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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吏为缿筒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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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吏为缿筒判
作者:蒋谏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56

〈景为守,教吏为缿筒。得其书,托子弟所言,以相告讦。采访使科其不能和睦于人。辞云:“以散其党。”〉

学以入官,贞足干事,苟随时而制法,则助化之通方,施于在公,是亦为政。景忠而奉职,知无不为。置以缿筒,方兹水器,观书记而察过,托子弟以为言,冀乎擒奸固,隳党与。嗟尔人吏,胡为告讦?未能反身三省,而乃相怨一方,不悛厥心,覆怨其上。使司急夫求瘼,务彼澄清,察以不能,责其非当。斯则小人难养,抑亦君子何情?顾礼义之不愆,奚纠举之能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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