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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月 16 日凌晨 2 時左右嫌犯利用 Facebook 用戶名“(丁)”發佈一帖文,該帖文內容為“推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運作,核心,司法系統,治安系統,社會工作價值系統。成立新政府,澳門人自治澳門人,拒絕所有勞工。澳門只有澳門人和賭客。(甲)”,此外嫌犯還在該帖文後上載了38張照片及一段視頻,嫌犯在視頻中聲稱「我喺度話俾大家聽,呢個特別行政區政府, 我哋一定要推翻,呢個輕軌用咗300億定500億,我哋每個人平均可以派錢20萬1年或者30萬1年,我哋起個輕軌做咩?返工?唔好起輕軌,派20萬、30萬,每年盈餘有300億到5億,我哋每人派錢10講到20萬咪重好,咪社會福利啫,派錢20萬咪得,我哋澳門人唔駛做野喇,重有8勞工比例,有咩理由50個澳門人300個勞工,成個澳門都像勞工,呢個澳門特別行政區,我哋一定要推翻佢成立1個新政府,我哋有賭場,錢方面我負責,每人每年派20萬,大把大陸客過黎賭錢,我哋唔起輕軌,起豪宅,全部澳門人免費,呢個特首係1個垃圾,我做特首。」。(參見卷宗第176和177頁,此處視為全文轉載) 4) 同日嫌犯再次利用 facebook 用戶名“(丁)”發佈另一帖文,該帖文內容為“(甲)出現了,民不聊生,百姓怨聲載道。我是,上天神授予榮譽皇帝一職,專門挑戰垃圾,核突,扮認真。法老的屍在大英博物館,法老告訴我他需要回到埃及自治區。澳門特區政府失去民心士氣低迷時。”,嫌犯還隨此帖文上載了一段視頻,嫌犯在視頻中聲稱「大家好,我想同大家講下,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喪失言論自由,好似基本法咁保障我哋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點解你唔可以講顛覆呢兩個字,你唔可以講偷、呃、拐、騙,偷呃拐騙尼幾個字你都唔可以講,毒品呢兩個字都唔可以講,我地喪失左言論自由,你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