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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免囚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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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免囚徒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4

王者法天惠人,顺时行令,是惟旧典,用致和平。朕临御万邦,于兹三纪。宵衣旰食,民宏至化,尚恐天下郡县,囹圄滞留,不即疏决,以伤和气。今三农在时,宜助生育,庶覃宽宥之泽,以协上元之心。其天下见禁囚徒,应合死配流岭南。流已下罪并见徒,一切放免。其责保在外及追捉未获者,并同见禁例处分。其京城内,宜令中书门下即分往疏决,应合流人便配讫闻奏。其东京及北京兼诸郡,各委所繇长官准此处分。即宣示中外,咸使知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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