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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Nations — Treaty Series

1947



等由,查
貴大使來照所建議關於各項便利之給予,中華民國政府在原則上可予同意。但為享受各該項便利起見,英國指定之航空組織,應將其擬予輸入之上述設備,開列清單,呈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先行核准,俾該局得據以證明該項設備係屬於本換文範圍之內者。准照前由,相應照復
查照爲荷。

本部長順向
貴大使重表敬意。

此致
英王陛下駐華大使施諦文爵士閣下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於南京王世杰

(二)(甲)英國駐華大使施諦文爵士致中國外交部部長王世杰博士照會

關於依照本日所簽訂之中英空中運輸協定附件第三節之規定,爲非營業之目的,需要使用下列各地點之陸地機場一節,本大使擬懇
閣下惠予協助,俾獲允准:

海口、

廈門、

青島。

在非常情形下,爲非營業之目的,亦須使用汕頭及福州之陸地機場,俾於準備航行計劃時,得以顧及萬一廈門之陸地機場業已關閉,或飛往香港或上海之航空器一經察覺該器已不能在正擬飛往之陸地機場上降落,卽可使用上述陸地機場。

No.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