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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9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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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蕩蕩上帝」了無附著。于《召旻》又曰:「旻,閔也,閔天下無 如召公之臣也。」不知「旻天疾威」,有閔無臣之意乎?凡 此皆必不可通者,而其他倒易時世,舛誤本文者,觸 類有之。又如《絲衣之序》引「高子曰」以綴其下,自是援 引他師解詁以釋《詩》意,決非古語。世儒於其不通者, 則姑斂默而闕疑焉,大抵疑其傳授或出聖門焉耳。 然則不能明辨著《序》者之主名,則雖博引曲喻,深見 古詩底蘊,學者亦無敢主信也矣。

十 辨小序綴語出於衛宏

謂序《詩》為子夏者,毛公、鄭元、蕭統輩也;謂子夏有不 序《詩》之道三疑其為漢儒附托者,韓氏愈也。《詩》之作, 托興而不言其所從興,美刺雖有指著,而不斥其為 何人。子夏之生,去《詩》亡甚遠,安能臆度而補著之歟 韓氏所謂知不及者,至理也。范曄之傳衛宏曰:「九江 謝曼卿善《毛詩》,宏從受學,作《毛詩序》,善得《風》《雅》之旨, 於今傳於世,而鄭元作《毛詩箋》也。」其敘著傳授明審 如此,則今《傳》之《序》為宏所作何疑哉?然以子夏而較 衛宏,其上距古詩年歲遠近又大不侔。既子夏不得 追述,而宏何以能之?曰:「曄固明言,所序者《毛傳》耳,則 《詩》之《古序》非宏也。《古序》之與《宏序》,今混并無別。然有 可考者。凡《詩》發序兩語,如《關雎》,后妃之德也。世人之 謂《小序》者,古序也,兩語以外,續而申之。世謂大序者, 宏語也。」鄭元之《釋南陔》曰:「子夏序《詩》,篇義合編,遭戰 國至秦而南陔六詩亡,毛公作傳,各引其序,冠之篇 首,故《詩》雖亡而義猶在也。元謂序出子夏,失其傳矣。 至謂六詩發《序》兩語,古嘗合編,至毛公分冠者,元之 在漢,蓋親見也。今六」序兩語之下,明言「有義亡辭」,知 其為秦火以後見序而不見《詩》者所為也。毛公于《詩》 第為之傳,不為之序,則其申釋先序時義,非宏而孰 為之也?以鄭元親見而證先秦故有之序,以《六序》綴 語而例三百五篇序語,則古序、宏序,昭昭然白黑分 矣。

十一 辨序

宏之學出於謝曼卿,曼卿之學出於毛公,故凡宏《序》 文,大抵祖述毛《傳》,以發意指,今其書具在,可覆視也。 若使宏《序》先毛而有,則《序》文之下,毛公亦應時有訓 釋。今惟鄭氏有之,而毛無一語,故知宏《序》必出毛後 也。鄭氏之於毛《傳》,率別立箋語以與之別,而釋《序》則 否,知純為鄭語,不竢表別也。又況周自文、武以後,魯 自定、哀以前,無貴賤朝野,率皆有《詩》。《詩》之或指時事, 或主時人,則不可概定。其決可揆度者,必因事乃作, 不虛發也。今其《續序》之,指事喻意也。凡《左傳》《國語》所 嘗登載,則深切著明,歷歷如見。苟二書之所不言,而 古書又無明證,則第能和附詩辭,順暢其意,未有一 序而能指言其人其事也。此又有以見《序》之所起,非 親生作詩之世,目擊賦詩之事,自可以審定不疑也。 然則曄謂《續序》之為宏作,真實錄矣。且夫《詩》之古序, 亦非一世一人之所能為也。采詩之官,本其得於何 地,審其出於何人,究其主於何事,具有實狀,致之太 師,上之國史,國史于是采案所以綴辭其端,而藏諸 有司,是以有「發篇」兩語,而後世得以目為《古序》也。《詩》 之時世,上自周,下迄《春秋》,歷年且千百數,若使非國 史隨事記實,則雖夫子之聖,亦不得鑿空追為之說 也。夫子之刪《詩》也,擇其合道者存之,其不合者去之。 刪采既定,取國史所托二語者合為一篇,而別著之, 如今書序之未經散裂者。《史記法言敘篇》傳之同在 一帙者,其體制正相因也。經秦而《南陔》《六詩》逸,《詩》雖 逸而序篇在。毛公訓《傳》既成,欲其便於討求,遂釐剟 諸《序》,各寘篇首,而後衛宏得綴語以紀其實,曰:「此六 詩者,有其義而亡其辭也。」此又其事情次比,可得而 言者然也。

<a name="va19">.十二、據《季札序詩》篇次。

十二 、據《季札序詩》篇次。

予論《二南》《國風》,既與左、荀、漢儒大戾,而世之信四子, 蓋略與夫子等。若非即四子之說而有以屈服之,則 予猶不能自信,而能取信于人乎?左、荀、漢儒,其理若 事,既詳辨之矣,而予意所向,欲求典刑來自夫子,或 如季札、觀魯之類,辨之而極其明,措之而不可易,乃 有以立今信而釋前疑也。世遠無古書可考,則不免 試于《毛傳》乎求之。求之既久,忽於析類標卷之間,見 其名稱略與札同,而時有贅出者,因從贅出者而刪 削之,其《類例》所列,乃遂上與《札語》配合無間,因得以 確然自信曰:「季札所見品式,其尚未磨,而毛公之誤, 其尚可正也哉!」蓋自《周南》以及《召南》《邶豳》《十三國小 雅》《大雅》《頌》,皆古《詩》之名品,次第略見札語,而亦毛《傳》 散在篇卷者然也。毛氏之標篇記卷也,於二《雅》、三《頌》 每一更卷,特曰「某詩之什,卷第若干。」而其或《雅》、或《頌》, 則別出一簡,列寘左右,未嘗舉而加諸記卷之首也。 獨至於《周南》《召南》十三國者,則皆枚數國名,升而繫 諸各卷詩名之上。如曰《周南》《關雎傳》第一,《邶柏舟傳》 第三,而後別出《國風》一目,布之左簡。二體既異,而其 書類例由此不能自相參合,且多與《札語》牴牾矣。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