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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2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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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于考選時即加精核。在差事宜,悉依巡訪、《總約》 申飭舉行。回道之日,爾部院嚴加考察。有不稱職,奏 請處分,勿得概填稱職,以《憲綱》為相沿之故套。仍嚴 諭撫按官,「今後有司真貪酷害民者,不待境滿之期, 即時參奏,鞫核無枉,朕處以祖宗之法。其論劾事情, 列款備載,無駢詞而失實,無參重而處輕,無置虎豹 而問狐狸。諭頒之後,在內部院衙門即時遵守,在外 撫按衙門近者一月,遠者三月,以內欽奉施行。如或 仍踵弊風,空文塞責,朕得于省覽,立便摘查。該科看 詳章奏,即行糾發,以溺職治罪。嗚呼,狼莠」盡除,嘉禾 滋植。聿還累朝熙平之盛,庶釋一夫不獲之憂。朕與 諸臣皆有令聞。欽哉。

《諭諸臣恪修職業》
同前

「朕惟帝王憲天出治,首辨忠邪;臣子致身事君,先明 逆順。經凜人臣無將之戒,律嚴近侍交結之條,邦有 常刑,法罔攸赦。」豎逆魏忠賢,獧狡下才,備員給使,傾 回巧智,黨籍保阿。初不過窺嚬笑以市陰陽,席寵靈 而饕富貴,使庶位莫假其羽翼,何蠢爾得肆其毒痡? 乃一時外廷,朋奸誤國,實繁有徒。或締好宗盟,或呈 「身入幕;或陰謀指授,肆羅織以屠善良;或祕策合圖, 扼利權而筦兵柄。甚且廣興祠頌,明效首功。倡和以 及于三封,稱謂浸疑于無等。誰成逆節,致長燎原。及 朕大寶嗣登,嚴綸屢霈,元兇逆孽,次第芟除。尚有飾 罪邀功,倒身竄正,以望氣占風之面目,誇發奸指佞 之封章。跡其矯誣,惡容錯貸。朕鑒察」既審,特命內閣 部院六臣將《發下祠頌》紅本,參以先後論劾奏章,臚 列擁戴、諂附、建祠、稱頌、贊導諸款。據律推情,再三訂 擬。首正奸逆之案,麗于五刑;稍寬脅從之誅,及茲三 褫。其情罪輕減者另疏處分,姑開一面。此外原心宥 過,縱有漏遺,亦赦不究。自今懲治之後,爾大小臣工 宜洒滌肺腸,恪修職業,共遵王路,悉斬葛藤。無曠官 守,而假事譸張;無急恩仇,而借題參舉。朕執是非以 衡論奏,程功實以課官方,有一于斯,必罪不宥。尚各 懲毖,乃亦有終。欽哉。故諭。

《進大明律表》
宋·濂

自軒轅以來,代有刑官,而五刑之法漸著。逮魏文侯 師于李悝,始採諸國刑典,造《法經》六篇。漢蕭何加以 三篇,通號《九章》。曹魏劉劭又衍漢律為十八篇。晉賈 充又參魏律為二十篇。唐長孫無忌等又取漢、魏、晉 三家,擇可行者定為十二篇,大概以九章為宗。歷代 之律,至于唐,亦可謂集厥大成矣。恭惟陛下受上天 君師之命,登大寶位,保祐臣民,孳孳弗怠。其訓迪群 臣,諄復數千言,惟恐有犯,慈愛仁厚之意,每見于言 外,是大舜「惟刑之恤」之義也。矜憫愚民無知而陷于 罪戾,法司奏讞,輒惻然不寧,多所寬宥,是神禹「下車 而泣」之心也。唯貪墨之吏,承踵元弊,不異禾黍中之 稂莠,乃不得已假峻法繩之。是以臨御以來,屢詔大 臣更定新律,至五六而弗倦者,凡欲生斯民也。今又 特敕刑部尚書劉惟謙重會眾律,以協厥中,每一篇 成,輒繕寫上奏,揭于西廡之壁,親御翰墨,為之裁定。 由是仰見陛下仁民愛物之心,與虞夏帝王同一哀 矜也。《易》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言獄不可不謹也。《書》曰:「刑期于無刑。」辟以止辟,而民 自不敢犯也。陛下聖慮淵深,上稽天理,下揆人情,成 此百代之準繩,實有《易》書之奧旨。行見好生之德洽 于民心。凡日月所照,霜露所墜,諸有血氣者,莫不上 承神化,改過遷善,而悉臻雍熙之治矣。臣惟謙以洪 武六年十一月受詔,明年二月書成,篇目一準之于 唐。其間「或損或益,或仍舊,務合輕重之宜。謹俯伏闕 庭,投進以聞。」

《請刑獄依律問擬疏》
劉球

古者人君不親刑獄而悉付之理官。《書》所謂「予曰辟, 爾惟勿辟;予曰宥,爾惟勿宥,惟厥中」,蓋恐徇喜怒有 所輕重于其間,以致刑失其中也。近者法司所上獄 狀,有奉敕旨減重為輕、加輕為重者。法司既不敢執 奏,至于訊囚之際又多有所觀望,以求希合聖意,是 以不能無枉。臣竊以為一切刑獄,宜從法司所擬,設 有不當調問得情則罪其原問之官其運磚納米贖 罪等項例亦有古法。且使貪者得以倖免而廉者蒙 辜宜令法司,《今後文武之臣》除犯公罪許贖外其餘 俱依律問擬則刑賞中而憲典彰矣。

《請講明法律以重民命疏》
馬文昇

臣伏睹「《大明律》一款,凡國家律令,參酌事情輕重,定 立罪名,頒行天下,以永為遵守。百司官吏務要熟讀, 講明律意,剖決事務,每遇年終,在內從都察院,在外 從分巡御史、提刑按察司官按治去處考校。若不能 講解,不曉律意者,初犯罰俸錢一月,再犯笞杖四十, 附過三犯,于本衙門遞降敘用。欽此。」欽遵外,竊惟國 「家大事,莫先于刑獄;刑獄所重,莫先于人命。蓋以死 者不可復生,斷者不可復續。一女含冤,三年不雨;匹 夫結怨,六月飛霜。以其冤抑之氣,有以傷天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