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斋全书/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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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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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史讲义三十五○书[编辑]

大战于甘之上。当有王与有扈四字。而无之何欤。

书九对。王者有征无战。若书王与有扈四字。则天子不尊。与诸侯等夷。名分所系。史笔尤所当慎也。

六事之人。上既言乃召六卿。则六事之人。当以六卿看。盖谓治六卿之事者。而蔡传以有事于六军者释之何欤。凡与于军事者。皆当告之。而六卿官尊。故主六卿而言则有众亦在其中矣。未知如何。

义浩对。上文既云召六卿。则下文誓告六事之人。必非别人也。先儒有云六卿之谓六事。犹三公之谓三事。此义本自较然。蔡传所释。恐非正义矣。

威侮五行。五行当兼五行之理与气看。陈氏说背五常之道。拂生长敛藏之宜者。似为得之。而蔡传所云暴殄天物。只以五行之质言之者何欤。

东观对。威侮二字。各自一义。威是暴殄而戕其质。侮是轻忽而拂其性。蔡传以暴殄天物一句释威字。以轻忽不敬一句释侮字。以此言之。蔡传未尝不兼理气言也。

书中五行之名。始见于此。然大禹所谓六府。皋陶所谓五辰。实皆言五行也。六府当修治。五辰当顺抚。而有扈威侮之。其罪大矣。启之数罪。特先言之者以此欤。

书九对。洪范九畴。首重五行。此是夏家世守之家法。启之征扈。先数威侮之罪者。盖亦此意也。

不用命戮于社。先儒称甘誓得神考家法。然禹之誓众。不过曰一乃心力而已。启之誓众。忧其不用命。至有戮之之言。则岂启之时人心。已不如禹之时而然欤。

商新对。禹之誓未尝有尚威之语。而启之誓。至以孥戮为言。盖世级稍移。人心渐狃。且战危事也。不重其法。无以董众。故临战布誓。不得不然也。以上甘誓

自太康至作歌。是史氏叙五子作歌之由也。其曰黎民咸贰。其曰因民弗忍。再提出民字。以见与皇祖民可近之训相反。又以为予临兆民。凛若朽索驭六马之语张本。可谓深得五子之情矣。如是看。果得史氏本意否。或曰非史氏叙之也。乃五子自叙也。未知然否。

书九对。五子之歌。忧闵宗国。辞意恻怛。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乃为一篇宗旨。故史氏叙之如此。以明其致乱之由。专在民心之离贰。垂戒深切矣。或以为五子自叙。则既无明证。恐难取信。

述大禹之戒以作歌。此歌是五子自言其悲怨之志而已耶。抑陈奏于太康。如谏书之为耶。诗言志歌永言。歌亦诗也。可见其性情。而歌有敦厚温柔之意。则五子其贤矣哉。然而五子之名。皆不传何欤。或云。仲康少康。其中之二也。果非臆说欤。

书九对。五子之歌。只是自鸣其忧郁之情而已。是时太康在洛。后羿距河。虽欲纳谏。恐不可及矣。陆氏释文以仲康为五子之一。此则是矣。而若夫少康则史记以为仲康之孙。安得与五子并列也。

皇祖有训。此训是大禹所作书以示子孙者。则如下文训有之一节。同是一书中语耶。

书九对。其二只言训而不称皇祖者。蒙上文也。其实一书也。

一人三失。蔡传曰所失者众也。是言过失甚多。非一二也。陈氏引频复之凶之文。是言乍改而复为。至于三也。两说不同。当从蔡传欤。

书九对。下文云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况三失乎。然则蔡传固是正训。而陈说可备一说。

太康但有禽荒之失。而声色沉湎高宫室之事则皆无之欤。既以逸豫灭德。又云一人三失。则禽荒之外。岂无他过恶乎。然以有一于此。未或不亡之文观之。一犹必亡。辞意愈严。太康之但有禽荒。与五愆具备。固不必论也欤。

书九对。本心一亡。众邪皆集。太康既以逸豫灭德。是乃亡其本心也。虽因禽荒而失国。可知其平日过恶不止此一事。五子之历数五愆。终之以一犹必亡者。盖亦伤其失德之甚多也。

惟彼陶唐。既述皇祖之戒。而必引陶唐何也。欲溯其源而言之。以见圣祖之与尧舜一揆欤。

义浩对。三章之义。只是痛王都之不保也。三圣相传。同是冀方。而一朝失道。遂为兵墟。安得不溯源而言之乎。前后一揆之义。盖亦包在其中矣。

虽悔可追。凡人臣之戒其君。当有王庶几改之。犹可及止之之意。而今曰虽悔可追。似若以为悔之无及。而绝望于其君何也。岂以太康之失德。终不可移而然欤。抑以强臣距河。天下之大势已去。无可奈何而然欤。

义浩对。五子之歌。不曰太康。而必曰予者。实是仁爱忠厚之至也。以其不忍斥言之心。岂无王庶几改之之望。而太康之失。终不慎德。则其将悔之何及耶。且以曷归畴依之语推之。则亦可见凶羿距河。大势已倾矣。以上五子之歌

承王命三字甚有力。可见仲康之尚能号令也。羿则未及讨。而先诛羲和。固其时形势为然。而春秋之法。先治其党与。则先诛羲和。于义亦所当然欤。

书九对。承王命三字。辞旨森然。可见征伐之自天子出。而特因势弱。不能遽讨羿。则先征羲和。翦其羽翼。亦势使然耳。

其或不恭。邦有常刑。常刑于五刑。为何刑耶。汤之官刑曰臣下不匡。其刑墨。夏之时亦用墨刑欤。

义浩对。舜典象以典刑注曰典常也。即五刑之正也。然则常刑。即五刑之统称。而伊训篇墨刑注。亦曰墨即叔向所谓夏书昏墨。夏之有墨刑。似无疑矣。

有扈威侮五行而讨之。则羲和之俶扰天纪。虽非党羿之事。当诛无疑欤。

书九对。羲和为历象之官。乃反俶扰天纪。其罪浮于有扈。此已罔赦。而至于篇末。直有胁从旧染之语。则嗣位之初。即命徂征。政由党羿之罪。但不能讨羿而先讨羲和。故姑不明言其罪。只以俶扰天纪为之辞耳。

先时不及时。是言历法推步之错误。而四时节气。有先后之差也。与日食不干。且此篇内所言。非以致日食为羲和之罪。以日食而罔闻知为罪。则引政典之文者。盖言与先时不及时者。同其罪云欤。

义浩对。胤侯之征羲和。意实在于治党。而名则借于畔官。故胪列罪状。先数日食之罔闻。政典引喩。以明王法之无私而已。况其尸居其位。昏迷不觉之罪。尤衬先王不及时之律也乎。

虑玉石之俱焚。胁从罔治。旧染咸新。则蔼然有好生之意。此非胤侯之自言。实以仲康之言而宣之欤。然则仲康之不失君位。其以是欤。

义浩对。仲康初政。能任胤侯之贤。宜其保君位而复禹绩也。曹彬之下江南。艺祖戒以不杀。则曾谓仲康之贤。不能于此乎。然则火炎昆冈数段语。可知其胤侯之有所受也。

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此当于戎事言之。他事则不必然欤。威克爱克。似有偏底意。且爱者姑息之谓。而甘誓末段蔡传论罚不及嗣处。以爱克厥威言之。圣人亦有爱克欤。

书九对。爱有姑息之爱。有当理之爱。当理之爱。宜克厥威。姑息之爱。反害其仁。毋论戎事与他事。莫不皆然。蔡氏甘誓注。盖以其当理者言也。以上胤征

篇题曰汤往征之。孟子曰征者上伐下也。汤之伐桀。亦以上伐下之称加之何也。征者正也。此征字只当作正其罪之义看。未知如何。

义浩对。汤之伐桀。即奉天行讨。虽拟之于上伐下。未为不可。而究其字义。则果不出于正其罪之意。孟子曰一征自葛始。汤师之称征。盖亦有自来矣。

非台小子敢行称乱。为誓众之第一言。恐似发明太急。岂亳众不知汤本心。故不得已而发欤。

书九对。以臣伐君。天下之大变也。非圣人之达权。孰不疑其称乱哉。是故誓师之日。必也先明其不然。以示奉天行讨之义。然后方可谓名正言顺。而亦所以严君臣之大防也。

汤德至矣。其为诸侯也。德化洽于封内。其有命令。亳民之信从而赴役。当如子趋父事。而乃如是惮于征役。至烦誓告者何欤。

书九对。汤之伐夏。制义而动。既非常情所识。且亳民安于汤德。不知桀恶如此。故反疑其无故称兵。则吊伐之义。不可不亟晓也。

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上文既言天命殛之。此不曰上天。而曰上帝何也。

义浩对。天命殛之。泛言其奉天罚也。予畏上帝。明言其承帝命也。彼以理言。此以主宰言。

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圣人之辞。如是迫切何也。

义浩对。誓诰之体。主于严明赏罚。故辞或近于迫切。盖亦圣人之不得已也。以上汤誓

汤惟有惭德。成汤宜惭。仲虺宜释。君臣各得其道欤。

致应对。君暴其心于誓。臣释其惭于诰。誓诰相为表里。君臣各得其道矣。

天乃锡王勇智。智是五常之一。勇则于五常当何所属欤。抑勇智非以性言。以气质言。如中庸所谓睿智刚毅欤。必言勇者。以汤之勇武而然欤。

书九对。此篇所称勇智。乃是气质之性。即中庸所谓达德。论语所谓天生德于予之德也。恐不必分属于五常。而仲虺之必以勇为言者。盖以汤之吊民伐罪。制义而动。苟非天下之大勇。莫能如此也。

用爽厥师。或言非谓昭明其众庶。是谓用明其军师。盖上言夏王有罪。此当指言征伐之事。此说果何如。

书九对。上文既言生民有欲。无主乃乱。则用爽厥师。即明明德于天下之义。若谓用明其军师云尔。则文字便无结杀。意味不能深长。当以本注为正。

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声色货利。最为攻心之物。能屏而去之则心斯澄澈矣。然曰不迩曰不殖。则有勉强用力之意。此汤之所以未能性之而为反之者欤。

义浩对。人主万化。系于一心上本源。声色之不近。货利之不聚。虽若未足以尽汤之德。而推以至于彰信兆民之极层功效。槩可见人欲净尽天理流行之妙耳。反之之圣。固有勉焉之工。而舜之赞尧。必曰不虐不废。益之告舜。亦云罔游罔淫。恐不必执此而疑汤之勉强也。

东征西夷怨注。吕氏曰观其征伐之时。唐虞都兪揖逊气象。依然若存。此说未知其十分的当。三杯酒一局棋气象。终是不侔武成篇末有尧舜气象。亦以其垂拱后而言也。方当征伐之时。乌睹所谓揖逊气象哉。

书九对。毋论揖让与征伐。其为天与人归则一。故吕说如此。然汤武之于尧舜。其实终有所不同。是岂汤武之所乐为哉。所遇之时不幸而然耳。惟其征伐之际。雍容不迫。尚能如此。此所以为圣人也。

朱子曰推亡。只是说伐桀。而蔡传以弱昧乱亡。为诸侯之事何也。

书九对。朱子此言。盖从疏说。然前既释汤之惭。此是劝勉之事。若以弱昩乱亡。属之于桀。则汤固已伐桀矣。更无待乎仲虺之劝勉。故蔡传以诸侯言之也。

建中于民。是先立于己。而推而立于民之谓欤。以大学之道言之。懋昭大德是明德。建中是新民。中是至善之所在欤。建中之义。与建极同欤异欤。

书九对。王者先明其德。立中道于天下。己之中。乃民所由中也。故曰建中于民。然建中与建极。亦有同异。只以人君正身作民准则之义言之。则建中即建极也。若训极为中。则朱子断言其非。恐不可混幷为说也。

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先言义后言礼。先言事后言心。此与直内方外之序不同何欤。

义浩对。此章义礼二句。兼动静该体用。果与敬义直方之训。相为表里。而若其所言之序有所不同者。盖羲繇之辞则以学言。故由体达用。仲虺之言则属事上言。故先动后静。

能自得师者王。此自字。与自满自用之自。宜无二义。而小注陈氏说以此自字。为自然之自。谓尊德乐道。出于中心之自然。恐非是。盖言自己之能得师。如曰吾师我师。岂非以自己上亲切而云欤。

书九对。尊德乐道。出于中心之自然。故不因乎人。而自己能得师。陈说似无可疑。且引自明自强为证。则是陈氏亦以此自字。为自己之自也。恐当与自满自用之自。一例看矣。以上仲虺之诰

降衷之衷。朱子以中字言之。此是未发之中欤。恒性之性是天命之性欤。未发之中。自子思始言之。则汤之意未必及乎此也。天命之性。兼人物言。而恒性独为民言。则恐不可谓天命之性。然则降衷之衷。只当作尧舜执中之中看。恒性之性。只当作孟子性善之性看欤。若之为言顺也。人顺之耶。如曰人顺之则恐涉容力。只是自然之谓欤。

书九对。未发之中。执中之中。元非二件。理具于内而不偏不倚者。是谓未发之中。中之体也。情发于外而无过不及者。是谓执中之中。中之用也。天命之性。性善之性。亦非二件。就人物一原而言之曰天命之性。就人所独全而言之曰性善之性。降衷之衷。乃未发之中。而执中之中。实本于未发之中。恒性之性。乃天命之性。而天命之性。即是性善之性也。若之为言。犹继之者善之继字。盖天理既无不善。故人之受而为性。亦无不善。惟其性善也。故其情亦可以为善。是所谓顺其自然也。岂容一毫人力于其间也哉。

聿求元圣。当其三聘之初。若为革夏而求之。则岂汤之心哉。此等处不可以辞害意欤。

义浩对。武成曰既获仁人。周王之心。亦非为翦商而获仁人。此篇之聿求。亦不过泛论求贤之意也。

各守尔典。典常之道一也。而曰各守。有若其典不同者何也。此非其典之不同。语势如大学或问所谓使天下之民。各诚其意各正其心。而心意非有不同也。如是看。果不违于经旨否。

书九对。典常法度。天下所同。人人皆当恪守。则此各字与或问之各字。似应同例矣。

罪当朕躬。弗敢自赦。蔡传以自恕释自赦。恕字本以如心而得名。可以施于人。不可施于己。朱子于大学或问。论之详矣。蔡氏岂不闻朱子之论。而乃袭范氏之谬欤。自恕改以自容。未知如何。

书九对。恕字注疏家多作宽假之称。毋论人己。一例宽假。则治己不严。爱己太薄。而其所责之于人者。又不免姑息之归矣。故程子直以如心为训。而朱子又详辨于大学或问。蔡传云云。只是泛说。故又借宽假之意。以释赦字。非欲有违于朱子之论而然也。若必以恕不可施于己为嫌。则改以自容。亦恐无所妨矣。以上汤诰

惟元祀。蔡传曰。元祀者。太甲即位之元年。按礼崩年即位。逾年改元。而此云即位之元年何也。与其下文引苏氏说以为崩年改元乱世事。以驳孔氏之谬者相矛盾。抑又何也。

书九对。殷礼练而祔。祔而即位。外丙以前年十二月崩。至是而祔。先君祔庙之后。嗣子即位。故蔡传以是年为即位之元年。而下篇惟三祀十有二月注云太甲终丧明年之正朔也。二年为终丧之年。则即位元年。可知其非崩年也。

祠于先王。吴氏曰遍祠于先王。陈氏亦谓如玄王之类。而蔡传则以先王为汤何也。

书九对。既告汤庙。则馀庙自当遍告。故吴陈之说如此。但此篇所训。皆是烈祖成德。则恐当以汤为主。

方懋厥德方字。只是方当其时之谓。而陈氏欲作方将之义看。以为方见其进。未见其止之意。恐伤巧。未知如何。

东观对。此方字。与春秋传所谓在昔夏后方有道之方字相似。方有道之方字。不可作方将之方。则此方字。亦只当作方当之方矣。

肇修人纪人纪。盖言三纲五常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既是言三纲则不曰人纲。而曰人纪何也。如以兼言五常而谓之纪。则朱子岂不曰仁义礼智。人性之纲耶。

义浩对。修之为言。即品节条理之谓也。修字有细密下工底意。若云肇修人纲。则有举大遗细之嫌。故不曰纲。而曰纪者此也。

三风十愆。小注吕氏曰前六愆。因后四愆而生。然则汤之言六愆于四愆之前何也。

书九对。慢圣言咈忠直疏耆德昵顽童。是皆失其本心也。本心既失。则歌舞货色游畋之事。何所不有。汤之戒自末而溯本。故叙次之先后如此矣。

侮圣言。圣人之言如神明。可尊可敬。故论语曰畏圣人之言。不畏而侮则其愆大矣。侮圣言。如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之类是也。然极论之则虽口诵圣人之言。而不为服行。则亦便是侮圣言欤。

义浩对。圣人与天合德。侮圣言。便是慢天命也。非愚则妄。而至若口诵孔孟之言。身蹈桀跖之行。则反道悖德。为害尤甚。其为侮圣。孰大于此哉。

其刑墨。人主纳谏而赏谏。则谏者日进。不谏之刑。不必作。而必制之何也。

书九对。来谏之道。惟在于虚心听纳。不谏之刑。抑亦末也。然目见其君之过失。不能匡救。要为持禄固位之计。则亦安所逃其罪乎。以上伊训

顾𬤊天之明命。明命果有形象之可见欤。在天为明命。在人为明德。则是心欤是性欤。其体用之全。可详言欤。大学引此文。以顾𬤊为明明德之工夫。顾𬤊二字。即格致诚正修之意也。然则汤之时。果已有格致诚正之条目欤。且以汤之事言之。铭盘日新。昩爽丕显。检身若不及。皆顾𬤊之事欤。顾𬤊之方。其要安在。

义浩对。明命即明德之本原。自天之与我者言曰明命。自我之得乎天者言曰明德。盖天之所赋者理也。而非心则理无所载。人之所主者心也。而非理则心无所具。名虽异而实则一也。理气浑融。心性妙合。故未发也。含具众理而炯然不昧。已发也。应接万事而品节不差。此明德之全体大用也。格致诚正之目。始详于曾传。而其学则圣圣相传。汤之日新丕显。亦是此事。而若言顾𬤊之要。则不外乎一敬字矣。

昧爽丕显。洗濯澡雪。何时不可。而必于昧爽言之者何也。以丕字义看则无时不澡洗。而昧爽时尤加明焉之谓也。然以孟子夜气之训言之。则当存此心于夜气清明之际。昧爽以前。独非大明之时乎。

书九对。昧爽始寤。正是一念方动之际。必于此时。大加提撕。使此心之体。湛然虚静。然后应接事物。莫不中节。必言昧爽丕显。正以此也。

慎乃俭德。陈氏以此俭字。谓非节俭之俭。乃俭约之俭。不侈然而自放之意。然宫室衣服之奢丽。亦由于侈然自放之意。则伊尹所谓俭德。安知非节俭之俭欤。

义浩对。俭则一也。而若云节俭则是单就奢侈一事上为戒也。若云俭约则是就性分上矫救也。陈氏之必以俭约为解。可谓所包者广矣。

钦厥止。蔡传曰。安汝止者。圣君之事。生而知之者也。钦厥止者。贤君之事。学而知之者也。分别恐太细。安汝止。于舜言之。故曰生知。钦厥止。于太甲言之。故曰学知。然其实尧之安安而称钦明。安汝止。岂不可下钦字乎。程子言敬而曰日履安地。钦厥止。岂不可下安字乎。似不必以安与钦。为生知学知之别。未知如何。

书九对。敬者圣学之主宰。毋论生知与学知。舍此则更无他事。但有自然与勉强之分耳。尧之安安。称其德性。程子之履安。言其功效。主意各异。恐不当强加牵合。而安汝止则出于自然。钦厥止则有所勉强。故蔡传以彼为生知之事。以此为学知之事。非谓安汝止无敬字工夫。钦厥止无安底意思也。所言的确。似无可疑。

习与性成。程子动箴曰。习与性成。圣贤同归。与此本文不同。将不好底话。作好底话何也。此亦断章取义之法欤。

书九对。习与性成则一也。而所习有善恶之异。彼此所言。自不相妨矣。以上太甲上

克终厥德。太甲之改过终德。亦成汤陟降之灵所默佑。而伊尹只言皇天眷佑何也。

义浩对。成汤之灵。陟降在天。既言天眷。则祖宗阴骘之休。自在其中矣。

图惟厥终。注曰岂居成王之下乎。按太甲自知其过甚明。迁善斯速。其本质之明可知。故朱子亦以为太甲不是昏愚之人。然比之成王则过矣。成王初无欲败纵败之事。则何可以太甲比而同之欤。

书九对。成王之始疑周公。太甲之不惠阿衡。俱非细过。及其惩前毖后。处仁迁义。则又皆如日月之更焉。虽不无优劣之可言。其为困知勉行则一也。

子惠困穷。作民父母。如保赤子。则凡民皆子视矣。岂独于困穷子惠乎。以文王之发政。先四者观之。圣人之于穷民。固当加意抚恤。而子惠之称则似不但施于困穷。未知如何。

义浩对。民之无告。人所轻忽。而圣王仁政。必先于此。故凡民固可子视。而至于困穷则尤可矜恤。盖如保赤子。子惠困穷。孰非子视。而特于子视之中。有先后缓急之殊耳。

视乃烈祖。伊尹耻其君不及尧舜。而勉太甲。辄称成汤何也。汤便是尧舜欤。宋儒云。欲法尧舜。当法祖宗。伊尹之意。亦如此欤。

书九对。尧舜与汤。虽有性反之分。汤之道。即尧舜之道。太甲苟能遹追祖德。是亦尧舜而已矣。以上太甲中

敬仁诚。一德而已。分而言之。则三者抑有先后次序之可言欤。

义浩对。此篇之敬仁诚。即指事天亲民祭神之各主一事而言耳。然合言之则一德。故下文懋敬厥德。注云举一包二。盖以敬而后。能仁能诚故也。于此可辨其先后次第矣。

德惟治。否德乱。传曰乱亦古人有行之者。古人有行之者。本以美事言。而于乱言之。语似欠稳。未知如何。

书九对。尧舜桀纣。所行不同。而自今视之。皆是古人。故蔡说如此。骤看似有病。细究别无害义矣。

若升高必自下。伊尹之戒太甲。多从受病处说。则此亦以太甲有躐等之病而然欤。

书九对。吕东莱云。太甲悔甚锐见甚力。伊尹恐其勇于进而不循序。故告以自下自迩之说。此言得之。

无轻民事。如轻徭薄赋不夺农时之类欤。轻民事。必由于安厥位。故上下连言之欤。

书九对。天所以树后王君公者。弗惟逸豫。惟以乱民。苟不克勤民事。将不得永绥厥位。此章之以轻民事安厥位二者上下连言者。其旨微矣。若论勤民之事。则恐不止于徭赋播获之节而已也。

君罔以辩言乱旧政。传以作其聪明释辩言。辩言多出于聪明故云欤。聪明固是好底。而作之则有弊欤。旧政之乱。必由于作其聪明。则如宋神宗之行新法。亦可谓作其聪明欤。

书九对。亶聪明作元后。则人君之德。莫过于聪明。惟其作用之则其弊也。为自圣为纷更。而卒之隳成宪而坏旧章者。滔滔皆是。煕宁之新法。果是一大证也。以上太甲下

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天道之常。则可信者天。而谓之天难谌何欤。

义浩对。天道之福善祸淫。乃是常理。而念差毫忽。应捷影响。今日善则福之。明日淫则祸之。在天为有常之命。在人为靡常之命。故曰难谌也。

眷求一德求字。与诗求民之莫之求同。天之于任君师之责者。亦有意于求之欤。惟天生聪明则生之之时。已得之矣。又何为而求之欤。

书九对。求之一字。可见上天至公之心。不曰求之云尔。则革夏启商之意。不待于桀罪彰著汤德克享之日。而已有前定。反归于气数矣。天不欲剿绝夏命。而桀罪如彼。故不得不绝之。既绝之矣。又不得不求有德之人。降之以大任。此汤所以笃受眷祐也。及夫求而得之之后。则又若天之生汤。本不偶尔。故曰天乃锡王勇智。圣人之言。精密如此矣。

惟尹躬曁汤。咸有一德。自惟尹躬克左右厥辟至此。每自称其字。君前称字。古今之不同可知。而抑亦殷人尚质故然欤。

书九对。尹之为名为字。其说不一。要难适从。而若是其字则有违于君前臣名之䂓。疏云。古人质直。不可以后代之礼约之。理或然矣。

躬曁汤。咸有一德之言。涉于自伐。伊尹之不以为嫌何也。先儒虽以任底气象论之。然事功固可自任。而德之一字。其可容易自当乎。古人自称曰否德寡德。德之称不可自当。况纯一不杂之德。为极美之称乎。又况自比于先王乎。若使皋陶曰吾与舜咸有濬哲之德云。则体面果何如也。

书九对。圣人进道之心。无有穷极。故虽造诣高明。功化隆至。其自视常若不足。退然谦挹。而至于任大事当大责之时。亦或有辞逊不得者。伊尹应聘之初。自许以天民之先觉。及夫今日反顾形迹之嫌。姑为退托之辞。则便非诚实道理。况以元老勉幼主之际。又安可讳其实乎。皋陶之于舜。明良喜起。非不盛矣。与汤之学而后臣者。稍有间焉。恐不必比而同之也。

左右惟其人。伊尹既以君臣同德勉太甲。又请以左右惟人矣。然身之既退。太甲将与谁同德之人共治天职乎。大臣将退。当举贤以自代。而未闻伊尹有所荐者何欤。抑有他书之可考者欤。

书九对。太甲既悔过终德。则一时贤俊如咎单,伊陟之徒。必当布列朝著。故伊尹始欲告退。而其荐谁自代。更无可考。臣何敢强对。

惟和惟一之一。此则任贤一事之一。非统体一德之一欤。分合虽有大小。其实则同是一也欤。

书九对。任贤之道。莫要于终始如一。然其所以能一者。必本于纯一不杂之德。故惟一即一德之一事。大小虽不同。体用实相须矣。

善无常主。协于克一。张南轩以为此语甚好。比之于精一之训。伊尹乐尧舜之道。故摘舜禹授受微旨。以告太甲。而观其训辞。主善是惟精。协一是惟一。而执中之义则未之见何欤。一便是中故然欤。

义浩对。人君之德。主于善而协于一。则便是择天下之善。时天下之中也。先儒所谓主善协一四语。足以继精一执中之后者此也。

无自广以狭人。小注新安陈氏曰。一德虽全。尤不可以自足。自足是自矜也。人之自矜。以德之未全也。德既全而犹有自矜之病欤。

书九对。一德既全则自无矜伐之心。然德盛者易以自足。故陈说如此。盖论其勉勉不已之义。以明伊尹言此之本意也。以上咸有一德

我王来。不曰我先王。而曰我王何也。

书九对。我王指祖乙也。下文历数先王迁国曰于今五邦。此亦称先王。则有若祖乙五迁者然。故只称我王而别之欤。抑或有阙文也。

天其永我命于玆新邑。上言卜稽。卜旧邑之当迁也。既卜旧邑之当迁。则亦必卜新邑之可居。而此只言天其永我命于玆新邑。不言卜新邑之吉何也。

书九对。民不适居。专由安土重迁。非薄新邑而不肯往也。故盘庚不说新邑之可居。只言旧都之当迁也。

若农服田力穑。上篇虽云告群臣。实亦对民而言。盖此若农服田之语与此下惰农自安之语。必是因庶民所自业。已知其利害之事而譬之。使得易晓也。以此观之。非但告群臣可知矣。其果然否。

书九对。盘庚三篇。虽有告臣告民之分。然其实并对臣民而言。故一篇之中。亦皆有告臣告民之辞。如力穑惰农之喩。尤为切近事情。人所易晓。以此为晓喩众庶之言。诚为合宜。

至于婚友。必举婚友言之何意。且以亲疏之分则先言民而后言婚友。亦何意欤。

书九对。不悦迁都者。皆世家大族。盖其婚友众盛。盘据既久。故不能为民长虑。只欲媒利自营。苟能黜其私心。施德于民。则民受其赐。而为厥婚友者。终亦同受其赐。盘庚必举婚友而言。又以民先于婚友者。意盖如此。

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前段言从康之害。此段言傲上之害。既曰无傲从康。而及其申言处则先言从康。而后言傲上何也。

书九对。傲上之罪。尤大于从康。故曰无傲从康。而惟其从康也。故其弊至于傲上。此节之先言从康后言傲上者。乃溯本而申戒之也。

迟任。传曰古之贤人。不知何时人欤。既不知何时人。则何以知其为贤人欤。若以盘庚之引其言而意其为贤人。则亦有未必然者。君子不以人废言。阳货为仁不富之语。孟子引之。何可以其言之引之。而断其人之贤欤。抑蔡氏有所考据欤。若尔则何不曰某时人。而泛称古欤。

书九对。郑玄云迟任古之贤史。盖三代盛际。执𥳑操笔者。莫非圣人之徒。故其见于经。如周任,倚相类。皆博闻多识。言为世法。盘庚称迟任。亦以有言许之。则虽不知其何时人。而可知为立言君子也。

尔祖其从与享之。功臣从享。自殷礼始欤。抑昉于何代欤。

东观对。从享之礼。虽未知昉于何代。然七庙世室之法。刱于殷时。而享祀之典。亦随以详备。以此推之。有勋劳者之从享先王。其亦自殷始也欤。

予告汝于难。难即言迁徙之难也。方告民以当迁。宜言其迁徙之易。而却言其难何也。民虽以迁徙为难。乃其从康之私心也。其实非难行之事。而盘庚必以难言之。此下又曰告汝不易。言之非一何哉。民曰难。盘庚亦曰难。何以折众口而解群疑乎。

书九对。迁都有国大事。匪惟在下者安土重迁而已。在上者亦匪所乐为。其难如此。而今乃决意将迁。则其灾害切近。迫不得已。即此可知盘庚屡言迁徙之难者。乃所以明言利害。俾臣庶咸晓其万不获已之本心。毋敢以难迁自解也。以上盘庚上

罔不惟民之承。承本以下奉上而言。如以下器奉上器之水谓之承。则施之于民不伦。古今用字不同而然欤。

义浩对。孔子曰使民如承大祭。盖以享神之敬。譬诸使民之敬。而亦用承字。可为此章之参证矣。

鲜以不浮于天时。训浮为胜。以胜天时之灾解之。然经文天时下。岂见有灾字意乎。或曰浮是孚字之误。当去从水。孚者信也。信莫如天之四时。盖言君民同忧。是心足以感格上天。四时不差忒而信也。此说似有理。果何如。

书九对。天时之下。虽无灾字。以下文殷降大虐观之。可知其带得灾字意。故元明诸儒。皆从集传。若夫浮孚二字。古无通用之例。或说未知何据。

殷降大虐。此在未迁殷之时。而不称商称殷何也。

书九对。汉儒谓殷之号始于盘庚迁都。然史记云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故居。则殷之号亦已旧矣。

崇降罪疾。疾是疾病之谓欤。患难之谓欤。商俗尚鬼故云。而以理论之。人鬼果操祸福之柄。虽于子孙。有过恶则不能私自容护欤。有此理欤。无此理欤。

书九对。疾是疾威之疾。神人相感。显微无间。况祖宗陟降。日监在下。而为子孙者。不能聿修厥德。克承先烈。则洋洋之灵。必不悦豫而顾歆。岂有容护之私意哉。此乃必然之理也。

具乃贝玉。成汤不殖货利。以导率群下。且制官刑戒其殉货。则当是时。商俗必兴于廉矣。及其衰而贪风渐炽。世家大族。皆具贝玉。可以观世变也。贪污最为生民之害。岂不大可忧哉。而盘庚不能禁止于常时。至于将迁邑之际。始申申言之者何欤。

书九对。盘庚承阳甲中否之运。习俗之黩货殉利久矣。有非一朝所可矫救。故以盘庚之贤。尚不能顿变。及今迁都之日。其所以从康傲上。专由顾恋贝玉。故不得已谆复告戒。此乃拔本塞源之论也。以上盘庚中

用降我凶德。凶德无明释。凶德之为水害何义。水以滋润灌漑为德。而溃决沉溺则为凶。故谓之凶德也欤。

书九对。迁都之计。全避水害。则凶德可知为水害也。润物者乃水之本性。而至于溃决垫没则谓之凶也亦宜。

吊由灵。或云。灵是指鬼神而言。盖谓至用鬼谋。与下各非敢违卜紧贴。此说与蔡传相反。未知何如。

书九对。蔡传以善训灵。盖本孔传。陈栎云。吊由灵等语。实难晓。姑依前注可也。此说得之。以上盘庚下

恭默思道。思治道也。治道必在于得贤。则思道是思贤欤。

书九对。得贤而后方能成治。高宗诚切愿治。志勤求贤。则思贤自在思道之中矣。

梦帝赉予良弼。梦虽见其人。何以知其为帝赉耶。岂神交之际。上帝临之在傍。谆谆然命之欤。或云。傅说从天降。自言上帝送来。不必如是为说。只当以精诚发于宵寐。感应之理。孔昭验之欤。

东观对。朱子尝论此曰帝赉良弼。必是梦中有帝赉之说。以理推之。恐或如此。而至若从天降之说。妄诞不经。皇甫氏之取以论经。不亦误哉。

惟肖。言说之貌。与画相似也。觌之髣髴者梦也。摸得七分者画也。以髣髴之梦。七分之画。何以知其子真是耶。梦中既不问说之名。且人之容貌。往往有相类者。则又何以辨别耶。荀卿云傅说之状。如植鳍。植鳍之貌特异。故易为辨别耶。

书九对。状如植鳍。乃荀子寓言。固不足深信。盖因梦得贤。事属神异。不须论辨别之难易。天生贤圣。将欲平治斯世。故至诚感应。际会非常。有非人力所可及也。

爰立作相。唐虞用人。咨于四岳。姬周进贤。兴以三物。而高宗之举傅说。独异于斯。一胥靡起于版筑之间。而不谋于众。不历试以位。直授相职而不疑何也。岂自信其梦欤。自信其梦则梦果可信之事欤。

书九对。蔡传引史记以明高宗相说之由。则唐虞考言之䂓。亦未尝废。非只信其梦而然也。

王置诸其左右。益稷臣哉邻哉注。邻左右辅弼也。辅弼之职。本在左右。而此段小注新安陈氏说。不徒相之。而必亲近之。有若以置相于左右。自高宗始者然。恐非是。未知如何。

书九对。左右辅弼。只以其职位言。如仲虺为左相。伊尹为右相之类是也。高宗立说作相。已为左右辅弼之臣。而又云置诸其左右。则是使之不离王侧。朝夕纳诲也。陈说恐无疑。

后从谏则圣。此是傅说立相后第一陈辞。于君德治道。所当言者何限。而必以从谏言之者何也。有过而后谏。不如初无可谏之为至。不谏亦入。即文王之所以为圣也。傅说之不以第一等期其君何欤。

书九对。从谏则圣。欲其克治之精密也。不谏亦入。政由气质之清粹也。生质高下。固有定分。用功勤怠。自可勉励。用功既久。生质随变。故从谏而至于圣。则不谏而亦将入矣。然则傅说之陈辞。岂非第一等义耶。以上说命上

明王奉若天道之下。即接以后王君公。盖言奉若天道。在于任贤臣代天工。而蔡传不说此意。只以制为君臣上下之礼。泛称之何欤。

商新对。惟天聪明以下。始及任贤臣代天工之意。而此节则只总言设官分职之法。故蔡传以君臣上下之礼释之。即孔氏所谓先举其始者也。

惟干戈省厥躬。与甲胄起戎相应。惟衣裳在笥。不与惟口起羞相应何也。锡爵之命。出于人君之口。而初不难慎。有鞶带三褫之悔。则是口之起羞也。谓之与衣裳在笥相应。亦可也欤。

义浩对。惟天聪明以下八句。朱子以为各主一义。不可牵连。夫锡爵之命。虽属于口。而起羞之义。所包甚广。恐不必单属衣裳在笥之义也。

爵罔及恶德。衣裳在笥之文。于此有下落。而干戈省躬之意。因不复见。岂兵者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故略之欤。

义浩对。此章上下段。专以任人言。故不及私昵。罔及恶德两段。分官爵而互言之而已。似不必较上文而寻下落矣。

无耻过作非。过是公罪。非即私罪欤。

书九对。过出无心。非出有意。固有公私之分。然耻而不改。反为遂之。则公罪亦成私罪矣。

惟厥攸居。居是止而安之义。与安汝止之义。无轻重深浅欤。

致应对。安汝止。如止于至善之止。不待勉强而止者也。惟厥攸居。如王敬作所之所。择其所止而居者也。观于止字居字之分。则不无轻重深浅之别矣。

礼烦则乱。凡礼太烦则乱。非但祭礼为然。而此则在于黩祀之下。且以下句事神则难观之。只是谓祭礼之烦欤。

书九对。高宗犹不免黩祀之失。故以礼烦则乱戒之。而其实统论也。

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知行二者。如车轮鸟翼。惟当双进。傅说之言。终似偏重。特因已知者而言。为高宗言则可。为众人言则不可。恐不足以为传后无弊之言欤。

书九对。傅说此言。盖以高宗优于知而逊于行。故特勉之以行。然知行二者。齐修并进。方可谓学。程朱及南轩说。盖补此篇未尽之意者也。以上说命中

旧学于甘盘。高宗少时。受业于甘盘。而即位后未见有登庸之事。岂甘盘已死欤。

义浩对。君奭孔传云高宗即位。甘盘佐之。此必有所据。盖当三年亮阴之时。能任百官总己之责者。必贤辅而后可也。苟如是说则遁野以下。属诸甘盘。当如东坡之言矣。

学于古训乃有获。以此语观之。傅说是版筑中读书者欤。

书九对。虽是生知之圣。必资学而成之。况下此者乎。说命三篇。莫非圣谟。不待此学古一句。而朱子已称其为读书人也。

学有以知言者。有以行言者。有兼知行言者。傅说之所云学。当以何看欤。

书九对。傅说始言学字。而篇中所指。又各不同。学于古训。以知言者也。惟学逊志。以行言者也。念终始典于学。兼知行言者也。

学之一言。自傅说始。而傅说之前。虽无学之名。学之之道则未尝不言也。皋夔都兪之言。伊虺训诰之辞。何者为学之之道欤。

义浩对。学之一字。始载说命。而学之道则其来久矣。试论商书一部。则尧舜之精一。皋陶之兢业。仲虺之德日新。伊尹之主善协一。何莫非学者之妙诠乎。

惟学逊志。朱子以为低心下意。与他理会。是欲下其志也。又曰若高气不伏。不能入细理会。是欲下其气也。志是气之帅。志下则气亦下欤。

东观对。志为气帅。未有志下而气不下者。故学莫先于逊志。周子之主静。程子之持敬。又是逊志之要道也。

四海之内。咸仰朕德。时乃风。此与舜称皋陶四方风动。惟乃之休。语意相似。而皋陶则弼教已久。而功效成矣。傅说则一时论道。而言才毕。而已有四海咸仰之效耶。是无乃言其效之将然欤。

书九对。舜之于皋陶许之也。高宗之于傅说期之也。一时论道。固未必有四海咸仰之效。然一日克复。天下归仁。况翕受敷施。委任责成。则其效岂不至此乎。以上说命下

殷曰肜。周曰绎。则肜本是礼所宜有之祭。而特以祭于祢庙。故谓之黩祀也欤。

书九对。肜是常礼。元非失德。谓之黩祀。以其丰昵故耳。

大乐格其祖考而凤凰仪。祭祀丰于祢庙而飞雉雊。灾祥非他物。而羽族必现何也。岂禽鸟得气之先者而然欤。

书九对。德之盛衰。灾祥各以其类应。凤仪雉雊。未必不由于得气之先。然协气流行则四灵皆可呈瑞。乖气上干则五行莫不为眚。恐不可拘泥而论之也。

雊雉必为黩祀之应者。非但以鸣于肜日。亦以所升之鼎。为祭鼎而然欤。集传于肜日有雉雊之异云者。谓将祭之时耶。已祭之后欤。

书九对。鼎宗庙之器。而雉乃升之。尤为不祥。故刘歆。郑玄皆以此为言。雊雉之异。不知定在何时。孔序亦不言将祭已祭。而林之奇以为行礼之时。其或然矣。

惟先格王。传曰格王之非心。经文无心字。而如是解者,以其下事字。有对心言之意。故看得出欤。

书九对。人主一心。万化之本。心一正则事无不正。故孟子曰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祖己格王。不格其非心而何哉。蔡传所言。非但因下文事字而知其然也。

民中绝命中字。是何意。岂天本欲寿斯民。而民自为恶。夭绝于中道欤。岂以民处天地之中间而云欤。

书九对。天心至仁。岂不欲下民之皆寿。而所行苟不合义。则不得不有短折之凶。非天夭之也。民乃中道自绝其命也。天亦无如之何矣。若以民处天地之中而谓之中则恐非本义也。

不听罪。谓不改过也。傅说既以黩祀戒高宗。高宗称以旨哉。而犹有肜祭之失何也。悦而不绎。高宗犹不免欤。傅说之言非知之艰。行之惟艰。或已虑其如此而云欤。

义浩对。黩祀烦礼之戒。傅说果若有先见者。而丰昵徼福之事。以高宗之贤。污不为是。故后儒以为祖庚立三祀。绎于高宗之庙。而祖己因灾进戒。所引世纪及史记俱皆有据。此说似亦可取矣。以上高宗肜日

西伯之为文王与武王。朱子亦有两说而未定。又曰姑且阙之。蔡氏之断以为文王何欤。

书九对。史记以伐耆为文王之事。耆即黎也。故孔传亦以西伯为文王。然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决不称兵于纣之畿内。故吕伯恭,吴才老皆以西伯为武王。朱子因此而并存两说。蔡传则无他明证。故只从旧说。又存或说。以备参考也。

罔敢知吉敢字。何谓也。非吉兆而慰藉谓之吉兆。是讳其凶也。虽欲讳凶言吉而不可得。故曰罔敢也欤。

书九对。必信无疑然后。方可谓敢知。纣虽妄恃天命。自以为吉。格人元龟则终未能信其然。决不可讳凶言吉。自欺欺人。故曰罔敢知吉。敢之一字。犹有辞不迫切之意矣。

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此与夏桀矫诬上天同。纣亦自知天之所弃而欲拒谏。故其说如此。此正所谓言足以饰非者欤。

义浩对。祖伊之一分望纣者。或冀有畏天之心。故曰天既讫命。曰天弃我。曰天曷不降威。其言之明白痛切。有足以感人者。而彼狡童兮。听我终藐。乃反责命于天。盖其意以为彼既以天命恐动我。我亦言天命而拒其谏也。此所以饰非矫诬。同归下流。而罪浮于桀。其以是夫。

祖伊无一毫及周之语。终似可疑。既已恐而奔告。则当言其事实。且纣之恶虽不畏天。若以兵威逼近。将不利之势明言之。则犹有使纣惊动恐惧。知所悛改之道。纣虽不能然。人臣之道。当以此望之。而祖伊乃不出此者何也。蔡氏以为读是篇而知周德之至。恐似不然。周德虽盛。而有伯夷矣。在祖伊则当有伯夷之心。故朱子曰商之忠臣义士。何尝一日而忘周。蔡氏之论。何其异于是欤。

书九对。文王胜黎。以黎有当伐之罪。非欲因此而渐及于纣也。祖伊虽知周室之兴。终非殷家之利。然以目下心迹观之。则服事之节无亏。征伐之师有名。即是当时之一纯臣也。若以忧虞之意。径发疑贰之说。则虽曰忠殷。反为诬周。此言一出。将置文王于何地哉。苟使纣快悛旧恶。自修厥德。周家臣节。必当终始如一。而祖伊意中之忧。只归于先事之过虑而已。伯夷之谏。在于已形之后。祖伊之忧。在于未然之前。时势事理。固不相同。而纣罪既盈则知文王之必不赦。故有此奔告之举。此所谓一日不忘周也。纣恶若改则知文王之必无他。故少无及周之语。此所谓周德之至也。朱子蔡氏之说。俱得圣贤心事而互相发明矣。以上西伯戡黎

三仁同会。微子先言者何也。凡事有疑而后谋焉。比干安于死。箕子已不顾行遁。惟微子欲去。而见宗国之将亡。弃而去之。有所不忍。去留之际。未能自决。故欲谋于箕子而先言也欤。

书九对。比干,箕子之事。皆是臣职之当然。微子之欲去。君为轻而宗祀重。此乃精义所存。达权所行。而去留之际。徊徨怵惕。不忍便决。故不得不就谋于两贤。有问而后有答。固其然矣。

我用沉酗于酒。纣沉湎冒色。而此只言沉酗于酒。不言色荒者何欤。

义浩对。湎酒冒色。荒淫一也。而纣之恶则皆原于酒。内作色荒。亦莫非酒所使耳。观于妹土之馀烈。历世不沫。则商受之纵欲败度。罔非酒荒中酿出来。三仁之忧。不亦宜乎。

天毒降灾。与祖伊天弃我之语不同。君子不怨天。而此若有怨天之意何哉。

书九对。己所遭离。虽极穷厄。只当自反自修而已。固不敢有怨天尤人之意。君亲之过。将至乱亡。而臣子之心。靡所因极。则不怨乎仁爱之天。而抑将于何归咎乎。

乃攘窃神祇之牺牷牲。宗庙之祭牲。亦必攘窃。而只言天地之祭牲何欤。

义浩对。天地大祀也。牺牲重礼也。此而无难于攘窃。则顽民之犯及于宗庙。自在不言中耳。故泰誓云牺牲粢盛。既于凶盗。孔传之释此章。亦曰举天地则人鬼在其间矣。

箕子亦商室之至亲。宗祀之存。何必属于微子。而己则留。使微子去欤。若以有刻子之事。而微子将不免于祸。则是犹计较乎死生之分。而非重在宗祀之意。未知何居。

东观对。三人之中。微子属籍为最亲。宗祀之托。不可舍亲而在疏。此箕子所以劝使逃去。而己则留者也。刘应秋之言曰。箕子义不可去。身轻于国也。微子义不可不去。宗祀重于国也。此说深得箕子之心矣。以上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