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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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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四卷目錄

 給諫部紀事

 給諫部雜錄

官常典第四百四卷

給諫部紀事

《新序》:管仲言於桓公曰:「早入晏出,犯君顏色,進諫必 忠,不重富貴,不避死亡,則臣不若東郭牙,請置以為 諫臣。」

《晉書傅元傳》:「武帝為晉王,以元為散騎常侍。及受禪, 進爵為子,加駙馬都尉。帝初即位,廣納直言,開不諱 之路,元及散騎常侍皇甫陶共掌諫職。元上疏曰:『臣 聞先王之臨天下也,明其大教,長其節義,道化隆於 上,清議行於下,上下相奉,人懷義心。亡秦蕩滅先王 之制,以法術相御,而義心亡矣。近者魏武好法術,而 天下貴刑名,魏文慕通達而天下賤守節。其後綱維 不攝,而虛無放誕之論盈於朝野,使天下無復清議, 而亡秦之病復發於今。陛下聖德,龍興受禪,弘堯舜 之化,開正直之路,體夏禹之至儉,綜殷、周之典文,臣 詠歎而已,將又奚言!惟未舉清遠有禮之臣以敦風 節,未退虛鄙,以懲不恪,臣是以猶敢有言』。」詔報曰:「舉 清遠有禮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乃使元草詔進之。 元復上疏曰:「臣聞舜舉五臣,無為而化,用人得其要 也。天下群司猥多,不可不審得其人也。不得其人,一 日則捐不貲,況積日乎!《典謨》曰:『無曠庶官』。言職之不 可久廢也。諸有疾病,滿百日不差,宜令去職,優其禮 秩而寵存之。既差而後更用,臣不廢職於朝,國無曠 官之累」,此三政之急也。臣聞先王分士、農、工、商以經 國制事,各一其業而殊其務。自士已上,子弟為之,立 太學以教之,選明師以訓之,各隨其才優劣而授用 之。農以豐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賈以通其貨,故雖天 下之大,兆庶之眾,無有一人游手,分數之法,周備如 此,漢、「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經藝而務交游,未 知蒞事而坐享天祿,農工之業多廢,或逐淫利而離 其事,徒繫名於太學,然不聞先王之風。今聖明之政 資始,而漢魏之失未改,散官眾而學校未設,游手多 而親農者少,工器不盡其宜。臣以為亟定其制,通計 而天下若干人為士,足以副在官之吏;若干人為農, 三年足有一年之儲;若干人為工,足其器用;若干人 為商賈,足以通貨而已。」尊儒尚學,貴農賤商,此皆事 業之要務也。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賜拜散官,皆課使 親耕,天下享足食之利。禹稷躬稼,祚流後世。是以《明 堂月令》著帝籍之制。伊尹,古之名臣,耕於有莘;晏嬰, 齊之大夫,避莊公之難,亦「耕於海濱。」昔者聖帝明王, 賢佐俊士,皆嘗從事於農矣。王人賜官,冗散無事者, 不督使學,則當使耕,無緣放之,使坐食百姓也。今文 武之官既眾,而拜賜不在職者又多,加以服役為兵, 不得耕稼,當農者之半,南面食祿者參倍於前。使冗 散之官,農而收其租稅,家得其實,而天下之穀可以 無乏矣。夫家足食,為子則孝,為父則慈,為兄則友,為 弟則悌。天下足食,則仁義之教可不令而行也。為政 之要,計人而置官,分人而授事,士農工商之分,不可 斯須廢也。若未能精其防制,計天下文武之官足為 副貳者使學,其餘皆歸之於農。若百工商賈有長者, 亦皆歸之於農。務農若此,何有不贍乎!《虞書》曰:「三載 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是為九年之後乃有遷敘也。故 居官久,則念立慎終之化;居不見久,則競為一切之 政。六年之限,日月淺近,不周黜陟,陶之所上,義合古 制。夫儒學者,王教之首也。尊其道,貴其業,重其選,猶 恐化之不崇,忽而不以為急,臣懼日有陵遲而不覺 也。仲尼有言:「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然則尊其道者,非 惟尊其書而已,尊其人之謂也。貴其業者,不妄教非 其人也;重其選者,不妄用非其人也;若此而學校之 綱舉矣。」書奏,帝下詔曰:「二常侍懇懇於所論,可謂乃 心欲佐益時事者也,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豈得不 使發憤耶!二常侍所論,或舉其大較,而未備其條目, 亦可便令作之。」然後主者八坐廣共研精。凡關言於 人主,人臣之所至難。而人主若不能虛心聽納,自古 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結舌,每念於此,未嘗 不歎息也。故前詔「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幾得以發 懵補過,獲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雖文辭有 謬誤,言語有失得,皆當曠然恕之。古人猶不拒誹謗, 「況皆善意在可採錄乎?近者孔晁、綦毋龢皆按以輕 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區區之朝,無諱言之 忌也。俄遷侍中。初,元進皇甫陶,及入,而扺、元以事與 陶爭言諠譁,為有司所奏,二人竟坐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