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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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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年,擢禮科給事中。閱數日,即上言:『邇者仁壽 宮災,諭群臣修省。臣以為責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 在諫官而不在聖躬。朝廷設六科,所以舉正欺蔽也。 今吏科失職,致陛下賢否混淆,進退失當,大臣蔣冕、 林俊輩去矣,小臣王相、張漢卿輩皆得禍矣,而張璁、 桂萼始由捷徑以竊清秩,終怙威勢以賊善良。戶科 失職,致陛下儉德不聞而張崙輩請索無厭。崔和輩 敢亂舊章。禮科失職,致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廟社 無帡幪之庇。兵科失職,致陛下綱紀廢弛而錦衣多 冒濫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帶 踰額而不裁。刑科失職,致陛下用罰不中。元惡如藍 華輩,得寬籍沒之法;諍臣如郭楠輩,反施杻械之刑。 工科失職,致陛下興作不常。局官陸宣輩,支俸踰於 常制;內監陳林輩,抽解及於蕪湖。凡此皆時弊之急 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願陛下勤修庶政,而罷臣等, 以警有位,庶可格天心,弭災變』。」帝以浮謗責之。奸人 何淵請建世室,言與廷臣爭,不聽。言復抗章曰:「祖宗 身有天下,大宗也,君也。獻皇帝舊為藩王,小宗也,臣 也。以臣並君,亂天下大分;以小宗並大宗,干天下正 統。獻帝雖有盛德,非若周文、武刱王業也。欲襲世室 名,舛矣。如以獻帝為自出之帝,是前無祖宗;以獻帝 為禰而宗之,是後無孝、武二帝。陛下前既罪醫士劉 惠之言,今乃納淵之說。前既俞禮卿、席書之議,今乃 《咈書》之言。臣不知其何謂也。」楊一清召入內閣,言請 留之三邊。特旨拜張璁兵部侍郎,言以璁貪佞險躁, 且新進,未更國家事,請罷璁并劾。吏部尚書廖紀引 匪人,同官解一貫等亦諫,皆不納。有投匿名書御道 者,言請即燒之。報可。六年,錦衣百戶王邦奇借哈密 事請誅楊廷和、彭澤等。下部議。未覆,而邦奇復誣大 學士費宏、石珤陰庇廷和,詞連廷和子主事惇等,將 興大獄。言抗疏曰:「先帝晏駕,江彬手握邊軍四萬,圖 為不軌。廷和密謀行誅。俄頃事定,迎立聖主,此社稷 之勳也。縱使有罪,猶當十世宥之。今既以奸人言罷 其官,戍其長子矣,乃又聽邦奇之誣,而盡逮其鄉里 親戚,誣為蜀黨,何意聖明之朝,忽有此事?至宏珤,乃 天子師保之官,百僚之表也。邦奇心懷怨望,文飾奸 言,詬辱大臣,熒惑聖聽,而陛下入曖昧之辭,成師保 之獄。豈小人言必可信,大臣行必可疑耶?」書奏,帝震 怒,并收繫言親鞫於午門。群臣悉集,言,備極五毒,折 其一指,卒無撓詞。既罷,下五府九卿議,鎮遠侯顧仕 隆等覆奏,邦奇言皆虛妄。帝責仕隆等徇情,然獄亦 因是解。謫言宿州判官。御史程啟充請還言舊任,不 聽。稍遷溧陽知縣,歷南京吏部郎中。坐事謫知彝陵。 累官湖廣參議,言為吏多著聲績。溧陽、彝陵皆立祠 祀之。

張選

按《明外史》本傳:張選,字舜舉,黃正色,字士尚,皆無錫 人,同登嘉靖八年進士。正色除仁和知縣,選蕭山縣 又鄰境也。選治蕭山有聲。十二年冬,先入為戶科給 事中。明年四月,時享太廟,遣武定侯郭勛代。選上言: 「宗廟之祭,惟誠與敬。孔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傳》曰: 『神不歆非類』。孟春廟享,遣官暫攝,中外臣心疑,茲孟 春祫享,倘更不親行,則跡涉怠玩。如或聖體初復,未 任趨蹌,宜明詔禮官,先期告廟。陛下亦宜靜處齋宮, 以通神貺。」帝閱疏大怒,下之禮部。尚書夏言等言:「代 祭之文,載之《周官》。《語》曰:『子之所慎,齋、戰疾,疾當慎,無 異於祭』。選言:非但小臣無知,惟陛下曲赦。」帝愈怒,責 言等黨比,命執選闕下,杖八十。帝出御文華殿聽之, 每一人行杖畢,輒以數報。杖折者三,曳出已死,帝怒 猶未釋。是夕不入大內,遶殿走。製《祭祀記》一篇,一夕 鋟成,明旦分賜百官,而選出家人投良劑得甦,帝竟 削選籍。選居職甫三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內。正色 是時方憂居,已補香山,旋改南海。座主霍韜宗人橫 甚,正色繩以法,韜顧以為賢。豪強屏跡,縣中大理。十 七年召為南京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奸貪,事甚有 跡,而中有「歷官藩、臬,無一善狀」語,瓚言己未任藩、臬。 帝以劾誣,奪俸兩月。明年,章聖太后梓宮南葬,命正 色護視。事竣,劾中官鮑忠、駙馬都尉崔元、禮部尚書 溫仁和所過納饋遺。帝召詰忠等,皆叩頭祈哀,因譖 正色「擅於梓宮前乘馬執扇,及江行涉險,又不隨舟 督護,大不敬。」帝遂發怒,立捕下詔獄,搒掠,遣戍遼東。 正色與選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後以直節顯。正色 居戍所三十年,其顛躓窮困,視選尤甚。穆宗初,起選 通政參議,以年老予致仕。召正色為大理丞,進少卿, 尋遷南京太僕卿,亦引年致仕。選先卒,正色後數年 卒。

薛宗鎧

按《明外史》本傳:「宗鎧,字子修,行人司正侃從子也。嘉 靖二年,與從父僑同舉進士,授貴溪知縣,補將樂,調 建陽。求朱子後,復之,以主祀事。歲饑,賑倉粟先發。後 聞給由赴京,留拜禮科給事中,以逋賦還任。至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