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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2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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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八十六卷目錄

 律令部藝文二

  律疏序        唐長孫無忌

  論薛子雲等表       顏師古

  諫五品以上妻犯姦不沒官表 褚遂良

  諫將殺櫟陽尉魏禮臣表   朱子奢

  刑獄用捨對        張昌齡

  前題           郝連梵

  折獄之理對        張處信

  用刑寬猛對        上官儀

  詳定刑名制         制集

  刪定刑書制         同前

  定刑法制          同前

  懸法象魏賦         蘇珦

  復讎議并序      陳子昂

  應正論并序      王志愔

  戒勵官寮制         蘇頲

  禁斷錦繡珠玉制       前人

  禁斷女樂敕         前人

  禁斷妖訛等敕        前人

  執奏裴景仙獄表      李朝隱

  第二表           前人

  斷珠玉等制         內制

  論刑法不便表       李彭年

  第二表           前人

  論夷州刺史楊濬決杖表   裴耀卿

  論王去榮打殺本部縣令表   賈至

  嗣濮王犯贓請免死議    裴子餘

  將軍王去榮殺人議并序  崔器

  復讎議          柳宗元

  又復讎議并序      韓愈

  敕天文圖讖制        常袞

  功臣恕死議         呂溫

  恤刑對          辛崇敏

  前題           劉藏器

  刑法得失對         闕名

  往代為刑是非對       闕名

  妻喪奏樂判        白居易

  私發制書判         前人

祥刑典第八十六卷

律令部藝文二

《律疏序》
唐·長孫無忌

議曰:夫三才肇位,萬象元分,稟氣含靈,人為稱首,莫 不憑黎元而樹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 愚,識沉𠍴戾,大則亂其區斷,小則暌其品式,不立制 度,則未之前聞。故曰「以刑止刑,以殺止殺。」刑罰不可 弛於國,笞箠不得廢於家。時遇澆淳,用有眾寡。於是 結繩啟路,盈坎流源,輕刑明威,大禮崇敬。《易》曰:「天垂 象,聖人則之。」觀雷電而制威刑,睹秋霜而有肅殺,懲 其已犯而防其未然,平其徽纆而存乎博愛,蓋聖王 不獲已而用之。古者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 用刀鋸,其次用鎖鑿,薄刑用鞭扑。其所由來,亦以尚 矣。昔白龍、白雲,則伏羲、軒轅之代;西火西水,則炎帝、 共工之年;鵊鳩筮賓於少皞,金正策名於顓頊,咸有 天秩,典司刑憲,大道之化,擊壤無違。迨乎唐、虞,化行 事簡之代,議刑以定其罪,畫象以愧其心,所有條貫, 良多簡略,年代浸遠,不可得而詳焉。堯舜時理官則 謂之為士,而皋陶為之,其法略存而往往概見,則《風 俗通》所云「皋陶謨,虞造律」是也。律者,銓法也。《易》曰:「理 財正辭,禁人為非,曰」義。故銓量輕重,依義制律。《尚書》 之大傳曰:「丕天之大律。」注云:「奉天之法。」法亦律也,謂 之為律。昔者聖人制作,謂之為經;傳師所說,則謂之 為傳。此則丘明、子夏於《春秋禮經》作傳是也。近代以 來,兼經注而明之,則謂之為義疏。疏之為字,本以疏 闕疏遠立名。又《廣雅》云:「疏者,識也。」案「疏」訓識,則書疏 記識之道存焉。《史記》云:「後主所是疏為令,前主所是 疏為律。」《漢書》云:「削牘為疏。」故云疏也。昔者三王始用 肉刑,赭衣難嗣,皇風更遠,朴散淳離,傷肌犯骨。《尚書 大傳》云:「夏刑三千條。」《周禮》司刑掌五刑,其屬二千五 百。穆王度時制法,五刑之屬三千。周衰刑重,戰國異 制。魏文侯師於李悝,集諸國刑典,造《法經》六篇,一盜 法、二賦法、三囚法、四捕請法、五雜法、六具法。商鞅傳 授,改《法經》為律。漢相蕭何,更加李悝所造《戶興廄》三 篇,謂之九章之律。魏因漢律,為一十八篇,改漢《具律》 為《刑名第一》。晉命賈充等增損漢、魏為二十篇,於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