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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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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再議造船之暇、自大同至湖灘、河朔工所、其轉運之路、應察看詳明、預加料理。爾等會同戶工二部、確議以聞

五月初九日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今年陝西西安地方」、三

春,雨水愆期,秋收豐歉,未可預計。襄陽者,附近西安形勝之地也。可將截留江寧、荊州糧各十萬石,交與該督撫,以官船運至襄陽,先時儲蓄。其下九卿、詹事、科道,即行會議以聞。

康熙三十二年

四月初六日

上諭內閣:「聞自黃河逆流而上船運粟至朱仙鎮,自」

朱仙鎮陸輓數里達於黃河,以小船載運,可抵潼關。若此輓運可歟否歟?又不涉黃流,而他河有可輸運者歟?抑果無歟?其敕于成龍,令擇才敏者往審視之,悉以達內閣:卿等以聞。

九月十六日

上諭內閣:「江浙二省今年夏旱雖不成災,秋收量必」

有限若漕糧照常徵收起運恐民食將至匱乏朕為此常切軫念。除浙江漕糧已經改於今年蠲免外其江南漕糧今年或三分免一或免一半。俟至該省應蠲年分將今年所免米石照數補徵起運於漕糧既無缺少官民大有裨益著滿漢大學士等會同戶部堂官倉場侍郎等作速確議具奏

康熙三十三年

閏五月初三日

上諭內閣:「盛京輓運,原有船百艘,乃實有用之具也。」

存留預備。凡遇緩急。為益良多。盛京工部無故奏而廢棄之。今年從山東天津所運之米。因乏轉運之船。遂致遲誤。盛京工部堂司官。著該部嚴訊議罪具奏。

康熙三十四年

六月十五日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張玉書、學士戴通、勒德」、

額赫里齊穡、顧藻、徐嘉炎、陸葇,江北糧艘狹小,而所載糧數,與他處之船相同。船之所載既重,不惟不能載貨,而儻有令兼載他物,其重困矣。增置一二船,可不勞而致也。興永朝所條上十事,亦曾言及於此。爾等議以聞。

康熙三十五年

六月初十日

上諭內大臣國舅佟國維等:「朕沿途觀閱邊內禾苗。」

至佳邊外田莊,聞五月內經霜,乃是重加播植者,于成龍所運之糧,供給兩路大兵,餘者甚多。曾諭于成龍云:「察罕腦兒等處前經種地造倉,以貯米穀,可即現有之倉運入收貯。今應將此糧儲詳議,其預籌之可令會議以聞。」

十二月二十九日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學士三寶、羅察、席爾登」、

「去歲霸州等處州縣曾運通州之米與被災百姓減價平糶,閭閻甚為得濟。今年水災更甚,應如去歲運米於各州縣平糶。可敕直隸巡撫沈朝聘,何州何縣當運米若干與民懋遷之。其作速詳察,即繕滿字摺子具奏,毋緩俟開印時也。」 十二月二十九日。

上諭內閣:「黑龍江、幾林、烏喇地方,頻歲不登;可移文」

盛京將軍令整繕船隻,依前噶爾圖所運之例,將盛京倉儲米穀,以彼地人力運五千石至莫爾渾伊屯之地積貯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

上諭內閣:「今年自天津海運至盛京之米,已給散科。」

爾沁貧乏之眾,來歲仍當自天津運米至盛京。其轉運船隻不必用福建浙江二省者。止用天津船隻輓輸一次足矣。可諭侍郎陶岱。

康熙三十六年

閏三月初二日

上諭議政大臣:「大兵起程少緩,則米糧應先運至白」

塔爾等會同運米左都御史于成龍、「將現有船隻量留渡船餘船皆令載米運至白塔所有水手不甚諳練其黑龍江之兵用船最熟此番運米著領本地水手乘此時運送」 兩次大兵所攜四個月米糧今自白塔攜帶甚有裨益著會同于成龍等議奏

閏三月初十日

上諭「議政諸臣輓運糧餉及隨營設站之事。朕與鄂」

爾多斯松拉卜貝勒言之。彼奏稱「青草生時我兵三千能運米設站。」 今應自白塔以外運米設站。俱委鄂爾多斯松拉卜貝勒,令會同于成龍商酌而行。白塔以內安設驛站之事,交與總督吳赫。《西安》副都統阿蘭泰、兵三百名亦交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