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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2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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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邪者,在陽分,則宜四君、八珍、十全大補湯、大補元 煎之類。在陰分,則宜四物、六味、左歸飲、一陰煎之類。 陰虛挾火者,宜加減一陰煎、二陰煎之類。陽虛挾寒 者,宜理中湯、回陽飲、八味湯、右歸飲之類。」此方治之 宜,大略如此,而變證之異。則有言不能傳者。能知意 在言表。則知所未言矣。

凡身有微熱,或面赤戴陽,或煩躁不寧,欲坐臥於泥 水中,然脈則微弱無力,此陰證似陽也,名為「陰躁。」蓋 以陽虛於下,則氣不歸原,故浮散於上,而發躁如狂。 速當溫補其下,命門煖,則火有所歸,而病當自愈。若 醫不識此,而誤用寒涼者,必死。

發狂下利讝語者不治。狂言目反直視者。為腎絕死。 汗出後輒復熱。狂言不食者死。

結胸

按結胸一證,觀《傷寒論》所載,如前數條,凡太陽表邪 未解而誤下者,成結胸,少陽證亦然,太陽少陽併病 者亦然。此不當下而誤下之,以致臟氣空虛,外邪乘 虛內陷,結於胸膈之間,是皆因下而結者也。又曰:傷 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脈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鞕者, 此不因下而邪實漸深,結聚於胸者也。然則結胸一 證,有因誤下而成者,有不因下而由於本病者,觀近 代《傷寒》諸書云:「未經下者,非結胸也」,豈不謬哉? 結胸證,觀仲景所言,惟太陽、少陽二經誤下者有之, 而陽明一經獨無言及者,何也?蓋凡病入陽明,胃腑 已實,故可下之而無害也。然又曰:「陽明病,心下鞕滿 者,不可攻之,攻之利不止者死。」此豈非陽明在經。表 證邪未入腑者。亦為不可下乎。不惟三陽為然。即三 陰之證。其有發熱惡寒。表邪未解者。切不可下。最當 慎也。

《結胸證治之辨》:凡心腹脹滿,鞕痛而手不可近者,方 是結胸。若但滿不痛者,此為痞滿,非結胸也。凡痞滿 之證,乃表邪傳至胸中,未入於腑,此其將入未入,猶 兼乎表,是即半表半裏之證,只宜以小柴胡之屬加 枳殼之類治之,或以治之。本方對小陷胸湯亦妙。今 余新方製有柴陳煎及一柴胡飲之類,皆可擇而用 「之也。至於結胸之治,則仲景俱用大陷胸湯主之。然 以余之見,則惟《傷寒》本病,其有不因誤下而實邪傳 裏,心下鞕滿,痛連小腹而不可近,或燥渴讝妄,大便 鞕,脈來沉實有力者,此皆大陷胸湯所正宜也。」其於 太陽、少陽,表邪未解,因下早而致結胸者,此其表邪 猶在,若再用大陷胸湯,是既因誤下而復下之,此則 余所未敢,不若以「痞滿門」諸法,酌其輕重,而從乎雙 解以緩治之,或外用罨法,以解散胸中實邪,此余之 屢用獲效,而最穩最捷者也。

厥有二證,曰陽厥,曰陰厥也。陽厥者,熱厥也,必其先 自三陽傳入陰分,故其初起必因頭疼發熱,自淺入 深,然後及於三陰,變為四肢逆冷,或時乍溫。其證必 便結躁煩,讝語發渴,不惡寒反惡熱,脈沉有力。此以 傳經熱證所化,外雖手足厥冷,內則因於熱邪陽證 發厥,故為陽厥,乃陽極似陰也。其證由邪熱內結,或 伏陽失下之所致也。凡厥微則熱亦微。宜四逆散之 類。厥甚則熱亦甚。宜承氣湯之類也。

「陰厥」者,寒厥也。初無三陽傳經實熱等證,而真寒直 入三陰,則畏寒厥冷,腹痛吐瀉,戰慄不渴,脈沉無力 者,此陰寒厥逆,獨陰無陽也,故為陰厥。輕則理中湯, 重則四逆、回陽等湯主之。

按:陽厥、陰厥,其辨如前,此先哲之大法也。然愚則猶 有所辨,如陰厥一證,既無陽證陽脈,而病寒若此,明 是陰證。今人但曰中寒者,即其病也。然犯此者無幾, 知此者無難治,宜溫中,無待辨也。惟是陽厥一證,則 有不得不辨者。夫厥由三陽所傳,是為陽厥,此固然 矣。即以傳經者言之,又豈盡無陰證乎?故凡病真陽 不足者,即陽中之陰厥也;脈弱無神者,即陽中之陰 厥也;攻伐清涼太過者,即陽中之陰厥也;四肢為諸 陽之本,使非有熱結煩渴、脹實等證,而見厥逆者,皆 由陽氣不足也。成無己曰:「大抵厥逆為陰所主,寒者 多矣。」又曰:「厥為陰之盛也。故凡屬挾虛傷寒,則雖自 陽經傳入者,是亦陽中之陰厥也;陰」中之陰者宜溫, 陽中之陰者果宜涼乎。學者勿謂其先有頭疼發熱。 但自三陽傳至者,便為陽厥。而寒因熱用之,則為害 不小矣。

臟厥證:仲景曰:「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 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臟厥。臟厥者死,陽氣絕也。」 蚘厥證:「仲景曰: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令病者靜而復 時煩,此為臟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 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 主之。」

成無已曰:「臟厥者死,陽氣絕也。蚘厥雖厥而煩,吐蚘 已則靜,不若臟厥而躁,無暫安時也。病人臟寒胃虛, 故宜與烏梅丸溫臟安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