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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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米二十萬石以備賑貸。冬十月甲寅朔,增海漕米 為七十萬石」 按《河渠志》:二年五月,「中書省劄付都 水監運糧河隄,自楊村至河西務三十五處,用葦一 萬九千一百四十束。軍夫二千六百四十九名,度三 十日畢。於是本監分官率濠塞至楊村,歷視壞隄,督 巡河夫修理。以霖雨水溢,故工役倍元料。自寺洵口 北至蔡村、清口、孫家務、辛莊、河西務隄,就用元料葦 草,修補卑薄,創築月隄,頗有成功。其楊村兩岸,相對 出水河口四處,葦草不敷,就令軍夫採刈,至九月住 役。楊村河上接通惠諸河,下通滹沱入江淮,使官民 舟楫直達都邑,利國便民。」奈楊村隄岸隨修隨圮,蓋 為用力不固、徒煩工役。其未修者,候來春水涸土乾, 調軍夫修治。

大德三年夏四月辛未,自通州至「兩淮漕河,置巡防 捕盜司」,凡十九所。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四年,復「淮東漕渠,鞫運糧稽遲者。」

按《元史成宗本紀》:四年「春正月癸卯,復淮東漕渠。十 一月壬寅朔,命省臺差官同昔寶赤鞫和林運糧稽 遲未至者。」

大德五年,增明年海運糧。

按《元史成宗本紀》:「五年冬十月丙辰朔,以畿內歲饑, 增明年海運糧為百二十萬石。」

大德六年,令教習《海運》船,以防海寇。京畿漕運司請 「修理壩隄,以利發運。」

按《元史成宗本紀》,六年春正月庚戌,海道漕運船令 探馬赤軍與江南水手相參教習,以防海寇。 按《河 渠志》:壩河亦名阜通七壩。成宗大德六年三月,京畿 漕運司言,「歲漕米百萬,全藉船壩夫力。自冰開發運, 至河凍時止許二百四十日,日運糧四千六百餘石。 所轄船夫一千三百餘人,壩夫七百三十,占役俱盡, 晝夜不息。今歲水漲,衝決壩隄六十餘處,雖已修畢, 恐霖雨衝圮,走泄運水。以此點視河隄,淺澀低薄去 處,請加修理。」自五月四日入役,六月十二日畢。深溝 壩九處,計一萬五千一百五十三工;王村壩二處,計 七百十三工;鄭村壩一處,計一千一百二十五工;西 陽霸三處,計一千二百六十二工;郭村壩三處,計一 千九百八十七工。《千斯壩》下一處,計一萬工,總用工 三萬二百四十

大德七年,修河濠,以通漕運。《徵法》,「忽魯丁欠輸軍糧, 減海運糧。」詔「大同等路運糧入和林,又免轉輸軍餉、 勞役、諸路稅糧。」

按《元史成宗本紀》:七年六月「乙巳,命甘肅行省修阿 合潭曲尢濠,以通漕運。八月庚子,中書省臣言,法忽 魯丁輸運和林軍糧,其負欠計二十五萬餘石。近監 察御史亦言其侵匿官錢十三萬餘錠。臣等議遣官 徵之,不足則籍沒其財產。」從之。冬十月戊子,以浙江 年穀不登,減海運糧四十萬石。十一月甲寅,以順元 隸湖廣省,并海道運糧萬戶府為「海道都漕運萬戶 府。」丁巳,詔大同、靜州、隆興等路運糧五萬石入和林。 十二月丁未,以轉輸軍餉勞,免思、播二州及潭、衡、辰、 沅等路稅糧一年,常、澧三分之一。

大德八年,以吳江、松江海運所由,命濬治之,又增海 漕米數。

按《元史成宗本紀》:「八年五月壬申,中書省臣言,吳江、 松江,實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餘里, 況海運亦由是而出,宜於租戶役萬五千人濬治,歲 免租人十五石,仍設行都水監以董其程。」從之。十一 月壬申,增海漕米為百七十萬石。

大德十年。濬諸處漕河。令湖廣江西輸米充海運 按《元史成宗本紀》。「十年春正月丙午。濬吳松江等處 漕河。庚戌。濬真揚等州漕河。令鹽商每引輸鈔二貫。 以為傭工之費。」

按《太倉州志》:「十年,江淛歲饑,數不登,令湖廣江西各 輸五十萬石充海運。」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以江浙歲儉,令湖廣、江西輸 米,由海道達京師。

按《元史武宗本紀》:「十一年五月甲甲,皇帝即位於上 都。十月丙辰,中書省奏,常歲海漕糧百四十五萬石, 今江浙歲儉,不能如數,請仍舊例,湖廣、江西各輸五 十萬石,并由海道達京師。從之。」

武宗至大元年以漕事屬新立大同都指揮使貯湖廣米及江西江浙海漕以濟山東饑

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五月甲申,立大同侍衛 親軍都指揮使司,以丞相赤因鐵木兒為使,摘通惠 河漕卒九百餘人隸之,漕事如故。冬十月癸卯,中書 省臣請以湖廣米十萬石貯於揚州,江西、江浙海漕 三十萬石,內分五萬石貯朱汪、利津二倉,以濟山東 饑民。從之。」

至大三年,以馬合謀但的領海道運糧都漕運萬戶 府事。增福建、浙東運糧腳價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