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3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急正諸誤國罪,少慰祖宗在天之靈!」帝以苛求責之, 譽卿復上疏極論,帝仍不問。當是時,言官吳履中等 交章劾體仁、應熊,帝慰留二人。譽卿上言:「今輔臣朝 人暮出,日取刑名、錢糓瑣事批答,而理亂安危,絕無 一言。且交相贊美,恬不為怪。甲被論,乙擬溫旨留之; 乙被論,甲擬溫旨留之。不曰忠悃,則曰藎畫;不曰絕 私奉公,則曰弘濟時艱。不知時事至此,忠藎安在?而 奉公濟艱者又何事也?皇上方下罪己之詔,輔臣反 得侈口稱頌乎?」帝仍不問。譽卿又上言曰:「皇上臨馭 有年,法無假貸。自庶僚以至大僚,譴責時聞。乃獨於 誤國輔臣不一致問。臣三疏入告,無一語請罷斥。蓋 以黜陟功罪,聽宸衷獨斷,而進退廉恥,聽輔臣自裁。 兩月以來,輔臣安意入直,退食委蛇。今巡撫楊一鵬、 巡按吳振纓已下詔獄矣。輔臣未嘗席槁待罪,謂可 超然事外乎?昔年劉鴻訓、錢龍錫有罪,相繼遣戍,豈 今日頓廢國法?」帝終不聽。譽卿在天啟時,謝陞方為 文選郎。及是陞長吏部,而譽卿猶滯垣中,以資深當 擢京卿。陞希體仁意,出之。南京大學士文震《孟慍》語 侵陞,陞亦慍。適山東布政使勞永嘉賄營登萊巡撫, 主給事中宋之普,家陞等列之舉首,為給事中張第 元所發。帝以詰陞言路,因欲攻陞及都御史唐世濟。 譽卿以世濟恃體仁,惡尤甚,當先去之。會給事中姚 思孝將劾世濟兩人,因置陞不劾,而御史張纘曾又 獨劾陞。陞疑出譽卿及震孟意,之普又搆之陞。先是, 福建布政使申紹芳亦欲得登萊巡撫,譽卿曾言之 於陞,陞遂疏攻譽卿,謂其營求北缺,不欲南遷,為把 持朝政地,并及囑紹芳事。體仁從中主之,譽卿遂削 籍,紹芳逮問遣戍。十五年,御史劉逵薦劉斯埰、姚思 孝、李汝璨、李清、楊潤、宋學顯、詹爾選、喬可聘、李右讜、 成勇等,首譽卿。給事中楊枝起薦成勇、詹爾選、姚思 孝、瞿式耜、吳宗周、喬可聘、袁愷、鄭之元、宋學顯、熊開 元、何楷、吳麟徵等亦首譽卿。將起應天府丞,帝復令 覈議,竟不果用。福王立,起光祿卿,力辭不赴。國變後, 薙髮為僧;久之,卒。

黃紹杰

按《明外史》本傳:「紹杰,萬安人。天啟五年進士。授中書 舍人。崇禎元年,考選給事中。方需次,劾南京御史李 時馨、徐復陽謟附逆奄,罷之,補受兵科。薊遼總督曹 文衡與監視中官鄧希詔相訐,紹杰上言:『文衡烈士, 受內臣指摘,何顏立三軍上?宜亟更;希詔亦不宜留』。 同官李春旺亦言之。帝怒,切責二人。文衡乃自陳六」 罪乞罷。帝不許,而心頗不悅。無何,文衡以勞疾乞歸, 遂奪職閒住。紹杰居久之,屢遷刑科左給事中。七年 五月,久旱求言。紹杰上疏曰:「漢世每逢災異,策免三 公,而宰執亦引罪求罷。近因久旱,陛下修明政治,大 納讜言,可謂應天以實矣。而雨澤猶未降者,蓋天有 所甚怒而不解也。去歲周延儒罷,特」召舊輔何如寵? 中外以為君子道長,轉否為泰之時,乃如寵徘徊道 路不至者,蓋君子小人不能並立,有所疑畏而不肯 前耳。次輔溫體仁,秉政數載,上干天和,無歲不旱暵, 無日不風霾,無人不愁怨,無地不災異,無處不盜賊。 譬如庸醫,已致人垂盡而猶不釋手,將遂聽其俱盡 乎?且體仁秉政既久,窺瞷自工,中外諸臣悉承其喜 怒。一人當用,則曰「此與體仁不合者也」;一事當行,則 曰「此體仁所不樂聞者也。」覆一疏,則曰「懼體仁之意 別有所屬也。」建一議,則曰「恐犯體仁忌諱,攖其兇鋒 也。」凡此皆召變之尤,輿情所共鬱者。而言出禍隨,誰 敢為陛下正告之?《傳》曰:「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 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願陛下三復斯言,罷體仁 以回天意。若體仁罷而甘霖不降,即殺臣以正欺君 之罪。」當是時,帝方厚眷體仁,貶紹杰一秩。體仁猶力 辨,且訐其別有指授。紹杰乃上言:「近廷臣言事,即指 及乘輿,猶荷優容。獨一字涉體仁,必遭貶黜。毋論往 日,即自冬徂春,當兇鋒者幾人矣。誰不愛功名而猥 聽人指授邪?」因列其亂政實跡:一不肯設立總督,因 庇兵部侍郎彭汝楠,致失機宜。一用貪穢私人胡鍾 麟為職方郎中,遂黜李繼貞。一囑尚書閔洪學起私 人唐世濟為南京總憲。一、錮正人瞿式耜等。一、庇姻 婭沈棨,以負罪道臣驟擢宣府巡撫,致私款辱國,輕 擬充軍。一庇主考丁進,磨勘俱從寬典。且曰:「臣所仰 祝聖明洞燭體仁奸欺者,其說不過兩端。下惟朋黨 一語,可以箝言官之口,挑善類之禍;上惟票擬一語, 可以激聖明之怒,蓋憤誤之愆。試觀今日災異盜賊 誰執其咎?將焉用彼相哉?」帝以挾私求勝,切責之。體 仁再辨,復以朋黨為言。紹杰既奉旨降調,復言體仁 受銅商王誠金,其長子儼受巡撫棨及兩淮巡鹽高 欽順等金,皆萬餘。體仁又用門客王治,每事居閒,酬 以青浦主簿。東南之利,皆由治轉輸。體仁私邸兩被 盜,失黃金寶玉無筭,匿不敢言。帝仍切責,遂調為上 林苑署丞,遷行人司副。八年,賊犯皇陵,紹杰憤,復劾 體仁誤國召寇。帝怒,再謫應天府檢校。屢遷南京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