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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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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論團營兵政之弊。又請發銀米賑京師饑,直聲大 著。會南京御史馬揚等以劾吏部尚書王瓊被逮,良 弼請釋之。帝怒,并下詔獄,論贖還職,仍奪俸一年。三 遷至禮科都給事中。十一年八月,彗星見東井,芒長 丈餘。良弼引《占書》言:「彗星晨見東方,君臣爭明。彗孛 出井,奸臣在側。大學士張孚敬專橫竊威福,致奸星 示異,亟宜罷黜。」孚敬奏良弼挾私。帝已疑孚敬,兩疏 皆報聞。給事中秦鰲疏再入,孚敬竟罷去。踰月,良弼 復偕同官劾吏部尚書汪鋐。帝方向鋐,奪良弼俸,鋐、 孚敬俱恨良弼。明年元日,副都御史王應鵬坐事下 詔獄。良弼言「履端之」始,不宜以微過繫大臣。帝怒,再 下詔獄。獄卒訝曰:「公又來耶?」為垂涕。尋復職,奪俸。時 孚敬復起柄政,與鋐修前郄,以考察復命科道官互 糾,又奏上十一人,又不及良弼。孚敬益怒,擬旨切責, 令吏部再考。鋐乃別糾二十六人,而良弼及秦鰲、葉 洪皆前劾孚敬、鋐者,中外大駭。良弼竟坐不謹削籍。 隆慶初,詔起廢籍。以年老即家拜太常少卿,致仕,卒。 天啟初,追諡《忠簡》。

葉洪

按《明外史魏良弼傳》:「葉洪,字子源,德州人。嘉靖八年 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學士穆孔暉進講後期,帝怒,謪 官,洪疏請留之。十一年,肇舉祈穀禮於圜丘,帝不親 祀,洪疏諫,帝責洪妄言。尋巡視京營,進工科右給事 中。汪鋐遷吏部尚書,洪極論其奸,忤旨,奪俸。明年,考 察,鋐修怨,遂坐洪浮躁,貶寧國縣丞。居二年,復以大」 計奪其職。言者屢訟冤,不復用。

秦鰲

按《明外史魏良弼傳》:「秦鰲,字子元,崑山人。嘉靖五年 進士,授行人,擢兵科給事中,劾魏國公徐鵬舉、中官 賴義不法狀。義罷還,彗星見,劾張孚敬妬賢病國,擬 議詔旨,輒引以自歸。帝遂罷孚敬。已,孚敬再相,汪鋐 承風指,以考察謪鰲東陽縣丞,屢遷福建右參議,卒 官。」

鄧繼曾

按《明外史》本傳:「繼曾,字士魯,資縣人。正德間進士,授 行人。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詔雖頒而廢 閣大半,大獄已定而遲留尚多。擬旨間出於中人,奸 諛漸倖於左右。禮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納諫如流, 施行則寡。是陛下修己親賢之誠漸不如始,故天降 霪雨,以示警戒。伏願出令必信,斷獄不留,事惟咨於 輔臣,寵勿啟於近習。割恩以定禮,稽古以崇孝,則一 念轉移,可以銷天災,答天戒矣。」未幾,擢兵科給事中。 疏陳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蠱惑之 漸。二、均兩宮之孝養,以杜嫌隙之漸。三一政令,以杜 欺蔽之漸。四、清傳奉,以杜假託之漸。」尋言興府從駕 官不宜濫授。帝納之。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為帝后。 會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禮》。繼曾亦言:「去年五月 日精門災,今月二日長安榜廊災,及今郊祀日,內廷 小房又災。天有五行,火實主禮;人有五事,火實主言。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今歲未期而災 者三,廢禮失言之效也。」提督三千營廣寧伯劉佶久 病,繼曾論罷之。宣、大、關陝、廣西數有警,中原盜竊發。 繼曾陳戰守方略,及儲將練兵、足食之計,多議行。三 年,帝漸疏大臣,政率內決。繼曾抗章曰:「比來中旨大 戾,王言事不考經,文不會理。悅邪說之諂媚,則賜敕 褒俞;惡師保之抗言,則漸將放黜。臣目睹出涕,口誦 吞聲。夫祖宗以來,凡有批答,必付內閣。擬進者,非止 慮獨見之或偏,亦防矯偽者之假託也。正德之世,蓋 極弊矣,尚未有如今日之可駭可嘆者。左右群小,目 不知書,身未經事,乘隙招權,弄筆取寵。故言出無稽, 一至於此。陛下不與大臣共政,而倚信群小,臣恐大 器之不安也。」疏入,帝震怒,下詔獄掠治。謪金壇縣丞。 給事中張逵、韓楷、鄭一鵬,御史林有孚、馬明衡、季本 皆論救,不報。累遷至徽州知府,卒。帝初踐阼,言路大 開,進言者或過於切直,帝亦優容之。自劉最及繼曾 得罪後,厭薄言官,廢黜相繼,「納諫之風微矣。」

劉最

按《明外史鄧繼曾傳》:「劉最,字振廷,崇仁人。正德中進 士。由慈利知縣入為禮科給事中。世宗議定策,功大 行封拜,最疏止之。尋請帝勤聖學,於宮中誦《大學衍 義》,勿令左右近習誘以匪僻。嘉靖二年,中官崔文以 禱祠事誘帝,最極言其非,且奏文耗帑金狀。而帝從 文言,命最自劾侵耗數。最言:『帑銀屬內府,雖計臣不』」 得稽盈縮文,乃欲假難行事,逃己罪制言官。疏入忤 旨,出為廣德州判官。言官論救,不納。已而東廠太監 芮景賢奏最在途仍故銜,乘巨舫取夫役。巡鹽御史 黃國用復遣牌送之。帝怒,逮二人下詔獄。最充軍邵 武,國用謪極邊雜職,法司及言官救之,責以黨比。最 居戍所,久之,赦還。家居二十餘年卒。

楊言

按《明外史》本傳:「言,字惟仁,鄞人,正德末進士,授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