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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9 (1700-1725).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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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則四詩非子雲《美新》之賦,即袁宏《九錫》之文耳, 是豈可以訓,而夫子不刪之乎!《鴇羽》《陟岵》之詩,見於 《變風》,序,以為征役者不堪命而作也;《四牡》《采薇》之詩, 見於《正雅》,序,以為勞使臣遣戍役而作也;而深味四 詩之旨,則歎行役之勞苦,敘饑渴之情狀,憂孝思之 不遂,悼歸休之無期,其辭語一耳。此詩之詞同意異, 而賴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則文王之臣民亦 怨其上,而《四牡》《采薇》不得為正雅矣。即是數端而觀 之,則知序之不可廢。序不可廢,則《桑中》《溱洧》何嫌其 為刺奔乎?文公又曰:「《雅》者,二《雅》是也。《鄭》者,《緇衣》以下 二十一篇是也。《衛》者,《邶鄘》衛三十九篇是也。《桑間》衛 之一篇,《桑中》是也。《二南》《雅》《頌》,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鄭、 衛,《桑濮》,里巷狹邪之所作也。夫子於鄭、衛,蓋深絕其 聲於樂以為法,而嚴立其詞於詩以為戒。今乃欲為 之諱其鄭、衛、桑濮之實,而文以雅樂之名,又欲從而 奏之宗廟之中,朝廷之上,則未知將以薦之於何等 之鬼神,用之於何等之賓客乎?此亦未然。夫《左傳》言 季札來聘,請觀周樂,而所歌者,《邶鄘》、鄭、衛皆在焉,則 諸詩固雅樂矣。使其為里巷狹邪所用,則周樂安得 有之,而魯之樂工亦安能歌異國淫邪之詩乎?況《儀 禮》《左傳》所載古人歌詩合樂之意,蓋有不可曉者。夫 《關雎》《鵲巢》,閨門之事,后妃夫人之詩也,而《鄉飲酒》《燕 禮》歌之;《采蘋》《采蘩》,夫人大夫妻能主祭之詩也,而《射 禮》歌之;「《肆夏》《繁遏渠》,宗廟配天之詩也,而天子享元 侯歌之;《文王大明》《綿》,文王興國之詩也,而兩君相見 歌之。」以是觀之,其歌詩之用,與詩人作詩之本旨,蓋 有判然不相合者,不可強通也。則烏知鄭、衛諸詩不 可用之於燕享之際乎!或曰:文公說詩,於《詩序》之有 証者,如《碩鼠》《鴟鴞》之類,則多采以入傳;而其可疑者 則多引他書以証其謬,非盡斷以己見矣。然君子所 以不能無疑者,則以其惡《序》之意太過,而所援引指 摘,似為未當。夫《關雎》《韓詩》以為衰周之刺詩;賓之《初 筵》,《韓詩》以為衛武公飲酒悔過之詩,皆與《毛序》反者 也;而《韓詩》說《關雎》則違夫子「不淫」「不傷」之訓,是決不 可從者也。《初筵》之詩夫子未有論說也,則詆毛而從 韓。夫一韓詩也,《關雎》之序不可信,而《初筵》之序獨可 信乎?《邶柏舟》《毛序》以為仁人不遇而作,《文公》以為婦 人之作,而引《列女傳》為証,固覈矣。然《列女傳》出於劉 向,向上《封事論》恭顯引是詩「憂心悄悄,慍於群小」之 語,而繼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慍也,則正毛序之意矣。 夫一劉向也,《列女傳》之說可信,而《封事》之說獨不可 信乎?

焦氏《筆乘詩》「吁嗟乎《騶虞》」,說者因前篇《麟趾》為《關雎》 之應,故誤以《騶虞》為獸,因擬之為《鵲巢》之應。或以為 不殺,或以為義獸。白虎黑文,不食生物。今攷《周禮射 人》㠯射法治射儀,「王㠯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樂以 《騶虞》,九節五正。」《禮記射義》亦云:「天子以《騶虞》為節。樂, 備官也。」則《騶虞》蓋指此詩,而謂之備官,則非獸明矣。 《說文》:「騶,廄也。」《月令》「天子教於田獵,以習五戎,班馬政, 命僕及七騶咸駕。」註謂「僕,戎僕也。」此節《周禮》掌佐車 之政,設驅逆之車,令獲者植旌,及獸比禽者是也。又 云「天子馬有六種,各一騶主之」,并總主六騶者為七 騶也。即《周禮》辨六馬之屬,「六繫為廄,廄一僕夫,六廄 成校,校有左右」者是也。《左傳》晉悼公「初立,使程鄭為 乘馬,御六騶屬焉。使訓群騶知禮。」則騶為掌廄之官 無疑矣。《舜典》「咨汝益作朕虞。」《周禮》,「山虞掌山林之政。 若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及弊田,植虞旗於中,致禽 而珥焉。澤虞掌國澤之政。若大田獵,則萊澤野及弊 田,植虞旗以屬禽者是也。」則「虞」為掌山澤之官無疑 矣。此詩蓋南國遵文王之化而德及庶類,故其諸侯 當春田之際,見葭蓬之盛則知草木裕;見豝豵之多 則知禽獸若。以為非虞人能厲山澤之禁,則物性何 以能遂?非騶人不失馳驅之法,則物類必至過傷,因 嘆美而歸功於二官焉。夫二官修職而能獲斯效,謂 非由於文王之化行乎?此所以為《鵲巢》之應也。賈誼 曰:「騶者,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獸者也。」知虞為司 獸之官,而不知騶為司車之官,亦可謂明於此而暗 於彼矣。

詩:「每有良朋,烝也無戎。」《左傳》引逸《詩》:「翹翹車乘,招我 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劉楨《魯都賦》:「時謝節移,和 族綏宗。招歡合好,肅戒友朋。」則古韻「朋」與「戎」、「弓」相葉 無疑。沈約韻「朋」在「烝」韻,而「肱」、「鞃」、「堋」、「薨」、「弘」皆從之。疑編 次之誤。考約以前,無如此葉者。且《毛詩》詩詞之祖,則 其韻亦韻之祖也。舍聖經不宗,而泥沈約偏方之音, 「其固甚矣。」此所當首辨也。

《詩》:「焉得諼草」,言樹之背。嵇康《養生論》:「合歡蠲忿,諼草 忘憂。」以其忘故為諼。諼,忘也。背,堂北也。陸士衡詩:「焉 得忘歸草」,言樹背與襟。忘歸誤認,背字又誤。

《詩》:「瞻彼淇澳,菉竹漪漪。」毛註云:「澳,隈也。菉,王芻也。竹, 萹竹也。」又陸璣云:「淇澳,二水名。菉竹,一草名。其莖葉 似竹,青綠色,高數尺。」詞賦皆引「漪漪」入竹事,誤也。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