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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2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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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汗出,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小柴胡湯。脈陰陽 俱緊,舌上胎滑,小柴胡去半夏加人參䒷蔞湯;腹痛, 理中湯。熱聚於胃,則舌黃,承氣湯。舌純黑有二種,皆 死證也。有火極似水者為熱極,大承氣湯;有水來剋 火者,為寒極,脈證必寒,附子理中湯。七八日不解,熱 結在裏,表裏俱熱,時時惡風,舌燥欲飲水數升,白虎 湯加人參。

瘥後昏沉

因發汗不透,餘毒在心胞絡也。「發汗出時,蓋覆不周, 則汗出不均,腰背手足搐搦,或冷或熱,牛蒡根散。瘥 後腰已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

傷風

按風為陽邪,善行數變,其傷人也,必從俞入,俞皆在 背,故背常固密,風弗能干。已受風者,常曝其背,使之 透熱,則潛消嘿散,《經》文所謂「乘虛來犯」固矣。若其人 素有痰熱,壅遏於太陰、陽明之經,內有窠囊,則風邪 易於外束,若為之招引者然。所謂風乘火勢,火借風 威,互相鼓煽也。治實之法,秋冬與之辛溫,春夏與之 辛涼解其肌表,從汗而散。治虛之法,固其衛氣,兼解 風邪。若專與發散,或汗多亡陽,或屢痊屢發,皆治之 過也。治風火之法,辛涼外發,甘苦內和。勿與苦寒,恐 正不得伸,邪不得解耳。

傷寒死候

陽證見陰脈者死。 陰陽毒過六七日者死。 脈浮 而滑,身汗如油。水漿不入。喘息不休。身體不仁者死。

欬逆上氣。脈散者死 。陽反獨留。體如煙熏。直視

搖頭心絕 汗出髮潤而喘。肺絕 脣。反青,四肢 漐習,肝絕。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脾絕。 溲便遺失, 狂言,目反直視者,腎絕。 脈緊盛,汗出不解者死。 尺寸俱虛,熱不止者死。 身熱喘急,脈陽而躁者死。

大發濕家汗則痙。熱而痙者死 。發少陽汗則讝。

語。發少陰汗則動血,謂之下厥,上竭者死。 發動氣 汗者死。 發風溫汗者死。 發濕溫汗,曰重暍死。 汗後不為汗衰,謂之「陰陽交」者死。 不得汗者死。 發熱脈躁疾,狂言不能食,謂之「三死。」 欬逆不止者 死。 臟結者死。乃結胸證,舌有白胎也。 舌卷囊縮 者死。 脈代者死。 少陰吐利,煩躁四逆者死。 結 胸證悉具,煩躁者死。 發厥至七八日,膚冷而躁,無 時暫安,曰「臟厥」,死。 少陽與陽明合病,脈長大而弦, 曰「負」者死。 陰陽易病,頭重眼花,四肢拘急,小腹絞 痛,手足攣痛,離經脈見者死。 厥而下利,當不能食, 反能食者,除中死。 少陰病,厥逆無脈,與白通豬膽 湯,脈暴出者死。 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 七八 日以上,大發熱者死。

脈候

浮濇而緊為傷寒, 浮而緊者,表實可汗。 浮而緩 弱,表虛宜救。 沉數或疾滑或沉實,裏實可下。 沉 細微遲軟,裏虛可溫。 中候數為胃實, 中候遲為 胃虛。 寸口沉細無力,為陽中伏陰。 尺部沉數有 力,為陰中伏陽。 寸部數大有力為重陽, 尺部遲 細無力為重陰。 寸脈微細為脫陽, 尺部無力為 脫陰。 寸脈弱者忌吐, 尺脈弱者「忌下。 純弦之 脈,名曰負,死脈也。 陰病見陽脈者生。浮、數、動、滑大 也。 陽病見陰脈者死。沉、濇、弱、弦、微結、促、濡、緩、緊、遲、 芤、散、革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