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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2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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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三百七十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三百五十三

  傷寒門十九

  張介賓景岳全書治法 論虛邪治法 補中亦能散表 寒中亦能散表

   傷寒三表法 傷寒無補法辨 病宜速治 溫病暑病 發斑 發黃 發狂 結胸

  厥 讝語鄭聲 衄血 畜血 熱入血室 勞力感寒 動氣 戰汗 頭汗 吐蚘 腹

  痛 下利 小便 死證 傷寒逆證賦

  陳士鐸石室祕錄治法 相舌祕法

藝術典第三百七十三卷

醫部彙考三百五十三

傷寒門十九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治法》

「凡治傷寒,不必拘於日數,但見表證,即當治表,但見 裏證,即當治裏,因證辨經,隨經施治,乃為良法。若表 邪未解,即日數雖多,但有表證,而脈見緊數者,仍當 解散,不可攻裏也。若表邪已輕,即日數雖少,但有裏 證,而脈見沉實者,即當攻裏,不可發表」也。然此二者, 一曰發表,一曰攻裏,皆以邪實者為言也。其有脈氣 不足。形氣不足者。則不可言發言攻。而當從乎補矣。 但補有輕重。或宜兼補。或宜全補。則在乎明慧者之 用之如法耳。

傷寒但見發熱惡寒,脈緊數,無汗,頭項痛,腰脊強,或 肢體痠軟者,便是表證。不拘日數多寡,即當解散。但 於陰陽虛實,不可不預辨也,而於汗散方中,擇宜用 之。

傷寒但見往來寒熱,脅痛口苦而嘔,或漸覺耳聾,脈 見弦數者,即少陽經半表半裏之證,治宜和解,以《新 方》諸柴胡飲及小柴胡湯之類,酌宜用之。然少陽之 治有三禁,曰不可汗、吐、下也。

傷寒,如頭痛、發熱、惡寒,表證之類悉除。反見怕熱,躁 渴讝語,揭去衣被,揚手擲足,斑黃發狂,或潮熱自汗, 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胸腹脹滿疼痛,或上氣喘促, 脈實有力者,即是傳裏之熱證,不拘日數多少,即當 清裏。如果實邪內結,不得宣通,此必大為滌蕩,庶使 裏通而表亦通也。然必其胸腹脹滿,腸胃燥結,而大 滿大實堅者,乃可攻之。故《法》曰:痞滿燥實堅,五者具 而後可下。又曰:「下不嫌遲」,蓋恐內不實而誤攻之,則 必至不救矣。

「凡治傷寒,如時寒火衰,內無熱邪而表不解者,宜以 辛溫熱劑散之。時熱火盛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涼 劑散之。時氣皆平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平劑散之。」 此解散之要法也。蓋人在氣交之中,隨氣而化。天地 之氣寒,則宜辛熱;天地之氣熱,則宜辛涼。《經》文既以 「冬為傷寒,春為溫病,夏為暑病」,名既因時而易,則方 亦不容不隨時而更也。但以涼散之法,當知所辨,必 其表裏俱有熱證,方可兼用清涼。若身表雖熱,而內 無熱證者,此以表邪未解,因寒而為熱也,不可妄用 涼藥。蓋恐表寒未除,而內寒復至,以寒遇寒,則凝結 不解,必將愈甚。《經》曰:「發表不遠熱」,正此之謂也。且舍 時從證,尤為治傷寒緊要之法。此又不可不知常變。 「凡暑熱盛行,瘟疫大起,焦渴斑黃,臟腑如火,此則或 用寒肅以清其裏,或用寒散以救其表,但當察表裏 而酌緩急之宜也。」

《論虛邪治法》

凡傷寒治法,在表者宜散,在裏者宜攻,此大則也。然 傷寒死生之機,則全在「虛實」二字。夫邪之所湊,其氣 必虛,故傷寒為患,多係乘虛而入者。時醫不察虛實, 但見傷寒則動曰:傷寒無補法,任意攻邪。殊不知可 攻而愈者,原非虛證。正既不虛,邪自不能害之,及其 經盡氣復,自然病退,故治之亦愈,不治亦愈,此實邪 無足慮也。惟是挾虛傷寒,則最為可畏,使不知固本 禦侮之策,而肆意攻邪,但施孤注,則凡攻散之劑,未 有不先入於胃,而元氣更虛,邪將更入,虛而再攻,不 死何待?是以凡傷寒而死者,必由元氣之先敗,此則 舉世之通弊也。故凡臨證者,但見脈弱無神,耳聾手 顫,神倦氣怯,畏寒喜暗,言語輕微,顏色青白,諸形證 不足等候,便當思顧元氣。若形氣本虛,而過散其表, 必至亡陽;臟氣本虛,而誤攻其內,必至亡陰,犯者必 死。即如元氣半虛而邪方盛者,亦當權其輕重,而兼 補以散,庶得其宜。若元氣大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 攻,必當詳察其陰陽,峻補中氣。如平居偶感陰寒,邪 未深入,但見發熱身痛,脈數不洪,內無火證,表裏不 足者,即當用理陰煎加柴胡,或加麻黃,連進一二服, 其效如神,此常用第一方也。此外諸證,如虛在陽分, 則當以四柴胡飲、補中益氣湯,或八珍湯、理中湯、溫 胃飲之類,此溫中自能發散之治也。若虛在陰分,而 液涸水虧,不能作汗,則當用補陰益氣煎、三柴胡飲, 或三「陰煎、左歸飲之類,此壯水制陽,精化為氣之治 也。若陰盛格陽,真寒假熱者,則當以大補元煎、右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