黜有未當者,宜聽言官論救。」帝稱善, 從其請。會參議王存、韋商臣言事忤要人。前給事中 葉洪劾汪鋐被謫,果在黜中。賢方勘事陝西,給事中 薛宗鎧因據賢疏伸救,吏部持不可。帝遂命已之。及 賢還朝,以鋐恣橫,實張孚敬庇之,乃條其罪狀曰:「輔 臣孚敬,布腹心以操吏部之權,懸利害以箝言官之 口。即如考察一事,陛下曲聽臣言,許其申雪,正防大 臣行私也。今言官為洪等辨救,孚敬乃曲庇冢臣,巧 言阻遏。陛下有堯、舜知人之明,輔臣負伯鯀方命之 罪,放流之典具在,惟陛下以威斷之。」帝內嘉賢言,而 重違孚敬、鋐意,洪等竟不復。再以喪去,補刑科都給 事中。夏言柄國,會當選庶吉士,不能無所徇。賢疏陳 請屬之弊,帝納其言。久之,劾郭勛吞噬遍天下。太廟 災,復劾勛及尚書張瓚、樊繼祖等,而薦聞淵、熊浹、劉 天和、王畿、程文德、徐樾、萬鏜、呂柟、魏校、程啟充、馬明 衡、魏良弼、葉洪、王臣可任用。言滋不悅,激帝怒,謫山 東布政司都事。諸被薦者皆奪俸。賢尋以父老自免 歸,十餘年卒。賢少聞王守仁說,心契之。及官於浙,遂 執弟子禮。

劉繪

按《明外史》本傳:「繪字子素,一字少質,光州人。祖進,太 僕少卿。繪長身修髯,磊落負奇氣,好擊劍,力挽六石 弓。舉鄉試第一,登嘉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改戶科 給事中。二十年,詔兩京言官會薦邊才,給事中邢如 默等薦毛伯溫、劉天和等二十人,而故御史段汝礪、 副都御史翟瓚、參議王洙與焉。繪言:汝礪乃大學士」 翟鑾姻戚,瓚、洙則夏言諭指,如默排群議而薦之者。 「相臣挾權以遏言官,言官懼勢而咈公議,上下雷同, 非社稷福。乞罷鑾、言,罪如默,為徇私植黨者戒。」帝是 其言,出如𪐝於外。言適罷政,鑾置不問。明年,寇大入 山西。繪上疏曰:「俺荅方彊,必為腹心患。議者謂宜守 不宜戰。以故邊將專自全,或拾殘騎報首功。督巡諸 臣亦苐列士馬,守要害,名曰清野,實則避鋒,名曰守 險,實則自衛。請專任翟鵬,得便宜從事,馳發宣、大、山 西士馬,合十七八萬人,三路並舉,有進無退。寇雖多, 可計日平也。」帝壯其言,令假鵬便宜,得戮都指揮以 下。然鵬竟不能出塞。頃之,劾山西巡撫劉臬結納夏 言,且請罷吏部尚書許讚宣府巡撫楚書、臬書由是 去職。繪兩劾言,言憾之,出為重慶知府。土官爭地相 仇,檄諭之即定。上官交薦,而言再入政府,屬言者論 罷之。居家二十年卒。子黃裳,兵部員外郎。倭陷朝鮮, 命贊畫侍郎宋應昌軍務。渡鴨綠江,扺平壤,大敗賊 兵。賊遁,黃裳追逐,又連破之。錄功,進郎中。

錢薇

按《明外史》本傳:「薇字懋垣,海鹽人。嘉靖十一年舉進 士,受業湛若水。官行人,泊然自守,與同年生蔣信輩 朝夕問學。擢禮科給事中,請令將帥家丁得自耕塞 下田,毋征其賦,總督大臣假便宜,專制閫外,格不行。 又疏劾大學士李時、禮部尚書夏言、工部尚書溫仁 和、外戚蔣輪進、右給事中郭勛,請復鎮守內官,擅易」 置宿衛將校,薇憤,疏其不法七事。帝眷勛,然素知其 橫,兩不問。已,因星變,極言「主德」之失,帝深銜之,未發。 疏諫南巡,坐奪俸。內閣夏言輩所選宮僚,多以徇私 劾罷。薇偕同官呂應祥、任萬里乞如會推故事,集內 閣九卿公舉。帝挾前憾,並斥為民。累薦皆報寢。集鄉 里,晚進與講學,足跡不及公府。倭患起,請於巡撫王 忬,集兵為備。鄉人德之。卒,年五十三。隆慶初,贈太常 少卿。

沈束

按《明外史》本傳:「束字宗安,會稽人。父儘,邠州知州。束 登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徽州推官,擢禮科給事中。 大同總兵官周尚文卒,請卹典,嚴嵩格不予。束言:尚 文為將,忠義自許。曹家莊之役,奇功也。雖晉秩未醻 勳,宜贈封爵,延子孫。他如董暘、江瀚,力抗強敵,繼之 以死,雖已廟祀,宜賜祭,以彰死事忠。今當事之臣任 意予奪冒濫,或倖蒙忠勤,反捐棄,何以鼓士氣,激軍 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議。聞淵、屠僑 等言束無他腸,苐炠狂,當治。帝愈怒,奪淵、僑俸,下束 詔獄。已,刑部坐束奏事不實,輸贖還職。特命杖於廷, 仍錮詔獄。時束入諫垣未半歲也。踰年,俺荅薄都城, 司業趙貞吉以請寬束得罪,自是無敢言者。束繫久, 衣食屢絕,惟日讀《周易》為疏解。後同邑沈鍊劾嵩,嵩 疑與束同族為報復,令獄吏械其手足。徐階勸,得免。 久之,嵩已逐束父,年衰甚,其妻張氏上書言:「臣夫得 罪已十六年,家有老親,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尋,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