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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9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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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郎中,寬博有謀,任典城者。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元年三月己巳,詔曰:『朕以 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而災異仍見,與 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 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 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 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 「守相不明真偽,茂材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 授之以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畎 畝,不繫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可採;明試以功,則政 有異跡。文質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 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 各一人。」夏,五月辛卯,初舉孝廉郎中寬博有謀任典 城者,以補長相。 按《魯丕傳》,建初元年,詔舉賢良方 正,大司農劉覽舉丕,時對策者百餘人,惟丕在高第。 建初五年二月,詔舉直言極諫者各一人,五月,詔皆 補外官。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蝕之。 詔曰:『朕新離供養,愆咎眾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詩》 不云乎?『亦孔之醜』。又久旱傷麥,憂心慘切。公卿已下, 其舉直言極諫、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將 親覽問焉。其以巖穴為先,勿取浮華』。」夏五月辛亥,詔: 「朕思遲直士,側席異聞。其先至者,各以發憤吐懣,略」 聞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建武詔 書》又曰:「堯試臣以職,不直以言語筆札。」今外官多曠, 並可以補任。

建初八年,詔辟四科。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八年十二 月詔書:「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經 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曉法律,足以決疑,能按章 覆問,文任御史;四曰明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姦, 勇足決斷,才任三輔令,皆存孝悌公清之行。自今已 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舉茂材尤異孝廉 吏」,務實,較試以職,有非其人不習曹事,正舉者,故不 以實法之也。

元和二年詔定上明經者人數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五月,詔令郡國上明 經者,口十萬以上五人,不滿十萬三人。」

和帝永元五年詔舉吏務加簡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五年「三月戊子,詔曰:『選舉 良才,為政之本,科別行能,必由鄉曲。而郡國舉吏,不 加簡擇,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德 行尤異,不須經職者,別署狀上。而宣布以來,出入九 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 今新蒙赦令,且復申敕,後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 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覺為負,非獨州郡也。是以 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姦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永元六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六年三月丙寅,詔曰:『朕以渺躬, 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流亡, 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 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寬和 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當天 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 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 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朕將 悉聽焉』。」

永元七年,詔「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七年夏四月辛亥朔,日有蝕之。 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於民,讁見於天。深惟 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有 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

永元十三年,詔「歲舉孝廉。」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十三年「冬十一月丙辰,詔曰:『幽、 并、涼州戶口率少,邊役眾劇,束修良吏,進仕路狹。其 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 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安帝永初元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元年三月,詔公卿、內外眾 官、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之士,明政術,達古 今,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永初二年,詔「舉明習災異及才任理人者。」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六月,京師及郡國四十大 水,大風雨雹。秋七月戊辰,詔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 莫不據琁璣玉衡,以齊七政。朕以不德,遵奉大業,而 陰陽差越,變異並見,萬民饑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 憂心京京間令公卿郡國舉賢良方正,遠求博選,開 不諱之路,冀得至謀,以鍳不逮。而所對皆循尚浮言, 無卓爾異聞。其百僚及郡國吏人有道術明習災異 陰陽之度,琁璣之數者,各使指變以聞。二千石長吏 明以詔書,博衍幽隱,朕將親覽,待以不次,冀獲嘉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